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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人情不同,各师所解。

嵇康魏晋〕《声无哀乐论

  有秦客问于东野主人曰:“闻之前论曰:‘治世之音安以乐,亡国之音哀以思。’夫治乱在政,而音声应之;故哀思之情,表于金石;安乐之象,形于管弦也。又仲尼闻韶,识虞舜之德;季札听弦,知众国之风。斯已然之事,先贤所不疑也。今子独以为声无哀乐,其理何居?若有嘉讯,今请闻其说。”主人应之曰:“斯义久滞,莫肯拯救,故令历世滥于名实。今蒙启导,将言其一隅焉。夫天地合德,万物贵生,寒暑代往,五行以成。故章为五色,发为五音;音声之作,其犹臭味在于天地之间。其善与不善,虽遭遇浊乱,其体自若而不变也。岂以爱憎易操、哀乐改度哉?及宫商集比,声音克谐,此人心至愿,情欲之所锺。故人知情不可恣,欲不可极故,因其所用,每为之节,使哀不至伤,乐不至淫,斯其大较也。然‘乐云乐云,锺鼓云乎哉?哀云哀云,哭泣云乎哉?因兹而言,玉帛非礼敬之实,歌舞非悲哀之主也。何以明之?夫殊方异俗,歌哭不同。使错而用之,或闻哭而欢,或听歌而戚,然而哀乐之情均也。今用均同之情,案,“戚”本作“感”,又脱同字,依《世说·文学篇》注改补。)而发万殊之声,斯非音声之无常哉?然声音和比,感人之最深者也。劳者歌其事,乐者舞其功。夫内有悲痛之心,则激切哀言。言比成诗,声比成音。杂而咏之,聚而听之,心动于和声,情感于苦言。嗟叹未绝,而泣涕流涟矣。夫哀心藏于苦心内,遇和声而后发。和声无象,而哀心有主。夫以有主之哀心,因乎无象之和声,其所觉悟,唯哀而已。岂复知‘吹万不同,而使其自已’哉。风俗之流,遂成其政;是故国史明政教之得失,审国风之盛衰,吟咏情性以讽其上,故曰‘亡国之音哀以思’也。 夫喜、怒、哀、乐、爱、憎、惭、惧,凡此八者,生民所以接物传情,区别有属,而不可溢者也。夫味以甘苦为称,今以甲贤而心爱,以乙愚而情憎,则爱憎宜属我,而贤愚宜属彼也。可以我爱而谓之爱人,我憎而谓之憎人,所喜则谓之喜味,所怒而谓之怒味哉?由此言之,则外内殊用,彼我异名。声音自当以善恶为主,则无关于哀乐;哀乐自当以情感,则无系于声音。名实俱去,则尽然可见矣。且季子在鲁,采《诗》观礼,以别《风》、《雅》,岂徒任声以决臧否哉?又仲尼闻《韶》,叹其一致,是以咨嗟,何必因声以知虞舜之德,然後叹美邪?今粗明其一端,亦可思过半矣。”

  秦客难曰:“八方异俗,歌哭万殊,然其哀乐之情,不得不见也。夫心动于中,而声出于心。虽托之于他音,寄之于余声,善听察者,要自觉之不使得过也。昔伯牙理琴而锺子知其所志;隶人击磬而子产识其心哀;鲁人晨哭而颜渊审其生离。夫数子者,岂复假智于常音,借验于曲度哉?心戚者则形为之动,情悲者则声为之哀。此自然相应,不可得逃,唯神明者能精之耳。夫能者不以声众为难,不能者不以声寡为易。今不可以未遇善听,而谓之声无可察之理;见方俗之多变,而谓声音无哀乐也。”又云:“贤不宜言爱,愚不宜言憎。然则有贤然后爱生,有愚然后憎成,但不当共其名耳。哀乐之作,亦有由而然。此为声使我哀,音使我乐也。苟哀乐由声,更为有实,何得名实俱去邪?”又云:“季子采《诗》观礼,以别《风》、《雅》;仲尼叹《韶》音之一致,是以咨嗟。是何言欤?且师襄奏操,而仲尼睹文王之容;师涓进曲,而子野识亡国之音。宁复讲诗而后下言,习礼然后立评哉?斯皆神妙独见,不待留闻积日,而已综其吉凶矣;是以前史以为美谈。今子以区区之近知,齐所见而为限,无乃诬前贤之识微,负夫子之妙察邪?”

