戚本作感,又脱同字,依《世说·文学篇》注改补。
有秦客问于东野主人曰:“闻之前论曰:‘治世之音安以乐,亡国之音哀以思。’夫治乱在政,而音声应之;故哀思之情,表于金石;安乐之象,形于管弦也。又仲尼闻韶,识虞舜之德;季札听弦,知众国之风。斯已然之事,先贤所不疑也。今子独以为声无哀乐,其理何居?若有嘉讯,今请闻其说。”主人应之曰:“斯义久滞,莫肯拯救,故令历世滥于名实。今蒙启导,将言其一隅焉。夫天地合德,万物贵生,寒暑代往,五行以成。故章为五色,发为五音;音声之作,其犹臭味在于天地之间。其善与不善,虽遭遇浊乱,其体自若而不变也。岂以爱憎易操、哀乐改度哉?及宫商集比,声音克谐,此人心至愿,情欲之所锺。故人知情不可恣,欲不可极故,因其所用,每为之节,使哀不至伤,乐不至淫,斯其大较也。然‘乐云乐云,锺鼓云乎哉?哀云哀云,哭泣云乎哉?因兹而言,玉帛非礼敬之实,歌舞非悲哀之主也。何以明之?夫殊方异俗,歌哭不同。使错而用之,或闻哭而欢,或听歌而戚,然而哀乐之情均也。今用均同之情,案,“戚”本作“感”,又脱同字,依《世说·文学篇》注改补。)而发万殊之声,斯非音声之无常哉?然声音和比,感人之最深者也。劳者歌其事,乐者舞其功。夫内有悲痛之心,则激切哀言。言比成诗,声比成音。杂而咏之,聚而听之,心动于和声,情感于苦言。嗟叹未绝,而泣涕流涟矣。夫哀心藏于苦心内,遇和声而后发。和声无象,而哀心有主。夫以有主之哀心,因乎无象之和声,其所觉悟,唯哀而已。岂复知‘吹万不同,而使其自已’哉。风俗之流,遂成其政;是故国史明政教之得失,审国风之盛衰,吟咏情性以讽其上,故曰‘亡国之音哀以思’也。 夫喜、怒、哀、乐、爱、憎、惭、惧,凡此八者,生民所以接物传情,区别有属,而不可溢者也。夫味以甘苦为称,今以甲贤而心爱,以乙愚而情憎,则爱憎宜属我,而贤愚宜属彼也。可以我爱而谓之爱人,我憎而谓之憎人,所喜则谓之喜味,所怒而谓之怒味哉?由此言之,则外内殊用,彼我异名。声音自当以善恶为主,则无关于哀乐;哀乐自当以情感,则无系于声音。名实俱去,则尽然可见矣。且季子在鲁,采《诗》观礼,以别《风》、《雅》,岂徒任声以决臧否哉?又仲尼闻《韶》,叹其一致,是以咨嗟,何必因声以知虞舜之德,然後叹美邪?今粗明其一端,亦可思过半矣。”
秦客难曰:“八方异俗,歌哭万殊,然其哀乐之情,不得不见也。夫心动于中,而声出于心。虽托之于他音,寄之于余声,善听察者,要自觉之不使得过也。昔伯牙理琴而锺子知其所志;隶人击磬而子产识其心哀;鲁人晨哭而颜渊审其生离。夫数子者,岂复假智于常音,借验于曲度哉?心戚者则形为之动,情悲者则声为之哀。此自然相应,不可得逃,唯神明者能精之耳。夫能者不以声众为难,不能者不以声寡为易。今不可以未遇善听,而谓之声无可察之理;见方俗之多变,而谓声音无哀乐也。”又云:“贤不宜言爱,愚不宜言憎。然则有贤然后爱生,有愚然后憎成,但不当共其名耳。哀乐之作,亦有由而然。此为声使我哀,音使我乐也。苟哀乐由声,更为有实,何得名实俱去邪?”又云:“季子采《诗》观礼,以别《风》、《雅》;仲尼叹《韶》音之一致,是以咨嗟。是何言欤?且师襄奏操,而仲尼睹文王之容;师涓进曲,而子野识亡国之音。宁复讲诗而后下言,习礼然后立评哉?斯皆神妙独见,不待留闻积日,而已综其吉凶矣;是以前史以为美谈。今子以区区之近知,齐所见而为限,无乃诬前贤之识微,负夫子之妙察邪?”
