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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家斋戒告鬼神,台与终身不改革。

宋景卫清代〕《正俗歌为陈媛作

礼义廉耻四维立,纲常名教万古植。无愧于口无愧身,无愧于身尤汲汲。

妇人再醮知身污,若乃未婚心每惑。一身那可容二心,心失谁云身不失。

卓哉陈媛毓名闺,五经先生兰芽茁。习礼明诗幼字林,桃夭未赋所天卒。

烈女不肯更二夫,相从地下寻灵匹。见者哀号闻者悲,大吏上言采访实。

旌门表墓伫恩荣,文人诗歌盛缃帙。嗟予抱璞称未亡,传闻益觉心凄恻。

閒尝读书考《五经》,管窥《易》象参彖翼。男女暌而其志通,已字未娶可推测。

坤道含章利永贞,从一而终恒其德。苦节悔亡不节嗟,安节之亨甘节吉。

人心道心辨《尚书》,精一微危中允执。动罔不凶德二三,终始惟一臻厥极。

忠贞世笃缅家声,无忝尔祖躬自饬。《诗经》三复《柏舟》篇,髧彼两髦我仪特。

斯人去也矢靡它,勿匿初心矢靡慝。在室自誓首共姜,圣人取为后世则。

郝邹诸儒阐说殷,死同穴而谷异室。柏舟齐女中垒编,乍至城门卫赴急。

保母请还置罔闻,竟入持丧帙卫国。凡未适人许嫁矣,《春秋》经传标特笔。

僖公九年书伯姬,何休《公羊》洞经术。字而笄之待成人,系属于人养贞一。

明与未字之女殊,《原贞》援引曝书集。女而不妇贞为行,盲《左》、《谷梁》弗沿袭。

共姬比例圣所褒,尧峰南畇说堪忆。许嫁缨为《礼记》文,名以行媒遂相识。

两家斋戒告鬼神,台与终身不改革。娶有吉日未成婚,夫死亦如婿吊泣。

女服斩衰往夫门,未嫁服同已娶式。妇人不二斩谓何,天不二耳《仪礼》悉。

可服可往明可从,爱人以德休姑息。举世昧经谓过中,此旨不明道几熄。

人求尽伦安能过,五伦祇恐常不及。由来夫妇比君臣,策名亦有未受职。

清风孤竹师夷齐,商朝未禄周耻食。推观子弟事父兄,岂必一一亲颜色。

父子继绝或背生,兄弟前后或南北。追思孝友自性成,非缘见面乃尽力。

朋从尚友及神交,宁须把臂投胶漆。揆此可知妇与夫,性真相感当循率。

殷情何必同衾帱,问名已定羞差忒。当知勉义非溺情,身洁心安理亦得。

幼从父母最初言,初命是遵戒私昵。不悖于理曰无违,许嫁之语由亲出。

弗亏其体弗辱亲,立志不渝贵在必。夺则随亡不夺存,志不可夺命则毕。

愧存不若无愧亡,几希人禽谨出入。守贞殉烈易地同,一心不二绝矫饰。

卓哉陈媛大节章,浩然正气两间塞。伤悲自署望门寡,门在望矣未许即。

既云寡矣难再双,兹言至正非偏刻。鹄甘独宿歌三年,鸩告双飞媒一逼。

遂将性命付轻绡,仅留心事传遗墨。视死如归岂博名,舍生取义宁图逸。

惟媛家学《五经》明,察于伦理昭作述。天经地义古今垂,永永幽光争皎日。

词典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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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家斋戒鬼神终身改革

两家(两家)
唐 白居易 欲与元八卜邻先有是赠 明月好同三径夜,绿杨宜作两家春。  ——《骈字类编》
斋戒(齋戒)zhāi jiè
(1).古人在祭祀前沐浴更衣、整洁身心,以示虔诚。《孟子·离娄下》:“虽有恶人,斋戒沐浴,则可以祀上帝。”《儒林外史》第三七回:“先一日就请老先生到来祠中斋戒一宿,以便行礼。”
(2).佛教语。指八关斋戒。 唐 白居易 《斋戒》诗:“每因斋戒断荤腥,渐觉尘劳染爱轻。”参见“ 八关斋 ”。  ——《漢語大詞典》
告 gào《國語辭典》

告 [ gào ]