  主人答曰:“难云:虽歌哭万殊,善听察者要自觉之,不假智于常音,不借验于曲度,锺子之徒云云是也。此为心悲者,虽谈笑鼓舞,情欢者,虽拊膺咨嗟,犹不能御外形以自匿,诳察者于疑似也。以为就令声音之无常,犹谓当有哀乐耳。又曰:“季子听声,以知众国之风;师襄奏操,而仲尼睹文王之容。案如所云,此为文王之功德,与风俗之盛衰,皆可象之于声音:声之轻重,可移于後世;襄涓之巧,能得之于将来。若然者,三皇五帝,可不绝于今日,何独数事哉?若此果然也。则文王之操有常度,韶武之音有定数,不可杂以他变,操以余声也。则向所谓声音之无常,锺子之触类,于是乎踬矣。若音声无常,锺子触类,其果然邪?则仲尼之识微,季札之善听,固亦诬矣。此皆俗儒妄记,欲神其事而追为耳,欲令天下惑声音之道,不言理以尽此,而推使神妙难知,恨不遇奇听于当时,慕古人而自叹,斯所□大罔后生也。夫推类辨物,当先求之自然之理;理已定,然后借古义以明之耳。今未得之于心,而多恃前言以为谈证,自此以往,恐巧历不能纪。”“又难云:“哀乐之作,犹爱憎之由贤愚,此为声使我哀而音使我乐;苟哀乐由声,更为有实矣。夫五色有好丑丑,五声有善恶,此物之自然也。至于爱与不爱,喜与不喜,人情之变,统物之理,唯止于此;然皆无豫于内,待物而成耳。至夫哀乐自以事会,先遘于心,但因和声以自显发。故前论已明其无常,今复假此谈以正名号耳。不为哀乐发于声音,如爱憎之生于贤愚也。然和声之感人心,亦犹酒醴之发人情也。酒以甘苦为主,而醉者以喜怒为用。其见欢戚为声发,而谓声有哀乐,不可见喜怒为酒使,而谓酒有喜怒之理也。”

  秦客难曰:“夫观气采色,天下之通用也。心变于内而色应于外,较然可见,故吾子不疑。夫声音,气之激者也。心应感而动,声从变而发。心有盛衰,声亦隆杀。同见役于一身,何独于声便当疑邪!夫喜怒章于色诊,哀乐亦宜形于声音。声音自当有哀乐,但暗者不能识之。至锺子之徒,虽遭无常之声,则颖然独见矣,今蒙瞽面墙而不悟,离娄昭秋毫于百寻,以此言之,则明暗殊能矣。不可守咫尺之度,而疑离娄之察;执中痛之听,而猜锺子之聪;皆谓古人为妄记也。”

  主人答曰:“难云:心应感而动,声从变而发,心有盛衰,声亦降杀,哀乐之情,必形于声音,锺子之徒,虽遭无常之声,则颖然独见矣。必若所言,则浊质之饱,首阳之饥,卞和之冤,伯奇之悲,相如之含怒,不占之怖祗,千变百态,使各发一咏之歌,同启数弹之微,则锺子之徒,各审其情矣。尔为听声者不以寡众易思,察情者不以大小为异,同出一身者,期于识之也。设使从下,则子野之徒,亦当复操律鸣管,以考其音,知南风之盛衰,别雅、郑之淫正也?夫食辛之与甚噱,薰目之与哀泣,同用出泪,使狄牙尝之,必不言乐泪甜而哀泪苦,斯可知矣。何者?肌液肉汗,?笮便出,无主于哀乐,犹?酒之囊漉,虽笮具不同,而酒味不变也。声俱一体之所出,何独当含哀乐之理也?且夫《咸池》、《六茎》,《大章》、《韶夏》,此先王之至乐,所以动天地、感鬼神。今必云声音莫不象其体而传其心,此必为至乐不可托之于瞽史,必须圣人理其弦管,尔乃雅音得全也。舜命夔“击石拊石,八音克谐,神人以和。”以此言之,至乐虽待圣人而作,不必圣人自执也。何者?音声有自然之和,而无系于人情。克谐之音,成于金石;至和之声,得于管弦也。夫纤毫自有形可察,故离瞽以明暗异功耳。若乃以水济水,孰异之哉?”

