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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心所受,不言而喻。

应贞魏晋〕《晋武帝华林园集诗

悠悠太上,民之厥初。皇极肇建,彝伦攸敷。五德更运,膺箓受符。

陶唐既谢,天历在虞。

于时上帝,乃顾惟眷。光我晋祚,应期纳禅。位以龙飞,文以虎变。

玄泽滂流,仁风潜扇。区内宅心,方隅回面。

天垂其象,地耀其文。凤鸣朝阳,龙翔景云。嘉禾重颖,萤荚载芬。

率土咸序,人胥悦欣。

恢恢皇度,穆穆圣容。言思其顺,貌思其恭。在视斯明,在听斯聪。

登庸以德,明试以功。

其恭惟何,昧旦丕显。无理不经,无义不践。行舍其华,言去其辩。

游心至虚,同规易简。六府孔修,九有斯靖。

泽靡不被,化冈不加。声教南暨,西渐流沙。幽人肄险,远国忘遐。

越裳重译,充我皇家。

峨峨列辟,赫赫虎臣。内和五品,外威四宾。修时贡职,入觐天人。

备言锡命,羽盖朱轮。

贻宴好会,不常厥数。神心所受,不言而喻。于是肄射,弓矢斯御。

发彼五的,有酒斯饫。

文武之道,厥猷未坠。在昔先王,躬御兹器。示武惧荒,过亦为失。

凡厥群后,无懈于位。

词典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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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心不言而喻

神心 shén xīn
(1).犹心神。谓魂与心。 战国 楚 宋玉 《神女赋》:“意离未絶,神心怖覆。” 汉 扬雄 《〈法言〉序》:“神心忽恍,经纬万方,事繫诸道德仁义礼。” 北魏 郦道元 《水经注·清水》:“ 太公 避 紂 之乱,屠隐市朝,遯钓鱼水,何必 渭 滨,然后 磻溪 ,苟愜神心,曲渚则可。 磻溪 之名,斯无嫌矣。”
(2).犹圣心。谓天子的心。《文选·应贞〈晋武帝华林园集诗〉》:“貽宴好会,不常厥数;神心所受,不言而喻。” 吕向 注:“言天子遗其宴会者,不常其数,但圣心所与者,不言而自晓。”  ——《漢語大詞典》
所 suǒ《國語辭典》

所 [ suǒ ]

  1. 地方、处所。《吕氏春秋·恃君览·达郁》:「厥之谏我也,必于无人之所。」
  2. 恰当的位置。如:「死得其所」。《易经·系辞下》:「交易而退,各得其所。」《文选·诸葛亮·出师表》:「必能使行阵和睦,优劣得所也。」
  3. 量词。计算建筑物的单位。如:「一所房子」、「三所学校」。
  4. 约略计算之词。多置于数量、单位之后。《史记·卷五五·留侯世家》:「父去里所,复还。」《续汉书志·第一一·天文志中》:「彗星出天船北,长二尺所。」
  5. 机关或机构的名称。如:「区公所」、「派出所」、「研究所」。
  6. 姓。如汉代有所忠、所辅。
  1. 表示指示。相当于「此」、「这」。《吕氏春秋·审应览·审应》:「齐亡地而王加膳,所非兼爱之心也。」唐·杜甫〈示从孙济〉诗:「所来为宗族,亦不为盘飧。」
  2. 表示疑问。相当于「何」、「什么」。《国语·鲁语上》:「长勺之役,曹刿问所以战于庄公。」
  1. 假设、如果。《诗经·鄘风·墙有茨》:「中冓之言,不可道也;所可道也,言之丑也。」《左传·僖公二十四年》:「所不与舅氏同心者,有如白水。」
  1. 虚字。置在动词前,暗示动作达到的事物。如:「前所未闻」。《论语·颜渊》:「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2. 与「为」或「被」合用,表示被动的意思。如:「他的作品为一般青年人所喜爱。」
  1. 相当于「尚」、「还」。《乐府诗集·卷四六·清商曲辞三·无名氏·懊侬歌十四首之三》:「江陵去扬州,三千三百里。已行一千三,所有二千在。」
受 shòu《國語辭典》

受 [ shòu ]

  1. 收得、接获。如:「受到优待」、「受之有愧」。唐·李白〈闻李太尉大举秦兵百万出征东南懦夫请缨冀申一割之用半道病还留别金陵崔侍御十九韵〉:「三军受号令,千里肃雷霆。」
  2. 容纳、容忍。如:「承受」、「受不了」。《易经·咸卦·象曰》:「山上有泽,咸君子以虚受人。」唐·杜甫〈南邻〉诗:「秋水才深四五尺,野航恰受两三人。」
  3. 被、遭到。如:「受挫」、「受冻」、「受批评」、「受惊吓」。
  1. 中、适合。如:「他说的话很受听。」
不言而喻 bù yán ér yù
亦作“ 不言而諭 ”。 不用说就可明白。形容事理极其显明。《孟子·尽心上》:“君子所性,仁义礼智根於心,其生色也;睟然见於面,盎於背,施於四体,四体不言而喻。” 赵岐 注:“虽口不言自晓喻而知也。” 宋 苏轼 《却鼠刀铭》:“呜呼嗟夫,吾苟有之,不言而諭,是亦何劳。” 清 李渔 《奈何天·巧怖》:“新娘不消问得,你是今日的我,我是前日的你,三个合来凑成一个品字,大家不言而喻罢了。” 秦牧 《长街灯语·寄北方》:“南北省份距离这么遥远,风物景观相差之大就不言而喻了。”  ——《漢語大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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