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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清家法见闻中,蜀产凋零又到公。

陈元晋宋代〕《挽刘金部

忠清家法见闻中,蜀产凋零又到公。
搞伪一门诚节谊,明伦数语最精忠,
郎替勇退声名重,使传贤劳惠利丰。
时事方艰人物眇,可堪收泪洒悲风。

词典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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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清家法见闻凋零

忠清 zhōng qīng
忠诚廉正。亦指忠诚廉正的人。 汉 蔡邕 《上封事陈政要七事》:“宜追定八使,纠举非法,更选忠清,平章赏罚。” 晋 葛洪 《抱朴子·审举》:“尝小仕者,有忠清之効,治事之干,则寸锦足以知巧,刺鼠足以观勇也。” 宋 黄庭坚 《司马文正公挽词》之二:“忠清俱没世,孝友是生知。” 清 陈康祺 《郎潜纪闻》卷一:“赖 文文中公 篤棐忠清,宣布威德,五省通商,慬得无事。”  ——《漢語大詞典》
家法 jiā fǎ
(1). 汉 初儒家传授经学,都由口授,数传之后,句读义训互有歧异,乃分为各家。师所传授,弟子一字不能改变,界限甚严,称为家法。至 唐 代家法已基本消亡。 汉 应劭 《风俗通·十反·司徒梁国盛允》:“ 叔矩 则其孝敬,则粥身苦思,率礼无违矣;则其友于,则褒兄委荣,尽其哀情矣;则其学艺,则家法洽览,诲人不倦矣;则其政事,则施於已试,靡有闕遗矣。”《后汉书·徐防传》:“伏见太学试博士弟子,皆以意説,不修家法,私相容隐,开生姦路。” 李贤 注:“诸经为业,各自名家。”《宋书·百官志上》:“ 汉武 建元 五年,初置五经博士。 宣 成 之世,五经家法稍增,经置博士一人。” 明 宋濂 《诸子辩》:“ 穆公 之立,距 孔子 之没七十年, 子思 疑未长也,而何有答问哉?兼之气质萎弱,不类 西京 以前文字,其伪妄昭然可见。或者谓其能守家法,不杂怪奇,歷 战国 、 秦 、 汉 流俗而无所浸淫,未必然也,未必然也!” 清 王鸣盛 《十七史商榷·汉书二十一·师法》:“ 汉 人重师法如此。又称家法,谓其一家之法,即师法也。”以后 宋 明 理学家把道统当作家法。 明 李贽 《答耿中丞书》:“‘学其可无术歟’,此公至言也,此公所得於 孔子 而深信之以为家法者也。”
(2).治家的礼法。《宋书·王弘传》:“ 弘 明敏有思致,既以民望所宗,造次必存礼法,凡动止施为,及书翰仪体,后人皆依倣之,谓为 王太保 家法。” 唐 韩愈 《兴元少尹房君墓志》:“祖讳 肱 ,为 虢州 司马;父讳 峦 ,都水使者,皆名,能守家法。” 宋 欧阳修 《太子太师致仕杜祁公墓志铭》:“自 唐 灭,士丧其旧礼,而一切苟简,独 杜 氏守其家法。”
(3).指学术、文艺流派的风格、传统。 宋 梅尧臣 《与二弟过溪至广教兰若》诗:“长廊 颜頵 碑,字体家法传。” 明 胡应麟 《诗薮·近体上》:“初 唐 四十韵惟 杜审言 ,如《送李大夫作》,实自 少陵 家法。” 清 张尔岐 《蒿庵闲话》卷一:“历象器算是其所长,君子固当节取。若论道术,吾自守吾家法可耳。”
(4).泛指传统的习性。 鲁迅 《书信集·致姚克》:“革命以后,本可开展一些了,而还是守着奴才家法,不过这于饭碗,是极有益处的。”
(5).旧时家长责打子女、奴婢的用具。《醒世恒言·白玉娘忍苦成夫》:“﹝ 张万户 ﹞教左右快取家法来,弔起贱婢打一百皮鞭。” 清 李渔 《蜃中楼·抗姻》:“叫丫鬟取家法来,待我赏他个下马威。”《孽海花》第二六回:“ 彩云 道:‘这个请 陆大人 放心,我再吵闹,好在 陆大人 会请太太拿家法来责打的。’”  ——《漢語大詞典》
见闻(見聞)jiàn wén
(1).耳闻目睹。 晋 葛洪 《抱朴子·论仙》:“非得道者,安能见闻,而儒墨之家,知此不可以为训,故终不言其有焉。” 宋 张齐贤 《洛阳搢绅旧闻记·齐王张令公外传》:“今之所书,盖史传之外见闻遗事尔。” 瞿秋白 《饿乡纪程》二:“我单就见闻所及以至于亲自参与的 中国 垂死的家族制度之一种社会现象而论。”
(2).指看到和听到的事物。《东观汉记·马严传》:“ 肃宗 初立,汲汲欲知下情引纳,敕 严 有所见闻輒言。” 清 方朝 《藐姑山》诗:“日月愁关锁,风雷乱见闻。” 巴金 《军长的心》三:“等到他坐下以后,我便对他谈起这一天的见闻和印象来。”
(3).知识,经验。 清 黄宗羲 《再辞张郡侯修志书》:“不然,则见闻固陋。”《老残游记》第十回:“我们从小读诗,题目里就有《箜篌引》,却不知道是这个样子。请先生弹两声,以广见闻,何如?” 陶曾佑 《论文学之势力及其关系》:“用之於不善,实足以灭国絶种,伏亿万里之病根,而荡佚意志,錮蔽见闻,淆混是非,销沉道德,又其微焉者也。”
(4).佛教语。谓目见佛,耳闻法。 唐 王维 《为舜闍黎谢御题大通大照和尚塔额表》:“见闻自在,不住无为。”  ——《漢語大詞典》
中 zhōng/zhòng《國語辭典》

