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典释义
(系统自动检索释义,仅供参考。)寸阴(寸陰)cùn yīn
短暂的光阴。语出《淮南子·原道训》:“圣人不贵尺之璧,而重寸之阴,时难得而易失也。” 晋 向秀 《思旧赋》:“託运遇於领会兮,寄餘命於寸阴。” 宋 陈亮 《上光宗皇帝鉴成箴》:“当效 禹王 ,寸阴是惜;当效 文王 ,日昃不食。” 吴晗 《杰出的学者玄奘》:“他爱惜寸阴,努力学习,在两三年时间里,掌握了佛教哲学的基本知识。” ——《漢語大詞典》
以 yǐ《國語辭典》
以 [ yǐ ]
动- 用。如:「以礼待之」、「以身作则」。《左传·襄公十年》:「我辞礼矣,彼则以之。」汉·王充《论衡·程材》:「洗洿泥者以水,燔腥者用火。」
- 仰赖、凭借。《韩非子·五蠹》:「富国以农,距敌恃卒。」汉·王充《论衡·卜筮》:「欲知天,以人事。」
- 认为。如:「以为」。《左传·昭公二十五年》:「告臧孙,臧孙以难;告郈孙,郈孙以可劝。」唐·柳宗元〈为裴中丞上裴相贺破东平状〉:「窃以自古中兴之主,必有命代之臣。」
- 可、能够。《诗经·齐风·猗嗟》:「四矢反兮,以御乱兮。」《孟子·滕文公下》:「大则以王,小则以霸。」
- 令、使。《战国策·秦策一》:「向欲以齐事王,使攻宋也。」
- 因为、由于。《论语·卫灵公》:「君子不以言举人,不以人废言。」《韩非子·喻老》:「千丈之隄,以蚁蝼之穴溃。」
- 按、依。《孟子·梁惠王上》:「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商君书·更法》:「礼法以时而定,制令各顺其宜。」
- 在、于。《左传·桓公二年》:「其弟以千亩之战生,命之曰成师。」唐·柳宗元〈断刑论〉:「赏以春夏而刑以秋冬。」
- 加在前、后、左、右、上、下、往、来、东、西、南、北等字之前,表时空和方位的界限。如:「自古以来」、「长安东路以西」、「价格在一千元以上」。
- 连及。《易经·小畜·九五》:「有孚挛如,富以其邻。」《论语·尧曰》:「朕躬有罪,无以万方。」
- 而、且。《诗经·邶风·燕燕》:「瞻望弗及,伫立以泣。」《礼记·乐记》:「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
- 因此。《汉书·卷二九·沟洫志》:「于是关中为沃野,无凶年,秦以富彊。」《文选·诸葛亮·出师表》:「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
- 目的在于。如:「以免」、「以致于」。《书经·泰誓下》:「郊社不修,宗庙不享。作奇技淫巧以悦妇人。」
- 与、和。《仪礼·乡射礼》:「各以其耦进,反于射位。」
- 置动词后,无义。如:「得以」、「能以」。《论语·泰伯》:「可以托六尺之孤,可以寄百里之命。」
- 太、甚。《孟子·滕文公下》:「三月无君则吊,不以急乎?」《史记·卷六六·伍子胥传》:「子之报仇,其以甚乎?」
- 既、已经。《三国志·卷二三·魏书·杜袭传》:「吾计以定,卿勿复言。」通「已」。
- 愈益、更加。《吕氏春秋·恃君览·观表》:「魏日以削,秦日益大。」《史记·卷五·秦本纪》:「及其后世,日以骄淫。」
- 缘故、理由。《诗经·邶风·旄丘》:「何其久也,必有以也。」《列子·周穆王》:「宋人执而问其以,华子曰:『曩吾忘也。』」
- 以色列的简称。如:「以阿战争」。
- 姓。如汉代有以彤。
分 fēn/fèn《國語辭典》
分 [ fēn ]
動- 將整體變成若干部分,或使聯在一起的事物離開。與「合」相對。如:「分割」、「劃分」、「分離」。《論語·泰伯》:「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周之德。」《文選·劉楨·贈五官中郎將詩四首之二》:「逝者如流水,哀此遂離分。」
- 配與、給與。《左傳·莊公十年》:「衣食所安,弗敢專也,必以分人。」《史記·卷一 ○九·李將軍傳》:「廣廉,得賞賜輒分其麾下。」
- 分擔。如:「分憂解勞」。《史記·卷六五·孫子吳起傳》:「(起)與士卒分勞苦。」
- 辨別。《論語·微子》:「四體不勤,五穀不分。」《呂氏春秋·慎行傳·察傳》:「是非之經,不可不分。」
- 由總機構中分出來的。如:「分局」、「分隊」、「分校」、「分公司」。
- 清楚的、明白的。如:「是非分明」。唐·杜甫〈新婚別〉詩:「妾身未分明,何以 拜姑嫜?」