  秦客难曰:“虽众喻有隐,足招攻难,然其大理,当有所就。若葛卢闻牛鸣,知其三子为牺;师旷吹律,知南风不竞,楚师必败;羊舌母听闻儿啼,而审其丧家。凡此数事,皆效于上世,是以咸见录载。推此而言,则盛衰吉凶,莫不存乎声音矣。今若复谓之诬罔,则前言往记,皆为弃物,无用之也。以言通论,未之或安。若能明斯所以,显其所由,设二论俱济,愿重闻之。”

  主人答曰:“吾谓能反三隅者,得意而忘言,是以前论略而未详。今复烦循环之难,敢不自一竭邪?夫鲁牛能知牺历之丧生,哀三子之不存,含悲经年,诉怨葛卢;此为心与人同,异于兽形耳。此又吾之所疑也。且牛非人类,无道相通,若谓鸣兽皆能有言,葛卢受性独晓之,此为称其语而论其事,犹译传异言耳,不为考声音而知其情,则非所以为难也。若谓知者为当触物而达,无所不知,今且先议其所易者。请问:圣人卒人胡域,当知其所言否乎?难者必曰知之。知之之理何以明之?愿借子之难以立鉴识之域。或当与关接识其言邪?将吹律鸣管校其音邪?观气采色和其心邪?此为知心自由气色,虽自不言,犹将知之,知之之道,可不待言也。若吹律校音以知其心,假令心志于马而误言鹿,察者固当由鹿以知马也。此为心不系于所言,言或不足以证心也。若当关接而知言,此为孺子学言于所师,然后知之,则何贵于聪明哉?夫言,非自然一定之物,五方殊俗,同事异号,举一名以为标识耳。夫圣人穷理,谓自然可寻,无微不照。苟无微不照,理蔽则虽近不见,故异域之言不得强通。推此以往,葛卢之不知牛鸣,得不全乎?”又难云:“师旷吹律,知南风不竞,楚多死声。此又吾之所疑也。请问师旷吹律之时,楚国之风邪,则相去千里,声不足达;若正识楚风来入律中邪,则楚南有吴、越,北有梁、宋,苟不见其原,奚以识之哉?凡阴阳愤激,然后成风。气之相感,触地而发,何得发楚庭,来入晋乎?且又律吕分四时之气耳,时至而气动,律应而灰移,皆自然相待,不假人以为用也。上生下生,所以均五声之和,叙刚柔之分也。然律有一定之声,虽冬吹中吕,其音自满而无损也。今以晋人之气,吹无韵之律,楚风安得来入其中,与为盈缩邪?风无形,声与律不通,则校理之地,无取于风律,不其然乎?岂独师旷多识博物,自有以知胜败之形,欲固众心而托以神微,若伯常骞之许景公寿哉?”又难云:“羊舌母听闻儿啼而审其丧家。复请问何由知之?为神心独悟暗语而当邪?尝闻儿啼若此其大而恶,今之啼声似昔之啼声,故知其丧家邪?若神心独悟暗语之当,非理之所得也。虽曰听啼,无取验于儿声矣。若以尝闻之声为恶,故知今啼当恶,此为以甲声为度,以校乙之啼也。夫声之于音,犹形之于心也。有形同而情乖,貌殊而心均者。何以明之?圣人齐心等德而形状不同也。苟心同而形异,则何言乎观形而知心哉?且口之激气为声,何异于籁?纳气而鸣邪?啼声之善恶,不由儿口吉凶,犹琴瑟之清浊不在操者之工拙也。心能辨理善谈,而不能令内?调利,犹瞽者能善其曲度,而不能令器必清和也。器不假妙瞽而良,?不因惠心而调,然则心之与声,明为二物。二物之诚然,则求情者不留观于形貌,揆心者不借听于声音也。察者欲因声以知心,不亦外乎?今晋母未待之于老成,而专信昨日之声,以证今日之啼,岂不误中于前世好奇者从而称之哉?”