中 [ zhōng ]

  1. 距離四方或兩端相等的部位。如:「居中」、「中央」、「日正當中」。
  2. 內、裡面。如:「水中」、「夢中」、「心中」。
  3. 泛指某一時期以內。如:「一年之中」、「晉太元中」。
  4. 中華民國的簡稱。
  5. 姓。如漢代有中京。
  1. 居間介紹、連絡的。如:「中人」。
  2. 居於高低、大小、好壞之間的。如:「中級」、「中型」、「中等」。
  3. 半。如:「中夜」、「中途」。
  1. 正好。如:「適中」。
  2. 表示動作正在進行。如:「事情正在交涉中。」

中 [ zhòng ]

  1. 達到要點。《論語·子路》:「刑罰不中,則民無所錯手足。」《漢書·卷一○·成帝紀》:「朕涉道日寡,舉錯不中。」
  2. 合、正對上。如:「中規中矩」。《左傳·定公元年》:「未嘗不中吾志也。」《戰國策·西周策》:「去柳葉者百步而射之,百發百中。」
  3. 遭受、感染。如:「中風」、「中毒」。
  4. 得。如:「中獎」、「中籤」、「中選」。
  5. 考取。如:「范進中舉」、「考中大學」。《儒林外史·第二回》:「這王大老爺,就是前科新中的。」
蜀 shǔ《國語辭典》

蜀 [ shǔ ]

