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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厌耶律家,苛取不暂停。

方回元代〕《北珠怨

北方有奇蚌,产珠红晶荧。
天鹅腹中物,万仞翔冥冥。
此贪孰能致,俊鹰海东青。
钩戟为爪喙,利刀以为翎。
采之肃慎氏,扶桑隔沧溟。
无厌耶律家,苛取不暂停。
中夏得此珠,艳饰生芳馨。
辽人贸此珠,易宝衔□軿。
东夷此为恨,耻罍嗟罄瓶。
渡兵鸭绿水,犁扫黄龙庭。
夹山一以灭,河朔无锁扃。
幽燕及淮江,赤地战血腥。
徒以一珠故,百亿殃生灵。
两国失宗社,万乘栖囚囹。
旅獒戒异物,圣人存为经。
徒以一珠故,天地生虫螟。
此事有本原,獾郎柄熙宁。
力行商君法,诡勒燕然铭。
延致众奸鬼,坏败先乾廷。
焉得致渠魁,轘裂具五刑。
钟山有遗瘗,漾这江中泠。
我作北珠怨,哀歌谁忍听。

词典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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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厌耶律暂停

无厌(無厭)wú yàn
(1).不满足;没有限止。《左传·襄公三十一年》:“大夫多贪,求欲无厌。”《史记·鲁仲连邹阳列传》:“﹝ 邹阳 ﹞乃从狱中上书曰:‘……﹝圣王﹞封 比干 之后,修孕妇之墓,故功业復就於天下,何则?欲善无厌也。’” 唐 屈同仙 《燕歌行》:“ 昭君 远嫁已多年,戎狄无厌不復和。” 梁斌 《红旗谱》八:“他贪得无厌的性子,随着年岁的增长,更加残忍了。”
(2).不厌倦;不厌烦。《荀子·非相》:“赠人以言,重於金石珠玉;劝人以言,美於黼黻文章;听人之言,乐於鐘鼓琴瑟。故君子之於言无厌。” 杨倞 注:“无厌倦也。”《汉书·王莽传上》:“﹝ 高皇帝 ﹞乐善无厌,班赏无遴,苟有一策,即必爵之。” 宋 苏轼 《出峡》诗:“幽寻远无厌,高絶每先上。”
不要压迫或逼迫。厌,通“ 压 ”。《老子》:“民不畏威,则大威至。无狎其所居,无厌其所生。” 高亨 注:“《説文》:‘厌,笮也。’‘笮,迫也。’厌即压迫之压。”  ——《漢語大詞典》
耶律 yē lǜ
复姓。初为 契丹 部落名。 辽 建立后为国族之姓。《辽史·国语解》:“《本纪》首书 太祖 姓 耶律氏 ,继书皇后 萧氏 ,则有国之初,已分二姓矣。有谓始兴之地曰 世里 ,译者以 世里 为 耶律 ,故国族皆以 耶律 为姓。”  ——《漢語大詞典》
家 jiā/jia/jie《國語辭典》

家 [ jiā ]

  1. 眷屬共同生活的場所。如:「家庭」、「回家」。唐·賀知章〈回鄉偶書〉詩二首之一:「少小離家老大回,鄉音無改鬢毛衰。」
  2. 一門之內共同生活的人。《呂氏春秋·先識覽·察微》:「吳人應之不恭,怒殺而去之,吳人往報之,盡屠其家。」
  3. 學術流派。如:「儒家」、「道家」、「百家爭鳴」、「一家之言」。
  4. 經營某種行業或具有某種身分的人。如:「農家」、「商家」、「店家」、「少東家」。
  5. 尊稱學有專長或有專門技術的人。如:「專家」、「文學家」、「科學家」。
  6. 自稱或稱別人。如:「自家」、「咱家」、「哀家」、「姑娘家」、「小孩子家」、「婦道人家」。
  7. 古代大夫所統治的政治區域。與「國」相對。《論語·季氏》:「丘也聞有國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貧而患不安。」
  8. 私有財產。《韓非子·外儲說左上》:「夫賣庸而播耕者,主人費家而美食。」《史記·卷八五·呂不韋傳》:「諸嫪毐舍人皆沒其家而遷之蜀。」
  9. 量詞。計算家庭、店鋪、大型企業等的單位。如:「住戶不滿十家」、「三家報社」、「只此一家,別無分號。」、「開了三家分公司。」
  10. 姓。如周代有家伯。
  1. 居住。《文選·江淹·別賦》:「又若君居淄右,妾家河陽。」
  1. 對人謙稱自己的親長。如:「家父」、「家母」、「家兄」。
  2. 家中的。如:「家事」、「家人」、「家產」、「家業」、「家僮」。
  3. 家中飼養的。如:「家畜」、「家禽」。
  1. 置於句中。相當於「地」、「的」。元·蕭德祥《殺狗勸夫·第二折》:「他道俺哥哥十分家沉醉,且吃些兒熱湯熱水。」《西遊記·第五一回》:「大碗家寬懷暢飲。」

家 [ gū ]

