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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淑人,派于五峰。

岳珂宋代〕《张宣公

紫岩之传,原委一忠。溯而伊濂,根本一中。事君致身,其用则同。

自我淑人,派于五峰。力久积真,至公而充。淳熙之间,天下为公。

守道彬彬,洙泗之风。公于是时,不下禹功。据德游艺,言立志通。

故其遗书,笔意俱工。我得而藏,敢忘所宗。渊渊其心,皓皓其容。

学冠穹壤,名侪岱嵩。万世仰之,曰人中龙。

词典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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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淑人五峰

自我 zì wǒ
(1).指自己。 清 谭嗣同 《怪石歌》:“自我钦之若危岫,浊酒以酹歌以侑。” 瞿秋白 《赤都心史》三三:“有人既发展自我的个性,又能排除一切妨碍他的主观的困难而进取,屈伸自如,从容自在。”
(2).谓自己对自己。 毛泽东 《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这种教育工作是人民内部的自我教育工作,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法就是自我教育的基本方法。”
(3).自己肯定自己。《文选·陆机〈豪士赋〉序》:“夫我之自我,智士犹婴其累,物之相物,昆虫皆有此情。” 吕延济 注:“自我谓自説己是,相物谓物皆相轻。”
(4).相偶;相依。自,犹相。 宋 苏轼 《戏书乐天身心问答后》诗:“ 渊明 形神自我, 乐天 身心相物。”  ——《漢語大詞典》
淑人 shū rén
(1).善人。《诗·小雅·鼓钟》:“淑人君子,怀允不忘。” 郑玄 笺:“淑,善。” 汉 张衡 《思玄赋》:“感鸞鷖之特栖兮,悲淑人之希合。” 金 王若虚 《议论辨惑》:“虽然,此自 汉 以来,学者之所共蔽, 曄 ( 范曄 )也淑人,何足以知之!”
(2).古命妇封号。 宋 凡尚书以上官未至执政者,其母、妻封为淑人, 明 为三品官员祖母、母、妻封号。 清 因 明 制,又增宗室奉国将军之妻为淑人。 宋 蔡绦 《铁围山丛谈》卷一:“﹝ 政和 中﹞改郡、县君号为七等:郡君者为淑人、硕人、令人、恭人;县君者为室人、安人、孺人。”《说郛》卷三四引 宋 无名氏《趋朝事类·外命妇品》:“尚书以上封淑人。”《永乐大典》卷二九七二引《国朝诸司职掌》:“凡文官正从三品,祖母、母、妻各封赠淑人。” 清 阮葵生 《茶馀客话》卷一:“奉国将军正室称淑人。”
(3).犹淑女。《剪灯馀话·江庙泥神记》:“有淑人兮邦之媛,珮明月兮纫兰荃。”参见“ 淑女 ”。  ——《漢語大詞典》
派 pài《國語辭典》

派 [ pài ]

  1. 江河支流。《文选·王俭·褚渊碑文》:「出江派而风翔,入京师而雷动。」唐·王维〈汉江临泛〉诗:「楚塞三湘接,荆门九派通。」
  2. 人、事或学术的分支系统。如:「学派」、「党派」、「诗派」。《文选·刘孝标·广绝交论》:「然则利交同源,派流则异。」
  3. 作风或气度。如:「派头」、「气派」、「正派」。
  4. 量词。计算派别的单位。如:「这两派画家的画风迥然不同。」
  5. 一种西式烘焙食品。为英语 pie的音译。如:「苹果派」、「柠檬派」。
  1. 分配。如:「摊派」、「轮派」。《红楼梦·第四三回》:「老祖宗只把他姐儿两个交给两位太太,一位占一个,派多派少,每位替出一分就是了。」
  2. 差遣、任用。如:「委派」、「选派」、「派兵支援」、「派人送去」。《红楼梦·第七回》:「先派两个小子,送了这秦相公家去。」
  3. 安排。如:「派上用场」。《红楼梦·第九六回》:「这屋子是要你派的。一概亲友不请,也不排筵席;待宝玉好了,过了功服然后再摆席请人。」
  4. 指责。如:「派不是」。《红楼梦·第五二回》:「有的不是,都派在我们身上,又说我们不教爷礼了。」
于 ( 於 ) yú《國語辭典》

于 [ yú ]

  1. 去、往。《文選·曹植·責躬詩》:「煢煢僕夫,于彼冀方。」
  2. 取。《詩經·豳風·七月》:「晝爾于茅,宵爾索綯。」《孟子·萬章下》:「殺越人于貨,閔不畏死,凡民罔不譈。」
  1. 在。《儀禮·士昏禮》:「婿立于門外。」同「於 」。
  2. 以、用。《左傳·宣公十二年》:「楚自克庸以來,其君無日不以討國人而訓之,于民生之不易,禍至之無日,戒懼之不可以怠。」
  3. 對、對於。《詩經·邶風·泉水》:「有懷于衛,靡日不思。」
  4. 至、到。《淮南子·原道》:「以恬養性,以漠處神,則入于天門。」
  5. 依照。《書經·盤庚下》:「歷告爾百姓于朕志。」
  6. 為了。《孟子·萬章上》:「唯茲臣庶,女其于予治。」
  1. 和、與。《書經·康誥》:「告汝德之說,于罰之行。」
  1. 用於句首或句中,無義。如:「鳳凰于飛」。《詩經·周南·葛覃》:「黃鳥于飛。」
  2. 用於句尾,表示疑問的語氣。《呂氏春秋·審應覽·審應》:「然則先王聖于?」同「乎 」。
  1. 姓。如明代有于謙。

于 [ xū ]

  1. 表示感嘆的意思。《詩經·周南·麟之趾》:「于嗟麟兮。」通「吁」。
五峰 wǔ fēng
指五个手指。《全唐诗》卷八七九载《酒令·招手令》:“死其三洛,生其五峰。”《资治通鉴·后汉隐帝乾祐三年》“为手势令” 元 胡三省 注:“五峰,通呼五指也。”  ——《漢語大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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