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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分混沌何方有。

王哲金朝〕《步蟾宫

未分混沌何方有。直待定、天高地厚。乾坤一判三光秀,在身中、冲和奔走。

水中火起频频斗。又白虎、青龙交媾。儿婴女姹休相守,王害风、别有朋友。

词典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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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沌

未 wèi《國語辭典》

未 [ wèi ]

  1. 地支的第八位。
  2. 时辰名。约当下午一点到三点。
  3. 姓。如汉代有未央。
  1. 不。表示否定的意思。如:「火车误点了,所以未能准时到达。」唐·温庭筠〈杨柳〉诗八首之八:「塞门三月犹萧索,纵有垂杨未觉春。」
  2. 没有。如:「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文选·诸葛亮·出师表》:「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聊斋志异·卷六·萧七》:「有幼女未字,欲充下陈,幸垂援拾。」
  3. 放于句末,表示疑问的意思。相当于「否」。唐·王维〈杂诗〉三首之二:「来日绮窗前,寒梅著花未?」宋·陆游〈剑门道中遇微雨〉诗:「此身合是诗人未?细雨骑驴入剑门!」
分 fēn/fèn《國語辭典》

分 [ fēn ]

  1. 將整體變成若干部分,或使聯在一起的事物離開。與「合」相對。如:「分割」、「劃分」、「分離」。《論語·泰伯》:「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周之德。」《文選·劉楨·贈五官中郎將詩四首之二》:「逝者如流水,哀此遂離分。」
  2. 配與、給與。《左傳·莊公十年》:「衣食所安,弗敢專也,必以分人。」《史記·卷一 ○九·李將軍傳》:「廣廉,得賞賜輒分其麾下。」
  3. 分擔。如:「分憂解勞」。《史記·卷六五·孫子吳起傳》:「(起)​與士卒分勞苦。」
  4. 辨別。《論語·微子》:「四體不勤,五穀不分。」《呂氏春秋·慎行傳·察傳》:「是非之經,不可不分。」
  1. 由總機構中分出來的。如:「分局」、「分隊」、「分校」、「分公司」。
  2. 清楚的、明白的。如:「是非分明」。唐·杜甫〈新婚別〉詩:「妾身未分明,何以 拜姑嫜?」
  1. 區別、不一樣之處。《荀子·不苟》:「是君子、小人之分也。」
  2. 成績或競賽勝負的記數。如:「滿分」、「零分」。
  3. 時間的名稱。六十分為一小時。
  4. 量詞:➊ ​ 計算重量的單位。一兩的百分之一。➋ ​ 計算地積的單位。一畝的十分之一。➌ ​ 計算貨幣的單位。一元的百分之一。➍ ​ 計算時間的單位。六十分為一小時。如:「他花了數分的時間完成這項實驗。」➎ ​ 計算角度的單位。一度的六十分之一。➏ ​ 計算程度深淺的單位。如:「一分努力,一分收穫。」、「逢人只說三分話。」
  5. 數學上用來表示分數,或直接指分數。如:「二分之一」、「百分之一」、「約分」。

分 [ fèn ]

