公元丰二年以大学士加太子保致仕,家于衢。
熙宁八年夏,吴越大旱。九月,资政殿大学士知越州赵公,前民之未饥,为书问属县灾所被者几乡,民能自食者有几,当廪于官者几人,沟防构筑可僦民使治之者几所,库钱仓粟可发者几何,富人可募出粟者几家,僧道士食之羡粟书于籍者其几具存,使各书以对,而谨其备。
州县史录民之孤老疾弱不能自食者二万一千九百余人以告。故事,岁廪穷人,当给粟三千石而止。公敛富人所输,及僧道士食之羡者,得粟四万八千余石,佐其费。使自十月朔,人受粟日一升,幼小半之。忧其众相蹂也,使受粟者男女异日,而人受二日之食。忧其流亡也,于城市郊野为给粟之所凡五十有七,使各以便受之而告以去其家者勿给。计官为不足用也,取吏之不在职而寓于境者,给其食而任以事。不能自食者,有是具也。能自食者,为之告富人无得闭粜。又为之官粟,得五万二千余石,平其价予民。为粜粟之所凡十有八,使籴者自便如受粟。又僦民完成四千一百丈,为工三万八千,计其佣与钱,又与粟再倍之。民取息钱者,告富人纵予之而待熟,官为责其偿。弃男女者,使人得收养之。
明年春,大疫。为病坊,处疾病之无归者。募僧二人,属以视医药饮食,令无失所恃。凡死者,使在处随收瘗之。
法,廪穷人尽三月当止,是岁尽五月而止。事有非便文者,公一以自任,不以累其属。有上请者,或便宜多辄行。公于此时,蚤夜惫心力不少懈,事细巨必躬亲。给病者药食多出私钱。民不幸罹旱疫,得免于转死;虽死得无失敛埋,皆公力也。
是时旱疫被吴越,民饥馑疾疠,死者殆半,灾未有巨于此也。天子东向忧劳,州县推布上恩,人人尽其力。公所拊循,民尤以为得其依归。所以经营绥辑先后终始之际,委曲纤悉,无不备者。其施虽在越,其仁足以示天下;其事虽行于一时,其法足以传后。盖灾沴之行,治世不能使之无,而能为之备。民病而后图之,与夫先事而为计者,则有间矣;不习而有为,与夫素得之者,则有间矣。予故采于越,得公所推行,乐为之识其详,岂独以慰越人之思,半使吏之有志于民者不幸而遇岁之灾,推公之所已试,其科条可不待顷而具,则公之泽岂小且近乎!
公元丰二年以大学士加太子保致仕,家于衢。其直道正行在于朝廷,岂弟之实在于身者,此不著。著其荒政可师者,以为《越州赵公救灾记》云。
词典释义
(系统自动检索释义,仅供参考。)丰 [ fēng ]
形- 草木茂盛的樣子。《說文解字·生部》:「丰,艸盛丰丰也。」
- 容貌美好或豐滿的樣子。《詩經·鄭風·丰》:「子之丰兮,俟我乎巷兮。」
- 神態、風韻。如:「丰姿」、「丰采」、「丰儀」。通「風」。
- 《詩經·鄭風》的篇名。共四章。根據〈詩序〉:「〈丰〉,刺亂也。」或亦指女子初不欲嫁其人,既乃悔而從之之詩。首章三句為:「子之丰兮,俟我乎巷兮;悔予不送兮。」子,指其未婚夫。丰,儀態豐滿也,指面貌言。巷,門外。 →「豐」的異體字(01735)
唐 皮日休 寄同年韦校书 二年疏放饱江潭,水物山容尽足耽。
唐 徐夤 自咏十韵 梁苑二年陪众客,温陵十载佐双旌。
唐 李建勋 离阙下日感恩 二年尘冒处中台,喜得南归退不才。
宋 苏轼 常润道中,有怀钱塘,寄述古五首 其三 二年鱼鸟浑相识,三月莺花付与公。 ——《骈字类编》
以 [ yǐ ]
动- 用。如:「以礼待之」、「以身作则」。《左传·襄公十年》:「我辞礼矣,彼则以之。」汉·王充《论衡·程材》:「洗洿泥者以水,燔腥者用火。」
- 仰赖、凭借。《韩非子·五蠹》:「富国以农,距敌恃卒。」汉·王充《论衡·卜筮》:「欲知天,以人事。」
- 认为。如:「以为」。《左传·昭公二十五年》:「告臧孙,臧孙以难;告郈孙,郈孙以可劝。」唐·柳宗元〈为裴中丞上裴相贺破东平状〉:「窃以自古中兴之主,必有命代之臣。」
- 可、能够。《诗经·齐风·猗嗟》:「四矢反兮,以御乱兮。」《孟子·滕文公下》:「大则以王,小则以霸。」
- 令、使。《战国策·秦策一》:「向欲以齐事王,使攻宋也。」
