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三复《柏舟》篇,髧彼两髦我仪特。
礼义廉耻四维立,纲常名教万古植。无愧于口无愧身,无愧于身尤汲汲。
妇人再醮知身污,若乃未婚心每惑。一身那可容二心,心失谁云身不失。
卓哉陈媛毓名闺,五经先生兰芽茁。习礼明诗幼字林,桃夭未赋所天卒。
烈女不肯更二夫,相从地下寻灵匹。见者哀号闻者悲,大吏上言采访实。
旌门表墓伫恩荣,文人诗歌盛缃帙。嗟予抱璞称未亡,传闻益觉心凄恻。
閒尝读书考《五经》,管窥《易》象参彖翼。男女暌而其志通,已字未娶可推测。
坤道含章利永贞,从一而终恒其德。苦节悔亡不节嗟,安节之亨甘节吉。
人心道心辨《尚书》,精一微危中允执。动罔不凶德二三,终始惟一臻厥极。
忠贞世笃缅家声,无忝尔祖躬自饬。《诗经》三复《柏舟》篇,髧彼两髦我仪特。
斯人去也矢靡它,勿匿初心矢靡慝。在室自誓首共姜,圣人取为后世则。
郝邹诸儒阐说殷,死同穴而谷异室。柏舟齐女中垒编,乍至城门卫赴急。
保母请还置罔闻,竟入持丧帙卫国。凡未适人许嫁矣,《春秋》经传标特笔。
僖公九年书伯姬,何休《公羊》洞经术。字而笄之待成人,系属于人养贞一。
明与未字之女殊,《原贞》援引曝书集。女而不妇贞为行,盲《左》、《谷梁》弗沿袭。
共姬比例圣所褒,尧峰南畇说堪忆。许嫁缨为《礼记》文,名以行媒遂相识。
两家斋戒告鬼神,台与终身不改革。娶有吉日未成婚,夫死亦如婿吊泣。
女服斩衰往夫门,未嫁服同已娶式。妇人不二斩谓何,天不二耳《仪礼》悉。
可服可往明可从,爱人以德休姑息。举世昧经谓过中,此旨不明道几熄。
人求尽伦安能过,五伦祇恐常不及。由来夫妇比君臣,策名亦有未受职。
清风孤竹师夷齐,商朝未禄周耻食。推观子弟事父兄,岂必一一亲颜色。
父子继绝或背生,兄弟前后或南北。追思孝友自性成,非缘见面乃尽力。
朋从尚友及神交,宁须把臂投胶漆。揆此可知妇与夫,性真相感当循率。
殷情何必同衾帱,问名已定羞差忒。当知勉义非溺情,身洁心安理亦得。
幼从父母最初言,初命是遵戒私昵。不悖于理曰无违,许嫁之语由亲出。
弗亏其体弗辱亲,立志不渝贵在必。夺则随亡不夺存,志不可夺命则毕。
愧存不若无愧亡,几希人禽谨出入。守贞殉烈易地同,一心不二绝矫饰。
卓哉陈媛大节章,浩然正气两间塞。伤悲自署望门寡,门在望矣未许即。
既云寡矣难再双,兹言至正非偏刻。鹄甘独宿歌三年,鸩告双飞媒一逼。
遂将性命付轻绡,仅留心事传遗墨。视死如归岂博名,舍生取义宁图逸。
惟媛家学《五经》明,察于伦理昭作述。天经地义古今垂,永永幽光争皎日。
词典释义
(系统自动检索释义,仅供参考。)谓反复诵读。 晋 陶潜 《答庞参军》诗序:“三復来貺,欲罢不能。” 唐 李白 《任城寺大钟铭》:“天书褒荣,辉之简牘,稽首三復,子孙其传。” 金 宇文虚中 《姑苏滕惇礼榜所居阁曰斋心》诗:“老夫未涉天游趣,三復《南华》第四篇。” 董必武 《我国抗战四周年之民主政治》:“‘以身教者从,以言教者讼。’这两句古语,值得政府当局三复的。”参见“ 三復白圭 ”。 ——《漢語大詞典》
(1).柏木作的船。《诗·邶风·柏舟》:“汎彼柏舟,亦汎其流。”
(2).本为《诗·邶风》篇名。《诗·邶风·柏舟序》:“柏舟,言仁而不遇也。 卫顷公 之时,仁人不遇,小人在侧。”后因以谓仁人不得志。
(3).本为《诗·鄘风》篇名。《诗·鄘风·柏舟序》:“柏舟, 共姜 自誓也。 卫 世子 共伯 蚤死,其妻守义,父母欲夺而嫁之,誓而弗许,故作是诗以絶之。”后因以谓丧夫或夫死矢志不嫁。 晋 潘岳 《寡妇赋》:“蹈 恭姜 兮明誓,咏《栢舟》兮清歌。” 唐 权德舆 《鄜坊节度推官大理评事唐君墓志铭》:“结褵周月,遭罹柏舟之痛。” 宋 王禹偁 《右卫上将军赠侍中宋公神道碑奉敕撰》:“今夫人 彭城 刘氏 ,故左省常侍 帨 之女也, 太平兴国 中封 莒国夫人 ,栢舟自誓,常欲未亡。” 元 柯丹邱 《荆钗记·议亲》:“老身柏舟誓守,自甘半世居孀。” ——《漢語大詞典》
篇 [ piān ]
名- 书籍、简册。《说文解字·竹部》:「篇,书也。」清·段玉裁·注:「书,箸也,箸于简牍者也,亦谓之篇。古曰篇,汉人亦曰卷。」南朝齐·谢朓〈酬德赋〉:「登金华以问道,得石室之名篇。」
- 首尾完整的文章。如:「通篇及义」。唐·韩愈〈送灵师〉诗:「少小涉书史,早能缀文篇。」
- 量词。计算文章或诗作的单位。如:「一篇论文」、「诗三百篇」。《三国志·卷二一·魏书·王粲传》:「著诗、赋、论、议、垂六十篇。」唐·杜甫〈饮中八僊歌〉:「李白一斗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
髧 [ dàn ]
形- 头发下垂的样子。《诗经·鄘风·柏舟》:「髧彼两髦,实维我仪,之死矢靡它。」
彼 [ bǐ ]
代- 那、那个、那里。与「此」相对。如:「彼时」、「彼处」、「厚此薄彼」。《战国策·赵策》:「彼秦者,弃礼义而上首功之国也。」《文选·王粲·赠士孙文始诗》:「横此大江,淹彼南汜。」
- 他。如:「彼等」、「彼辈」、「知己知彼」。《史记·卷六二·管晏传》:「方吾在缧绁中,彼不知我也。夫子既已感悟而赎我,是知己。」唐·韩愈〈师说〉:「彼与彼年相若也,道相似也。」
特 [ tè ]
形- 與眾不同的、超出一般的。如:「獨特」、「特等」、「奇特」。
- 雄性的。如:「特牛」、「特牲」。
- 特別。如:「特地」、「特意」。《文選·李密·陳情表》:「況臣孤苦,特為尤甚!」
- 只、但。如:「不特」、「非特」。
- 配偶。《詩經·鄘風·柏舟》:「髧彼兩髦,實維我特。」
- 特務。如:「匪特」、「敵特」。
释义为系统自动检索,难免有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