  1. 個人在社會中所擁有的名位、職責與權利的範圍。如:「身分」、「本分」。《禮記·禮運》:「男有分,女有歸。」
  2. 情誼、關係。如:「情分」、「緣分」。《文選·曹植·贈白馬王彪詩》:「恩愛苟不虧,在遠分日親。」元·秦𥳑夫《東堂老·楔子》:「老夫與居士,通家往來,三十餘年,情同膠漆,分若陳、雷。」
  3. 成分。如:「糖分」、「養分」。
  4. 整體中一個單位。如:「部分」、「我的分」。同「份 」。
混沌 hùn dùn
(1).古代传说中指世界开辟前元气未分、模糊一团的状态。 汉 班固 《白虎通·天地》:“混沌相连,视之不见,听之不闻,然后剖判。”《文选·班昭〈东征赋〉》“谅不登樔而椓蠡兮” 李善 注引 三国 魏 曹植 《迁都赋》:“览乾元之兆域兮,本人物乎上世;纷混沌而未分,与禽兽乎无别。” 唐 储光羲 《仲夏入园中东陂》诗:“暑雨若混沌,清明如空虚。”《云笈七籤》卷二:“《太始经》云:‘昔二仪未分之时,号曰洪源。溟涬濛鸿,如鸡子状,名曰混沌。’”《西游记》第一回:“混沌未分天地乱,茫茫渺渺无人见。” 郭沫若 《七里山渠》诗:“相传在昔有 盘古 ,劈开混沌造区宇。”
(2).浑然一体,不可分剖貌。 唐 孙思邈 《四言诗》:“一体混沌,两精感激。” 宋 吴曾 《能改斋漫录·神仙鬼怪》:“又有以两鸡子令占者, 简 曰:‘此物不难知,一雄兼一雌,请将打破看,方明混沌时。’” 宋 严羽 《沧浪诗话·诗评》:“ 汉 魏 古诗,气象混沌,难以句摘。” 季子 《革命其可免乎》:“彼 俄 满 之交也,呼吸一气,混沌无间,盖决然矣。” 孙景瑞 《红旗插上大门岛》第十章:“天并没有放晴的迹象,仍然细雨蒙松,云雾萦绕,海和天混沌一气。”
(3).模糊;不分明。 鲁迅 《两地书·致许广平一二六》:“但我也不来做教员,也不想说明别的原因之所在。于是就在混沌中完结了。” 杨沫 《青春之歌》第二部第十九章:“她微微睁开眼睛呻吟一下,脑子里朦胧地、混沌地浮现出各种梦幻似的景象。” 艾青 《献给乡村的诗》:“他们的背被过重的挑担压成弓形,他们的眼睛被失望与怨愤磨成混沌。”
(4).糊涂。 元 无名氏 《小尉迟》第一折:“这个养爷老的混沌了,我是 刘季真 的儿。”《水浒传》第二四回:“混沌浊物,我倒不曾见日头出半天里,便把着丧门关了。” 清 李渔 《蜃中楼·婚诺》:“谁想生下个儿子,愈加混沌,喫饭不知饿饱,睡梦不知颠倒。” 洪深 《现代戏剧论》六:“拿见形式不见内容的浮薄眼光和‘知二五不知一十’的混沌头脑去观察社会,固然觉得各种职业界很有高下的区别。”
(5).古代传说中央之帝 混沌 ,又称 浑沌 ,生无七窍,日凿一窍,七日凿成而死。比喻自然淳朴的状态。 唐 刘知几 《史通·言语》:“用使 周 秦 言辞见於 魏 晋 之代, 楚 汉 应对,行乎 宋 齐 之日,而伪修 混沌 ,失彼天然。”《南史·齐江王锋传》:“ 锋 闻叹曰:‘ 江祏 遂復为 混沌 画眉,欲益反弊耳。’” 宋 张表臣 《珊瑚钩诗话》卷一:“篇章以含蓄天成为上,破碎雕鎪为下。如 杨大年 西崑体,非不佳也;而弄斤操斧太甚,所谓七日而 混沌 死也。”
(6).兽名。  ——《漢語大詞典》
何 hé/hē/hè《國語辭典》

何 [ hé ]