主人答曰:“难云:虽歌哭万殊,善听察者要自觉之,不假智于常音,不借验于曲度,锺子之徒云云是也。此为心悲者,虽谈笑鼓舞,情欢者,虽拊膺咨嗟,犹不能御外形以自匿,诳察者于疑似也。以为就令声音之无常,犹谓当有哀乐耳。又曰:“季子听声,以知众国之风;师襄奏操,而仲尼睹文王之容。案如所云,此为文王之功德,与风俗之盛衰,皆可象之于声音:声之轻重,可移于後世;襄涓之巧,能得之于将来。若然者,三皇五帝,可不绝于今日,何独数事哉?若此果然也。则文王之操有常度,韶武之音有定数,不可杂以他变,操以余声也。则向所谓声音之无常,锺子之触类,于是乎踬矣。若音声无常,锺子触类,其果然邪?则仲尼之识微,季札之善听,固亦诬矣。此皆俗儒妄记,欲神其事而追为耳,欲令天下惑声音之道,不言理以尽此,而推使神妙难知,恨不遇奇听于当时,慕古人而自叹,斯所□大罔后生也。夫推类辨物,当先求之自然之理;理已定,然后借古义以明之耳。今未得之于心,而多恃前言以为谈证,自此以往,恐巧历不能纪。”“又难云:“哀乐之作,犹爱憎之由贤愚,此为声使我哀而音使我乐;苟哀乐由声,更为有实矣。夫五色有好丑丑,五声有善恶,此物之自然也。至于爱与不爱,喜与不喜,人情之变,统物之理,唯止于此;然皆无豫于内,待物而成耳。至夫哀乐自以事会,先遘于心,但因和声以自显发。故前论已明其无常,今复假此谈以正名号耳。不为哀乐发于声音,如爱憎之生于贤愚也。然和声之感人心,亦犹酒醴之发人情也。酒以甘苦为主,而醉者以喜怒为用。其见欢戚为声发,而谓声有哀乐,不可见喜怒为酒使,而谓酒有喜怒之理也。”
秦客难曰:“夫观气采色,天下之通用也。心变于内而色应于外,较然可见,故吾子不疑。夫声音,气之激者也。心应感而动,声从变而发。心有盛衰,声亦隆杀。同见役于一身,何独于声便当疑邪!夫喜怒章于色诊,哀乐亦宜形于声音。声音自当有哀乐,但暗者不能识之。至锺子之徒,虽遭无常之声,则颖然独见矣,今蒙瞽面墙而不悟,离娄昭秋毫于百寻,以此言之,则明暗殊能矣。不可守咫尺之度,而疑离娄之察;执中痛之听,而猜锺子之聪;皆谓古人为妄记也。”
主人答曰:“难云:心应感而动,声从变而发,心有盛衰,声亦降杀,哀乐之情,必形于声音,锺子之徒,虽遭无常之声,则颖然独见矣。必若所言,则浊质之饱,首阳之饥,卞和之冤,伯奇之悲,相如之含怒,不占之怖祗,千变百态,使各发一咏之歌,同启数弹之微,则锺子之徒,各审其情矣。尔为听声者不以寡众易思,察情者不以大小为异,同出一身者,期于识之也。设使从下,则子野之徒,亦当复操律鸣管,以考其音,知南风之盛衰,别雅、郑之淫正也?夫食辛之与甚噱,薰目之与哀泣,同用出泪,使狄牙尝之,必不言乐泪甜而哀泪苦,斯可知矣。何者?肌液肉汗,?笮便出,无主于哀乐,犹?酒之囊漉,虽笮具不同,而酒味不变也。声俱一体之所出,何独当含哀乐之理也?且夫《咸池》、《六茎》,《大章》、《韶夏》,此先王之至乐,所以动天地、感鬼神。今必云声音莫不象其体而传其心,此必为至乐不可托之于瞽史,必须圣人理其弦管,尔乃雅音得全也。舜命夔“击石拊石,八音克谐,神人以和。”以此言之,至乐虽待圣人而作,不必圣人自执也。何者?音声有自然之和,而无系于人情。克谐之音,成于金石;至和之声,得于管弦也。夫纤毫自有形可察,故离瞽以明暗异功耳。若乃以水济水,孰异之哉?”
