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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黄分谁数,膏火竟堪伤。

程公许宋代〕《赠吴郡诸居士

终南径甚捷,结茆邻帝乡。朝为谷口翁,暮为省中郎。

先生独何事,寄傲临沧浪。才高世莫染,德薰名自香。

青黄分谁数,膏火竟堪伤。游心圣贤域,脱身忧患场。

世路虽龃龉,天衢自腾骧。扪虱竟谁见,卧龙兴何长。

借居仲奄里,未升公德堂。十年逐流摈,千里坐相忘。

颓龄或可借,辟谷岂无方。终期继青莲,摇笔颂紫阳。

词典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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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黄谁数膏火

青黄 qīng huáng
(1).青色和黄色。《楚辞·九章·橘颂》:“緑叶素荣,纷其喜兮。曾枝剡棘,圆果摶兮。青黄杂糅,文章烂兮。” 王逸 注:“言橘叶青,其实黄,杂糅俱盛,烂然而明。” 宋 范成大 《晚步东郊》诗:“水墨依林寺,青黄负郭田。”
(2).又指黄中带青。形容不健康的脸色。 张天翼 《仇恨》:“每张青黄的脸上没了先前的兴奋。”
(3).泛指色彩。 汉 王充 《论衡·别通》:“人目不见青黄曰盲,耳不闻宫商曰聋,鼻不知香臭曰癕。” 南朝 梁 刘勰 《文心雕龙·物色》:“凡摛表五色,贵在时见,若青黄屡出,则繁而不珍。” 宋 苏舜钦 《上执政启》:“匠者得沟中之断木,饰以青黄。”
(4).谓用彩色加以修饰。语出《庄子·天地》:“百年之木,破为牺尊,青黄而文之,其断在沟中。” 唐 韩愈 《祭柳子厚文》:“凡物之生,不愿为材。牺尊青黄,乃木之灾。” 宋 苏轼 《谢中书舍人启》:“沟中不愿於青黄,爨下无心於宫徵。”
(5).指四时之乐。《汉书·礼乐志》:“灵安留,吟青黄。” 颜师古 注:“青黄,谓四时之乐也。”
(6).犹言是非、黑白。 清 孔尚任 《桃花扇·却奁》:“偏是咱学校朝堂,混贤奸不问青黄。”  ——《漢語大詞典》
分 fēn/fèn《國語辭典》

分 [ fēn ]

  1. 將整體變成若干部分,或使聯在一起的事物離開。與「合」相對。如:「分割」、「劃分」、「分離」。《論語·泰伯》:「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周之德。」《文選·劉楨·贈五官中郎將詩四首之二》:「逝者如流水,哀此遂離分。」
  2. 配與、給與。《左傳·莊公十年》:「衣食所安,弗敢專也,必以分人。」《史記·卷一 ○九·李將軍傳》:「廣廉,得賞賜輒分其麾下。」
  3. 分擔。如:「分憂解勞」。《史記·卷六五·孫子吳起傳》:「(起)​與士卒分勞苦。」
  4. 辨別。《論語·微子》:「四體不勤,五穀不分。」《呂氏春秋·慎行傳·察傳》:「是非之經,不可不分。」
  1. 由總機構中分出來的。如:「分局」、「分隊」、「分校」、「分公司」。
  2. 清楚的、明白的。如:「是非分明」。唐·杜甫〈新婚別〉詩:「妾身未分明,何以 拜姑嫜?」
  1. 區別、不一樣之處。《荀子·不苟》:「是君子、小人之分也。」
  2. 成績或競賽勝負的記數。如:「滿分」、「零分」。
  3. 時間的名稱。六十分為一小時。
  4. 量詞:➊ ​ 計算重量的單位。一兩的百分之一。➋ ​ 計算地積的單位。一畝的十分之一。➌ ​ 計算貨幣的單位。一元的百分之一。➍ ​ 計算時間的單位。六十分為一小時。如:「他花了數分的時間完成這項實驗。」➎ ​ 計算角度的單位。一度的六十分之一。➏ ​ 計算程度深淺的單位。如:「一分努力,一分收穫。」、「逢人只說三分話。」
  5. 數學上用來表示分數,或直接指分數。如:「二分之一」、「百分之一」、「約分」。

分 [ fèn ]