  秦客难曰:“吾闻败者不羞走,所以全也。吾心未厌而言,难复更从其馀。今平和之人,听筝笛琵琶,则形躁而志越;闻琴瑟之音,则听静而心闲。同一器之中,曲用每殊,则情随之变:奏秦声则叹羡而慷慨;理齐楚则情一而思专,肆姣弄则欢放而欲惬;心为声变,若此其众。苟躁静由声,则何为限其哀乐,而但云至和之声,无所不感,托大同于声音,归众变于人情?得无知彼不明此哉?”

  主人答曰:“难云:琵琶、筝、笛令人躁越。又云:曲用每殊而情随之变。此诚所以使人常感也。琵琶、筝、笛,间促而声高,变众而节数,以高声御数节,故使人形躁而志越。犹铃铎警耳,锺鼓骇心,故‘闻鼓鼙之音,思将帅之臣’,盖以声音有大小,故动人有猛静也。琴瑟之体,间辽而音埤,变希而声清,以埤音御希变,不虚心静听,则不尽清和之极,是以听静而心闲也。夫曲用不同,亦犹殊器之音耳。齐楚之曲,多重故情一,变妙故思专。姣弄之音,挹众声之美,会五音之和,其体赡而用博,故心侈于众理;五音会,故欢放而欲惬。然皆以单、复、高、埤、善、恶为体,而人情以躁、静而容端,此为声音之体,尽于舒疾。情之应声,亦止于躁静耳。夫曲用每殊,而情之处变,犹滋味异美,而口辄识之也。五味万殊,而大同于美;曲变虽众,亦大同于和。美有甘,和有乐。然随曲之情,尽于和域;应美之口,绝于甘境,安得哀乐于其间哉?然人情不同,各师所解。则发其所怀;若言平和,哀乐正等,则无所先发,故终得躁静。若有所发,则是有主于内,不为平和也。以此言之,躁静者,声之功也;哀乐者,情之主也。不可见声有躁静之应,因谓哀乐者皆由声音也。且声音虽有猛静,猛静各有一和,和之所感,莫不自发。何以明之?夫会宾盈堂,酒酣奏琴,或忻然而欢,或惨尔泣,非进哀于彼,导乐于此也。其音无变于昔,而欢戚并用,斯非‘吹万不同’邪?夫唯无主于喜怒,亦应无主于哀乐,故欢戚俱见。若资偏固之音,含一致之声,其所发明,各当其分,则焉能兼御群理,总发众情邪?由是言之,声音以平和为体,而感物无常;心志以所俟为主,应感而发。然则声之与心,殊涂异轨,不相经纬,焉得染太和于欢戚,缀虚名于哀乐哉?秦客难曰:“论云:猛静之音,各有一和,和之所感,莫不自发,是以酒酣奏琴而欢戚并用。此言偏并之情先积于内,故怀欢者值哀音而发,内戚者遇乐声而感也。夫音声自当有一定之哀乐,但声化迟缓不可仓卒,不能对易。偏重之情,触物而作,故今哀乐同时而应耳;虽二情俱见,则何损于声音有定理邪?主人答曰:“难云:哀乐自有定声,但偏重之情,不可卒移。故怀戚者遇乐声而哀耳。即如所言,声有定分,假使《鹿鸣》重奏,是乐声也。而令戚者遇之,虽声化迟缓,但当不能使变令欢耳,何得更以哀邪?犹一爝之火,虽未能温一室,不宜复增其寒矣。夫火非隆寒之物,乐非增哀之具也。理弦高堂而欢戚并用者,直至和之发滞导情,故令外物所感得自尽耳。难云:偏重之情,触物而作,故令哀乐同时而应耳。夫言哀者,或见机杖而泣,或睹舆服而悲,徒以感人亡而物存,痛事显而形潜,其所以会之,皆自有由,不为触地而生哀,当席而泪出也。今见机杖以致感,听和声而流涕者,斯非和之所感,莫不自发也。”

  秦客难曰:“论云:酒酣奏琴而欢戚并用。欲通此言,故答以偏情感物而发耳。今且隐心而言,明之以成效。夫人心不欢则戚,不戚则欢,此情志之大域也。然泣是戚之伤,笑是欢之用。盖闻齐、楚之曲者,唯睹其哀涕之容,而未曾见笑噱之貌。此必齐、楚之曲,以哀为体,故其所感,皆应其度量;岂徒以多重而少变,则致情一而思专邪?若诚能致泣,则声音之有哀乐,断可知矣。”