- 因为、由于。《论语·卫灵公》:「君子不以言举人,不以人废言。」《韩非子·喻老》:「千丈之隄,以蚁蝼之穴溃。」
- 按、依。《孟子·梁惠王上》:「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商君书·更法》:「礼法以时而定,制令各顺其宜。」
- 在、于。《左传·桓公二年》:「其弟以千亩之战生,命之曰成师。」唐·柳宗元〈断刑论〉:「赏以春夏而刑以秋冬。」
- 加在前、后、左、右、上、下、往、来、东、西、南、北等字之前,表时空和方位的界限。如:「自古以来」、「长安东路以西」、「价格在一千元以上」。
- 连及。《易经·小畜·九五》:「有孚挛如,富以其邻。」《论语·尧曰》:「朕躬有罪,无以万方。」
- 而、且。《诗经·邶风·燕燕》:「瞻望弗及,伫立以泣。」《礼记·乐记》:「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
- 因此。《汉书·卷二九·沟洫志》:「于是关中为沃野,无凶年,秦以富彊。」《文选·诸葛亮·出师表》:「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
- 目的在于。如:「以免」、「以致于」。《书经·泰誓下》:「郊社不修,宗庙不享。作奇技淫巧以悦妇人。」
- 与、和。《仪礼·乡射礼》:「各以其耦进,反于射位。」
- 置动词后,无义。如:「得以」、「能以」。《论语·泰伯》:「可以托六尺之孤,可以寄百里之命。」
- 太、甚。《孟子·滕文公下》:「三月无君则吊,不以急乎?」《史记·卷六六·伍子胥传》:「子之报仇,其以甚乎?」
- 既、已经。《三国志·卷二三·魏书·杜袭传》:「吾计以定,卿勿复言。」通「已」。
- 愈益、更加。《吕氏春秋·恃君览·观表》:「魏日以削,秦日益大。」《史记·卷五·秦本纪》:「及其后世,日以骄淫。」
- 缘故、理由。《诗经·邶风·旄丘》:「何其久也,必有以也。」《列子·周穆王》:「宋人执而问其以,华子曰:『曩吾忘也。』」
- 以色列的简称。如:「以阿战争」。
- 姓。如汉代有以彤。
加 [ jiā ]
动- 算法上,指两个数目的结合。如:「三加五等于八。」
- 将一物放在另一物的上面。如:「花生米加豆腐干,滋味胜火腿。」《庄子·马蹄》:「夫加之以衡轭。」
- 置(刑)或施(恩)。唐·韩愈〈送李愿归盘谷序〉:「车服不维,刀锯不加,理乱不知,黜陟不闻。」宋·欧阳修〈泷冈阡表〉:「逢国大庆,必加宠锡。」
- 增益。如:「增加」、「加股」。《论语·子路》:「既富矣,又何加焉?」唐·韩愈〈答李翊书〉:「加其膏而希其光。」
- 参见「加以 」条。
- 更。《孟子·梁惠王上》:「邻国之民不加少,寡人之民不加多。」宋·王安石〈游褒禅山记〉:「盖其又深,则其至又加少矣。」
- 数学上的运算方法之一。参见「加法 」条。
- 姓。如汉代有加特奴。
保 [ bǎo ]
動- 養護、守衛、不使受損。如:「保護」、「保衛」、「保健」、「保全」。《詩經·大雅·崧高》:「南土是保。」
- 承擔、負責。如:「保荐」、「保險」。《周禮·地官·大司徒》:「令五家為比,使之相保。」
- 仗恃。《左傳·僖公二十三年》:「保君父之命,而享其生祿。」
- 妥為收藏。《黃帝內經素問·卷三·靈蘭祕典論》:「黃帝乃擇吉日良兆而藏靈蘭之室以保焉。」
- 舉薦。《三國演義·第九三回》:「叡曰:『卿自舉之。』真乃保太原陽曲人──姓郭,名淮。」
- 責任保證。如:「人保」、「鋪保」。
- 伙計、傭工。如:「酒保」。
- 職官名。即太保。古時三公之一,管理皇宮裡的教育。《書經·君奭·序》:「召公為保,周公為師。」
- 舊時地方的組織:➊ 基層組織,五家為保。➋ 參見「保甲法 」條。