  1. 那里、何处。《史记·卷七○·张仪传》:「忠且见弃,轸不之楚何归乎?」唐·王勃〈滕王阁〉诗:「阁中帝子今何在?槛外长江空自流。」
  2. 谁。《西游记·第八回》:「闹天宫搅乱蟠桃者,何也?」
  1. 什么。如:「何故」、「何时」。《论语·述而》:「伯夷叔齐何人也?」宋·苏轼〈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词:「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
  1. 为什么。如:「何必」、「何不」、「何乐不为」。《论语·先进》:「夫子何哂由也?」《孟子·滕文公上》:「且许子何不为陶冶?」
  2. 岂、怎么。如:「何只」、「何足挂齿」。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方正》:「今主非尧、舜,何能无过?」宋·苏轼〈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词:「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
  3. 多么。表示程度。如:「何等」、「何其不幸」。《汉书·卷六五·东方朔传》:「割之不多,又何廉也!归遗细君,又何仁也!」唐·李白〈古风〉诗五九首之三:「秦王扫六合,虎视何雄哉!」
  1. 姓。如三国时魏国有何晏。
方 fāng《國語辭典》

方 [ fāng ]

  1. 四个角都是九十度的四边形。如:「正方形」、「长方形」。
  2. 区域。如:「地方」、「远方」。
  3. 古代称地为「方」。《淮南子·本经》:「戴圆履方,抱表怀绳。」汉·高诱·注:「圆,天也;方,地也。」
  4. 位置、地位的一边或一面。如:「东方」、「四面八方」、「对方」、「我方」、「双方」。
  5. 法子、办法。如:「方法」、「千方百计」、「教导有方」。
  6. 治病的药单、配药的单子。如:「药方」、「偏方」、「秘方」、「处方」。《镜花缘·第二九回》:「此跌打损伤第一奇方。」
  7. 数学上的乘方。如:「平方」、「立方」。
  8. 量词。计算方形物品的单位。相当于「块」、「个」。如:「匾额一方」、「一方手帕」、「三方图章」。
  9. 姓。如明代有方孝孺。
  10. 二一四部首之一。
  1. 方形的。如 :「方桌」、「方阵」。
  2. 某一地的。如:「方音」、「方言」、「方志」。
  3. 正直。如:「品行方正」。《老子·第五八章》:「是以圣人方而不割,廉而不刿。」《汉书·卷五六·董仲舒传》:「悼王道之不昭,故举贤良方正之士。」
  1. 才、始。如:「书到用时方恨少」、「如梦方醒」。《红楼梦·第四回》:「今年方四十上下,只有薛蟠一子。」
  2. 正、适。如:「来日方长」、「方兴未艾」。《论语·季氏》:「及其壮也,血气方刚,戒之在斗。」
  3. 将。《后汉书·卷一七·冯异传》:「玺书劳异曰:『方论功赏,以答大勋。』」《资治通鉴·卷六五·汉纪五十七·献帝建安十三年》:「今治水军八十万众,方与将军会猎于吴。」
  1. 当、在。《庄子·人间世》:「方今之时,仅免刑焉。」《汉书·卷六六·杨敞传》:「恽家方隆盛时,乘朱轮者十人。」
有 yǒu/yòu《國語辭典》

有 [ yǒu ]

  1. 表事實、狀況的正面存在,與「無」相對。如:「有困難」、「有利有弊」、「有學問」、「有錢」、「擁有」、「面有飢色」。
  1. 豐足、富裕。如:「他是個非常富有的人。」《詩經·大雅·公劉》:「止基迺理,爰眾爰有。」
  2. 多,表示時間久或年齡大。如:「本店開設有年。」、「母親已有了年紀。」
  3. 故意。如:「有心犯錯應嚴懲,無心疏忽可原諒。」
  1. 置於名詞前,作音節的襯字。如:「有夏」、「有清」。《韓非子·五蠹》:「當舜之時,有苗不服,禹將伐之。」
  1. 某,表示不確定。如:「有一天晚上」、「有人說你做人很講義氣。」
  1. 姓。如漢代有有祿。

有 [ yòu ]

  1. 表示重複、反複、連續。唐·裴守真〈請重耕織表〉:「奸偽由此而生,黎庶緣斯而苦,此有國之大患也。」通「又」。
  1. 用於整數與餘數之間,表示數目的附加。如:「七十有七人」。《論語·為政》:「吾十有五而志於學,三十而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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