  主人答曰:“虽人情感于哀乐,哀乐各有多少。又哀乐之极,不必同致也。夫小哀容坏,甚悲而泣,哀之方也;小欢颜悦,至乐心喻,乐之理也。何以明之?夫至亲安豫,则恬若自然,所自得也。及在危急,仅然后济,则?不及亻舞。由此言之,亻舞之不若向之自得,岂不然哉?,至夫笑噱虽出于欢情,然自以理成又非自然应声之具也。此为乐之应声,以自得为主;哀之应感,以垂涕为故。垂涕则形动而可觉,自得则神合而无忧,是以观其异而不识其同,别其外而未察其内耳。然笑噱之不显于声音,岂独齐楚之曲邪?今不求乐于自得之域,而以无笑噱谓齐、楚体哀,岂不知哀而不识乐乎?”

  秦客问曰:“仲尼有言:‘移风易俗,莫善于乐。’即如所论,凡百哀乐,皆不在声,即移风易俗,果以何物邪?又古人慎靡靡之风,抑忄舀耳之声,故曰:‘放郑声,远佞人。’然则郑卫之音击鸣球以协神人,敢问郑雅之体,隆弊所极;风俗称易,奚由而济?幸重闻之,以悟所疑。”

  主人应之曰:“夫言移风易俗者,必承衰弊之後也。古之王者,承天理物,必崇简易之教,御无为之治,君静于上,臣顺于下,玄化潜通,天人交泰,枯槁之类,浸育灵液,六合之内,沐浴鸿流,荡涤尘垢,群生安逸,自求多福,默然从道,怀忠抱义,而不觉其所以然也。和心足于内,和气见于外,故歌以叙志,亻舞以宣情。然后文之以采章,照之以风雅,播之以八音,感之以太和,导其神气,养而就之。迎其情性,致而明之,使心与理相顺,气与声相应,合乎会通,以济其美。故凯乐之情,见于金石,含弘光大,显于音声也。若以往则万国同风,芳荣济茂,馥如秋兰,不期而信,不谋而诚,穆然相爱,犹舒锦彩,而粲炳可观也。大道之隆,莫盛于兹,太平之业,莫显于此。故曰“‘移风易俗,莫善于乐。’乐之为体,以心为主。故无声之乐,民之父母也。至八音会谐,人之所悦,亦总谓之乐,然风俗移易,不在此也。夫音声和比,人情所不能已者也。是以古人知情之不可放,故抑其所遁;知欲之不可绝,故因其所自。为可奉之礼,制可导之乐。口不尽味,乐不极音。揆终始之宜,度贤愚之中。为之检则,使远近同风,用而不竭,亦所以结忠信,著不迁也。故乡校庠塾亦随之变,丝竹与俎豆并存,羽毛与揖让俱用,正言与和声同发。使将听是声也,必闻此言;将观是容也,必崇此礼。礼犹宾主升降,然后酬酢行焉。于是言语之节,声音之度,揖让之仪,动止之数,进退相须,共为一体。君臣用之于朝,庶士用之于家,少而习之,长而不怠,心安志固,从善日迁,然后临之以敬,持之以久而不变,然后化成,此又先王用乐之意也。故朝宴聘享,嘉乐必存。是以国史采风俗之盛衰,寄之乐工,宣之管弦,使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自诫。此又先王用乐之意也。若夫郑声,是音声之至妙。妙音感人,犹美色惑志。耽?荒酒,易以丧业,自非至人,孰能御之?先王恐天下流而不反,故具其八音,不渎其声;绝其大和,不穷其变;捐窈窕之声,使乐而不淫,犹大羹不和,不极勺药之味也。若流俗浅近,则声不足悦,又非所欢也。若上失其道,国丧其纪,男女奔随,淫荒无度,则风以此变,俗以好成。尚其所志,则群能肆之,乐其所习,则何以诛之?托于和声,配而长之,诚动于言,心感于和,风俗一成,因而名之。然所名之声,无中于淫邪也。淫之与正同乎心,雅、郑之体,亦足以观矣。”

