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水放火,以害民居
太上曰:祸福无门,唯人自召。善恶之报,如影随形。是以天地有司过之神依人所犯轻重,以夺人算。算减则贫耗,多逢忧患,人皆恶之,刑祸随之,吉庆避之,恶星灾之,算尽则死。又有三台北斗神君,在人头上,录人罪恶,夺其纪算。又有三尸神,在人身中,每到庚申日,辄上诣天曹,言人罪过。月晦之日,灶神亦然。凡人有过,大则夺纪,小则夺算。其过大小,有数百事,欲求长生者,先须避之。是道则进,非道则退。不履邪径,不欺暗室。积德累功,慈心於物。忠孝友悌,正己化人,矜孤恤寡,敬老怀幼。昆虫草木,犹不可伤。宜悯人之凶,乐人之善,济人之急,救人之危。见人之得,如己之得。见人之失,如己之失。不彰人短,不炫己长。遏恶扬善,推多取少。受辱不怨,受宠若惊。施恩不求报,与人不追悔。所谓善人,人皆敬之,天道佑之,福禄随之。众邪远之,神灵卫之,所作必成,神仙可冀。
欲求天仙者,当立一千三百善,欲求地仙者,当立三百善;苟或非义而动,背理而行。以恶为能,忍作残害。阴贼良善,暗侮君亲。慢其先生,叛其所事。诳诸无识,谤诸同学。虚诬诈伪,攻讦宗亲。刚强不仁,狠戾自用。是非不当,向背乖宜。虐下取功,谄上希旨。受恩不感,念怨不休。轻蔑天民,扰乱国政。赏及非义,刑及无辜。杀人取财,倾人取位。诛降戮服,贬正排贤。凌孤逼寡,弃法受赂。以直为曲,以曲为直。入轻为重,见杀加怒。知过不改,知善不为。自罪引他,壅塞方术。讪谤贤圣,侵凌道德。射飞逐走,发蛰惊栖,填穴覆巢,伤胎破卵。愿人有失,毁人成功。危人自安,减人自益。以恶易好,以私废公。窃人之能,蔽人之善。形人之丑,讦人之私。耗人货财,离人骨肉。侵人所爱,助人为非,逞志作威,辱人求胜。败人苗稼,破人婚姻。苟富而骄,苟免无耻,认恩推过。嫁祸卖恶。沽买虚誉,包贮险心。挫人所长,护己所短。乘威迫胁,纵暴杀伤。无故剪裁,非礼烹宰。散弃五谷,劳扰众生。破人之家。取其财宝。决水放火,以害民居,紊乱规模,以败人功,损人器物,以穷人用。见他荣贵,愿他流贬。见他富有,愿他破散。见他色美,起心私之。负他货财,原他身死。干求不遂,便生咒恨。见他失便,便说他过。
见他体相不具而笑之。见他才能可称而抑之。埋蛊厌人,用药杀树。恚怒师傅,抵触父兄。强取强求,好侵好夺。掳掠致富,巧诈求迁。赏罚不平,逸乐过节。苛虐其下,恐吓於他。怨天尤人,呵风骂雨。斗合争讼,妄逐朋党。用妻妾语,违父母训。得新忘故。口是心非,贪冒於财,欺罔其上。造作恶语,谗毁平人。毁人称直,骂神称正,弃顺效逆,背亲向疏。
指天地以证鄙怀,引神明而鉴猥事。施与後悔,假借不还。分外营求,力上施设。淫欲过度,心毒貌慈。秽食馁人,左道惑众。短尺狭度,轻秤小升。以伪杂真,采取奸利。压良为贱,谩蓦愚人,贪婪无厌,咒诅求直。嗜酒悖乱,骨肉忿争。男不忠良,女不柔顺。不和其室,不敬其夫。每好矜夸,常行妒忌。
无行於妻子,失礼於舅姑,轻慢先灵,违逆上命。作为无益,怀挟外心。自咒咒他,偏憎偏爱。越井越灶,跳食跳人。损子堕胎,行多隐僻。晦腊歌舞,朔旦号怒。
对北涕唾及溺,对灶吟咏及哭。又以灶火烧香,秽柴作食。夜起裸露,八节行刑。唾流星,指虹霓。辄指三光,久视日月,春月燎猎,对北恶骂。无故杀龟打蛇,如是等罪,司命随其轻重,夺其纪算。算尽则死,死有余责,乃殃及子孙。又诸横取人财者,乃计其妻子家口以当之,渐至死丧。若不死丧,则有水火盗贼,遗亡器物,疾病口舌诸事,以当妄取之直。又枉杀人者,是易刀兵而相杀也。