- 姓。如明代有保睿,清代有保希賢。
(2).致仕官的简称。《续资治通鉴·宋高宗绍兴五年》:“是月, 龙图阁 直学士、致仕 杨时 卒,年八十三。”参见“ 致仕官 ”。 ——《漢語大詞典》
家 [ jiā ]
名- 眷屬共同生活的場所。如:「家庭」、「回家」。唐·賀知章〈回鄉偶書〉詩二首之一:「少小離家老大回,鄉音無改鬢毛衰。」
- 一門之內共同生活的人。《呂氏春秋·先識覽·察微》:「吳人應之不恭,怒殺而去之,吳人往報之,盡屠其家。」
- 學術流派。如:「儒家」、「道家」、「百家爭鳴」、「一家之言」。
- 經營某種行業或具有某種身分的人。如:「農家」、「商家」、「店家」、「少東家」。
- 尊稱學有專長或有專門技術的人。如:「專家」、「文學家」、「科學家」。
- 自稱或稱別人。如:「自家」、「咱家」、「哀家」、「姑娘家」、「小孩子家」、「婦道人家」。
- 古代大夫所統治的政治區域。與「國」相對。《論語·季氏》:「丘也聞有國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貧而患不安。」
- 私有財產。《韓非子·外儲說左上》:「夫賣庸而播耕者,主人費家而美食。」《史記·卷八五·呂不韋傳》:「諸嫪毐舍人皆沒其家而遷之蜀。」
- 量詞。計算家庭、店鋪、大型企業等的單位。如:「住戶不滿十家」、「三家報社」、「只此一家,別無分號。」、「開了三家分公司。」
- 姓。如周代有家伯。
- 居住。《文選·江淹·別賦》:「又若君居淄右,妾家河陽。」
- 對人謙稱自己的親長。如:「家父」、「家母」、「家兄」。
- 家中的。如:「家事」、「家人」、「家產」、「家業」、「家僮」。
- 家中飼養的。如:「家畜」、「家禽」。
- 置於句中。相當於「地」、「的」。元·蕭德祥《殺狗勸夫·第二折》:「他道俺哥哥十分家沉醉,且吃些兒熱湯熱水。」《西遊記·第五一回》:「大碗家寬懷暢飲。」
家 [ gū ]
名- 對女子的尊稱。《後漢書·卷八四·列女傳·曹世叔妻傳》:「扶風曹世叔妻者,同郡班彪之女也,名昭……。帝數召入宮,令皇后諸貴人師事焉,號曰大家。 」同「姑 」。
于 [ yú ]
動- 去、往。《文選·曹植·責躬詩》:「煢煢僕夫,于彼冀方。」
- 取。《詩經·豳風·七月》:「晝爾于茅,宵爾索綯。」《孟子·萬章下》:「殺越人于貨,閔不畏死,凡民罔不譈。」
- 在。《儀禮·士昏禮》:「婿立于門外。」同「於 」。
- 以、用。《左傳·宣公十二年》:「楚自克庸以來,其君無日不以討國人而訓之,于民生之不易,禍至之無日,戒懼之不可以怠。」
- 對、對於。《詩經·邶風·泉水》:「有懷于衛,靡日不思。」
- 至、到。《淮南子·原道》:「以恬養性,以漠處神,則入于天門。」
- 依照。《書經·盤庚下》:「歷告爾百姓于朕志。」
- 為了。《孟子·萬章上》:「唯茲臣庶,女其于予治。」
- 和、與。《書經·康誥》:「告汝德之說,于罰之行。」
- 用於句首或句中,無義。如:「鳳凰于飛」。《詩經·周南·葛覃》:「黃鳥于飛。」
- 用於句尾,表示疑問的語氣。《呂氏春秋·審應覽·審應》:「然則先王聖于?」同「乎 」。
- 姓。如明代有于謙。
于 [ xū ]
歎- 表示感嘆的意思。《詩經·周南·麟之趾》:「于嗟麟兮。」通「吁」。
衢 [ qú ]
名- 四通八达的大路。如:「通衢」、「康衢」。《荀子·劝学》:「行衢道者不至,事两君者不容。」唐·骆宾王〈与博昌父老书〉:「所恨企予望之,经途密迩,伫中衢而空轸,巾下泽而莫因。」
- 姓。如明代有衢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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