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典释义
(系统自动检索释义,仅供参考。)维 ( 維 ) wéi
维 [ wéi ]
- 系,连结:~系。~絷。
- 保持:~持。~护。~修。~生素。
- 纲:纲~(总纲,亦指法度)。
- 数学名词,几何学及空间理论的基本概念,通常的空间有“三维”,平面是“二维”,直线只有“一维”。
- 思考:思~(亦作“思惟”)。
- 以,因为:“~子之故,使我不能餐兮”。
- 文言助词,用于句首或句中:~新。~妙~肖。
- 姓。
士 shì《國語辭典》
士 [ shì ]
名- 未婚的男子。《易經·歸妹卦·上六》:「女承筐,無實;士刲羊,無血、無攸利。」《詩經·召南·野有死麕》:「有女懷春,吉士誘之。」
- 男子的美稱。《詩經·鄭風·女曰雞鳴》:「女曰:『雞鳴』,士曰:『昧旦』。」
- 四民之一。指讀書人、知識分子。如:「士農工商」。漢·王充《論衡·實知》:「故智能之士,不學不成,不問不知。」
- 古代社會階層的等級之一,為貴族中等級最低者。如:「天子、諸侯、大夫、士、庶人。」
- 泛稱居官受祿的人。《禮記·中庸》:「忠信重祿,所以勸士也。」
- 對品德好、有睿智或特殊技藝的人的美稱。如:「明士」、「勇士」、「護士」、「博士」、「碩士」。
- 對人的美稱。如:「男士」、「女士」、「地方人士」。
- 兵卒。如:「士兵」、「士卒」。
- 現今軍中的階級名稱,在尉級以下。如:「上士」、「中士」、「下士」。
- 職業、工作。《論語·述而》:「富而可求也,雖執鞭之士,吾亦為之。」
- 姓。如戰國時晉國有士蒍。
- 二一四部首之一。
与 ( 與 ) yǔ/yù/yú
与 [ yǔ ]
- 给:赠~。~人方便。
- 交往,友好:相~。~国(相互交好的国家)。
- 赞助,赞许:~人为善。
- 〈书〉等待:时不我~。
- 〈连〉和:我~你。山~水。
- 〈介〉跟;向:~虎谋皮。生死~共。
- 参加:参~。~会。
- 同“欤”。
女 nǚ/rǔ《國語辭典》
女 [ nǚ ]
名- 女子,与「男」相对。如:「才女」、「男女平等」。《诗经·周南·关雎》:「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晋书·卷九七·四夷传·南蛮传》:「贵女贱男,同姓为婚。」
- 女儿。如:「生儿育女」。唐·杜甫〈兵车行〉:「生女犹是嫁比邻,生男埋没随百草。」
- 星座名。二十八星宿之一。北方玄武七宿的第三宿,有四颗星。《晋书·卷一二·天文志中》:「怀帝永嘉六年七月,荧惑、岁星、太白聚牛、女之间。」
- 二一四部首之一。
- 女性的、雌性的。如:「女道士」。《太平广记·卷三八五·崔绍》:「畜一女猫,常往来绍家捕鼠。」
- 幼小、柔弱。《诗经·豳风·七月》:「猗彼女桑。」
女 [ rǔ ]
代- 你。《左传·宣公十一年》:「诸侯县公皆庆寡人,女独不庆寡人。」同「汝 」。
- 姓。如商代有女方。
女 [ nǜ ]
动- 将女儿许配给他人。《左传·桓公十一年》:「宋雍氏女于郑庄公,曰雍姑。」《聊斋志异·卷六·江城》:「临江高蕃,少慧,仪容秀美。十四岁入邑庠,富室争女之。」
伊其
诗维士与女伊其相谑赠之以勺药 ——《分类字锦》
将 ( 將 ) jiāng/jiàng
将 [ jiāng ]
- 快要:~要。~至。~来。即~。
- 带领,扶助:~雏。扶~。~军。
- 拿,持:~心比心。
- 把:~门关好。
- 下象棋时攻击对方的“将”或“帅”。
- 用言语刺激:你别~他的火儿了。
- 保养:~养。~息。
- 兽类生子:~驹。~小猪。
- 顺从:~就(迁就,凑合)。~计就计。
- 又,且:~信~疑。