取非羲之财者,譬如漏脯救饥,鸩酒止渴,非不暂饱,死亦及之。夫心起於善,善虽未为,而吉神已随之。或心起於恶,恶虽未为,而凶神已随之。其有曾行恶事,後自改悔,诸恶莫作,众善奉行。久久必获吉庆,所谓转祸为福也。故吉人语善,视善,行善。一日有三善,三年天必降之福。凶人语恶、视恶、行恶,一日有三恶,三年天必降之祸,胡不勉而行之。
词典释义
(系统自动检索释义,仅供参考。)(2).谓掘堤或开闸放水。《战国策·赵策一》:“日夜期杀守堤之吏,而决水灌 智伯 军。”《后汉书·光武帝纪上》:“ 赤眉 今在 河东 ,但决水灌之,百万之众,可使为鱼。”《唐律疏议·断狱·拷囚限满不首》:“若被人决水入家,放火烧宅之类,家人及亲属言告者,亦不反拷告人。”
(3).水名。源出 河南省 商城县 之 牛山 ,名 牛山河 。东北流经 固始县 东南,名 史河 。又东至 安徽省 霍丘县 界入 淮 。《汉书·地理志上》:“ 决水 北至 蓼 入 淮 。” 北魏 郦道元 《水经注·决水》:“ 决水 出 庐江 雩娄县 南 大别山 。” ——《漢語大詞典》
(2).放灯。 宋 陆游 《老学庵笔记》卷五:“ 田登 作郡,自讳其名,触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笞。於是举州皆谓灯为火。上元放灯,许人入州治游观。吏人遂书榜揭于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参见“ 放灯 ”。
(3).比喻煽动或发动骚乱事件。 毛泽东 《团结一切抗日力量,反对反共顽固派》:“反共是 日 汪 的主要目的……这样,他们就利用国民党内部的顽固派,到处放火。” ——《漢語大詞典》
以 [ yǐ ]
动- 用。如:「以礼待之」、「以身作则」。《左传·襄公十年》:「我辞礼矣,彼则以之。」汉·王充《论衡·程材》:「洗洿泥者以水,燔腥者用火。」
- 仰赖、凭借。《韩非子·五蠹》:「富国以农,距敌恃卒。」汉·王充《论衡·卜筮》:「欲知天,以人事。」
- 认为。如:「以为」。《左传·昭公二十五年》:「告臧孙,臧孙以难;告郈孙,郈孙以可劝。」唐·柳宗元〈为裴中丞上裴相贺破东平状〉:「窃以自古中兴之主,必有命代之臣。」
- 可、能够。《诗经·齐风·猗嗟》:「四矢反兮,以御乱兮。」《孟子·滕文公下》:「大则以王,小则以霸。」
- 令、使。《战国策·秦策一》:「向欲以齐事王,使攻宋也。」
- 因为、由于。《论语·卫灵公》:「君子不以言举人,不以人废言。」《韩非子·喻老》:「千丈之隄,以蚁蝼之穴溃。」
- 按、依。《孟子·梁惠王上》:「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商君书·更法》:「礼法以时而定,制令各顺其宜。」
- 在、于。《左传·桓公二年》:「其弟以千亩之战生,命之曰成师。」唐·柳宗元〈断刑论〉:「赏以春夏而刑以秋冬。」
- 加在前、后、左、右、上、下、往、来、东、西、南、北等字之前,表时空和方位的界限。如:「自古以来」、「长安东路以西」、「价格在一千元以上」。
- 连及。《易经·小畜·九五》:「有孚挛如,富以其邻。」《论语·尧曰》:「朕躬有罪,无以万方。」
- 而、且。《诗经·邶风·燕燕》:「瞻望弗及,伫立以泣。」《礼记·乐记》:「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
