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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为礼法之士所绳,疾之如仇,幸赖大将军保持之耳。

嵇康魏晋〕《与山巨源绝交书

  康白:足下昔称吾于颍川,吾常谓之知言。然经怪此意尚未熟悉于足下,何从便得之也?前年从河东还,显宗、阿都说足下议以吾自代,事虽不行,知足下故不知之。足下傍通,多可而少怪;吾直性狭中,多所不堪,偶与足下相知耳。闲闻足下迁,惕然不喜,恐足下羞庖人之独割,引尸祝以自助,手荐鸾刀,漫之膻腥,故具为足下陈其可否。

  吾昔读书,得并介之人,或谓无之,今乃信其真有耳。性有所不堪,真不可强。今空语同知有达人无所不堪,外不殊俗,而内不失正,与一世同其波流,而悔吝不生耳。老子、庄周,吾之师也,亲居贱职;柳下惠、东方朔,达人也,安乎卑位,吾岂敢短之哉!又仲尼兼爱,不羞执鞭;子文无欲卿相,而三登令尹,是乃君子思济物之意也。所谓达能兼善而不渝,穷则自得而无闷。以此观之,故尧、舜之君世,许由之岩栖,子房之佐汉,接舆之行歌,其揆一也。仰瞻数君,可谓能遂其志者也。故君子百行,殊途而同致,循性而动,各附所安。故有处朝廷而不出,入山林而不返之论。且延陵高子臧之风,长卿慕相如之节,志气所托,不可夺也。吾每读尚子平、台孝威传,慨然慕之,想其为人。少加孤露,母兄见骄,不涉经学。性复疏懒,筋驽肉缓,头面常一月十五日不洗,不大闷痒,不能沐也。每常小便而忍不起,令胞中略转乃起耳。又纵逸来久,情意傲散,简与礼相背,懒与慢相成,而为侪类见宽,不攻其过。又读《庄》、《老》,重增其放,故使荣进之心日颓,任实之情转笃。此犹禽鹿,少见驯育,则服从教制;长而见羁,则狂顾顿缨,赴蹈汤火;虽饰以金镳,飨以嘉肴,愈思长林而志在丰草也。

  阮嗣宗口不论人过,吾每师之而未能及;至性过人,与物无伤,唯饮酒过差耳。至为礼法之士所绳,疾之如仇,幸赖大将军保持之耳。吾不如嗣宗之资,而有慢弛之阙;又不识人情,暗于机宜;无万石之慎,而有好尽之累。久与事接,疵衅日兴,虽欲无患,其可得乎?又人伦有礼,朝廷有法,自惟至熟,有必不堪者七,甚不可者二:卧喜晚起,而当关呼之不置,一不堪也。抱琴行吟,弋钓草野,而吏卒守之,不得妄动,二不堪也。危坐一时,痹不得摇,性复多虱,把搔无已,而当裹以章服,揖拜上官,三不堪也。素不便书,又不喜作书,而人间多事,堆案盈机,不相酬答,则犯教伤义,欲自勉强,则不能久,四不堪也。不喜吊丧,而人道以此为重,已为未见恕者所怨,至欲见中伤者;虽瞿然自责,然性不可化,欲降心顺俗,则诡故不情,亦终不能获无咎无誉如此,五不堪也。不喜俗人,而当与之共事,或宾客盈坐,鸣声聒耳,嚣尘臭处,千变百伎,在人目前,六不堪也。心不耐烦,而官事鞅掌,机务缠其心,世故烦其虑,七不堪也。又每非汤、武而薄周、孔,在人间不止,此事会显,世教所不容,此甚不可一也。刚肠疾恶,轻肆直言,遇事便发,此甚不可二也。以促中小心之性,统此九患,不有外难,当有内病,宁可久处人间邪?又闻道士遗言,饵术黄精,令人久寿,意甚信之;游山泽,观鱼鸟,心甚乐之;一行作吏,此事便废,安能舍其所乐而从其所惧哉!