- 助词,用在动词和“出来”、“起来”、“上去”等中间:走~出来。
- 刚,刚刚:~~。~才。
- 姓。
- 军衔的一级,在校以上,泛指高级军官:~领。
- 统率,指挥:~百万之众。
谑 ( 謔 ) xuè
谑 [ xuè ]
- 开玩笑:戏~。~浪(戏言放荡)。谐~。~而不虐(开玩笑但不令人难堪)。
赠 ( 贈 ) zèng
赠 [ zèng ]
- 把东西无代价地送给别人:~与。~礼。~言。~序(送别的文章)。~别。~送。回~。
- 古代皇帝为已死的官员及其亲属加封:追~。
- 驱除:以~恶梦。
之 zhī《國語辭典》
之 [ zhī ]
介- 的、底。《论语·公冶长》:「夫子之文章。」《左传·襄公十四年》:「余弟死,而子来,是而子杀余之弟也。」
- 于。《易经·比卦·象曰》:「比之匪人,不亦伤乎?」《礼记·大学》:「人之其所亲爱而辟焉。」
- 诸、之于。《孟子·滕文公上》:「禹疏九河,瀹济、漯而注诸海;决汝、汉,排淮、泗而注之江。」
- 与、及。《书经·立政》:「文王罔攸兼于庶言、庶狱、庶慎,惟有司之牧夫。」《吕氏春秋·仲夏纪·适音》:「乐之弗乐者,心也。」
- 而。《战国策·秦策二》:「臣恐王为臣之投杼也。」
- 若、如果。《书经·盘庚上》:「邦之臧,惟汝众,邦之不臧,惟予一人有佚罚。」《论语·子张》:「我之大贤与,于人何所不容?我之不贤与,人将拒我,如之何其拒人也?」
- 则。《左传·僖公九年》:「东略之不知,西则否矣。」《吕氏春秋·仲春纪·功名》:「 故民无常处,见利之聚,无之去。」
- 用于强调或补足语气,无义。《书经·西伯戡黎》:「殷之即丧!指乃功,不无戮于尔邦?」《史记·卷四八·陈涉世家》:「怅恨久之。」
- 他、彼。《书经·皋陶谟》:「安民则惠,黎民怀之。」《论语·颜渊》:「爱之欲其生。」
- 其、他的。《武王伐纣平话·卷中》:「纣王令推上法场,斩之老母。」清·王士祯《池北偶谈·卷二四·谈异五·女化男》:「乃以聘礼还之夫家。」
- 此、这个。《诗经·邶风·日月》:「乃如之人兮,逝不古处。」《庄子·知北游》:「知以之言也,问乎狂屈。」
- 往。如唐朝李白有〈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诗。《诗经·鄘风·载驰》:「百尔所思,不如我所之。」
- 至、到。《西京杂记·卷五》:「此自少之多,自微至著也。」
- 是、为。《公羊传·宣公十五年》:「吾见子之君子也,是以告情于子也。」汉·扬雄《法言·吾子》:「羊质而虎皮,见草而说,见豺而战,忘其皮之虎也。」
- 取用。《战国策·齐策三》:「故物舍其所长,之其所短,尧亦有所不及矣。」
- 姓。如汉代有之马宇。
以 yǐ《國語辭典》
以 [ yǐ ]
动- 用。如:「以礼待之」、「以身作则」。《左传·襄公十年》:「我辞礼矣,彼则以之。」汉·王充《论衡·程材》:「洗洿泥者以水,燔腥者用火。」
- 仰赖、凭借。《韩非子·五蠹》:「富国以农,距敌恃卒。」汉·王充《论衡·卜筮》:「欲知天,以人事。」
- 认为。如:「以为」。《左传·昭公二十五年》:「告臧孙,臧孙以难;告郈孙,郈孙以可劝。」唐·柳宗元〈为裴中丞上裴相贺破东平状〉:「窃以自古中兴之主,必有命代之臣。」
- 可、能够。《诗经·齐风·猗嗟》:「四矢反兮,以御乱兮。」《孟子·滕文公下》:「大则以王,小则以霸。」
- 令、使。《战国策·秦策一》:「向欲以齐事王,使攻宋也。」
- 因为、由于。《论语·卫灵公》:「君子不以言举人,不以人废言。」《韩非子·喻老》:「千丈之隄,以蚁蝼之穴溃。」
- 按、依。《孟子·梁惠王上》:「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商君书·更法》:「礼法以时而定,制令各顺其宜。」