  1. 诉说、报告。如:「告诉」、「告退」。《诗经·大雅·江汉》:「经营四方,告成于王。」
  2. 请求。如:「告饶」、「告假」、「告贷」。《国语·鲁语上》:「国有饥馑,卿出告籴,古之制也。」
  3. 揭发、提出诉讼。如:「告状」、「控告」。《韩非子·奸劫弑臣》:「商君说秦孝公以变法易俗,而明公道,赏告奸,困末作而利本事。」
  1. 对大众宣布的语言或文字。如:「公告」、「广告」、「文告」。
  2. 诉讼的两方。如:「原告」、「被告」。
  3. 休假。宋·苏轼〈乞郡劄子〉:「遣使存问,赐告养疾。」
  4. 姓。如战国时有告不害。

告 [ gù ]

  1. 规劝。参见「[[忠告]]」条。
  1. 参见「告朔 」条。
鬼神 guǐ shén
(1).鬼与神的合称。《易·谦》:“鬼神害盈而福谦,人道恶盈而好谦。”《礼记·仲尼燕居》:“鬼神得其饗,丧纪得其哀。” 孔颖达 疏:“鬼神得其饗者,谓天神人鬼各得其饗食也。” 唐 韩愈 《原鬼》:“无声与形者,鬼神是也。” 清 姚衡 《寒秀草堂笔记》卷三:“夫古人作书垂后……亦鉴及后人之无赖,故徐引其机,以待有心者之自为觉悟,庶不蹈妄传之戒,为鬼神所忌耳。”
(2).泛指神灵、精气。《史记·五帝本纪》:“养材以任地,载时以象天,依鬼神以制义。” 张守节 正义:“鬼之灵者曰神也。鬼神曰山川之神也。”《史记·五帝本纪》:“历日月而迎送之,明鬼神而敬事之。” 张守节 正义:“天神曰神,人神曰鬼。又云圣人之精气谓之神,贤人之精气谓之鬼。”
(3).偏指鬼;死去的祖先。《左传·昭公七年》:“今君若步玉趾,辱见寡君……致君之嘉惠,是寡君既受貺矣,何 蜀 之敢望?其先君鬼神实嘉赖之,岂唯寡君?”《孝经·感应》:“宗庙致敬,鬼神著矣。” 唐玄宗 注:“事宗庙能尽敬,则祖考来格。”
(4).指形体与精灵。《礼记·礼运》:“故人者,其天地之德,阴阳之交,鬼神之会,五行之秀气也。” 孔颖达 疏:“鬼谓形体,神谓精灵。《祭义》云:‘气也者,神之盛也;魄也者,鬼之盛也。’必形体精灵相会,然后物生。”
(5).古代指天地间一种精气的聚散变化。《易·繫辞上》:“精气为物,游魂为变,是故知鬼神之情状。” 韩康伯 注:“尽聚散之理,则能知变化之道。” 孔颖达 疏:“物既以聚而生,以散而死,皆是鬼神所为,但极聚散之理,则知鬼神之情状也。”后世哲学家多以阴阳之变、气的往来屈伸解释“鬼神”。 汉 王充 《论衡·论死》:“鬼神,阴阳之名也。阴气逆物而归,故谓之鬼;阳气导物而生,故谓之神。”《礼记·中庸》:“鬼神之为德,其盛矣乎。” 程颐 章句:“鬼神,天地之功用,而造化之迹也。 张子 曰:‘鬼神者,二气之良能也。’愚谓以二气言,则鬼者阴之灵也,神者阳之灵也。以一气言,则至而神者为神,反而归者为鬼,其实一物而已。”《朱子语类》卷三:“鬼神只是气,屈伸往来者气也。”  ——《漢語大詞典》
台 ( 檯 臺 颱 ) tái/tāi《國語辭典》

台 [ tāi ]

  1. 大陸地區浙江省台州、天台山等地之台的舊讀。

台 [ yí ]