秦客难曰:“虽众喻有隐,足招攻难,然其大理,当有所就。若葛卢闻牛鸣,知其三子为牺;师旷吹律,知南风不竞,楚师必败;羊舌母听闻儿啼,而审其丧家。凡此数事,皆效于上世,是以咸见录载。推此而言,则盛衰吉凶,莫不存乎声音矣。今若复谓之诬罔,则前言往记,皆为弃物,无用之也。以言通论,未之或安。若能明斯所以,显其所由,设二论俱济,愿重闻之。”
主人答曰:“吾谓能反三隅者,得意而忘言,是以前论略而未详。今复烦循环之难,敢不自一竭邪?夫鲁牛能知牺历之丧生,哀三子之不存,含悲经年,诉怨葛卢;此为心与人同,异于兽形耳。此又吾之所疑也。且牛非人类,无道相通,若谓鸣兽皆能有言,葛卢受性独晓之,此为称其语而论其事,犹译传异言耳,不为考声音而知其情,则非所以为难也。若谓知者为当触物而达,无所不知,今且先议其所易者。请问:圣人卒人胡域,当知其所言否乎?难者必曰知之。知之之理何以明之?愿借子之难以立鉴识之域。或当与关接识其言邪?将吹律鸣管校其音邪?观气采色和其心邪?此为知心自由气色,虽自不言,犹将知之,知之之道,可不待言也。若吹律校音以知其心,假令心志于马而误言鹿,察者固当由鹿以知马也。此为心不系于所言,言或不足以证心也。若当关接而知言,此为孺子学言于所师,然后知之,则何贵于聪明哉?夫言,非自然一定之物,五方殊俗,同事异号,举一名以为标识耳。夫圣人穷理,谓自然可寻,无微不照。苟无微不照,理蔽则虽近不见,故异域之言不得强通。推此以往,葛卢之不知牛鸣,得不全乎?”又难云:“师旷吹律,知南风不竞,楚多死声。此又吾之所疑也。请问师旷吹律之时,楚国之风邪,则相去千里,声不足达;若正识楚风来入律中邪,则楚南有吴、越,北有梁、宋,苟不见其原,奚以识之哉?凡阴阳愤激,然后成风。气之相感,触地而发,何得发楚庭,来入晋乎?且又律吕分四时之气耳,时至而气动,律应而灰移,皆自然相待,不假人以为用也。上生下生,所以均五声之和,叙刚柔之分也。然律有一定之声,虽冬吹中吕,其音自满而无损也。今以晋人之气,吹无韵之律,楚风安得来入其中,与为盈缩邪?风无形,声与律不通,则校理之地,无取于风律,不其然乎?岂独师旷多识博物,自有以知胜败之形,欲固众心而托以神微,若伯常骞之许景公寿哉?”又难云:“羊舌母听闻儿啼而审其丧家。复请问何由知之?为神心独悟暗语而当邪?尝闻儿啼若此其大而恶,今之啼声似昔之啼声,故知其丧家邪?若神心独悟暗语之当,非理之所得也。虽曰听啼,无取验于儿声矣。若以尝闻之声为恶,故知今啼当恶,此为以甲声为度,以校乙之啼也。夫声之于音,犹形之于心也。有形同而情乖,貌殊而心均者。何以明之?圣人齐心等德而形状不同也。苟心同而形异,则何言乎观形而知心哉?且口之激气为声,何异于籁?纳气而鸣邪?啼声之善恶,不由儿口吉凶,犹琴瑟之清浊不在操者之工拙也。心能辨理善谈,而不能令内?调利,犹瞽者能善其曲度,而不能令器必清和也。器不假妙瞽而良,?不因惠心而调,然则心之与声,明为二物。二物之诚然,则求情者不留观于形貌,揆心者不借听于声音也。察者欲因声以知心,不亦外乎?今晋母未待之于老成,而专信昨日之声,以证今日之啼,岂不误中于前世好奇者从而称之哉?”