词典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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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情不同

然 rán《國語辭典》

然 [ rán ]

  1. 烧。燃的本字。《孟子·公孙丑上》:「若火之始然,泉之始达。」
  2. 赞同。《史记·卷八·高祖本纪》:「沛公然其计,从之。」《三国演义·第一回》:「刘焉然其说,随即出榜招募义兵。」
  1. 对、正确。如:「不以为然」。《论语·雍也》:「雍之言然。」
  1. 如此。《论语·宪问》:「子曰:『何必高宗,古之人皆然。』」唐·柳宗元〈桐叶封弟辩〉:「周公曰:『天子不可戏。』乃封小弱弟于唐。吾意不然。」
  1. 但是、可是。《左传·僖公三十年》:「吾不能早用子,今急而求子,是寡人之过也。然郑亡,子亦有不利焉。」
  2. 虽。《董西厢·卷八》:「师言然善,奈处凡浮,遭此屈辱,不能无恨。」
  3. 然后。《隋书·卷七○·李密传》:「待士马肥充,然可与人争利。」
  1. 形容词或副词词尾。如:「斐然」、「赫然」、「恍然」。《诗经·邶风·终风》:「终风且霾,惠然肯来。」
  2. 用于句末,表肯定、断定的语气。《论语·宪问》:「羿善射,奡荡舟,俱不得其死然。」《礼记·檀弓下》:「穆公召县子而问然。」
  3. 表示比拟的语助词。《吕氏春秋·孟秋纪·荡兵》:「夫兵不可偃也,譬之若水火然,善用之则为福,不能用之则为祸。」
  1. 唯,表应答。《论语·阳货》:「子曰:『然!有是言也。』」《晏子春秋·内篇·杂下》:「公见其妻曰:『此子之内子邪?』晏子对曰:『然!是也。』」
  1. 姓。如汉代有然温。
人情 rén qíng
(1).人的感情。《礼记·礼运》:“何谓人情?喜、怒、哀、惧、爱、恶、欲,七者弗学而能。”《史记·太史公自序》:“人情之所感,远俗则怀。”《新唐书·杨瑒传》:“帝封 太山 ,集乐工山下,居丧者亦在行。 瑒 谓起苴絰使和钟律,非人情所堪,帝许,乃免。” 鲁迅 《且介亭杂文二集·徐懋庸作〈打杂集〉序》:“那里能够及得这些杂文的和现在切贴,而且生动,泼剌,有益,而且也能移人情。”
(2).人之常情。指世间约定俗成的事理标准。《庄子·逍遥游》:“大有逕庭,不近人情焉。” 汉 王粲 《登楼赋》:“人情同於怀土兮,岂穷达而异心。” 宋 欧阳修 《相州昼锦堂记》:“仕宦而至将相,富贵而归故乡,此人情之所荣,而今昔之所同也。”《古今小说·汪信之一死救全家》:“大抵妇人家勤俭惜财,固是美事,也要通乎人情。” 瞿秋白 《饿乡纪程》三:“生活困难,心绪恶劣,要想得亲近人的慰藉,这也是人情。”