  1. 喜悅。《史記·卷一三○·太史公自序》:「唐堯遜位,虞舜不台。」通「怡」。
  1. 我。古人稱自己為「台」。《書經·湯誓》:「非台小子,敢行稱亂。」唐·盧肇〈漢堤〉詩:「流災降慝,天曷台怒。」
  2. 表示疑問的意思。相當於「何」、「什麼」。《書經·湯誓》:「今汝其曰:『夏罪其如台?』」《後漢書·四○·班彪傳下》:「罔光度而遺章,今其如台而獨闕也!」
  1. 姓。如明代有台元。
与 ( 與 ) yǔ/yù/yú
与 [ yǔ ]
  1. 给:赠~。~人方便。
  2. 交往,友好:相~。~国(相互交好的国家)。
  3. 赞助,赞许:~人为善。
  4. 〈书〉等待:时不我~。
  5. 〈连〉和:我~你。山~水。
  6. 〈介〉跟;向:~虎谋皮。生死~共。
与 [ yù ]
  1. 参加:参~。~会。
与 [ yú ]
  1. 同“欤”。
终身(終身)zhōng shēn
(1).一生;终竟此身。《礼记·王制》:“大夫废其事,终身不仕,死以士礼葬之。”《汉书·司马迁传》:“盖 钟子期 死, 伯牙 终身不復鼓琴。” 巴金 《灭亡》八:“她也不再恋爱,立誓终身奉养老母,倒也享了些家庭幸福。”
(2).指婚姻大事。《京本通俗小说·冯玉梅团圆》:“老嫗説他终身不了,与他为媒,嫁与 刘俊卿 。” 元 柯丹丘 《荆钗记·庆诞》:“所忧者奈我女儿姻亲未遂,若得了汝终身,永无掛念。”《红楼梦》第一一八回:“ 平儿 呆了半天,跪下求道:‘ 巧姐儿 终身全仗着太太!若信了人家的话,不但姑娘一辈子受了苦,便是 璉二爷 回来,怎么説呢?’” 丁玲 《团聚》:“她的终身,只成为她爹最心痛的事。”  ——《漢語大詞典》
不 bù/fǒu《國語辭典》

不 [ bù ]

  1. 否定詞。有不是、未、非等義。如:「不能」、「不法」、「不久」、「不容易」、「不好吃」、「拿不動」。
  2. 與「就」連用,表示有所選擇的意思。如:「晚上回到家的消遣,不是看書,就是聽音樂。」
  1. 用於句末,表示疑問的語氣。如:「醫生,請問他的身體狀況好不?」
  2. 用來加強語氣,往往與「好」字連用。如:「這齣戲好不精彩!」、「誤會澄清了,心情好不輕鬆!」
  3. 置於句中,用來調整音節,沒有特殊含義。《詩經·小雅·車攻》:「徒御不驚,大庖不盈。」漢·毛亨·傳:「不驚,驚也;不盈,盈也。」《楚辭·宋玉·招魂》:「被文服 纖,麗而不奇些。」漢·王逸·注:「不奇,奇也。」
  1. (「不」字在去聲字之前,變讀為陽平。)​

不 [ fōu ]

  1. 姓。如晉朝有不準。

不 [ fǒu ]

  1. 表示否定。《史記·卷一○一·袁盎鼂錯傳》:「上問曰:『道軍所來,聞鼂錯死,吳楚罷不?』」同「否 」。
  2. 表示疑問、未定。晉·陶淵明〈遊斜川〉詩:「未知從今去,當復如此不?」唐·李白〈秋浦歌〉一七首之一:「寄言向江水,汝意憶儂不?」同「否 」。

不 [ fū ]

  1. 花萼上的蒂。《詩經·小雅·常棣》:「常棣之華,鄂不韡韡。」
改革 gǎi gé
(1).变更,革新。现常指改变旧制度、旧事物。《后汉书·黄琼传》:“覆试之作,将以澄洗清浊,覆实虚滥,不宜改革。”《梁书·武帝纪下》:“百官俸禄,本有定数,前代以来,皆多评准,顷者因循,未遑改革。”《元典章·户部三·分析》:“自开剏以来,其 汉 人等别无定制,以致相争词讼纷扰如此,若依旧例卒难改革。” 清 秋瑾 《满江红》词:“算弓鞋三寸大无为,宜改革。” 沈从文 《新与旧》:“这件事既已成为当地习惯,自然会好好的保存下来,直到社会一切组织崩溃改革时为止。”
(2).谓革除恶习劣行。《南齐书·刘祥传》:“上别遣敕 祥 曰:‘卿素无行检,朝野所悉……我当原卿性命,令卿万里思諐。卿若能改革,当令卿得还。’”
(3).谓删改诗文。 元 刘祁 《归潜志》卷八:“二公由文体不同,多纷争……故 雷 ( 雷希颜 )所作, 王 ( 王从之 )多改革, 雷 大愤不平。”  ——《漢語大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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