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心足于内,和气见于外,故歌以叙志,亻舞以宣情。
有秦客问于东野主人曰:“闻之前论曰:‘治世之音安以乐,亡国之音哀以思。’夫治乱在政,而音声应之;故哀思之情,表于金石;安乐之象,形于管弦也。又仲尼闻韶,识虞舜之德;季札听弦,知众国之风。斯已然之事,先贤所不疑也。今子独以为声无哀乐,其理何居?若有嘉讯,今请闻其说。”主人应之曰:“斯义久滞,莫肯拯救,故令历世滥于名实。今蒙启导,将言其一隅焉。夫天地合德,万物贵生,寒暑代往,五行以成。故章为五色,发为五音;音声之作,其犹臭味在于天地之间。其善与不善,虽遭遇浊乱,其体自若而不变也。岂以爱憎易操、哀乐改度哉?及宫商集比,声音克谐,此人心至愿,情欲之所锺。故人知情不可恣,欲不可极故,因其所用,每为之节,使哀不至伤,乐不至淫,斯其大较也。然‘乐云乐云,锺鼓云乎哉?哀云哀云,哭泣云乎哉?因兹而言,玉帛非礼敬之实,歌舞非悲哀之主也。何以明之?夫殊方异俗,歌哭不同。使错而用之,或闻哭而欢,或听歌而戚,然而哀乐之情均也。今用均同之情,案,“戚”本作“感”,又脱同字,依《世说·文学篇》注改补。)而发万殊之声,斯非音声之无常哉?然声音和比,感人之最深者也。劳者歌其事,乐者舞其功。夫内有悲痛之心,则激切哀言。言比成诗,声比成音。杂而咏之,聚而听之,心动于和声,情感于苦言。嗟叹未绝,而泣涕流涟矣。夫哀心藏于苦心内,遇和声而后发。和声无象,而哀心有主。夫以有主之哀心,因乎无象之和声,其所觉悟,唯哀而已。岂复知‘吹万不同,而使其自已’哉。风俗之流,遂成其政;是故国史明政教之得失,审国风之盛衰,吟咏情性以讽其上,故曰‘亡国之音哀以思’也。 夫喜、怒、哀、乐、爱、憎、惭、惧,凡此八者,生民所以接物传情,区别有属,而不可溢者也。夫味以甘苦为称,今以甲贤而心爱,以乙愚而情憎,则爱憎宜属我,而贤愚宜属彼也。可以我爱而谓之爱人,我憎而谓之憎人,所喜则谓之喜味,所怒而谓之怒味哉?由此言之,则外内殊用,彼我异名。声音自当以善恶为主,则无关于哀乐;哀乐自当以情感,则无系于声音。名实俱去,则尽然可见矣。且季子在鲁,采《诗》观礼,以别《风》、《雅》,岂徒任声以决臧否哉?又仲尼闻《韶》,叹其一致,是以咨嗟,何必因声以知虞舜之德,然後叹美邪?今粗明其一端,亦可思过半矣。”
秦客难曰:“八方异俗,歌哭万殊,然其哀乐之情,不得不见也。夫心动于中,而声出于心。虽托之于他音,寄之于余声,善听察者,要自觉之不使得过也。昔伯牙理琴而锺子知其所志;隶人击磬而子产识其心哀;鲁人晨哭而颜渊审其生离。夫数子者,岂复假智于常音,借验于曲度哉?心戚者则形为之动,情悲者则声为之哀。此自然相应,不可得逃,唯神明者能精之耳。夫能者不以声众为难,不能者不以声寡为易。今不可以未遇善听,而谓之声无可察之理;见方俗之多变,而谓声音无哀乐也。”又云:“贤不宜言爱,愚不宜言憎。然则有贤然后爱生,有愚然后憎成,但不当共其名耳。哀乐之作,亦有由而然。此为声使我哀,音使我乐也。苟哀乐由声,更为有实,何得名实俱去邪?”又云:“季子采《诗》观礼,以别《风》、《雅》;仲尼叹《韶》音之一致,是以咨嗟。是何言欤?且师襄奏操,而仲尼睹文王之容;师涓进曲,而子野识亡国之音。宁复讲诗而后下言,习礼然后立评哉?斯皆神妙独见,不待留闻积日,而已综其吉凶矣;是以前史以为美谈。今子以区区之近知,齐所见而为限,无乃诬前贤之识微,负夫子之妙察邪?”