(3).人心,众人的情绪、愿望。《后汉书·皇甫规传》:“而灾异犹见,人情未安者,殆贤遇进退,威刑所加,有非其理也。”《北齐书·卢文伟传》:“善於抚接,好行小惠,是以所在颇得人情。” 宋 叶适 《淮西论铁钱五事状》:“近岁私铸铁钱散漫 江 淮 ,公私受弊,人情摇动。”《续资治通鉴·宋太宗太平兴国四年》:“ 世宗 时, 史超 败於 石岭关 ,人情震恐,故师还。” 清 方文 《初晴》诗:“久雨初晴候,人情分外欢。”
(4).人与人的情分。 唐 韩愈 《县齐有怀》诗:“人情忌殊异,世路多权诈。” 宋 陆游 《舟中口占》:“业力顿消知学进,人情愈薄喜身轻。” 宁调元 《燕京杂诗》之五:“人情叶叶都如此,世路悠悠古所难。”
(5).民情;民间风俗。《史记·李斯列传》:“且 赵君 为人精廉彊力,下知人情,上能适朕,君其勿疑。” 宋 范仲淹 《奏边上得力材武将佐等第姓名事》:“善抚驭,得 藩 汉 人情。” 清 李渔 《巧团圆·试艰》:“平时做惯贸易,走过江湖,把山川、形势、人情、土俗都看在眼里。” 曹禺 《王昭君》第二幕:“他对于 匈奴 的风土人情有一定的了解。”
(6).情面;交情。《朱子语类》卷一三四:“若説是 苏秦 怕 秦 来败从,所以激 张仪 入 秦 ,庶 秦 不来败从,那 张仪 与你有甚人情?”《金瓶梅词话》第六七回:“也不来走走儿,今日还来説人情。” 清 李渔 《奈何天·计左》:“人情留一綫,日后好相见。” 曹禺 《日出》第二幕:“我要硬成一块石头,决不讲一点人情,决不可怜人。”
(7).指应酬,交际往来。 元 关汉卿 《鲁斋郎》第三折:“父亲、母亲人情去了,这早晚敢待来也。”《红楼梦》第六八回:“一日少説,大事也有一二十件,小事还有三五十件。外头从娘娘算起,以及王公侯伯家,多少人情客礼,家里又有这些亲友的调度。” 清 沈复 《浮生六记·坎坷记愁》:“处家人情,非钱不行。” 老舍 《骆驼祥子》二十:“不但是出了钱,他还亲自去吊祭或庆贺,因为明白了这些事并非是只为糟蹋钱,而是有些必须尽到的人情。”
(8).馈赠;礼物。《京本通俗小说·西山一窟鬼》:“你这廝许了我人情又不还,我怎的不打你?”《元典章新集·刑部·禁骚扰》:“近年以来,内外诸衙门指与上司官员庆贺馈一切人情或私相追往,公然於所辖官吏俸钞科取。”  ——《漢語大詞典》
不同 bù tóng
(1).不相同;不一样。 南朝 梁 刘勰 《文心雕龙·定势》:“所习不同,所务各异,言势殊也。” 前蜀 韦庄 《关河道中作》诗:“往来千里路长在,聚散十年人不同。” 毛泽东 《在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的讲话》二:“他们想问题做事情的方法,他们的历史习惯,跟我们不同。”
(2).不同意。《宋书·张邵传》:“太尉长史 何勗 不同,欲席捲奔 鬱洲 ,自海道还都。”《南齐书·鄱阳王锵传》:“殿下但乘油壁车入宫,出天子置朝堂,二王夹辅号令, 粲 等闭城门上仗,谁敢不同?”
(3).不和。《后汉书·孔融传》:“﹝ 融 ﹞与中丞 赵舍 不同,託病归家。”  ——《漢語大詞典》
各 gè/gě《國語辭典》