  夫人之相知,贵识其天性,因而济之。禹不逼伯成子高,全其节也;仲尼不假盖于子夏,护其短也;近诸葛孔明不逼元直以入蜀,华子鱼不强幼安以卿相,此可谓能相终始,真相知者也。足下见直木不可以为轮,曲木不可以为桷,盖不欲枉其天才,令得其所也。故四民有业,各以得志为乐,唯达者为能通之,此足下度内耳。不可自见好章甫,强越人以文冕也;己嗜臭腐,养鸳雏以死鼠也。吾顷学养生之术,方外荣华,去滋味,游心于寂寞,以无为为贵。纵无九患,尚不顾足下所好者。又有心闷疾,顷转增笃,私意自试,不能堪其所不乐。自卜已审,若道尽途穷则已耳。足下无事冤之,令转于沟壑也。

  吾新失母兄之欢,意常凄切。女年十三,男年八岁,未及成人,况复多病。顾此悢悢,如何可言!今但愿守陋巷,教养子孙,时与亲旧叙离阔,陈说平生,浊酒一杯,弹琴一曲,志愿毕矣。足下若嬲之不置,不过欲为官得人,以益时用耳。足下旧知吾潦倒粗疏,不切事情,自惟亦皆不如今日之贤能也。若以俗人皆喜荣华,独能离之,以此为快;此最近之,可得言耳。然使长才广度,无所不淹,而能不营,乃可贵耳。若吾多病困,欲离事自全,以保余年,此真所乏耳,岂可见黄门而称贞哉!若趣欲共登王途,期于相致,时为欢益,一旦迫之,必发狂疾。自非重怨,不至于此也。

  野人有快炙背而美芹子者,欲献之至尊,虽有区区之意,亦已疏矣。愿足下勿似之。其意如此,既以解足下,并以为别。嵇康白。

词典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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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为礼法之如幸赖大将军保持

至为(至爲)zhì wéi
最好的行为。《庄子·知北游》:“至言去言,至为去为。”《吕氏春秋·精谕》:“至言去言,至为无为。”  ——《漢語大詞典》
礼法(禮法)lǐ fǎ
礼仪法度。《商君书·更法》:“及至 文 武 ,各当时而立法,因事而制礼,礼法以时而定,制令各顺其宜。”《汉书·货殖传》:“及 周 室衰,礼法堕。”《晋书·裴頠传》:“ 何晏 、 阮籍 素有高名於世,口谈浮虚,不遵礼法。” 明 李贽 《又答石阳太守书》:“兄精切於人伦物理之间,一步不肯放过;我则从容於礼法之外,务以老而自佚。”  ——《漢語大詞典》
之 zhī《國語辭典》

之 [ zhī ]

  1. 的、底。《论语·公冶长》:「夫子之文章。」《左传·襄公十四年》:「余弟死,而子来,是而子杀余之弟也。」
  2. 于。《易经·比卦·象曰》:「比之匪人,不亦伤乎?」《礼记·大学》:「人之其所亲爱而辟焉。」
  3. 诸、之于。《孟子·滕文公上》:「禹疏九河,瀹济、漯而注诸海;决汝、汉,排淮、泗而注之江。」
  1. 与、及。《书经·立政》:「文王罔攸兼于庶言、庶狱、庶慎,惟有司之牧夫。」《吕氏春秋·仲夏纪·适音》:「乐之弗乐者,心也。」
  2. 而。《战国策·秦策二》:「臣恐王为臣之投杼也。」
  3. 若、如果。《书经·盘庚上》:「邦之臧,惟汝众,邦之不臧,惟予一人有佚罚。」《论语·子张》:「我之大贤与,于人何所不容?我之不贤与,人将拒我,如之何其拒人也?」
  4. 则。《左传·僖公九年》:「东略之不知,西则否矣。」《吕氏春秋·仲春纪·功名》:「 故民无常处,见利之聚,无之去。」
  1. 用于强调或补足语气,无义。《书经·西伯戡黎》:「殷之即丧!指乃功,不无戮于尔邦?」《史记·卷四八·陈涉世家》:「怅恨久之。」
  1. 他、彼。《书经·皋陶谟》:「安民则惠,黎民怀之。」《论语·颜渊》:「爱之欲其生。」
  2. 其、他的。《武王伐纣平话·卷中》:「纣王令推上法场,斩之老母。」清·王士祯《池北偶谈·卷二四·谈异五·女化男》:「乃以聘礼还之夫家。」
  3. 此、这个。《诗经·邶风·日月》:「乃如之人兮,逝不古处。」《庄子·知北游》:「知以之言也,问乎狂屈。」
  1. 往。如唐朝李白有〈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诗。《诗经·鄘风·载驰》:「百尔所思,不如我所之。」
  2. 至、到。《西京杂记·卷五》:「此自少之多,自微至著也。」
  3. 是、为。《公羊传·宣公十五年》:「吾见子之君子也,是以告情于子也。」汉·扬雄《法言·吾子》:「羊质而虎皮,见草而说,见豺而战,忘其皮之虎也。」
  4. 取用。《战国策·齐策三》:「故物舍其所长,之其所短,尧亦有所不及矣。」
  1. 姓。如汉代有之马宇。
士 shì《國語辭典》