主人答曰:“难云:虽歌哭万殊,善听察者要自觉之,不假智于常音,不借验于曲度,锺子之徒云云是也。此为心悲者,虽谈笑鼓舞,情欢者,虽拊膺咨嗟,犹不能御外形以自匿,诳察者于疑似也。以为就令声音之无常,犹谓当有哀乐耳。又曰:“季子听声,以知众国之风;师襄奏操,而仲尼睹文王之容。案如所云,此为文王之功德,与风俗之盛衰,皆可象之于声音:声之轻重,可移于後世;襄涓之巧,能得之于将来。若然者,三皇五帝,可不绝于今日,何独数事哉?若此果然也。则文王之操有常度,韶武之音有定数,不可杂以他变,操以余声也。则向所谓声音之无常,锺子之触类,于是乎踬矣。若音声无常,锺子触类,其果然邪?则仲尼之识微,季札之善听,固亦诬矣。此皆俗儒妄记,欲神其事而追为耳,欲令天下惑声音之道,不言理以尽此,而推使神妙难知,恨不遇奇听于当时,慕古人而自叹,斯所□大罔后生也。夫推类辨物,当先求之自然之理;理已定,然后借古义以明之耳。今未得之于心,而多恃前言以为谈证,自此以往,恐巧历不能纪。”“又难云:“哀乐之作,犹爱憎之由贤愚,此为声使我哀而音使我乐;苟哀乐由声,更为有实矣。夫五色有好丑丑,五声有善恶,此物之自然也。至于爱与不爱,喜与不喜,人情之变,统物之理,唯止于此;然皆无豫于内,待物而成耳。至夫哀乐自以事会,先遘于心,但因和声以自显发。故前论已明其无常,今复假此谈以正名号耳。不为哀乐发于声音,如爱憎之生于贤愚也。然和声之感人心,亦犹酒醴之发人情也。酒以甘苦为主,而醉者以喜怒为用。其见欢戚为声发,而谓声有哀乐,不可见喜怒为酒使,而谓酒有喜怒之理也。”
秦客难曰:“夫观气采色,天下之通用也。心变于内而色应于外,较然可见,故吾子不疑。夫声音,气之激者也。心应感而动,声从变而发。心有盛衰,声亦隆杀。同见役于一身,何独于声便当疑邪!夫喜怒章于色诊,哀乐亦宜形于声音。声音自当有哀乐,但暗者不能识之。至锺子之徒,虽遭无常之声,则颖然独见矣,今蒙瞽面墙而不悟,离娄昭秋毫于百寻,以此言之,则明暗殊能矣。不可守咫尺之度,而疑离娄之察;执中痛之听,而猜锺子之聪;皆谓古人为妄记也。”
主人答曰:“难云:心应感而动,声从变而发,心有盛衰,声亦降杀,哀乐之情,必形于声音,锺子之徒,虽遭无常之声,则颖然独见矣。必若所言,则浊质之饱,首阳之饥,卞和之冤,伯奇之悲,相如之含怒,不占之怖祗,千变百态,使各发一咏之歌,同启数弹之微,则锺子之徒,各审其情矣。尔为听声者不以寡众易思,察情者不以大小为异,同出一身者,期于识之也。设使从下,则子野之徒,亦当复操律鸣管,以考其音,知南风之盛衰,别雅、郑之淫正也?夫食辛之与甚噱,薰目之与哀泣,同用出泪,使狄牙尝之,必不言乐泪甜而哀泪苦,斯可知矣。何者?肌液肉汗,?笮便出,无主于哀乐,犹?酒之囊漉,虽笮具不同,而酒味不变也。声俱一体之所出,何独当含哀乐之理也?且夫《咸池》、《六茎》,《大章》、《韶夏》,此先王之至乐,所以动天地、感鬼神。今必云声音莫不象其体而传其心,此必为至乐不可托之于瞽史,必须圣人理其弦管,尔乃雅音得全也。舜命夔“击石拊石,八音克谐,神人以和。”以此言之,至乐虽待圣人而作,不必圣人自执也。何者?音声有自然之和,而无系于人情。克谐之音,成于金石;至和之声,得于管弦也。夫纤毫自有形可察,故离瞽以明暗异功耳。若乃以水济水,孰异之哉?”