秦客难曰:“吾闻败者不羞走,所以全也。吾心未厌而言,难复更从其馀。今平和之人,听筝笛琵琶,则形躁而志越;闻琴瑟之音,则听静而心闲。同一器之中,曲用每殊,则情随之变:奏秦声则叹羡而慷慨;理齐楚则情一而思专,肆姣弄则欢放而欲惬;心为声变,若此其众。苟躁静由声,则何为限其哀乐,而但云至和之声,无所不感,托大同于声音,归众变于人情?得无知彼不明此哉?”
主人答曰:“难云:琵琶、筝、笛令人躁越。又云:曲用每殊而情随之变。此诚所以使人常感也。琵琶、筝、笛,间促而声高,变众而节数,以高声御数节,故使人形躁而志越。犹铃铎警耳,锺鼓骇心,故‘闻鼓鼙之音,思将帅之臣’,盖以声音有大小,故动人有猛静也。琴瑟之体,间辽而音埤,变希而声清,以埤音御希变,不虚心静听,则不尽清和之极,是以听静而心闲也。夫曲用不同,亦犹殊器之音耳。齐楚之曲,多重故情一,变妙故思专。姣弄之音,挹众声之美,会五音之和,其体赡而用博,故心侈于众理;五音会,故欢放而欲惬。然皆以单、复、高、埤、善、恶为体,而人情以躁、静而容端,此为声音之体,尽于舒疾。情之应声,亦止于躁静耳。夫曲用每殊,而情之处变,犹滋味异美,而口辄识之也。五味万殊,而大同于美;曲变虽众,亦大同于和。美有甘,和有乐。然随曲之情,尽于和域;应美之口,绝于甘境,安得哀乐于其间哉?然人情不同,各师所解。则发其所怀;若言平和,哀乐正等,则无所先发,故终得躁静。若有所发,则是有主于内,不为平和也。以此言之,躁静者,声之功也;哀乐者,情之主也。不可见声有躁静之应,因谓哀乐者皆由声音也。且声音虽有猛静,猛静各有一和,和之所感,莫不自发。何以明之?夫会宾盈堂,酒酣奏琴,或忻然而欢,或惨尔泣,非进哀于彼,导乐于此也。其音无变于昔,而欢戚并用,斯非‘吹万不同’邪?夫唯无主于喜怒,亦应无主于哀乐,故欢戚俱见。若资偏固之音,含一致之声,其所发明,各当其分,则焉能兼御群理,总发众情邪?由是言之,声音以平和为体,而感物无常;心志以所俟为主,应感而发。然则声之与心,殊涂异轨,不相经纬,焉得染太和于欢戚,缀虚名于哀乐哉?秦客难曰:“论云:猛静之音,各有一和,和之所感,莫不自发,是以酒酣奏琴而欢戚并用。此言偏并之情先积于内,故怀欢者值哀音而发,内戚者遇乐声而感也。夫音声自当有一定之哀乐,但声化迟缓不可仓卒,不能对易。偏重之情,触物而作,故今哀乐同时而应耳;虽二情俱见,则何损于声音有定理邪?主人答曰:“难云:哀乐自有定声,但偏重之情,不可卒移。故怀戚者遇乐声而哀耳。即如所言,声有定分,假使《鹿鸣》重奏,是乐声也。而令戚者遇之,虽声化迟缓,但当不能使变令欢耳,何得更以哀邪?犹一爝之火,虽未能温一室,不宜复增其寒矣。夫火非隆寒之物,乐非增哀之具也。理弦高堂而欢戚并用者,直至和之发滞导情,故令外物所感得自尽耳。难云:偏重之情,触物而作,故令哀乐同时而应耳。夫言哀者,或见机杖而泣,或睹舆服而悲,徒以感人亡而物存,痛事显而形潜,其所以会之,皆自有由,不为触地而生哀,当席而泪出也。今见机杖以致感,听和声而流涕者,斯非和之所感,莫不自发也。”
秦客难曰:“论云:酒酣奏琴而欢戚并用。欲通此言,故答以偏情感物而发耳。今且隐心而言,明之以成效。夫人心不欢则戚,不戚则欢,此情志之大域也。然泣是戚之伤,笑是欢之用。盖闻齐、楚之曲者,唯睹其哀涕之容,而未曾见笑噱之貌。此必齐、楚之曲,以哀为体,故其所感,皆应其度量;岂徒以多重而少变,则致情一而思专邪?若诚能致泣,则声音之有哀乐,断可知矣。”
主人答曰:“虽人情感于哀乐,哀乐各有多少。又哀乐之极,不必同致也。夫小哀容坏,甚悲而泣,哀之方也;小欢颜悦,至乐心喻,乐之理也。何以明之?夫至亲安豫,则恬若自然,所自得也。及在危急,仅然后济,则?不及亻舞。由此言之,亻舞之不若向之自得,岂不然哉?,至夫笑噱虽出于欢情,然自以理成又非自然应声之具也。此为乐之应声,以自得为主;哀之应感,以垂涕为故。垂涕则形动而可觉,自得则神合而无忧,是以观其异而不识其同,别其外而未察其内耳。然笑噱之不显于声音,岂独齐楚之曲邪?今不求乐于自得之域,而以无笑噱谓齐、楚体哀,岂不知哀而不识乐乎?”
