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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邪眸子见,善恶眉间分。

魏了翁宋代〕《赠画工王三锡传神

气质纷不齐,四海无似人。
藉令貌相近,气有醇不醇。
善观人品者,仪观与机神。
正邪眸子见,善恶眉间分。
且如苦与虎,二人自非伦。
而俱类孔子,俗眼何昏昏。
古人有梦遇,便知为良臣。
又能记眉目,晓然得其真。
此须以神会,难与浅者论。
王生归为我,试语司寇君。
此理充得去,三代同此民。

词典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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眸子善恶眉间

正 zhèng/zhēng《國語辭典》

正 [ zhèng ]

  1. 合于规范的、合于法则的。如:「正道」、「正路」。
  2. 不偏斜。如:「正中」、「正午」。《论语·宪问》:「晋文公谲而不正,齐桓公正而不谲。」
  3. 精纯不杂的。如:「纯正」、「正红色」。《韩非子·难四》:「屈到嗜芰,文王嗜菖蒲菹,非正味也,而二贤尚之,所味不必美。」
  4. 与「反」相对。如:「正面」、「正方」。
  5. 与「副」相对。如:「正本」、「正刊」。
  6. 与「偏」相对。如:「正门」、「正厅」。
  7. 与「负」相对。如:「正数」、「正电」。
  1. 修改错误。如:「修正」、「订正」、「纠正」。《论语·学而》:「就有道而正焉。」
  2. 整理。《论语·尧曰》:「君子正其衣冠,尊其瞻视。」《隋书·卷五八·李文博传》:「夫清其流者必洁其源,正其末者须端其本。」
  3. 分析、明辨。《论语·子路》:「必也正名乎!」
  1. 恰巧、刚好。如:「正好」、「正是」、「正中下怀」。《北史·卷七○·刘璠传》:「行本怒其不能调护,每谓三人曰:『乡等正解读书耳。』」
  2. 表示动作在进行的状态。如:「外面正下著倾盆大雨。」《文选·曹植·七哀诗》:「明月照高楼,流光正徘徊。」
  1. 长官、主事者。如:「里正」、「村正」。《礼记·王制》:「成狱辞,史以狱成告于正,正听之。」
  2. 姓。如春秋时鲁国有正常。

正 [ zhēng ]

  1. 参见「正月 」条。
邪 xié/yé《國語辭典》

邪 [ xié ]

  1. 不正當的。如:「邪念」、「邪心」、「邪惡」。宋·王安石〈答司馬諫議論〉:「闢邪說,難壬人,不為拒諫。」
  2. 奇怪、異於正常的。如:「邪事」、「邪門」、「邪魔」。《兒女英雄傳·第六回》:「這可是邪的!難道那小子有這麼大神通不成?」
  3. 偏斜不正的。《詩經·小雅·采菽》:「赤芾在股,邪幅在下。」通「斜」。
  1. 不正當的思想或行為。如:「改邪歸正」、「奸邪」。《論語·為政》:「詩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無邪。」
  2. 人事無法理解的怪異事件。如:「中邪」、「驅邪」、「百邪不侵」。
  3. 中醫稱足以傷人致病的四時之氣或環境因素。如:「風邪」、「寒邪」。

邪 [ yé ]

  1. 用於句末,表示疑問或感嘆的語氣。《莊子·養生主》:「弟子曰:『非夫子之友邪?』」《史記·卷六一·伯夷傳》:「儻所謂天道,是邪?非邪?」同「耶 」。
  2. 參見「邪呼 」、「邪許 」條。

邪 [ ​xiá ]

  1. (一)​之又音。

邪 [ xú ]

  1. 慢慢的。《詩經·邶風·北風》:「其虛其邪,既亟只且。」漢·鄭玄·箋:「邪,讀如徐,言今在位之人其故威儀虛徐寬仁者,今皆以為急刻之行矣,所以當去以此也。」通「徐」。

邪 [ yú ]