秦客难曰:“虽众喻有隐,足招攻难,然其大理,当有所就。若葛卢闻牛鸣,知其三子为牺;师旷吹律,知南风不竞,楚师必败;羊舌母听闻儿啼,而审其丧家。凡此数事,皆效于上世,是以咸见录载。推此而言,则盛衰吉凶,莫不存乎声音矣。今若复谓之诬罔,则前言往记,皆为弃物,无用之也。以言通论,未之或安。若能明斯所以,显其所由,设二论俱济,愿重闻之。”
主人答曰:“吾谓能反三隅者,得意而忘言,是以前论略而未详。今复烦循环之难,敢不自一竭邪?夫鲁牛能知牺历之丧生,哀三子之不存,含悲经年,诉怨葛卢;此为心与人同,异于兽形耳。此又吾之所疑也。且牛非人类,无道相通,若谓鸣兽皆能有言,葛卢受性独晓之,此为称其语而论其事,犹译传异言耳,不为考声音而知其情,则非所以为难也。若谓知者为当触物而达,无所不知,今且先议其所易者。请问:圣人卒人胡域,当知其所言否乎?难者必曰知之。知之之理何以明之?愿借子之难以立鉴识之域。或当与关接识其言邪?将吹律鸣管校其音邪?观气采色和其心邪?此为知心自由气色,虽自不言,犹将知之,知之之道,可不待言也。若吹律校音以知其心,假令心志于马而误言鹿,察者固当由鹿以知马也。此为心不系于所言,言或不足以证心也。若当关接而知言,此为孺子学言于所师,然后知之,则何贵于聪明哉?夫言,非自然一定之物,五方殊俗,同事异号,举一名以为标识耳。夫圣人穷理,谓自然可寻,无微不照。苟无微不照,理蔽则虽近不见,故异域之言不得强通。推此以往,葛卢之不知牛鸣,得不全乎?”又难云:“师旷吹律,知南风不竞,楚多死声。此又吾之所疑也。请问师旷吹律之时,楚国之风邪,则相去千里,声不足达;若正识楚风来入律中邪,则楚南有吴、越,北有梁、宋,苟不见其原,奚以识之哉?凡阴阳愤激,然后成风。气之相感,触地而发,何得发楚庭,来入晋乎?且又律吕分四时之气耳,时至而气动,律应而灰移,皆自然相待,不假人以为用也。上生下生,所以均五声之和,叙刚柔之分也。然律有一定之声,虽冬吹中吕,其音自满而无损也。今以晋人之气,吹无韵之律,楚风安得来入其中,与为盈缩邪?风无形,声与律不通,则校理之地,无取于风律,不其然乎?岂独师旷多识博物,自有以知胜败之形,欲固众心而托以神微,若伯常骞之许景公寿哉?”又难云:“羊舌母听闻儿啼而审其丧家。复请问何由知之?为神心独悟暗语而当邪?尝闻儿啼若此其大而恶,今之啼声似昔之啼声,故知其丧家邪?若神心独悟暗语之当,非理之所得也。虽曰听啼,无取验于儿声矣。若以尝闻之声为恶,故知今啼当恶,此为以甲声为度,以校乙之啼也。夫声之于音,犹形之于心也。有形同而情乖,貌殊而心均者。何以明之?圣人齐心等德而形状不同也。苟心同而形异,则何言乎观形而知心哉?且口之激气为声,何异于籁?纳气而鸣邪?啼声之善恶,不由儿口吉凶,犹琴瑟之清浊不在操者之工拙也。心能辨理善谈,而不能令内?调利,犹瞽者能善其曲度,而不能令器必清和也。器不假妙瞽而良,?不因惠心而调,然则心之与声,明为二物。二物之诚然,则求情者不留观于形貌,揆心者不借听于声音也。察者欲因声以知心,不亦外乎?今晋母未待之于老成,而专信昨日之声,以证今日之啼,岂不误中于前世好奇者从而称之哉?”
秦客难曰:“吾闻败者不羞走,所以全也。吾心未厌而言,难复更从其馀。今平和之人,听筝笛琵琶,则形躁而志越;闻琴瑟之音,则听静而心闲。同一器之中,曲用每殊,则情随之变:奏秦声则叹羡而慷慨;理齐楚则情一而思专,肆姣弄则欢放而欲惬;心为声变,若此其众。苟躁静由声,则何为限其哀乐,而但云至和之声,无所不感,托大同于声音,归众变于人情?得无知彼不明此哉?”
