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诗词网

曾窥上方制,遗范典刑具。

赵孟坚宋代〕《赠笔工吴升

兰台上狸毛,山谷爱鸡距。
物胜因人成,雅掣传自古。
风流渡江初,笔翰犹朴鲁。
曾窥上方制,遗范典刑具。
寸簪束万颖,赡足饱霜兔。
丰融沛行墨,充实自妍富。
行间得茂密,夫岂窘尺度。
浇浮自趋薄,羸劣丑毕露。
清快夸钩心,节括号钗股。
纤纤铦甚锥,祗便庸书伍。
杀锋出光芒,苗枯旱无雨。
龌龊痴冻蝇,安能劂石怒。
尔来邈东嘉,法则自谁祖。
宛见昔制衣,齐力万毫努。
吾欲标诸人,示滋明取与。
斲雕还反朴,淳风招已去。
春苗异芦笋,广袖谬纤组。
谁能一羽力,回彼滔滔注。
百尔今已然,岂但於笔故。

词典释义

  (系统自动检索释义,仅供参考。)
上方遗范典刑

曾 zēng/céng《國語辭典》

曾 [ zēng ]

  1. 乃、竟然。《论语·为政》:「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
  2. 尚且。《列子·汤问》:「以君之力,曾不能损魁父之丘,如太行、王屋何?」
  1. 重叠的,中间隔两代亲属关系的。如:「曾祖父」、「曾孙」。
  1. 加多。《孟子·告子下》:「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同「增 」。
  1. 姓。如春秋时鲁国有曾参。

曾 [ céng ]

  1. 尝、已经。表示行为、动作已经发生、进行过。如:「似曾相识」。《公羊传·闵公元年》:「庄公存之时,乐曾淫于宫中。」《史记·卷一○一·爰盎鼌错传》:「梁王以此怨盎,曾使人刺盎。」
  1. 重叠的、一重一重的。唐·杜甫〈成都府〉诗:「曾城填华屋,季冬树木苍。」通「层」。
  2. 深。《文选·郭璞·江赋》:「若乃曾潭之府,灵湖之渊,澄澹汪洸,㲿滉渊泫。」
窥 ( 窺 ) kuī
窥 [ kuī ]
  1. 从小孔、缝隙或隐蔽处偷看:~探。~伺。~测。~视。管~蠡测(喻见识浅陋,看不清高深的道理)。
上方 shàng fāng
(1).前面。《史记·滑稽列传禇少孙论》:“﹝臣﹞窃不逊让,復作故事滑稽之语六章,编之於左……以附益上方 太史公 之三章。”
(2).古代阴阳五行家指东方和北方。《汉书·翼奉传》:“上方之情乐也,乐行姦邪,辰未主之。” 颜师古 注引 孟康 曰:“上方谓北与东也,阳气所萌生,故为上。”
(3).天上;上界。《云笈七籤》卷二二:“上方九天之上,清阳空虚之内,无色无象,无形无影。” 元 郑廷玉 《忍字记》楔子:“有上方贪狼星,乃是第十三尊罗汉,不听我佛讲经説法。”《金瓶梅词话》第六十七回:“此物出於西域,非人间可有,沃肺融心,实上方之佳味。” 清 朱彝尊 《一半儿·天竺》曲:“散花新雨上方尊,落叶疏鐘下界闻。”
(4).住持僧居住的内室。亦借指佛寺。 唐 解琬 《奉和九月九日登慈恩寺浮图应制》诗:“瑞塔临初期,金舆幸上方。” 宋 孔武仲 《清凉寺》诗:“白寺荒湾略艤舟,携笻来作上方游。” 明 何景明 《自山家归寺》诗:“暝色延归路,云中见上方。” 潘飞声 《题孝耕崇效寺楸阴感旧图》诗:“南来弹指又沧桑,斜日疏鐘听上方。”
(5).上邦,大国。《西游记》第二八回:“这等好和尚,必是上方人物,不当小可的。”
(6).上级。 老舍 《四世同堂》七二:“他们以为她应当马上向上方报告,不应私自拿主意,放 高第 回家。”
(7).同“ 尚方 ”。 汉 代官署名,主管制造、储藏、供应帝王及皇宫中所用刀剑、衣食及日用玩好器物。《汉书·佞倖传·董贤》:“下至 贤 家僮僕皆受上赐,及武库禁兵,上方珍宝。”
(8).同“ 尚方 ”。泛指宫廷中主管膳食、方药的官署。《明史·徐阶传》:“帝察 阶 勤……召直 无逸殿 ,与大学士 张治 、 李本 俱赐飞鱼服及上方珍饌。”《红楼梦》第五七回:“彼时 贾母 又命将祛邪守灵丹及开窍通神散各样上方秘制诸药,按方饮服。”
(9).上方剑的简称。 清 李渔 《玉搔头·止兵》:“一怒安邦,提戈代上方。军威奋激人心痒,前旌未至声至往。” 清 陆次云 《圆圆传》:“时 闯 师将迫畿辅矣,帝急召 三桂 对平臺,锡蟒玉,赐上方,託重寄命,守 山海关 。”参见“ 上方剑 ”。  ——《漢語大詞典》
制 ( 製 ) zhì《國語辭典》