秦客问曰:“仲尼有言:‘移风易俗,莫善于乐。’即如所论,凡百哀乐,皆不在声,即移风易俗,果以何物邪?又古人慎靡靡之风,抑忄舀耳之声,故曰:‘放郑声,远佞人。’然则郑卫之音击鸣球以协神人,敢问郑雅之体,隆弊所极;风俗称易,奚由而济?幸重闻之,以悟所疑。”
主人应之曰:“夫言移风易俗者,必承衰弊之後也。古之王者,承天理物,必崇简易之教,御无为之治,君静于上,臣顺于下,玄化潜通,天人交泰,枯槁之类,浸育灵液,六合之内,沐浴鸿流,荡涤尘垢,群生安逸,自求多福,默然从道,怀忠抱义,而不觉其所以然也。和心足于内,和气见于外,故歌以叙志,亻舞以宣情。然后文之以采章,照之以风雅,播之以八音,感之以太和,导其神气,养而就之。迎其情性,致而明之,使心与理相顺,气与声相应,合乎会通,以济其美。故凯乐之情,见于金石,含弘光大,显于音声也。若以往则万国同风,芳荣济茂,馥如秋兰,不期而信,不谋而诚,穆然相爱,犹舒锦彩,而粲炳可观也。大道之隆,莫盛于兹,太平之业,莫显于此。故曰“‘移风易俗,莫善于乐。’乐之为体,以心为主。故无声之乐,民之父母也。至八音会谐,人之所悦,亦总谓之乐,然风俗移易,不在此也。夫音声和比,人情所不能已者也。是以古人知情之不可放,故抑其所遁;知欲之不可绝,故因其所自。为可奉之礼,制可导之乐。口不尽味,乐不极音。揆终始之宜,度贤愚之中。为之检则,使远近同风,用而不竭,亦所以结忠信,著不迁也。故乡校庠塾亦随之变,丝竹与俎豆并存,羽毛与揖让俱用,正言与和声同发。使将听是声也,必闻此言;将观是容也,必崇此礼。礼犹宾主升降,然后酬酢行焉。于是言语之节,声音之度,揖让之仪,动止之数,进退相须,共为一体。君臣用之于朝,庶士用之于家,少而习之,长而不怠,心安志固,从善日迁,然后临之以敬,持之以久而不变,然后化成,此又先王用乐之意也。故朝宴聘享,嘉乐必存。是以国史采风俗之盛衰,寄之乐工,宣之管弦,使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自诫。此又先王用乐之意也。若夫郑声,是音声之至妙。妙音感人,犹美色惑志。耽?荒酒,易以丧业,自非至人,孰能御之?先王恐天下流而不反,故具其八音,不渎其声;绝其大和,不穷其变;捐窈窕之声,使乐而不淫,犹大羹不和,不极勺药之味也。若流俗浅近,则声不足悦,又非所欢也。若上失其道,国丧其纪,男女奔随,淫荒无度,则风以此变,俗以好成。尚其所志,则群能肆之,乐其所习,则何以诛之?托于和声,配而长之,诚动于言,心感于和,风俗一成,因而名之。然所名之声,无中于淫邪也。淫之与正同乎心,雅、郑之体,亦足以观矣。”
词典释义
(系统自动检索释义,仅供参考。)戚 [ qī ]
名- 亲属。如:「近戚」、「远戚」、「亲戚」。
- 武器名。即斧,亦可作为舞具。《诗经·大雅·公刘》:「弓矢斯张,干戈戚扬。」《礼记·明堂位》:「朱干玉戚,冕而舞大武。」
- 悲哀、忧伤。唐·韩愈〈争臣论〉:「若越人视秦人之肥瘠,忽焉不加喜戚于其心。」
- 姓。如明代有戚继光。
- 亲近。《书经·金縢》:「未可以戚我先王。」
- 愤怒。《礼记·檀弓下》:「舞斯愠,愠斯戚。」
戚 [ cù ]
形- 急迫、紧迫。《周礼·冬官考工记》:「不微至,无以为戚速也。」同「促 」。
感 [ gǎn ]