- 區別、不一樣之處。《荀子·不苟》:「是君子、小人之分也。」
- 成績或競賽勝負的記數。如:「滿分」、「零分」。
- 時間的名稱。六十分為一小時。
- 量詞:➊ 計算重量的單位。一兩的百分之一。➋ 計算地積的單位。一畝的十分之一。➌ 計算貨幣的單位。一元的百分之一。➍ 計算時間的單位。六十分為一小時。如:「他花了數分的時間完成這項實驗。」➎ 計算角度的單位。一度的六十分之一。➏ 計算程度深淺的單位。如:「一分努力,一分收穫。」、「逢人只說三分話。」
- 數學上用來表示分數,或直接指分數。如:「二分之一」、「百分之一」、「約分」。
分 [ fèn ]
名- 個人在社會中所擁有的名位、職責與權利的範圍。如:「身分」、「本分」。《禮記·禮運》:「男有分,女有歸。」
- 情誼、關係。如:「情分」、「緣分」。《文選·曹植·贈白馬王彪詩》:「恩愛苟不虧,在遠分日親。」元·秦𥳑夫《東堂老·楔子》:「老夫與居士,通家往來,三十餘年,情同膠漆,分若陳、雷。」
- 成分。如:「糖分」、「養分」。
- 整體中一個單位。如:「部分」、「我的分」。同「份 」。
计 ( 計 ) jì
计 [ jì ]
- 核算:~时。~量(liàng )。~日程功。
- 测量或核算度数、时间、温度等的仪器:晴雨~。湿度~。
- 主意,策略:~策。~谋。
- 谋划,打算:~划。~议。
- 姓。
一分 yī fēn
(1).整体分为若干分的一部分。《史记·孟子荀卿列传》:“以为儒者所谓中国者,於天下乃八十一分居其一分耳。” 汉 王充 《论衡·解除》:“夫土地犹人之体也……则一宅之土,犹人一分之肉也。” 宋 真德秀 《问止于至善》:“知到十分精处,而行处有一分未密,亦未得为至善。” 明 王守仁 《传习录》卷上:“ 文王 在时,天下三分已有其二,若到 武王 伐 商 之时, 文王 若在,或者不致兴兵,必然这一分亦来归了 文王 。”
(2).一点儿;少量。 战国 宋玉 《登徒子好色赋》:“臣东家之子,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宋史·道学传一·邵雍》:“新法固严,能宽一分,则民受一分赐矣。” 明 王守仁 《传习录》卷上:“此心无私欲之蔽,即是天理,不须外面添一分。”《醒世姻缘传》第十二回:“许那 高四 的东西也一分不少,都悄地送了。” 鲁迅 《热风·随感录四十一》:“有一分热,发一分光,就令萤火一般,也可以在黑暗里发一点光,不必等候炬火。” ——《漢語大詞典》
(2).一点儿;少量。 战国 宋玉 《登徒子好色赋》:“臣东家之子,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宋史·道学传一·邵雍》:“新法固严,能宽一分,则民受一分赐矣。” 明 王守仁 《传习录》卷上:“此心无私欲之蔽,即是天理,不须外面添一分。”《醒世姻缘传》第十二回:“许那 高四 的东西也一分不少,都悄地送了。” 鲁迅 《热风·随感录四十一》:“有一分热,发一分光,就令萤火一般,也可以在黑暗里发一点光,不必等候炬火。” ——《漢語大詞典》
直 zhí《國語辭典》
直 [ zhí ]
形- 不弯曲的。如:「笔直」、「直线」。
- 不邪曲,没有私心的。如:「正直」、「耿直」。
- 纵的、竖的。如:「直行书写」、「铅直线」。
- 行为或性格坦白爽快。如:「心直口快」、「直性子」。
- 呆板、僵硬。如:「两眼发直」、「双腿僵直」。
- 但、只、不过。《孟子·梁惠王上》:「直不百步耳,是亦走也。」
- 竟然、居然。金·元好问〈水调歌头·恨人闲〉词:「恨人闲、情是何物,直教生死相许?」《水浒传·第一回》:「我直如此有眼不识真师,当面错过。」
- 没有间隔的。参见「直达 」条。
- 抵得上。《史记·卷三○·平准书》:「乃以白鹿皮方尺,缘以藻缋,为皮币,直四十万。」通「值」。
- 抵挡。《汉书·卷二三·刑法志》:「魏之武卒不可以直秦之锐士。」
- 当班、站勤。《金史·卷一七·哀宗本纪上》:「日二人直,备顾问。」通「值」。
- 报酬、酬金。《后汉书·卷四七·班超传》:「为官写书,受直以养老母。」
- 姓。如汉代有直不疑。
千囷
宋 方回 秋晚杂书三十首 其二十九 寸阴以分计,一分直千囷。 ——《骈字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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