  1. 朝代名:➊ ​ 参见「蜀汉 」条。➋ ​ 十国之一。起讫年不详。王建建立,为后唐所灭。历史上称为「前蜀」。➌ ​ 参见「[[后蜀]]」条。
  2. 大陆地区四川省的简称。秦时隶属巴、蜀二郡属地,故简称为「蜀」。
产 ( 產 産 ) chǎn
产 [ chǎn ]
  1. 人或动物生子:~子。~卵。~妇。助~士。
  2. 制造,养种植或自然生长:工业生~。~值。
  3. 制造、养、种植或自然生长的东西:土~。特~。
  4. 生出,出现:~生。出~。~地。
  5. 财物:财~。遗~。~权。
凋零 diāo líng
(1).零落。多指草木花叶。《素问·五常政大论》:“秋气劲切,甚则肃杀,清气大至,草木凋零,邪乃伤肝。” 南朝 梁 范缜 《神灭论》:“若枯即是荣,荣即是枯,应荣时凋零,枯时结实也。” 宋 王易简 《齐天乐·蝉》词:“怕寒叶凋零,蜕痕尘土。” 元 王翰 《题败荷》诗:“芳菲今日凋零尽,却送秋声到客衣。” 杨朔 《风暴》:“庄稼倒了,草木凋零了,每个村庄都赤裸裸地暴露出来。”
(2).形容事物衰败或耗减。 唐 罗隐 《送汝州李中丞十二韵》:“一兇虽剪灭,数县尚凋零。” 宋 欧阳修 《相度併县牒》:“地居僻远,户口凋零。” 元 无名氏 《冤家债主》第一折:“婆婆,趁俺两口儿在,将这家私分开了罢,若不分开呵,久已后喫这廝凋零的无了。”《初刻拍案惊奇》卷三五:“等做家的自做家,破败的自破败,省得歹的累了好的,一总凋零了。” 阿英 《城隍庙的书市》:“这个年头,真是百业凋零,什么生意都不能做!”
(3).死亡,多指老年人。 唐 白居易 《代梦得吟》:“后来变化三分贵,同辈凋零太半无。” 宋 吴曾 《能改斋漫录·事实》:“一时交游,凋零殆尽,所接皆邈然少年,无可论旧事者。” 元 刘埙 《隐居通议·诗歌一》:“知己沦没,前辈凋零,俛仰昔今,为之陨涕。” 柯灵 《小浪花》:“我的同代人几乎凋零殆尽。”  ——《漢語大詞典》
又 yòu《國語辭典》

又 [ yòu ]

  1. 表示重复或反复。如:「一天又一天」、「看了又看」。唐·白居易〈赋得古原草送别〉诗:「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2. 表示加强、加重的语气。有「并」的意思。如:「你又不是三岁小孩子,怎么不懂这个?」《史记·卷一二四·游侠传·序》:「要以功见言信,侠客之义又曷可少哉?」
  3. 表示意思更进一层。如:「他的病又加重了。」
  4. 表示转折。相当于「却」。《墨子·节葬下》:「欲以干上帝鬼神之福,又得祸焉。」
  1. 用来连结平列的词意,表示同时存在。如:「做得又快又好。」、「他又唱又跳。」《诗经·豳风·破斧》:「既破我斧,又缺我斨。」南朝齐·陆厥〈与沈约书〉:「辞既美矣,理又善焉。」
  2. 表示先后连接的情况或动作。如:「刚吃完饭又看起书来。」
  3. 表示数目的附加。如:「一又二分之一。」
  1. 二一四部首之一。
到 dào《國語辭典》

到 [ dào ]

  1. 抵达、到达。如:「火车到站」、「支票到期」、「坚持到底」。《文选·江淹·恨赋》:「人生到此,天道宁论。」
  2. 往、去。如:「到非洲丛林探险。」、「我晚上到你家拜访。」
  1. 周密。如:「若有不到之处,尚请多多包涵!」《晋书·卷三二·后妃传下·康献褚皇后传》:「所奏恳到,形于翰墨,执省未究,以悲以惧。」《文选·袁宏·三国名臣序赞》:「君亲自然,匪由名教,敬授既同,情礼兼到。」
  1. 姓。如南朝宋有到彦之。
公 gōng《國語辭典》

公 [ gōng ]

  1. 平分。《说文解字·八部》:「公,平分也。」
  2. 使多数人得知或分享。如:「公诸世人」、「公诸同好」。
  1. 一种古代的爵位,位居五等之首。《礼记·王制》:「王者之制禄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
  2. 称谓:➊ ​ 对祖父的称呼。如:「外公」。➋ ​ 对年长或有地位者的尊称。如:「主公」、「老公公」。➌ ​ 妇人称丈夫的父亲为「公」。如:「公公」、「公婆」。
  3. 对同辈的敬称。《史记·卷七六·平原君传》:「公等录录,所谓因人成事者也。」
  4. 平正无私。如:「因公忘私」。《书经·周官》:「以公灭私,民其允怀。」《韩非子·五蠹》:「自环者谓之私,背私者谓之公。」
  5. 有关众人的事物。如:「办公」。
  6. 姓。如汉代有公俭。
  1. 属于大众的。如:「公费」、「公物」、「公筷」、「公海」。
  2. 雄性的。如:「公鸡」。
  1. 不掩饰、不隐藏的。如:「公然」。《隋书·卷七○·杨玄感传》:「朋党相扇,货贿公行。」
  2. 国家负责的。如:「公营」、「公告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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