  1. 個人在社會中所擁有的名位、職責與權利的範圍。如:「身分」、「本分」。《禮記·禮運》:「男有分,女有歸。」
  2. 情誼、關係。如:「情分」、「緣分」。《文選·曹植·贈白馬王彪詩》:「恩愛苟不虧,在遠分日親。」元·秦𥳑夫《東堂老·楔子》:「老夫與居士,通家往來,三十餘年,情同膠漆,分若陳、雷。」
  3. 成分。如:「糖分」、「養分」。
  4. 整體中一個單位。如:「部分」、「我的分」。同「份 」。
谁数(誰數)shuí shù
哪里数得上。 唐 岑参 《献封大夫破播仙凯歌》:“ 汉 将承恩西破戎,捷书先奏 未央宫 。天子预开 麟阁 待,祇今谁数 贰师 功。”  ——《漢語大詞典》
膏火 gāo huǒ
(1).照明用的油火。 南朝 梁 何逊 《为衡山侯与妇书》:“心如膏火,独夜自煎。” 宋 苏轼 《上元夜》诗:“今年江海上,云房寄山僧,亦復举膏火,松间见层层。” 明 陈汝元 《金莲记·重贬》:“相逢顷刻时,离情又催,心如膏火有谁知。” 清 方文 《穷冬六咏·无油》:“坐不惜膏火,愁随更漏长。”
(2).特指夜间读书用的灯火。因亦借指勤学苦读。 唐 杜甫 《奉酬薛十二丈判官见赠》诗:“不是无膏火,劝郎勤六经。” 宋 苏轼 《送蜀僧去尘》诗:“十年读《易》费膏火,尽日吟诗愁肺肝。” 清 蒲松龄 《聊斋志异·念秧》:“三年膏火,冀博一第,不图竟落孙山。”
(3).指供学习用的津贴。《明史·杨爵传》:“兄为吏,忤知县繫狱。 爵 投牒直之,并繫。会代者至, 爵 上书讼冤。代者称奇士,立释之,资以膏火。”《红楼梦》第九回:“凡族中为官者,皆有帮助银两,以为学中膏火之费。”《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三十回:“他在局里,却还是当一个学生的名目,一个月才四吊钱的膏火,你叫他怎么够用啊!” 梁启超 《辛亥革命的意义》:“前 清 末年办学堂,学费膳费书籍费,学堂一揽干包,还倒贴学生膏火。”  ——《漢語大詞典》
竟 jìng《國語辭典》

竟 [ jìng ]

  1. 乐曲演奏完毕。《说文解字·音部》:「竟,乐曲尽为竟。」
  2. 完成、终了、完毕。如:「未竟之业」。《晋书·卷七九·谢安传》:「看书既竟,便摄放床上。」唐·柳宗元〈田家〉诗三首之三:「是时收获竟,落日多樵牧。」
  3. 穷究、追究。如:「穷原竟委」。《汉书·卷六八·霍光传》:「此县官重太后,故不竟也。」唐·颜师古·注:「竟,穷竟其事也。」
  1. 全、整。如:「竟日」、「竟夜」。唐·张九龄〈望月怀远〉诗:「情人怨遥夜,竟夕起相思。」
  1. 居然。如:「竟然」、「他竟敢不理我。」唐·杜甫〈陪郑广文游何将军山林〉诗一○首之三:「汉使徒空到,神农竟不知。」《红楼梦·第六二回》:「原来今日也是平姑娘的千秋,我竟不知。」
  2. 到底、终于。如:「有志者事竟成。」唐·李询〈赠织锦人〉诗:「札札机声晓复晡,眼穿力尽竟何如!」
  3. 直接。《三国演义·第四二回》:「我竟往夏口,尽起军前来相助。」
堪 kān《國語辭典》

堪 [ kān ]

  1. 勝任、承受。如:「難堪」、「足堪重任」、「不堪一擊」、「情何以堪」。《論語·雍也》:「人不堪其憂,回也不改其樂。」宋·柳永〈雨霖鈴·寒蟬淒切〉詞:「多情自古傷離別,更那堪、冷落清秋節?」
  1. 可以、能夠。如:「堪稱大將」、「不堪設想」。唐·杜秋娘〈金縷衣〉詩:「花開堪折直須折,莫待無花空折枝。」五代十國南唐·李煜〈浪淘沙·往事只堪哀〉詞:「往事只堪哀 ,對景難排。」
伤 ( 傷 ) shāng
伤 [ shāng ]
  1. 受损坏的地方:工~。~痕。
  2. 损害:~了筋骨。~脑筋。~神。劳民~财。
  3. 因某种致病因素而得病:~风。~寒。
  4. 因过度而感到厌烦:~食。
  5. 妨碍:无~大体。
  6. 悲哀:悲~。哀~。神~。感~。~悼。~逝(悲伤地怀念去世的人)。
  7. 得罪:~众。开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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