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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司涓日叙黄甲,义比天伦鸿雁行。

王迈宋代〕《赠萧棠仲致政

昔年鼓箧游胶庠,集英同日瞻天光。
金门初开兽环动,瞳瞳晓日升扶桑。
宫帘高卷开御扇,祥风习习飘天香。
殿庭神丽冠剑肃,巍巍玉几临中央。
银袍七日趋龙尾,拜恩稽首心欢康。
晚从银台出广陌,宝鞍快马争腾骧。
团司涓日叙黄甲,义比天伦鸿雁行。
琼苑宴开慈惠浃,宸章宠锡歌明良。
后来相继随宫牒,东西南北遥相望。
萍工风转有时合,邂逅一见难预量。
非才叨窃愆咎积,自顾补报无毫芒。
朝廷宽大不终充,领郡尚得来南漳。
下车问政访耆旧,知公辞荣归故乡。
神武衣冠已久挂,冥鸿羽翮方高翔。
遗贤虽为明时惜,承颜独喜私愿偿。
共惊岁朋何飘忽,相对鬓发俱沧浪。
于言不吝挥玉尘,妙句屡蒙开锦囊。
已欢高风激贪懦,更敦雅契超寻常。
区区感慰岂有极,聊写一二成短章。
芜音不足继真作,读过幸勿留巾箱。

词典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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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司涓日黄甲天伦鸿雁行

团司(團司)tuán sī
唐 代新进士及第,负责筹办同年游宴及纠察诸事的机构。主其事者亦称为“团司”。 五代 王定保 《唐摭言》卷三:“及同年宴於 曲江 亭子, 彖 ( 卢彖 )以雕幰载妓,微服嚲鞚,纵观於侧,遂为团司所发。”《苕溪渔隐丛话后集·王禹玉》引 五代 王定保 《唐摭言》:“﹝ 唐 代﹞进士及第,赐宴 曲江 ,状元置司处,谓之团司。” 宋 岳珂 《桯史·富翁五贼》:“名亦在鼎甲,联鑣入团司。” 清 梁章钜 《称谓录·进士》:“《国史补》:‘进士榜下择一人为团司。’”  ——《漢語大詞典》
涓日 juān rì
涓吉。《乐府诗集·宋章庙乐舞歌·登歌之一》:“帝容承祀,练时涓日。” 宋 邵伯温 《闻见前录》卷二:“涓日,以次备法驾羽卫前导赴宫。”《宋史·乐志八》:“涓日洁齐,有严厥祀。”参见“ 涓吉 ”。  ——《漢語大詞典》
叙 ( 敘 ) xù
叙 [ xù ]
  1. 述说:~说。~事。~话。~亲。~旧。
  2. 同“”。
  3. 评议等级次第:~功。~奖。~用(分级进用)。~擢(分级提拔,授予宜职)。
黄甲 huáng jiǎ
(1).科举甲科进士及第者的名单。因用黄纸书写,故名。《旧五代史·选举志》:“其判成诸色选人,黄甲下后,将歷任文书告赤连粘。” 宋 赵昇 《朝野类要·举业》:“正奏名五甲也,吏部谓之黄甲闕榜,第五甲旧多贵显,故或称为相甲。” 明 彭大翼 《山堂肆考·科第·登第》:“黄甲由省中降下,唱名毕,以此升甲之人,附于卷末,用黄纸书之,故曰黄甲。是日贡院设香案于庭下,状元引五甲内士人拜香案,礼部亦遣官来赞导,置黄甲于案中,而望闕引拜。”
(2).指进士及第者。 清 蒋士铨 《空谷香·劝讼》:“君以堂堂黄甲,不能庇以青衣。”
(3).一种大蟹。 北魏 杨炫之 《洛阳伽蓝记·景明寺》:“寺有三池……或黄甲紫鳞出没於繁藻。” 宋 陆游 《偶得海错侑酒戏作》诗:“满贮醇醪渍黄甲,密封小瓮餉红丁。”  ——《漢語大詞典》
义 ( 義 ) yì《國語辭典》
  1. 「义 」的异体字。
比 bǐ《國語辭典》

比 [ bǐ ]