各 [ gè ]

  1. 指代一定群体中的不同个体本身。如:「各自」。《论语·公冶长》:「盍各言尔志?」
  1. 每。如:「各个」。《史记·卷一二三·大宛传》:「令外国客遍观各仓库府藏之积。」
师 ( 師 ) shī
师 [ shī ]
  1. 教人的人:老~。导~。~傅。~生。~徒。~德。良~益友。好(hào )为人~。
  2. 擅长某种技术的人:工程~。医~。技~。
  3. 效法:~法古人。
  4. 榜样:~范。
  5. 指由师徒或师生关系产生的:~母。~兄。~弟。~妹。
  6. 对和尚或道士的尊称:法~。禅~。
  7. 军队:会~。出~。
  8. 军队的编制单位,团或旅的上一级:~长。~座。
  9. 一国的首都:京~。
  10. 姓。
所 suǒ《國語辭典》

所 [ suǒ ]

  1. 地方、处所。《吕氏春秋·恃君览·达郁》:「厥之谏我也,必于无人之所。」
  2. 恰当的位置。如:「死得其所」。《易经·系辞下》:「交易而退,各得其所。」《文选·诸葛亮·出师表》:「必能使行阵和睦,优劣得所也。」
  3. 量词。计算建筑物的单位。如:「一所房子」、「三所学校」。
  4. 约略计算之词。多置于数量、单位之后。《史记·卷五五·留侯世家》:「父去里所,复还。」《续汉书志·第一一·天文志中》:「彗星出天船北,长二尺所。」
  5. 机关或机构的名称。如:「区公所」、「派出所」、「研究所」。
  6. 姓。如汉代有所忠、所辅。
  1. 表示指示。相当于「此」、「这」。《吕氏春秋·审应览·审应》:「齐亡地而王加膳,所非兼爱之心也。」唐·杜甫〈示从孙济〉诗:「所来为宗族,亦不为盘飧。」
  2. 表示疑问。相当于「何」、「什么」。《国语·鲁语上》:「长勺之役,曹刿问所以战于庄公。」
  1. 假设、如果。《诗经·鄘风·墙有茨》:「中冓之言,不可道也;所可道也,言之丑也。」《左传·僖公二十四年》:「所不与舅氏同心者,有如白水。」
  1. 虚字。置在动词前,暗示动作达到的事物。如:「前所未闻」。《论语·颜渊》:「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2. 与「为」或「被」合用,表示被动的意思。如:「他的作品为一般青年人所喜爱。」
  1. 相当于「尚」、「还」。《乐府诗集·卷四六·清商曲辞三·无名氏·懊侬歌十四首之三》:「江陵去扬州,三千三百里。已行一千三,所有二千在。」
解 jiě/jiè/xiè《國語辭典》

解 [ jiě ]

  1. 分割、剖分。如:「解剖」。《左傳·宣公四年》:「宰夫將解黿。」《莊子·養生主》:「庖丁為文惠君解牛。」
  2. 分裂、分散。如:「瓦解」、「溶解」、「難分難解」。
  3. 打開、鬆開、鬆脫。如:「解扣子」、「解開繩子」、「寬衣解帶」。
  4. 免除、消除。如:「解圍」、「解悶」、「解救」、「解渴」、「調解」。《戰國策·趙策三》:「所貴於天下之士者,為人排患、釋難、解紛亂而無所取也。」
  5. 陳述、說明。如:「講解」、「解釋」、「辯解」。
  6. 曉晤、明白、清楚。如:「理解」、「了解」、「費解」、「大惑不解」。
  7. 排出汗水或大小便。如:「小解」。漢·王充《論衡·寒溫》:「人中於寒,飲藥行解。」《警世通言·卷二一·趙太祖千里送京娘》:「於路只推腹痛難忍,幾遍要解。」
  8. 會、能夠。晉·陶淵明〈九日閑居〉詩:「酒能祛百慮,菊解制頹齡。」唐·李白〈月下獨酌〉詩四首之一:「月既不解飲,影徒隨我身。」
  1. 文體名。古代文體之一,旨在辯論解說。晉·張華《博物志·卷六·文籍考》:「賢者著述曰傳、曰記、曰章句、曰解、曰論、曰讀。」《新唐書·卷一七六·韓愈傳》:「乃作進學解以自諭。」
  2. 答案。如:「不得其解」。
  3. 見識、看法。如:「獨到的見解」。

解 [ xiè ]

  1. 鬆懈、懈怠。《禮記·雜記下》:「三日不怠,三月不解。」《漢書·卷六九·趙充國傳》:「虜久屯聚,解弛。」
  1. 參見「解縣 」條。
  2. 姓。如春秋時晉國有解狐。

解 [ jiè ]

  1. 參見「解元 」條。
  2. 官署、官吏辦公的地方。《商君書·墾令》:「又高其解舍,令有甬官食槩。」《文選·左思·吳都賦》:「屯營櫛比,解署棋布。」
  1. 押送、發遣。如:「押解罪犯」、「蘇三起解」。《京本通俗小說·碾玉觀音》:「當下喝賜錢酒賞犒捉事人,解這崔寧到臨安府,一一從頭供說。」
  2. 典當、抵押。《醒世恆言·卷三一·鄭節使立功神臂弓》:「你贖典,還是解錢?」《初刻拍案驚奇·卷一三》:「往典鋪中解了幾十兩銀子。」
  3. 租用、租借。《清平山堂話本·楊溫攔路虎傳》:「楊三官人同那妻子和當直去客店,解一房歇泊。」《警世通言·卷三七·萬秀娘仇報山亭兒》:「當日天色晚,見一所客店,姊妹兩人解了房,討些飯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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