主人答曰:“难云:琵琶、筝、笛令人躁越。又云:曲用每殊而情随之变。此诚所以使人常感也。琵琶、筝、笛,间促而声高,变众而节数,以高声御数节,故使人形躁而志越。犹铃铎警耳,锺鼓骇心,故‘闻鼓鼙之音,思将帅之臣’,盖以声音有大小,故动人有猛静也。琴瑟之体,间辽而音埤,变希而声清,以埤音御希变,不虚心静听,则不尽清和之极,是以听静而心闲也。夫曲用不同,亦犹殊器之音耳。齐楚之曲,多重故情一,变妙故思专。姣弄之音,挹众声之美,会五音之和,其体赡而用博,故心侈于众理;五音会,故欢放而欲惬。然皆以单、复、高、埤、善、恶为体,而人情以躁、静而容端,此为声音之体,尽于舒疾。情之应声,亦止于躁静耳。夫曲用每殊,而情之处变,犹滋味异美,而口辄识之也。五味万殊,而大同于美;曲变虽众,亦大同于和。美有甘,和有乐。然随曲之情,尽于和域;应美之口,绝于甘境,安得哀乐于其间哉?然人情不同,各师所解。则发其所怀;若言平和,哀乐正等,则无所先发,故终得躁静。若有所发,则是有主于内,不为平和也。以此言之,躁静者,声之功也;哀乐者,情之主也。不可见声有躁静之应,因谓哀乐者皆由声音也。且声音虽有猛静,猛静各有一和,和之所感,莫不自发。何以明之?夫会宾盈堂,酒酣奏琴,或忻然而欢,或惨尔泣,非进哀于彼,导乐于此也。其音无变于昔,而欢戚并用,斯非‘吹万不同’邪?夫唯无主于喜怒,亦应无主于哀乐,故欢戚俱见。若资偏固之音,含一致之声,其所发明,各当其分,则焉能兼御群理,总发众情邪?由是言之,声音以平和为体,而感物无常;心志以所俟为主,应感而发。然则声之与心,殊涂异轨,不相经纬,焉得染太和于欢戚,缀虚名于哀乐哉?秦客难曰:“论云:猛静之音,各有一和,和之所感,莫不自发,是以酒酣奏琴而欢戚并用。此言偏并之情先积于内,故怀欢者值哀音而发,内戚者遇乐声而感也。夫音声自当有一定之哀乐,但声化迟缓不可仓卒,不能对易。偏重之情,触物而作,故今哀乐同时而应耳;虽二情俱见,则何损于声音有定理邪?主人答曰:“难云:哀乐自有定声,但偏重之情,不可卒移。故怀戚者遇乐声而哀耳。即如所言,声有定分,假使《鹿鸣》重奏,是乐声也。而令戚者遇之,虽声化迟缓,但当不能使变令欢耳,何得更以哀邪?犹一爝之火,虽未能温一室,不宜复增其寒矣。夫火非隆寒之物,乐非增哀之具也。理弦高堂而欢戚并用者,直至和之发滞导情,故令外物所感得自尽耳。难云:偏重之情,触物而作,故令哀乐同时而应耳。夫言哀者,或见机杖而泣,或睹舆服而悲,徒以感人亡而物存,痛事显而形潜,其所以会之,皆自有由,不为触地而生哀,当席而泪出也。今见机杖以致感,听和声而流涕者,斯非和之所感,莫不自发也。”
秦客难曰:“论云:酒酣奏琴而欢戚并用。欲通此言,故答以偏情感物而发耳。今且隐心而言,明之以成效。夫人心不欢则戚,不戚则欢,此情志之大域也。然泣是戚之伤,笑是欢之用。盖闻齐、楚之曲者,唯睹其哀涕之容,而未曾见笑噱之貌。此必齐、楚之曲,以哀为体,故其所感,皆应其度量;岂徒以多重而少变,则致情一而思专邪?若诚能致泣,则声音之有哀乐,断可知矣。”
主人答曰:“虽人情感于哀乐,哀乐各有多少。又哀乐之极,不必同致也。夫小哀容坏,甚悲而泣,哀之方也;小欢颜悦,至乐心喻,乐之理也。何以明之?夫至亲安豫,则恬若自然,所自得也。及在危急,仅然后济,则?不及亻舞。由此言之,亻舞之不若向之自得,岂不然哉?,至夫笑噱虽出于欢情,然自以理成又非自然应声之具也。此为乐之应声,以自得为主;哀之应感,以垂涕为故。垂涕则形动而可觉,自得则神合而无忧,是以观其异而不识其同,别其外而未察其内耳。然笑噱之不显于声音,岂独齐楚之曲邪?今不求乐于自得之域,而以无笑噱谓齐、楚体哀,岂不知哀而不识乐乎?”