  1. 較量。《文選·張華·鷦鷯賦》:「將以上方不足,而下比有餘。」《文選·賈誼·過秦論》:「試使山東之國與陳涉度長絜大,比權量力,則不可同年而語矣。」
  2. 媲美。《三國演義·第三六回》:「此人每嘗自比管仲、樂毅。」
  3. 依照、仿照。如:「比著葫蘆畫瓢」。《戰國策·齊策四》:「食之,比門下之客。」
  4. 用手勢摹擬動作。《紅樓夢·第二九回》:「因為寶姐姐要看獃雁,我比給他看,不想失了手。」
  5. 打譬喻。《紅樓夢·第三四回》:「別說多了,只拿前兒琪官的事比給你們聽。」
  6. 表示勝負結果的對比。如:「競賽結果為五比一。」
  7. 同類的兩量相除,求出前量為後量的幾倍或幾分之幾,以A:B或A/B表示。
  1. 《詩經》六義之一。即譬喻。《詩經·大序》:「《詩》有六義焉,一曰風,二曰賦,三曰比,四曰興,五曰雅,六曰頌。」
  2. 事例。《禮記·王制》:「眾疑赦之,必察小大之比以成之。」漢·鄭玄·注:「已行故事曰比。」
  3. 比利時的簡稱。
  4. 二一四部首之一。
  1. 比較程度、性狀的差別。如:「你有很多地方比我強。」

比 [ pí ]

  1. 參見「皋比 」條。

比 [ bì ]

  1. 親近。《周禮·夏官·形方氏》:「使小國事大國,大國比小國。」漢·鄭玄·注:「比,猶親也。」
  2. 緊靠、相並。如:「比肩而行」、「比鄰而居」、「櫛次鱗比」。
  3. 結黨營私。如:「朋比為奸」。《論語·為政》:「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而不周。」
  1. 最近、近來。唐·韓愈〈祭十二郎文〉:「比得軟腳病,往往而劇。」
  2. 及、等到。宋·岳飛〈良馬對〉:「比行百里,始奮迅。」《聊齋志異·卷二·陸判》:「比醒,則殘燭昏黃,鬼客已去。」
  3. 連連、屢屢。《史記·卷九·呂太后本紀》:「又比殺三趙王。」《漢書·卷五·景帝紀 》:「間者歲比不登,民多乏食。」
  1. 《易經》卦名。六十四卦之一。坤(☷)​下坎(☵)​上。《易經·比卦·彖曰》:「比,吉也;比,輔也。」
  2. 古代地方組織名稱。五家為「比」。《周禮·地官·族師》:「五家為比,十家為聯。……使之相保相受。」
天伦(天倫)tiān lún
(1).天然伦次。指兄弟。《穀梁传·隐公元年》:“兄弟,天伦也。” 范宁 注:“兄先弟后,天之伦次。”《周书·裴宽传》:“ 裴长宽 兄弟,天伦篤睦,人之师表。”《旧唐书·肃宗纪》:“朕往在春宫,尝事先后,问安靡闕,视膳无违。及同气天伦,联华棣萼,居尝共被,食必分甘。今皇帝奉而行之,未尝失坠。” 清 孙枝蔚 《乱后初抵广陵喜见家兄伯发》诗之一:“弟兄同飞鸟,岂不愧天伦。”
(2).泛指父子等天然的亲属关系。 南朝 宋 鲍照 《谢假启》之二:“天伦同气,实惟一妹。”《儿女英雄传》第十二回:“他父子才得説一番无限离情,叙一番天伦乐事。”《儿女英雄传》第三三回:“何如他家这等妇子家人,联为一体,岂不得些天伦乐趣?”昆曲《十五贯·受嫌》:“但不知何日能养家,乐天伦?”
(3).天理;天意。《庄子·刻意》:“一之精通,合於天伦。”《孔子家语·刑政》:“顓五刑,必即天伦。”  ——《漢語大詞典》
鸿雁行(鴻雁行)hóng yàn háng
《礼记·王制》:“父之齿随行,兄之齿鴈行,朋友不相踰。”言兄弟出行,弟在兄后。后因以“鸿雁行”为兄弟之称。 清 蒲松龄 《八月为李大厅复孙俊服启》:“鸿雁行中,伯仲一门皆秀;鸳鸯牒上, 朱 陈 两姓偏多。”  ——《漢語大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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