制 [ zhì ]

  1. 法度、規定。如:「法制」、「制度」。《禮記·曲禮上》:「越國而問焉,必告之以其制。」
  2. 父母喪事。如:「守制」、「父制」、「母制」。《紅樓夢·第一一四回》:「因在制中,不便行禮。」
  1. 製造。如:「制作」。《詩經·豳風·東山》:「制彼裳衣,勿士行枚。」同「製 」。
  2. 訂定、規劃。如:「制禮作樂」、「因地制宜」。
  3. 管束、阻止。如:「管制」、「限制」。《淮南子·脩務》:「夫馬之為草駒之時,跳躍揚蹄翹尾而走,人不能制。」
  4. 決斷、裁決。如:「裁制」。《史記·卷六·秦始皇本紀》:「制曰:『可。』」
  5. 切割。《淮南子·主術》:「賢主之用人也,猶巧工之制木也。」
遗范(遺範)yí fàn
(1).指前人遗留下来可作楷模的法式、规范、标准等。《晋书·乐志上》:“ 武皇帝 採 汉 魏 之遗范,览 景文 之垂则,鼎鼐唯新,前音不改。” 唐 元稹 《去杭州》诗:“君名师范欲何范,君之烈祖遗范存。” 清 陈田 《明诗纪事丁籤·陈霆》:“其豪迈激越,有 苏 辛 遗范。” 谢觉哉 《不惑集·从纪念杜甫想到的》:“ 延城 南关外 杜甫川 口有 唐 左拾遗 杜公祠 ,祠系依石凿洞,石龛犹存,有‘北征遗范’木匾。”
(2).犹遗像。《魏书·释老志》:“后 孝明帝 夜梦金人,顶有日光,飞行殿庭,乃访羣臣, 傅毅 始以佛对。帝遣郎中 蔡愔 、博士弟子 秦景 等使於 天竺 ,写浮屠遗范。”参见“ 遗像 ”。  ——《漢語大詞典》
典刑 diǎn xíng
(1).常刑。《书·舜典》:“象以典刑。” 孔 传:“象,法也。法用常刑,用不越法。” 三国 魏 曹操 《选军中典狱令》:“其选明达法理者,使持典刑。”《续资治通鉴·宋理宗绍定元年》:“自古败军之将,必正典刑,不尔,无以谢天下。”
(2).见“ 典型 ”。
(3).掌管刑法。《汉书·叙传下》:“ 释之 典刑,国宪以平。” 宋 陈亮 《廷对策》:“数年以来,典刑之官遂以杀为能,虽可生者亦傅以死。”
(4).正法。 元 关汉卿 《窦娥寃》第三折:“我怕连累婆婆,屈招了药死公公,今日赴法场典刑。”《元朝秘史》卷九:“若有违号令者,我认得的,便拿将来;不认得的,就那里典刑了。” 明 无名氏 《白兔记·团圆》:“若把我哥哥典刑了,奴家父母在九泉之下也不瞑目。”
(5).指受刑法。 元 关汉卿 《谢天香》第二折:“我若打了 谢 氏呵,便是典刑过罪人也,使 耆卿 再不好往他家去。”  ——《漢語大詞典》
具 jù《國語辭典》

具 [ jù ]

  1. 有、备有。如:「具备」、「独具慧眼」。
  2. 准备、设置。唐·孟浩然〈过故人庄〉诗:「故人具鸡黍,邀我至田家。」《红楼梦·第一回》:「故特具小酌,邀兄到敝斋一饮,不知可纳芹意否?」
  3. 陈述、报告、列举。如:「知名不具」。《宋史·卷三八四·梁克家传》:「上欣纳,因命条具风俗之弊。克家列四条。」
  1. 器物、用器。如:「文具」、「道具」、「玩具」、「工具」。
  2. 量词。计算器物、尸体等的单位。如:「两具尸体」、「棺材一具」、「三具电话」。
  3. 才能、才干。《晋书·卷六二·祖逖传》:「往来京师,见者谓逖有赞世才具。」《文选·李陵·答苏武书》:「皆信命世之才,抱将相之具。」
  4. 酒食、菜肴。《史记·卷一一七·司马相如传》:「令有贵客,为具召之。」唐·柳宗元〈段太尉逸事状〉:「吾未晡食,请假设草具。」
  5. 姓。如春秋时晋国有具丙。
  1. 皆、都、全。《诗经·小雅·四月》:「秋日凄凄,百卉具腓。」宋·范仲淹〈岳阳楼记〉:「政通人和,百废具兴。」通「俱」。

释义为系统自动检索,难免有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