秦客问曰:“仲尼有言:‘移风易俗,莫善于乐。’即如所论,凡百哀乐,皆不在声,即移风易俗,果以何物邪?又古人慎靡靡之风,抑忄舀耳之声,故曰:‘放郑声,远佞人。’然则郑卫之音击鸣球以协神人,敢问郑雅之体,隆弊所极;风俗称易,奚由而济?幸重闻之,以悟所疑。”
主人应之曰:“夫言移风易俗者,必承衰弊之後也。古之王者,承天理物,必崇简易之教,御无为之治,君静于上,臣顺于下,玄化潜通,天人交泰,枯槁之类,浸育灵液,六合之内,沐浴鸿流,荡涤尘垢,群生安逸,自求多福,默然从道,怀忠抱义,而不觉其所以然也。和心足于内,和气见于外,故歌以叙志,亻舞以宣情。然后文之以采章,照之以风雅,播之以八音,感之以太和,导其神气,养而就之。迎其情性,致而明之,使心与理相顺,气与声相应,合乎会通,以济其美。故凯乐之情,见于金石,含弘光大,显于音声也。若以往则万国同风,芳荣济茂,馥如秋兰,不期而信,不谋而诚,穆然相爱,犹舒锦彩,而粲炳可观也。大道之隆,莫盛于兹,太平之业,莫显于此。故曰“‘移风易俗,莫善于乐。’乐之为体,以心为主。故无声之乐,民之父母也。至八音会谐,人之所悦,亦总谓之乐,然风俗移易,不在此也。夫音声和比,人情所不能已者也。是以古人知情之不可放,故抑其所遁;知欲之不可绝,故因其所自。为可奉之礼,制可导之乐。口不尽味,乐不极音。揆终始之宜,度贤愚之中。为之检则,使远近同风,用而不竭,亦所以结忠信,著不迁也。故乡校庠塾亦随之变,丝竹与俎豆并存,羽毛与揖让俱用,正言与和声同发。使将听是声也,必闻此言;将观是容也,必崇此礼。礼犹宾主升降,然后酬酢行焉。于是言语之节,声音之度,揖让之仪,动止之数,进退相须,共为一体。君臣用之于朝,庶士用之于家,少而习之,长而不怠,心安志固,从善日迁,然后临之以敬,持之以久而不变,然后化成,此又先王用乐之意也。故朝宴聘享,嘉乐必存。是以国史采风俗之盛衰,寄之乐工,宣之管弦,使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自诫。此又先王用乐之意也。若夫郑声,是音声之至妙。妙音感人,犹美色惑志。耽?荒酒,易以丧业,自非至人,孰能御之?先王恐天下流而不反,故具其八音,不渎其声;绝其大和,不穷其变;捐窈窕之声,使乐而不淫,犹大羹不和,不极勺药之味也。若流俗浅近,则声不足悦,又非所欢也。若上失其道,国丧其纪,男女奔随,淫荒无度,则风以此变,俗以好成。尚其所志,则群能肆之,乐其所习,则何以诛之?托于和声,配而长之,诚动于言,心感于和,风俗一成,因而名之。然所名之声,无中于淫邪也。淫之与正同乎心,雅、郑之体,亦足以观矣。”
词典释义
(系统自动检索释义,仅供参考。)足 [ zú ]
名- 人体下肢的总称。亦专指踝骨以下的部分,今称为「脚」。如:「举足」、「失足跌跤」。《说文解字·足部》:「足,人之足也,在下。」唐·韩愈〈山石〉诗:「当流赤足蹋涧石,水声激激风吹衣。」
- 动物的下肢,用来奔走或爬行。如:「节足动物」、「百足之虫」。南朝梁·无名氏〈木兰诗〉二首之一:「愿驼千里足,送儿还故乡。」
- 器物下面支撑的部分。《易经·鼎卦·九四》:「鼎折足。」唐·刘禹锡〈蜀先主庙〉诗:「势分三足鼎,业复五铢钱。」
- 姓。如战国时韩国有足强。
- 二一四部首之一。