動- 震撼。如:「感動」。《說文解字·心部》:「感,動人心也。」《易經·咸卦·彖曰》:「聖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
- 接觸、引起。如:「感染」。《紅樓夢·第四二回》:「太夫人並無別症,不過偶感一點風涼。」
- 覺得。如:「頗感意外」、「深感不安」。
- 互相影響、應和。《易經·咸卦·彖曰》:「天地感而萬物化生。」
- 傷嘆。如:「感嘆」。《文選·陶淵明·歸去來辭》:「善萬物之得時,感吾生之行休。」唐·杜甫〈春望〉詩:「感時花濺淚,恨別鳥驚心。」
- 對別人所給的好處表示謝意。如:「感恩」、「感激」、「銘感五內」。《文選·張華·答何劭詩二首之二》:「是用感嘉貺,寫心出中誠。」宋·歐陽修〈代贈田文初〉詩:「感君一顧重千金,贈君白璧為妾心。」
- 受到外來刺激所引起的情緒反應。如:「快感」、「好感」、「百感交集」。晉· 陸機〈愍思賦·序〉:「故作此賦,以紓慘惻之感。」
- 某種自我認知的看法或想法。如:「幽默感」、「責任感」、「自卑感」、「成就感」。
感 [ hàn ]
名- 心中不完滿的感覺。《史記·卷三一·吳太伯世家》:「見舞象箾、南籥者,曰:『美哉!猶有感。』」通「憾」。
- 振動、搖動。《詩經·召南·野有死麕》:「舒而脫脫兮,無感我帨兮,無使尨也吠。」《漢書·卷九七·外戚傳下·孝成班倢伃傳》:「廣室陰兮帷幄暗,房櫳虛兮風泠泠。感帷裳兮發紅羅,紛綷縩兮紈素聲。」通「撼」。
又 [ yòu ]
副- 表示重复或反复。如:「一天又一天」、「看了又看」。唐·白居易〈赋得古原草送别〉诗:「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 表示加强、加重的语气。有「并」的意思。如:「你又不是三岁小孩子,怎么不懂这个?」《史记·卷一二四·游侠传·序》:「要以功见言信,侠客之义又曷可少哉?」
- 表示意思更进一层。如:「他的病又加重了。」
- 表示转折。相当于「却」。《墨子·节葬下》:「欲以干上帝鬼神之福,又得祸焉。」
- 用来连结平列的词意,表示同时存在。如:「做得又快又好。」、「他又唱又跳。」《诗经·豳风·破斧》:「既破我斧,又缺我斨。」南朝齐·陆厥〈与沈约书〉:「辞既美矣,理又善焉。」
- 表示先后连接的情况或动作。如:「刚吃完饭又看起书来。」
- 表示数目的附加。如:「一又二分之一。」
- 二一四部首之一。
- 离开,落掉:~产。~发(fà)。~节。~离。~落。~贫(摆脱贫困)。~稿(完成著作)。~手。摆~。挣~。临阵逃~。
- 遗漏:~漏。~误。~文(因抄刊古书而误脱的字。亦称“夺文”)。
- 取下,除去:~下。~帽。~氧。~脂。~胎换骨。
- 倘若,或许:~有不测。
- 轻慢:~略(放任,不拘束)。~易(轻率,不讲究礼貌)。轻~(轻率,不持重,放荡)。
- 姓。
(2).同一个字。 王力 《同源字论》一:“我们从语言的角度来看同源字,就会发现,同字未必同源,不同字反而同源。例如‘戾’字有乖戾、暴戾、罪戾、戾止等多种意义,这些意义各不相关。”
(3).指异体字。 王力 《同源字论》一:“异体字不是同源字,因为它们不是同源而是同字,即一个字的两种或多种写法。” ——《漢語大詞典》
