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方窥石镜,兼得穷江源。
谢公之彭蠡,因此游松门。
余方窥石镜,兼得穷江源。
将欲继风雅,岂徒清心魂。
前赏逾所见,后来道空存。
况属临泛美,而无洲诸喧。
漾水向东去,漳流直南奔。
空濛三川夕,回合千里昏。
青桂隐遥月,绿枫鸣愁猿。
水碧或可采,金精秘莫论。
吾将学仙去,冀与琴高言。
余方窥石镜,兼得穷江源。
将欲继风雅,岂徒清心魂。
前赏逾所见,后来道空存。
况属临泛美,而无洲诸喧。
漾水向东去,漳流直南奔。
空濛三川夕,回合千里昏。
青桂隐遥月,绿枫鸣愁猿。
水碧或可采,金精秘莫论。
吾将学仙去,冀与琴高言。
词典释义
(系统自动检索释义,仅供参考。)余 ( 餘 ) yú《國語辭典》
余 [ yú ]
代- 我,表第一人稱。《文選·班彪·北征賦》:「余遭世之顛覆兮,罹填塞之阨災。」《文選·陸機·歎逝賦》:「余將老而為客。」
- 剩下、多餘。《周禮·地官·委人》:「凡其余,聚以待頒賜。」同「餘 」。
- 姓。如宋代有余靖。
余 [ xú ]
- 參見「余余」、「余吾鎮」等條。
方 fāng《國語辭典》
方 [ fāng ]
名- 四个角都是九十度的四边形。如:「正方形」、「长方形」。
- 区域。如:「地方」、「远方」。
- 古代称地为「方」。《淮南子·本经》:「戴圆履方,抱表怀绳。」汉·高诱·注:「圆,天也;方,地也。」
- 位置、地位的一边或一面。如:「东方」、「四面八方」、「对方」、「我方」、「双方」。
- 法子、办法。如:「方法」、「千方百计」、「教导有方」。
- 治病的药单、配药的单子。如:「药方」、「偏方」、「秘方」、「处方」。《镜花缘·第二九回》:「此跌打损伤第一奇方。」
- 数学上的乘方。如:「平方」、「立方」。
- 量词。计算方形物品的单位。相当于「块」、「个」。如:「匾额一方」、「一方手帕」、「三方图章」。
- 姓。如明代有方孝孺。
- 二一四部首之一。
- 方形的。如 :「方桌」、「方阵」。
- 某一地的。如:「方音」、「方言」、「方志」。
- 正直。如:「品行方正」。《老子·第五八章》:「是以圣人方而不割,廉而不刿。」《汉书·卷五六·董仲舒传》:「悼王道之不昭,故举贤良方正之士。」
- 才、始。如:「书到用时方恨少」、「如梦方醒」。《红楼梦·第四回》:「今年方四十上下,只有薛蟠一子。」
- 正、适。如:「来日方长」、「方兴未艾」。《论语·季氏》:「及其壮也,血气方刚,戒之在斗。」
- 将。《后汉书·卷一七·冯异传》:「玺书劳异曰:『方论功赏,以答大勋。』」《资治通鉴·卷六五·汉纪五十七·献帝建安十三年》:「今治水军八十万众,方与将军会猎于吴。」
- 当、在。《庄子·人间世》:「方今之时,仅免刑焉。」《汉书·卷六六·杨敞传》:「恽家方隆盛时,乘朱轮者十人。」
窥 ( 窺 ) kuī
窥 [ kuī ]
- 从小孔、缝隙或隐蔽处偷看:~探。~伺。~测。~视。管~蠡测(喻见识浅陋,看不清高深的道理)。
石镜(石鏡)shí jìng
(1).如镜的山石。 晋 王嘉 《拾遗记·周灵王》:“时异方贡玉人、石镜,此石色白如月,照面如雪,谓之‘月镜’。” 北魏 郦道元 《水经注·庐江水》:“山东有石镜,照水之所出。有一圆石,悬崖明浄,照见人形,晨光初散,则延曜入石,豪细必察,故名石镜焉。” 南朝 宋 谢灵运 《入彭蠡湖口》诗:“攀崖照石镜,牵叶入 松门 。” 唐 李白 《寻阳送弟昌峒鄱阳司马作》诗:“ 松门 拂中道,石镜迴清光。” 王琦 注:“﹝ 松门山 ﹞上有石镜,光可照人。”《古今小说·临安里钱婆留发迹》:“这 临安里 中有座山,名 石镜山 。山有圆石,其光如镜,照见人影。 钱婆留 每日同众小儿在山边游戏,石镜中照见 钱婆留 头带冕旒,身穿蟒衣玉带。”
