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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厢巡警不敢疑,留守亲侄尚书儿。

张宪宋代〕《怯薛行

怯薛儿郎年十八,手中弓箭无虚发。
黄昏偷出齐化门,大王庄前行劫夺。
通州到城四十里,飞马归来门未启。
平明立在白玉墀,上直不曾违寸晷。
两厢巡警不敢疑,留守亲侄尚书儿。
官军但追上马贼,星夜又差都指挥。
都指挥,宜少止。
不用移文捕卒李,贼魁近在王城里。

词典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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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厢巡警不敢留守尚书

两厢(兩廂)liǎng xiāng
(1).两面的厢房。《南史·后妃传·武穆裴皇后》:“宫内御所居 寿昌画殿 南阁,置白鷺鼓吹二部, 乾光殿 东西头,置钟磬两厢,皆宴乐处也。”《仪礼·乡射礼》“县于洗东北西面” 唐 贾公彦 疏:“诸侯之卿大夫判县者,分一肆於两厢,东县磬,西县钟。”
(2).两旁,两边。《北史·百济国传》:“其饮食衣服,与 高丽 略同若朝拜祭祀,其冠两厢加翅,戎事则不。”
(3).双方。如:给他拨个工呗,两厢都不吃亏。  ——《漢語大詞典》
巡警 xún jǐng
(1).亦作“ 巡儆 ”。巡查警戒。《梁书·萧范传》:“﹝ 范 ﹞迁卫尉卿,每夜自巡警, 高祖 嘉其劳苦。” 唐 元稹 《茅舍》诗:“防虞集邻里,巡警劳昼夜。”《元典章新集·刑部·防盗》:“路府州县捕捉盗官,督责应捕官兵,时常巡儆者。”《东周列国志》第六四回:“ 范匄 使 赵 荀 两家之军,协守南关二重, 韩无忌 兄弟,协守北关二重, 祁午 诸人,周围巡儆。”《上海小刀会起义史料汇编·防堵始末》:“乃假 严州 营兵号衣,照常巡警。”
(2). 清 末及 民国 时对警察的称谓。《清史稿·兵志二》:“﹝ 光绪 ﹞二十九年,从 徐世昌 等言,以緑营挑改巡警。” 鲁迅 《华盖集·牺牲谟》:“先行脱下了也不妥当,一则不太雅观,二则恐怕巡警要干涉。” 老舍 《赵子曰》第二:“虽然只是初冬的天气,却已经把站街的巡警冻得缩着脖子往避风阁里跑了。”  ——《漢語大詞典》
不敢 bù gǎn
(1).谓没胆量,没勇气。亦表示没有胆量做某事。《孟子·公孙丑下》:“我非 尧舜 之道,不敢以陈於王前。” 唐 韩愈 《此日足可惜赠张籍》诗:“主人愿少留,延入陈壶觴。卑贱不敢辞,忽忽心如狂。”
(2).指没有胆量做某事。 许地山 《缀网劳珠》:“可敬的妇人,我所做一切的事都是伤害我的身体和你我二人的感情,此后我再不敢了。”
(3).方言。不要。《秧歌剧选·惯匪周子山》:“闹革命是咱穷人翻身嘛,要齐心的闹,可不敢一说话就瞪眼,有事众人好好价讨论嘛。” 杜鹏程 《延安人》:“你出去看看,我老觉乎着仓库不安全,可不敢失了火!”
(4).谦词。犹不敢当。 清 孔尚任 《桃花扇·听稗》:“这是敝友 河南 侯朝宗 ,当今名士,久慕清谈,特来领教。﹝丑﹞不敢,不敢!请坐献茶。” 周立波 《山乡巨变》上一:“贵姓?不敢,姓 盛 。”  ——《漢語大詞典》
疑 yí/nǐ《國語辭典》

疑 [ yí ]