依 [ yī ]
動- 靠著、倚傍。如:「依山傍水」。《說文解字·人部》:「依,倚也。」唐·王之渙〈登鸛雀樓〉詩:「白日依山盡,黃河入海流。」
- 倚靠、倚託。如:「相依為命」。《史記·卷一一七·司馬相如傳》:「長卿故倦游, 雖貧,其人材足依也。」《文選·曹操·短歌行》:「繞樹三匝,何枝可依。」
- 按照、遵循。如:「依次」、「依樣畫葫蘆」。《楚辭·屈原·離騷》:「雖不周於今之人兮,願依彭咸之遺則。」
- 聽從、順從。如:「咱們就依著他的話吧!」《莊子·養生主》:「依乎天理,批大卻,導大窾。」
- 情況沒改變、老樣子。如:「依然故我」。唐·方干〈獻王大夫〉詩二首之二:「歷任聖朝清峻地,至今依是少年身。」
世 [ shì ]
名- 三十年稱為「一世」。《說文解字·十部》:「世,三十年為一世。」《論語·子路》:「如有王者,必世而後仁。」
- 父子相繼稱為「一世」,即一代。如:「五世其昌」。《字彙·一部》:「世,父子相代為一世。」《詩經·大雅·文王》:「文王孫子,本支百世。」
- 朝代。晉·陶淵明〈桃花源記〉:「問今是何世,乃不知有漢,無論魏、晉。」
- 時代。《易經·繫辭下》:「易之興也,其當殷之末世。」漢·王充《論衡·逢遇》:「伯夷,帝者之佐也,出於王者之世。」
- 年、歲。《禮記·曲禮下》:「去國三世,爵祿有列於朝,出入有詔於國。」
- 量詞。計算一生、一輩子的單位。如:「七世夫妻」、「三生三世」。
- 世界、世間、世人。如:「傳世」、「避世」、「世外桃源」。《莊子·天地》:「千歲厭世,去而上僊;乘彼白雲,至於帝鄉。」《楚辭·屈原·漁父》:「舉世皆濁我獨清,眾人皆醉我獨醒。」
- 姓。如戰國時秦國有世鈞。
- 與先輩有交誼的。如:「世姪」、「世誼」。《儒林外史·第三回》:「貴房師高要縣湯公,就是先祖的門生,我和你是親切的世弟兄。」
- 世間的、世俗的。如:「世局」、「人情世故」。
- 累代的。如:「世交」、「世仇」。
- 用话来表达意思:~话。~明。演~。解~。
- 介绍:~合(a.从中介绍;b.商议;c.说和。“合”均读轻声)。~媒。
- 言论,主张:学~。著书立~。
- 责备:数~。
- 文体的一种,如韩愈的《师说》。
◎ 用话劝说别人,使他听从自己的意见:游~。
◎ 古同“悦”。
(2).指儒家学说。《韩非子·六反》:“学道立方,离法之民也,而世尊之曰文学之士。”《史记·李斯列传》:“臣请诸有文学《诗》《书》百家语者,蠲除去之。”
(3).泛指文章经籍。《吕氏春秋·荡兵》:“今世之以偃兵疾説者,终身用兵而不自知悖,故説虽彊,谈虽辨,文学虽博,犹不见听。” 唐 韩愈 《上兵部李侍郎书》:“性本好文学,因困厄悲愁,无所告语,遂得究於经传史记百家之説。” 清 刘大櫆 《赠张絅儒序》:“余贫且贱,既一意专攻文学,而又以其餘旁及 秦 汉 以来大小之篆章。”
(4).儒生。亦泛指有学问的人。 南朝 梁 刘勰 《文心雕龙·时序》:“自 献帝 播迁,文学蓬转。”《明史·隐逸传序》:“ 明太祖 兴礼儒士,聘文学,搜求巖穴。” 鲁迅 《汉文学史纲要》第五篇:“ 始皇 既壮,絀 不韦 ;又渐并兼列国,虽亦召文学,置博士,而终则焚烧《诗》《书》,杀诸生甚众。”