- 在、于。《左传·桓公二年》:「其弟以千亩之战生,命之曰成师。」唐·柳宗元〈断刑论〉:「赏以春夏而刑以秋冬。」
- 加在前、后、左、右、上、下、往、来、东、西、南、北等字之前,表时空和方位的界限。如:「自古以来」、「长安东路以西」、「价格在一千元以上」。
- 连及。《易经·小畜·九五》:「有孚挛如,富以其邻。」《论语·尧曰》:「朕躬有罪,无以万方。」
- 而、且。《诗经·邶风·燕燕》:「瞻望弗及,伫立以泣。」《礼记·乐记》:「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
- 因此。《汉书·卷二九·沟洫志》:「于是关中为沃野,无凶年,秦以富彊。」《文选·诸葛亮·出师表》:「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
- 目的在于。如:「以免」、「以致于」。《书经·泰誓下》:「郊社不修,宗庙不享。作奇技淫巧以悦妇人。」
- 与、和。《仪礼·乡射礼》:「各以其耦进,反于射位。」
- 置动词后,无义。如:「得以」、「能以」。《论语·泰伯》:「可以托六尺之孤,可以寄百里之命。」
- 太、甚。《孟子·滕文公下》:「三月无君则吊,不以急乎?」《史记·卷六六·伍子胥传》:「子之报仇,其以甚乎?」
- 既、已经。《三国志·卷二三·魏书·杜袭传》:「吾计以定,卿勿复言。」通「已」。
- 愈益、更加。《吕氏春秋·恃君览·观表》:「魏日以削,秦日益大。」《史记·卷五·秦本纪》:「及其后世,日以骄淫。」
- 缘故、理由。《诗经·邶风·旄丘》:「何其久也,必有以也。」《列子·周穆王》:「宋人执而问其以,华子曰:『曩吾忘也。』」
- 以色列的简称。如:「以阿战争」。
- 姓。如汉代有以彤。
勺药(勺藥)sháo yào
即芍药。古人离别常用以相赠。《诗·郑风·溱洧》:“维士与女,伊其相謔,赠之以勺药。” 毛 传:“勺药,香草。” 陆德明 释文:“芍药,香草也。《韩诗》云:‘离草也。’”
(1).五味调料的合剂。《汉书·司马相如传上》:“勺药之和具而后御之。” 颜师古 注:“勺药,香草名。其根主和五藏,又辟毒气,故合之於兰桂以助诸食,因呼五味之和为勺药耳。”《文选·枚乘〈七发〉》:“於是使 伊尹 煎熬, 易牙 调和,熊蹯之臑,勺药之酱……此亦天下之至美也。” 李善 注引 韦昭 《上林赋》注:“勺药和齐咸酸美味也。” 唐 韩愈 李正封 《晚秋郾城夜会联句》:“两厢铺氍毹,五鼎调勺药。”勺,一本作“ 芍 ”。
(2).调味;调和。 汉 王充 《论衡·谴告》:“酿酒於罌,烹肉於鼎,皆欲气味调得也。时或咸苦酸淡不应口者,犹人勺药失其和也。” 唐 萧邺 《岭南节度使韦公神道碑》:“拜京兆尹。京师称难治者……公能勺药其间,妥然无一事。” ——《漢語大詞典》
(1).五味调料的合剂。《汉书·司马相如传上》:“勺药之和具而后御之。” 颜师古 注:“勺药,香草名。其根主和五藏,又辟毒气,故合之於兰桂以助诸食,因呼五味之和为勺药耳。”《文选·枚乘〈七发〉》:“於是使 伊尹 煎熬, 易牙 调和,熊蹯之臑,勺药之酱……此亦天下之至美也。” 李善 注引 韦昭 《上林赋》注:“勺药和齐咸酸美味也。” 唐 韩愈 李正封 《晚秋郾城夜会联句》:“两厢铺氍毹,五鼎调勺药。”勺,一本作“ 芍 ”。
(2).调味;调和。 汉 王充 《论衡·谴告》:“酿酒於罌,烹肉於鼎,皆欲气味调得也。时或咸苦酸淡不应口者,犹人勺药失其和也。” 唐 萧邺 《岭南节度使韦公神道碑》:“拜京兆尹。京师称难治者……公能勺药其间,妥然无一事。” ——《漢語大詞典》
释义为系统自动检索,难免有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