士 [ shì ]

  1. 未婚的男子。《易經·歸妹卦·上六》:「女承筐,無實;士刲羊,無血、無攸利。」《詩經·召南·野有死麕》:「有女懷春,吉士誘之。」
  2. 男子的美稱。《詩經·鄭風·女曰雞鳴》:「女曰:『雞鳴』,士曰:『昧旦』。」
  3. 四民之一。指讀書人、知識分子。如:「士農工商」。漢·王充《論衡·實知》:「故智能之士,不學不成,不問不知。」
  4. 古代社會階層的等級之一,為貴族中等級最低者。如:「天子、諸侯、大夫、士、庶人。」
  5. 泛稱居官受祿的人。《禮記·中庸》:「忠信重祿,所以勸士也。」
  6. 對品德好、有睿智或特殊技藝的人的美稱。如:「明士」、「勇士」、「護士」、「博士」、「碩士」。
  7. 對人的美稱。如:「男士」、「女士」、「地方人士」。
  8. 兵卒。如:「士兵」、「士卒」。
  9. 現今軍中的階級名稱,在尉級以下。如:「上士」、「中士」、「下士」。
  10. 職業、工作。《論語·述而》:「富而可求也,雖執鞭之士,吾亦為之。」
  11. 姓。如戰國時晉國有士蒍。
  12. 二一四部首之一。
所 suǒ《國語辭典》

所 [ suǒ ]

  1. 地方、处所。《吕氏春秋·恃君览·达郁》:「厥之谏我也,必于无人之所。」
  2. 恰当的位置。如:「死得其所」。《易经·系辞下》:「交易而退,各得其所。」《文选·诸葛亮·出师表》:「必能使行阵和睦,优劣得所也。」
  3. 量词。计算建筑物的单位。如:「一所房子」、「三所学校」。
  4. 约略计算之词。多置于数量、单位之后。《史记·卷五五·留侯世家》:「父去里所,复还。」《续汉书志·第一一·天文志中》:「彗星出天船北,长二尺所。」
  5. 机关或机构的名称。如:「区公所」、「派出所」、「研究所」。
  6. 姓。如汉代有所忠、所辅。
  1. 表示指示。相当于「此」、「这」。《吕氏春秋·审应览·审应》:「齐亡地而王加膳,所非兼爱之心也。」唐·杜甫〈示从孙济〉诗:「所来为宗族,亦不为盘飧。」
  2. 表示疑问。相当于「何」、「什么」。《国语·鲁语上》:「长勺之役,曹刿问所以战于庄公。」
  1. 假设、如果。《诗经·鄘风·墙有茨》:「中冓之言,不可道也;所可道也,言之丑也。」《左传·僖公二十四年》:「所不与舅氏同心者,有如白水。」
  1. 虚字。置在动词前,暗示动作达到的事物。如:「前所未闻」。《论语·颜渊》:「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2. 与「为」或「被」合用,表示被动的意思。如:「他的作品为一般青年人所喜爱。」
  1. 相当于「尚」、「还」。《乐府诗集·卷四六·清商曲辞三·无名氏·懊侬歌十四首之三》:「江陵去扬州,三千三百里。已行一千三,所有二千在。」
绳 ( 繩 ) shéng
绳 [ shéng ]
  1. 用两股以上的棉麻纤维或棕草等拧成的条状物:~子。~索。缆~。~梯。~操。~伎(a.杂技中的走绳;b.旧时指走绳的女艺人)。~锯木断(喻力量虽小,只要坚持不懈,就能做出看来很难办到的事情)。
  2. 木工用的墨线,引申为标准、法则,又引申为按一定的标准去衡量、纠正:~墨。准~。~正。~之以法。
  3. 继续:“~其祖武”(继承祖先)。
  4. 赞誉:“~息妫以语楚子”(“息妫”,人名)。
  5. 姓。
疾 jí《國語辭典》