  1. 迷惑、不明白。《说文解字·匕部》:「疑,惑也。」《易经·系辞下》:「中心疑者,其辞枝。」
  2. 猜忌、不相信。如:「怀疑」、「半信半疑」。《史记·卷八六·刺客传·荆轲传》:「夫为行而使人疑之,非节侠也。」
  3. 犹豫不决。如:「迟疑」。《书经·大禹谟》:「任贤勿贰,去邪勿疑。」《文选·陶渊明·归去来辞》:「聊乘化以归尽,乐夫天命复奚疑。」
  4. 怪。《淮南子·泛论》:「当此之时,有立武者见疑。」晋·陶渊明〈饮酒诗〉二○首之九:「壶浆远见候,疑我与时乖。」
  5. 恐惧。《礼记·杂记下》:「故有疾饮酒食肉,五十不致毁,六十不毁,七十饮酒食肉,皆为疑死。」汉·郑玄·注:「疑,犹恐也。」唐·刘蜕〈与京西幕府书〉:「富贵固不足疑其来,爵土固不足畏其大。」
  1. 仿佛、好像。如:「疑似」、「嫌疑」。唐·李白〈望庐山瀑布水〉诗二首之二:「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宋·陆游〈游山西村〉诗:「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留守 liú shǒu
(1).居留下来看管。《汉书·淮阳宪王刘钦传》:“ 博 上书:愿留守坟墓,独不徙。” 清 吴骞 《扶风传信录》:“ 仲仙 北征,伯叔留守故居。” 郁达夫 《出奔》:“﹝ 董玉林 ﹞向立在岸上送他们出发、替他们留守的长工,嘱咐了许多催款、索利、收取花息的琐事。”
(2).指军队进发时,留驻部分人员以为守备。《汉书·张良传》:“ 沛公 乃令 韩王成 留守 阳翟 。”《宋书·武帝纪上》:“五月,至 下邳 ,留船,步军进 琅邪 ,所过筑城留守。”
(3).古时皇帝出巡或亲征,命大臣督守京城,便宜行事,谓之“京城留守”。其陪京和行都则常设留守,多以地方长官兼任。至 北魏 始为正式命官。《史记·越王勾践世家》:“ 吴王 北会诸侯於 黄池 , 吴国 精兵从王,惟独老弱与太子留守。”《后汉书·张禹传》:“ 和帝 南巡祠园庙, 禹 以太尉兼卫尉留守。”《魏书·东阳王丕传》:“﹝ 高祖 ﹞车驾南伐, 丕 与 广陵王 羽 留守京师,并加使持节。”《资治通鉴·齐武帝永明十一年》载此事, 胡三省 注曰:“留守之制因此。” 唐 韩愈 《河南府同官记》:“留守之官,居禁省中,岁时出旌旗,序留司文武百官于宫门外而衙之。”其后历代沿置,职掌不一。参阅《文献通考·职官十七》。  ——《漢語大詞典》
亲 ( 親 ) qīn/qìng
亲 [ qīn ]
  1. 有血统或夫妻关系的:~属。~人。~缘。双~(父母)。~眷。
  2. 婚姻:~事。
  3. 因婚姻联成的关系:~戚。~故。~邻。~朋。
  4. 称呼同一地方的人:乡~。
  5. 本身,自己的:~睹。~聆。~笔。
  6. 感情好,关系密切:~密。相~。~睦。~疏。
  7. 用嘴唇接触表示喜爱:~吻。
亲 [ qìng ]
◎ 〔~家〕夫妻双方的父母彼此的关系或称呼(“”读轻声)。
    侄 zhí《國語辭典》

    侄 [ zhí ]

    1. 坚固、牢固。《玉篇·人部》:「侄,牢也,坚也。」
    1. 同「姪 」。
    尚书(尚書)shàng shū
    官名。始置于 战国 时,或称掌书,尚即执掌之义。 秦 为少府属官, 汉武帝 提高皇权,因尚书在皇帝左右办事,掌管文书奏章,地位逐渐重要。 汉成帝 时设尚书五人,开始分曹办事。 东汉 时正式成为协助皇帝处理政务的官员,从此三公权力大大削弱。 魏 晋 以后,尚书事务益繁。 隋 代始分六部, 唐 代更确定六部为吏、户、礼、兵、刑、工。从 隋 唐 开始,中央首要机关分为三省,尚书省即其中之一,职权益重。 宋 以后三省分立之制渐成空名,行政全归尚书省。 元 代存中书省之名,而以尚书省各官隶属其中。 明 初犹沿此制,其后废去中书省,径以六部尚书分掌政务,六部尚书遂等于国务大臣, 清 代相沿不改。  ——《漢語大詞典》
    儿 ( 兒 ) ér《國語辭典》

    儿 [ rén ]

    1. 同「人 」。《說文解字·儿部》:「儿,古文奇字人也。」元·戴侗《六書故·卷八·人》:「按人、儿非二字,特因所合而稍變其勢。合於左者,若『伯』若『仲』,則不變其本文而為人;合於下者,若『兒』若『見』則微變其本文為儿。」
    2. 二一四部首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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