- 踏。《文选·司马相如·上林赋》:「手熊罴,足野羊。」
- 满足、使满足。《汉书·卷五·景帝纪》:「其唯廉士,寡欲易足。」《三国志·卷一·魏书·武帝纪》:「绍谋臣许攸贪财,绍不能足,来奔。」
- 停止、止息。《老子·第二八章》:「为天下谷,常德乃足,复归于朴。」《史记·卷一○二·张释之传》:「释之免冠顿首谢曰:『法如是足也。』」
- 够量的、不缺乏的。如:「充足」、「心满意足」、「丰衣足食」。
- 富裕。如:「富足」。
- 整整的、完全的。如:「足足玩了一星期」、「足足乐了一天」、「在水中闷了足足有二分钟的气。」
- 堪、可以。如:「足供参考」、「足慰吾怀」、「足以自豪」。
- 值得。如:「何足挂齿」、「微不足道」。
足 [ jù ]
副- 过分。参见「足恭 」条。
于 [ yú ]
動- 去、往。《文選·曹植·責躬詩》:「煢煢僕夫,于彼冀方。」
- 取。《詩經·豳風·七月》:「晝爾于茅,宵爾索綯。」《孟子·萬章下》:「殺越人于貨,閔不畏死,凡民罔不譈。」
- 在。《儀禮·士昏禮》:「婿立于門外。」同「於 」。
- 以、用。《左傳·宣公十二年》:「楚自克庸以來,其君無日不以討國人而訓之,于民生之不易,禍至之無日,戒懼之不可以怠。」
- 對、對於。《詩經·邶風·泉水》:「有懷于衛,靡日不思。」
- 至、到。《淮南子·原道》:「以恬養性,以漠處神,則入于天門。」
- 依照。《書經·盤庚下》:「歷告爾百姓于朕志。」
- 為了。《孟子·萬章上》:「唯茲臣庶,女其于予治。」
- 和、與。《書經·康誥》:「告汝德之說,于罰之行。」
- 用於句首或句中,無義。如:「鳳凰于飛」。《詩經·周南·葛覃》:「黃鳥于飛。」
- 用於句尾,表示疑問的語氣。《呂氏春秋·審應覽·審應》:「然則先王聖于?」同「乎 」。
- 姓。如明代有于謙。
于 [ xū ]
歎- 表示感嘆的意思。《詩經·周南·麟之趾》:「于嗟麟兮。」通「吁」。
- 里面,与“外”相对:~部。~外。~定。~地。~阁。~行(háng )。~涵。
- 称妻子或妻子家的亲戚:~人。~亲。~弟。
- 亲近:~君子而外小人。
- 同“纳”,收入;接受。
(2).引申指能导致吉利的祥瑞之气。 汉 王充 《论衡·讲瑞》:“瑞物皆起和气而生。”《朱子语类》卷一○六:“自古救荒只有两説:第一是感召和气,以致丰穰;其次只有储蓄之计。” 明 杨慎 《词品·雪辞》:“满天和气,太平有象。”
(3).温和的气度。《礼记·祭义》:“有和气者必有愉色。” 宋 施德操 《北窗炙輠》卷上:“ 伯淳 既见,和气蔼然见眉宇间。”
(4).指态度温和。《醒世恒言·十五贯戏言成巧祸》:“ 刘君荐 极是为人和气,乡里见爱,都称他 刘官人 。” 老舍 《骆驼祥子》一:“﹝ 祥子 ﹞心里舒服,对人就更和气。”
(5).和睦融洽。 宋 陈师道 《南柯子·贺彭舍人黄堂成》词:“万家和气贺初成,人在笙歌声里暗生春。”《明成化说唱词话丛刊·开宗义富贵孝义传》:“衣服不曾分你我,家中和气不曾分。” 赵树理 《登记》:“ 小晚 这一家……日子也过得,家里也和气。”
(6).指和睦的感情。《三国演义》第四九回:“你如何来追赶?本待一箭射死你来,显得两家失了和气。” 老舍 《茶馆》第一幕:“都是自己弟兄,别伤了和气呀!”