(5).学校,习儒之所。 北魏 郦道元 《水经注·江水一》:“南岸道东,有文学。始 文翁 为 蜀 守,立讲堂作石室于南城……后州夺郡,学移 夷星桥 南岸道东。”
(6).文才;才学。《北史·魏收传》:“ 收 从叔 季景 有文学,歷官著名,并在 收 前。” 宋 王谠 《唐语林·补遗三》:“ 德裕 虽丞相子,文学过人。” 元 武汉臣 《玉壶春》楔子:“据此人文学,还在小官之上。” 明 谢肇淛 《五杂俎·事部四》:“ 姚峴 有文学,而好滑稽,遇机即发。”
(7).特指有关狱讼的文书、文件。《史记·蒙恬列传》:“ 恬 尝书狱典文学。” 司马贞 索隐:“谓 恬 尝学狱法,遂作狱官文学。”
(8). 南朝 宋 东观 设置的四门学科之一。《宋书·隐逸传·雷次宗》:“时国子学未立,上留心蓺术,使 丹阳 尹 何尚之 立玄学,太子率更令 何承天 立史学,司徒参军 谢元 立文学,凡四学并建。”参见“ 四科 ”。
(9).官名。 汉 代于州郡及王国置文学,或称文学掾,或称文学史,为后世教官所由来。 三国 魏武帝 置太子文学, 魏 晋 以后有文学从事。 唐 初于州县置经学博士, 德宗 时改称文学, 宋 以后废之。 晋 及 隋 唐 时,太子与诸王下亦置文学。 明 清 废。
(10).以语言塑造形象来反映现实的艺术。 鲁迅 《二心集·“硬译”与“文学的阶级性”》:“文学不借人,也无以表示‘性’,一用人,而且还在阶级社会里,即断不能免掉所属的阶级性。” 郭沫若 《谈文学翻译工作》:“文学是现实生活的反映。” ——《漢語大詞典》
篇 [ piān ]
名- 书籍、简册。《说文解字·竹部》:「篇,书也。」清·段玉裁·注:「书,箸也,箸于简牍者也,亦谓之篇。古曰篇,汉人亦曰卷。」南朝齐·谢朓〈酬德赋〉:「登金华以问道,得石室之名篇。」
- 首尾完整的文章。如:「通篇及义」。唐·韩愈〈送灵师〉诗:「少小涉书史,早能缀文篇。」
- 量词。计算文章或诗作的单位。如:「一篇论文」、「诗三百篇」。《三国志·卷二一·魏书·王粲传》:「著诗、赋、论、议、垂六十篇。」唐·杜甫〈饮中八僊歌〉:「李白一斗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
注 [ zhù ]
動- 灌入、傾瀉。如:「灌注」、「大雨如注」。
- 心神凝聚集中。如:「專注」、「全神貫注」。
- 用文字解釋文義。南朝梁·劉勰《文心雕龍·頌讚》:「及景純注雅,動植必讚,義兼美惡。」唐·韓愈〈讀鶡冠子〉:「余三讀其詞,而悲之文字脫謬,為之正三十有五字……注十有二字。」通「註」。
- 解釋或說明的文字。通「註」。如北魏酈道元有《水經注》、清代段玉裁有《說文解字注》。
- 賭博時所下的財物。如:「賭注」、「下注」、「孤注一擲」。
改 [ gǎi ]
動- 修改、修正錯誤。如:「批改」、「改衣服」、「朝令夕改」、「知錯能改,善莫大 焉。」
- 姓。如秦代有改產。
- 把残破的东西加上材料修理完整:缝~。~葺。亡羊~牢。
- 把缺少的东西充实起来或添上:弥~。~充。贴~。~习。滋~。
- 益处:不无小~。于事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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