(2).水母的别名。 唐 段公路 《北户录》卷一:“水母,《兼名苑》云:一名鲊,一名石镜,南人治而食之。”
(3).冰的别名。 清 厉荃 《事物异名录·坤舆·冰》:“ 黎民表 诗:‘含风石镜融。’按:石镜,谓冰也。” ——《漢語大詞典》
(2).水母的别名。 唐 段公路 《北户录》卷一:“水母,《兼名苑》云:一名鲊,一名石镜,南人治而食之。”
(3).冰的别名。 清 厉荃 《事物异名录·坤舆·冰》:“ 黎民表 诗:‘含风石镜融。’按:石镜,谓冰也。” ——《漢語大詞典》
兼 jiān《國語辭典》
兼 [ jiān ]
动- 合并、吞并。《左传·昭公八年》:「孺子长矣,而相吾室,欲兼我也。」唐·陆贽〈均节赋税恤百姓六条〉之六:「富者兼地数万亩,贫者无容足之居。」
- 同时担任或具有两种以上的职务或身分、行为等。如:「兼差」、「兼职」、「父兼母职」。
- 加倍、超越、胜过。如:「兼程赶路」。《论语·先进》:「由也兼人。」唐·韩愈〈韩滂墓志铭〉:「读书倍文,功力兼人。」
- 重复、累积。《荀子·正名》:「单足以喻则单,单不足以喻则兼。」《后汉书·卷七八·宦者传·吕强传》:「重金兼紫,相继为蕃辅。」
- 同时、一起。如:「兼顾」、「二者兼备」、「鱼与熊掌不可兼得。」
- 尽、完全。《荀子·王制》:「官施而衣食之,兼覆无遗。」《韩非子·难四》:「夫日兼照天下,一物不能当也。」
得 dé/děi/de《國語辭典》
得 [ dé ]
动- 获、取。与「失」相对而言。如:「鹬蚌相争,渔翁得利。」《孟子·告子上》:「求则得之,舍则失之。」
- 演算产生结果。如:「三三得九。」
- 遇。如:「得便」、「得空即前往拜访。」
- 契合、适宜。如:「得体」、「得法」。汉·王襃〈圣主得贤臣颂〉:「聚精会神,相得益章。」
- 快意、满足。《史记·卷六二·管晏传》:「意气扬扬,甚自得也。」
- 可以、能够。如:「得过且过」、「不得抽烟!」、「得饶人处且饶人」、「所有员工均得摸彩。」
- 用于谈话终了之时,表反对、禁止或同意。如:「得了,别再出馊主意了!」、「得,我们就照你的方法去做。」
- 相当于「何」、「岂」、「那」、「怎」、「难道」等,表示反诘的语气。唐·杜甫〈后苦寒行〉二首之二:「巴东之峡生凌澌,彼苍回斡人得知。」
- 置于动词之后,无义。唐·杜甫〈绝句漫兴〉诗九首之二:「恰似春风相欺得,夜来吹折数枝花。」
得 [ de ]
介- 用在动词、形容词后面,表示结果或性状。如:「跑得快」、「觉得很好」、「美得冒泡」。
得 [ děi ]
副- 应该、必须、需要。如:「你总得让我把话说完。」《红楼梦·第六六回》:「出了月就起身,得半个工夫才回来。」
得 [ dǎi ]
动- 遭受。如:「他作恶多端,得了报应也是应该的。」
穷 ( 窮 ) qióng
穷 [ qióng ]
- 缺乏财物:贫~。~苦。~则思变。
- 处境恶劣:~困。~蹙。~窘。~当益坚(处境越穷困,意志应当越坚定)。~而后工(旧时指文人处境穷困,诗就写得好)。
- 达到极点:~目。~形尽相。~兵黩武。
- 完了:~尽。山~水尽。日暮途~。
- 推究到极点:~物之理。~追(➊极力追寻;➋尽力紧追)。~究。
江源
唐 章八元 新安江行 江源南去永,野渡暂维梢。 ——《骈字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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