  1. 對女子的尊稱。《後漢書·卷八四·列女傳·曹世叔妻傳》:「扶風曹世叔妻者,同郡班彪之女也,名昭……。帝數召入宮,令皇后諸貴人師事焉,號曰大家。 」同「姑 」。
苛 kē/hē《國語辭典》

苛 [ kē ]

  1. 严厉、暴虐。如:「苛刻」。《礼记·檀弓下》:「苛政猛于虎也。」唐·李白〈溧阳濑水贞义女碑铭〉:「王虐忠助谗,苛虐厥政。」
  2. 烦琐。《史记·卷一○八·韩长孺传》:「今太后以小节苛礼责望梁王。」《后汉书·卷二七·宣秉传》:「务举大纲,简略苛细,百僚敬之。」
  3. 急切。晋·陆机〈从军行〉:「隆暑固已惨,凉风严且苛。」
  1. 谴责。如:「苛责」。《周礼·夏官·射人》:「不敬者苛罚之。」《汉书·卷九九·王莽传中》:「大司空士夜过奉常亭,亭长苛之。」
  2. 侵扰。《国语·晋语一》:「以皋落狄之,朝夕苛我边鄙,使无日以牧田野。」三国吴·韦昭·注:「苛,扰也。」
  1. 疾病。《吕氏春秋·士容论·审时》:「凶气不入,身无苛殃。」《礼记·内则》:「疾痛苛痒,而敬抑搔之。」通「疴」。

苛 [ ​hé ]

  1. (一)​之又音。
取 qǔ《國語辭典》

取 [ qǔ ]

  1. 拿。如:「取款」、「各取所需」、「探囊取物」。唐·常建〈宿五度溪仙人得道处〉诗:「前溪遇新月,聊取玉琴弹。」
  2. 得到。如:「取乐」、「取暖」、「取信于人」。
  3. 接受、收受。如:「分文不取」。《孟子·离娄下》:「可以取,可以无取,取伤廉。」
  4. 捕捉。《诗经·豳风·七月》:「取彼狐貍,为公子裘。」
  5. 选择。如:「取士」、「取景」、「取道」、「取名」。《三国演义·第六三回》:「统令魏延为先锋,取南小路而进。」
  6. 求、寻求。如:「自取灭亡」。《文选·张衡·西京赋》:「列爵十四,竞媚取荣。」
  7. 迎娶。《诗经·豳风·伐柯》:「取妻如何?匪媒不得。」《史记·卷三三·鲁周公世家》:「庄公取齐女为夫人曰哀姜。」通「娶」。
  1. 置于动词后,表示动作的进行。唐·杜秋娘〈金缕衣〉诗:「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惜取少年时。」
  1. 姓。如宋代有取希作。
不 bù/fǒu《國語辭典》

不 [ bù ]

  1. 否定詞。有不是、未、非等義。如:「不能」、「不法」、「不久」、「不容易」、「不好吃」、「拿不動」。
  2. 與「就」連用,表示有所選擇的意思。如:「晚上回到家的消遣,不是看書,就是聽音樂。」
  1. 用於句末,表示疑問的語氣。如:「醫生,請問他的身體狀況好不?」
  2. 用來加強語氣,往往與「好」字連用。如:「這齣戲好不精彩!」、「誤會澄清了,心情好不輕鬆!」
  3. 置於句中,用來調整音節,沒有特殊含義。《詩經·小雅·車攻》:「徒御不驚,大庖不盈。」漢·毛亨·傳:「不驚,驚也;不盈,盈也。」《楚辭·宋玉·招魂》:「被文服 纖,麗而不奇些。」漢·王逸·注:「不奇,奇也。」
  1. (「不」字在去聲字之前,變讀為陽平。)​

不 [ fōu ]

  1. 姓。如晉朝有不準。

不 [ fǒu ]

  1. 表示否定。《史記·卷一○一·袁盎鼂錯傳》:「上問曰:『道軍所來,聞鼂錯死,吳楚罷不?』」同「否 」。
  2. 表示疑問、未定。晉·陶淵明〈遊斜川〉詩:「未知從今去,當復如此不?」唐·李白〈秋浦歌〉一七首之一:「寄言向江水,汝意憶儂不?」同「否 」。

不 [ fū ]

  1. 花萼上的蒂。《詩經·小雅·常棣》:「常棣之華,鄂不韡韡。」
暂停(暫停)zàn tíng
(1).暂时停止。 晋 袁宏 《三国名臣序赞》:“亹亹通韵,迹不暂停。” 唐 韩愈 《论今年权停举选状》:“今若暂停举选,或恐所害实深。” 宋 欧阳修 《黄牛峡祠》诗:“ 江 水东流不暂停, 黄牛 千古长如故。” 毛泽东 《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八:“有些地方是可以暂停一下,从事整顿的。”
(2).体育运动术语。某些运动项目,如篮球、排球、手球等,在比赛中,如出现意外情况,或教练员须重新布置战术时,可按规则通过裁判员暂时中断比赛,叫做暂停。  ——《漢語大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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