(7).犹元气;中气。中医谓人体内能使各器官发挥机能的原动力。 南朝 梁 刘勰 《文心雕龙·养气》:“若销鑠精胆,蹙迫和气,秉牘以驱龄,洒翰以伐性,岂圣贤之素心,会文之直理哉?” 宋 沈作哲 《寓简》卷八:“清晨荣卫流行,法当省节语言,葆惜和气。” 明 陆深 《停骖录摘抄》:“﹝ 神宗 问﹞:‘闻卿摄生亦有道乎?’ 潞公 对:‘无他,臣但能任意自适,不以外物伤和气,不敢做过当事。’”
(8).指调和血气。 宋 叶适 《橘枝词记永嘉风土》之二:“只消一盏能和气,切莫多盃自害身。” ——《漢語大詞典》
外 [ wài ]
名- 不属于某一定的范围内均称为「外」。相对于「内」而言。如:「内外」、「门外」、「屋外」。
- 特指外国。如:「古今中外」、「对外贸易」。
- 戏曲中的脚色名称,多扮演老年男子。清·孔尚任《桃花扇·第二五出》:「外扮沈公宪,净扮张燕筑,小旦扮寇白门,丑扮郑妥娘同上。」也称为「老外」。
- 非自己所在或所属的。如:「外币」、「外地」、「外族」。
- 母亲、出嫁的姊妹、女儿家的亲戚称为「外」。如:「外祖父」、「外甥」、「外孙」。
- 别的、其他的。如:「外一章」、「外一首」。《孟子·滕文公下》:「外人皆称夫子好辩,敢问何也?」汉·王充《论衡·案书》:「国语,左氏之外传也。」
- 不是正式的。如:「外号」、「外史」。
- 疏远。《易经·否卦·彖曰》:「内小人而外君子,小人道长,君子道消也。」《荀子·王霸》:「人主则外贤而偏举,人臣则争职而妒贤。」
- 处于……之外。《国语·晋语六》:「今吾刑外乎大人,而忍于小民,将谁行武?」
- 背叛。《管子·版法》:「骤令不行,民心乃外。」
故 [ gù ]
名- 原因、根由。如:「托故」、「无缘无故」、「不知何故」。《左传·隐公元年》:「公语之故,且告之悔。」
- 意外的事情、事件。如:「变故」、「事故」、「家庭多故」。《左传·昭公二十五年》:「昭伯问家故,尽对。」晋·杜预·注:「故,事也。」
- 好友、旧识。如:「沾亲带故」、「一见如故」。《隋书·卷七○·李密传》:「乃散家产,赒赡亲故。」
- 过去的事物。如:「温故知新」。《文选·班昭·东征赋》:「遂去故而就新兮,志怆悢而怀悲。」
- 死亡。如:「病故」、「身故」、「已故」、「父母早故」。
- 原来的、以前的。如:「故乡」、「故国」、「故交」。《楚辞·宋玉·招魂》:「魂兮归来,反故居些。」唐·王维〈春中田园作〉诗:「归燕识故巢,旧人看新历。」
- 死去的。如:「故总统」。
- 本来、从前。《左传·昭公十三年》:「又夺成然邑而使为郊尹,蔓成然故事蔡公。」《荀子·性恶》:「凡礼义者,是生于圣人之伪,非故生于人之性也。」
- 有意、存心。如:「明知故犯」、「故弄玄虚」。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政事》:「我今故与林公来相看,望卿摆拨常物,应对玄言。」元·无名氏《陈州粜米·第一折》:「他也故违了皇宣命,都是些吃仓廒的鼠耗,咂脓血的苍蝇。」
- 仍旧、依然。《史记·卷四·周本纪》:「褒姒不好笑,幽王欲其笑万方,故不笑。」唐·杜甫〈绝句漫兴〉九首之三:「熟知茅斋绝低小,江上燕子故来频。」
- 因此、所以。《论语·先进》:「求也退,故进之;由也兼人,故退之。」《史记·卷一·五帝本纪》:「余并论次,择其言尤雅者,故著为本纪书首。」
歌 [ gē ]
動- 唱。按樂曲或節拍來發聲。如:「高歌一曲」、「引吭高歌」。《詩經·魏風·園有桃》:「心之憂矣,我歌且謠。」
- 頌揚。如:「歌功頌德」。《漢書·卷六二·司馬遷傳》:「夫天下稱周公,言其能論歌文武之德,宣周召之風。」唐·李白〈天長節使鄂州刺史韋公德政碑〉:「噫大塊之氣,歌炎漢之風。」
- 合樂的曲調。如:「民歌」、「俚歌」、「漁歌」。《書經·舜典》:「詩言志,歌永言。」《後漢書·卷八三·逸民傳·梁鴻傳》:「因東出關,過京師,作五噫之歌。」
- 一種詩歌體裁。屬於能唱的韻文。如〈長恨歌〉、〈子夜歌〉等。
以 [ yǐ ]
动- 用。如:「以礼待之」、「以身作则」。《左传·襄公十年》:「我辞礼矣,彼则以之。」汉·王充《论衡·程材》:「洗洿泥者以水,燔腥者用火。」
- 仰赖、凭借。《韩非子·五蠹》:「富国以农,距敌恃卒。」汉·王充《论衡·卜筮》:「欲知天,以人事。」