  1. 剩餘。《史記·卷二六·曆書》:「歸邪於終,事則不悖。」南朝宋·裴駰·集解:「邪,餘分也;終,閏月也。」
眸子 móu zǐ
瞳人。亦泛指眼睛。《列子·仲尼》:“矢注眸子而眶不睫。”《孟子·离娄上》:“存乎人者,莫良於眸子,眸子不能掩其恶。” 朱熹 集注:“眸子,目瞳子也。” 唐 韩愈 《赠张十八助教》诗:“喜君眸子重清朗,携手城南歷旧游。” 曹禺 《雷雨》第一幕:“﹝ 周朴园 ﹞眼眶下陷,眸子却闪闪地放着光彩。”  ——《漢語大詞典》
见 ( 見 ) jiàn/xiàn
见 [ jiàn ]
  1. 看到:看~。罕~。~微知著。~义勇为。~异思迁。
  2. 接触,遇到:怕~风。~习。
  3. 看得出,显得出:~效。相形~绌。
  4. (文字等)出现在某处,可参考:~上。~下。
  5. 会晤:会~。接~。
  6. 对事物观察、认识、理解:~解。~地(见解)。~仁~智(指对同一问题各人从不同角度持不同看法)。
  7. 助词,表示被动或对我如何:~外。~教。~谅(原谅我)。~笑(被讥笑)。
见 [ xiàn ]
  1. 古同“现”,出现,显露。
  2. 古同“现”,现存。
善恶(善惡)shàn è
好坏;褒贬。《楚辞·离骚》:“世幽昧以眩曜兮,孰云察余之善恶。” 三国 魏 李康 《运命论》:“善恶书於史册,毁誉流於千载。” 唐 韩愈 《答刘秀才论史书》:“后之作者,在据事跡实録,则善恶自见。” 朱熹 注:“褒贬。” 宋 曾巩 《史馆申请》之三:“善恶可劝戒,是非后世当考者,书之,其细故常行,更不备书。” 明 王守仁 《传习录》卷上:“五经亦只是史,史以明善恶,示训戒。”  ——《漢語大詞典》
眉间(眉間)méi jiān
见“ 眉閒 ”。  ——《漢語大詞典》
分 fēn/fèn《國語辭典》

分 [ fēn ]

  1. 將整體變成若干部分,或使聯在一起的事物離開。與「合」相對。如:「分割」、「劃分」、「分離」。《論語·泰伯》:「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周之德。」《文選·劉楨·贈五官中郎將詩四首之二》:「逝者如流水,哀此遂離分。」
  2. 配與、給與。《左傳·莊公十年》:「衣食所安,弗敢專也,必以分人。」《史記·卷一 ○九·李將軍傳》:「廣廉,得賞賜輒分其麾下。」
  3. 分擔。如:「分憂解勞」。《史記·卷六五·孫子吳起傳》:「(起)​與士卒分勞苦。」
  4. 辨別。《論語·微子》:「四體不勤,五穀不分。」《呂氏春秋·慎行傳·察傳》:「是非之經,不可不分。」
  1. 由總機構中分出來的。如:「分局」、「分隊」、「分校」、「分公司」。
  2. 清楚的、明白的。如:「是非分明」。唐·杜甫〈新婚別〉詩:「妾身未分明,何以 拜姑嫜?」
  1. 區別、不一樣之處。《荀子·不苟》:「是君子、小人之分也。」
  2. 成績或競賽勝負的記數。如:「滿分」、「零分」。
  3. 時間的名稱。六十分為一小時。
  4. 量詞:➊ ​ 計算重量的單位。一兩的百分之一。➋ ​ 計算地積的單位。一畝的十分之一。➌ ​ 計算貨幣的單位。一元的百分之一。➍ ​ 計算時間的單位。六十分為一小時。如:「他花了數分的時間完成這項實驗。」➎ ​ 計算角度的單位。一度的六十分之一。➏ ​ 計算程度深淺的單位。如:「一分努力,一分收穫。」、「逢人只說三分話。」
  5. 數學上用來表示分數,或直接指分數。如:「二分之一」、「百分之一」、「約分」。

分 [ fèn ]

  1. 個人在社會中所擁有的名位、職責與權利的範圍。如:「身分」、「本分」。《禮記·禮運》:「男有分,女有歸。」
  2. 情誼、關係。如:「情分」、「緣分」。《文選·曹植·贈白馬王彪詩》:「恩愛苟不虧,在遠分日親。」元·秦𥳑夫《東堂老·楔子》:「老夫與居士,通家往來,三十餘年,情同膠漆,分若陳、雷。」
  3. 成分。如:「糖分」、「養分」。
  4. 整體中一個單位。如:「部分」、「我的分」。同「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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