- 因此。《汉书·卷二九·沟洫志》:「于是关中为沃野,无凶年,秦以富彊。」《文选·诸葛亮·出师表》:「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
- 目的在于。如:「以免」、「以致于」。《书经·泰誓下》:「郊社不修,宗庙不享。作奇技淫巧以悦妇人。」
- 与、和。《仪礼·乡射礼》:「各以其耦进,反于射位。」
- 置动词后,无义。如:「得以」、「能以」。《论语·泰伯》:「可以托六尺之孤,可以寄百里之命。」
- 太、甚。《孟子·滕文公下》:「三月无君则吊,不以急乎?」《史记·卷六六·伍子胥传》:「子之报仇,其以甚乎?」
- 既、已经。《三国志·卷二三·魏书·杜袭传》:「吾计以定,卿勿复言。」通「已」。
- 愈益、更加。《吕氏春秋·恃君览·观表》:「魏日以削,秦日益大。」《史记·卷五·秦本纪》:「及其后世,日以骄淫。」
- 缘故、理由。《诗经·邶风·旄丘》:「何其久也,必有以也。」《列子·周穆王》:「宋人执而问其以,华子曰:『曩吾忘也。』」
- 以色列的简称。如:「以阿战争」。
- 姓。如汉代有以彤。
害 [ hài ]
名- 灾祸、祸患。如:「灾害」、「虫害」。《诗经·鲁颂·閟宫》:「上帝是依,无灾无害。」汉·王充《论衡·感虚》:「洪水时,泛滥中国,为民大害。」
- 坏处、缺点。如:「百害而无一利」。
- 关键、要地。如:「要害」。《文选·张衡·东京赋》:「守位以仁,不恃隘害。」
- 损坏、破坏。如:「损害」。
- 妨碍、不利。如:「妨害」、「害群之马」、「害人之心不可有」。《汉书·卷五六·董仲舒传》:「贤材虽未久,不害为辅佐。」
- 杀、伤。如:「杀害」、「谋财害命」。《三国志·卷一·魏书·武帝纪》:「董卓之乱,避难瑯邪,为陶谦所害。」《三国志平话·卷上》:「韩信、彭越、英布,立起汉朝天下,执谋三人道反,害其性命,是何道理?」
- 染病、得病。《清平山堂话本·合同文字记》:「害了六七日,一命呜呼,已归泉下。」《喻世明言·卷三六·宋四公大闹禁魂张》:「侯兴一个儿子,十来岁,叫做伴哥,发脾寒,害在床上。」
- 觉得、感到。如:「害羞」。元·马致远·《汉宫秋·第二折》:「怕娘娘觉饥时吃一块淡淡盐烧肉,害渴时喝一杓儿酪和粥。」《红楼梦·第四六回》:「他虽害臊,我细细的告诉了他,他自然不言语,就妥了。」
- 使人受害。如:「你的无心之过,却害他伤心了好久。」
- 妒忌、忌惮。《史记·卷八四·屈原贾生传》:「上官大夫与之同列,争宠而心害其能。」
- 无益的、不利于人的。如:「害虫」、「害处」。《文选·孙绰·游天台山赋》:「害马已去,世事都捐。」
害 [ hé ]
副- 何不。《孟子·梁惠王上》:「时日害丧?予及女皆亡。」同「曷 」。
(2).民家,民房。 北魏 郦道元 《水经注·泗水》:“左右民居,识其将漏,预以木为曲洑,约障穴口,鱼鳖暴鳞不可胜载矣。”《新唐书·五行志一》:“ 开成 二年六月, 徐州 火,延烧民居三百餘家。”《明史·五行志一》:“ 番禺 、 南海 风雷大作,飞雹交下,坏民居万餘。” ——《漢語大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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