疾 [ jí ]

  1. 病。如:「隱疾」、「夙疾」、「痼疾」、「積勞成疾」。《論語·為政》:「父母唯其疾之憂。」《史記·卷六八·商君傳》:「苦言,藥也;甘言,疾也。」
  2. 痛苦。如:「民間疾苦」。《管子·小問》:「凡牧民者,必知其疾。」
  1. 生病。《孟子·公孫丑下》:「昔者疾,今日癒。」
  2. 憂、患。《論語·衛靈公》:「君子疾沒世而名不稱焉。」南朝梁·劉勰《文心雕龍·諸子》:「君子之處世,疾名德之不章。」
  3. 憎恨。《孟子·梁惠王上》:「天下之欲疾其君者,皆欲赴愬於王。」漢·王充《論衡·自紀》:「充既疾俗情,作譏俗之書。」
  1. 快速、猛烈。如:「疾風知勁草」。唐·孟郊〈登科後〉詩:「春風得意馬蹄疾,一日看盡長安花。」宋·孫光憲〈謁金門·留不得〉詞:「輕別離,甘拋擲,江上滿帆風疾。」
  1. 急速、猛烈。如:「疾馳」、「大聲疾呼」。《戰國策·趙策四》:「老臣病足,曾不能疾走,不得見久矣。」
之如 zhī rú
前往。 汉 王充 《论衡·难岁》:“其移东西,若徙四维,相之如者皆吉。” 刘盼遂 集解:“之如二字皆训往,二字连用,疑亦当时术家之语。”  ——《漢語大詞典》
仇 chóu/qiú《國語辭典》

仇 [ chóu ]

  1. 雠敌。如:「世仇」。《韩非子·孤愤》:「是智法之士,与当涂之人,不可两存之仇也。」
  2. 深切的怨恨。如:「深仇大恨」、「恩将仇报」。
  1. 怨恨。《书经·五子之歌》:「万姓仇予,予将畴依。」

仇 [ qiú ]