- 认为。如:「以为」。《左传·昭公二十五年》:「告臧孙,臧孙以难;告郈孙,郈孙以可劝。」唐·柳宗元〈为裴中丞上裴相贺破东平状〉:「窃以自古中兴之主,必有命代之臣。」
- 可、能够。《诗经·齐风·猗嗟》:「四矢反兮,以御乱兮。」《孟子·滕文公下》:「大则以王,小则以霸。」
- 令、使。《战国策·秦策一》:「向欲以齐事王,使攻宋也。」
- 因为、由于。《论语·卫灵公》:「君子不以言举人,不以人废言。」《韩非子·喻老》:「千丈之隄,以蚁蝼之穴溃。」
- 按、依。《孟子·梁惠王上》:「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商君书·更法》:「礼法以时而定,制令各顺其宜。」
- 在、于。《左传·桓公二年》:「其弟以千亩之战生,命之曰成师。」唐·柳宗元〈断刑论〉:「赏以春夏而刑以秋冬。」
- 加在前、后、左、右、上、下、往、来、东、西、南、北等字之前,表时空和方位的界限。如:「自古以来」、「长安东路以西」、「价格在一千元以上」。
- 连及。《易经·小畜·九五》:「有孚挛如,富以其邻。」《论语·尧曰》:「朕躬有罪,无以万方。」
- 而、且。《诗经·邶风·燕燕》:「瞻望弗及,伫立以泣。」《礼记·乐记》:「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
- 因此。《汉书·卷二九·沟洫志》:「于是关中为沃野,无凶年,秦以富彊。」《文选·诸葛亮·出师表》:「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
- 目的在于。如:「以免」、「以致于」。《书经·泰誓下》:「郊社不修,宗庙不享。作奇技淫巧以悦妇人。」
- 与、和。《仪礼·乡射礼》:「各以其耦进,反于射位。」
- 置动词后,无义。如:「得以」、「能以」。《论语·泰伯》:「可以托六尺之孤,可以寄百里之命。」
- 太、甚。《孟子·滕文公下》:「三月无君则吊,不以急乎?」《史记·卷六六·伍子胥传》:「子之报仇,其以甚乎?」
- 既、已经。《三国志·卷二三·魏书·杜袭传》:「吾计以定,卿勿复言。」通「已」。
- 愈益、更加。《吕氏春秋·恃君览·观表》:「魏日以削,秦日益大。」《史记·卷五·秦本纪》:「及其后世,日以骄淫。」
- 缘故、理由。《诗经·邶风·旄丘》:「何其久也,必有以也。」《列子·周穆王》:「宋人执而问其以,华子曰:『曩吾忘也。』」
- 以色列的简称。如:「以阿战争」。
- 姓。如汉代有以彤。
- 述说:~说。~事。~话。~亲。~旧。
- 同“序”。
- 评议等级次第:~功。~奖。~用(分级进用)。~擢(分级提拔,授予宜职)。
志 [ zhì ]
名- 意向、抱负、决心。如:「意志」、「志同道合」。《论语·公冶长》:「盍各言尔志。」
- 记录事物的书。如:「府志」、「三国志」。《周礼·春官·小史》:「小史掌邦国之志。」
- 姓。如元代有志能。
- 记载、记录。《周礼·春官·保章氏》:「掌天星,以志日月星辰之变动。」通「志」。
- 牢记。如:「永志不忘」。《荀子·子道》:「孔子曰:『由志之,吾语汝。』」
- ◎ 同“人”。用作偏旁。俗称“单人旁”。
舞 [ wǔ ]
名- 一种配合音乐节奏移动身体,表演各种姿态的艺术。如:「芭蕾舞」、「华尔滋舞」、「交际舞」。《周礼·春官·乐师》:「凡舞,有帗舞,有羽舞,有皇舞,有旄舞,有干舞,有人舞。」
- 表演舞蹈。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品藻》:「刘尹、王长史同坐,长史酒酣起舞。」
- 耍动、挥动。如:「舞剑」、「手舞足蹈」。《礼记·乐记》:「嗟叹之不足,故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
- 飞扬、飞翔。如:「飞舞」、「眉飞色舞」、「龙飞凤舞」。
- 卖弄、玩弄。如:「舞文弄墨」。《史记·卷一二○·汲黯传》:「好兴事,舞文法,内怀诈以御主心,外挟贼吏以为威重。」
- 搞、弄、忙。《儒林外史·第三回》:「邻居一起上前,替他抹胸口,捶背心,舞了半日,渐渐喘息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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