  1. 配偶。三国魏·曹植〈七启〉:「望云际兮有好仇,天路长兮往无由。」
  2. 同类、同辈。《文选·王粲·登楼赋》:「览斯宇之所处兮,实颢敞而寡仇。」
  3. 姓。如汉代有仇景。
幸赖(幸賴)xìng lài
幸亏依靠;有幸依靠。 汉 杨恽 《报孙会宗书》:“ 惲 材朽行秽,文质无所厎,幸赖先人餘业,得备宿卫。”《后汉书·朱晖传》:“幸赖 顺烈皇后 初政清静,内外同力,反乃讨定。” 许地山 《无忧花》:“所得薪俸虽不很够用,幸赖祖宗给他留下一点产业,还可以勉强度过日子。”  ——《漢語大詞典》
大将军(大將軍)dà jiàng jūn
(1).古代武官名。始于 战国 , 汉 代沿置,为将军最高称号,多由贵戚担任,统兵征战并掌握政权,职位极高。 三国 至 南北朝 ,战事频繁,当朝大臣多兼大将军官号。 隋 左右武卫、左右武侯等各置大将军,为禁军高级武官。 唐 左右羽林、左右龙武军、十六卫亦置大将军,其职与 隋 略同。 宋 代十六卫大将军已成空衔。
(2).古代武官名。自 唐 至 元 ,武散官有大将军。
(3).古代武官名。 明 清 两代于战时设大将军,统兵作战,战后即废。
(4). 明 代称由西洋传进的一种大炮。《明史·兵志四》:“至 嘉靖 八年,始从右都御史 河鋐 言,造 佛郎机 礮,谓之‘大将军’……以铜为之,长五六尺,大者重千餘斤,小者百五十斤,巨腹长颈,腹有修孔。以子銃五枚,贮药置腹中,发及百餘丈,最利水战。”  ——《漢語大詞典》
保持 bǎo chí
(1).保护扶持。 汉 王符 《潜夫论·本政》:“而欲使志义之士,匍匐曲躬以事己,毁颜諂諛以求亲,然后乃保持之,则贞士採薇冻馁,伏死巖穴之中而已尔。” 前蜀 杜光庭 《镇江侍中宗黯解缆醮水府词》:“伏以道化所覃,神休普被,上惟邦国,下及人伦,咸资拯护之功,潜假保持之力。” 清 王韬 《设官泰西下》:“今我国家眷顾苍黎,不忍以数百万赤子远弃之海外,特议简星使,设领事,以为保持计。”
(2).保全,保护使不受损害。 晋 袁宏 《三国名臣序赞》:“衰世之中,保持名节。”《南史·范晔传》:“初, 熙先 父 默之 为 广州 刺史,以赃货下廷尉,大将军 彭城王 义康 保持之,故免。”《旧唐书·酷吏传下》:“ 绍之 后坐赃污,詔 传弓 按之,获赃五千餘贯以闻,当坐死。 韦庶人 妹保持之,遂黜放为 岭南 琼山 尉。”
(3).把持。 唐 封演 《封氏闻见记·铨曹》:“观者万计,莫不切齿。 从愿 潜察获,欲奏处,刑宪为势门保持乃止。”
(4).犹言保重。 唐 张鷟 《朝野佥载》卷六:“碧衣拜送门外云:‘某是生人, 安州 编户少府,当为 安州 都督,故先施敬,愿自保持。’”
(5).保留或维持(原状)。 曹禺 《北京人》第一幕:“这间屋子的陈设,尽量保持当年的气派,一点也不觉寒伧。” 秦牧 《花城·在遥远的海岸上》:“我记起了华侨许多保持祖国古老的风俗习惯的事情。”  ——《漢語大詞典》
耳 ěr《國語辭典》

耳 [ ěr ]

  1. 人及动物的听觉器官与平衡器官。可分外耳、中耳、内耳三部分。
  2. 凡器物两旁附有以便于提携的把手均称为「耳」。《易经·鼎卦·六五》:「鼎,黄耳金铉。」《史记·卷二八·封禅书》:「有雉登鼎耳雊,武丁惧。」
  3. 形状像耳朵的东西。如:「木耳」、「银耳」。
  4. 姓。如明代有耳元明。
  5. 二一四部首之一。
  1. 闻、听。《韩非子·外储说左上》:「中大夫,晋重列也。今无功而受,非晋臣之意,君其耳而未之目邪?」《汉书·卷九七·外戚传上·孝景王皇后传》:「又耳曩者所梦日符,计未有所定。」
  1. 位于句末,表决定的意思。相当于「矣」、「了」。《史记·卷一一○·匈奴传》:「且所给备善则已;不备,苦恶,则候秋孰,以骑驰蹂而稼穑耳。」
  2. 位于句末,表限制的意思。相当于「而已」、「罢了」。《论语·阳货》:「二三子,偃之言是也!前言戏之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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