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典释义
(系统自动检索释义,仅供参考。)淮阴(淮阴)
唐 王维 送从弟蕃游淮南 淮阴少年辈,千里远相寻。
唐 李益 杂曲歌辞 轻薄篇 淮阴少年不相下,酒酣半笑倚市门。
唐 戴叔伦 行路难 淮阴不免恶少辱,阮生亦作穷途悲。
唐 刘禹锡 淮阴行五首 其一 簇簇淮阴市,竹楼缘岸上。 ——《骈字类编》
唐 李益 杂曲歌辞 轻薄篇 淮阴少年不相下,酒酣半笑倚市门。
唐 戴叔伦 行路难 淮阴不免恶少辱,阮生亦作穷途悲。
唐 刘禹锡 淮阴行五首 其一 簇簇淮阴市,竹楼缘岸上。 ——《骈字类编》
五刑 wǔ xíng
(1).五种轻重不等的刑法。(1) 秦 以前为:墨、劓、剕(刖)、宫、大辟(杀)。《书·舜典》:“五刑有服。” 孔 传:“五刑:墨、劓、剕、宫、大辟。”《周礼·秋官·司刑》:“掌五刑之灋,以丽万民之罪,墨罪五百,劓罪五百,宫罪五百,刖罪五百,杀罪五百。”(2) 秦 汉 时为:黥、劓、斩左右趾、枭首、菹其骨肉。《史记·秦始皇本纪》:“ 斯 卒囚,就五刑。”《汉书·刑法志》:“ 汉 兴之初……尚有夷三族之令。令曰:‘当三族者,皆先黥,劓,斩左右止,笞杀之,梟其首,菹其骨肉於市。其诽谤詈诅者,又先断舌,’故谓之具五刑。”(3) 隋 唐 以后为:死、流、徒、杖、笞。《旧唐书·刑法志》:“有笞、杖、徒、流、死,为五刑。”《清史稿·刑法志二》:“《明律》渊源 唐 代,以笞、杖、徒、流、死为五刑。”参阅《隋书·刑法志》。
(2).野刑、军刑、乡刑、官刑、国刑等五种治理百姓的法律。《周礼·秋官·大司冠》:“以五刑纠万民,一曰野刑,上功纠力;二曰军刑,上命纠守;三曰乡刑,上德纠孝;四曰官刑,上能纠职;五曰国刑,上愿纠暴。” 贾公彦 疏:“此五刑与寻常正五刑墨、劓之等别。刑亦法也,此五法者或一刑之中而含五,或此五刑全不入五刑者。”
(3).指甲兵、斧钺、刀锯、钻凿、鞭扑。《国语·鲁语上》:“五刑三次,是无隐也。” 韦昭 注:“五刑,甲兵、斧鉞、刀锯、钻凿、鞭扑也。” ——《漢語大詞典》
(2).野刑、军刑、乡刑、官刑、国刑等五种治理百姓的法律。《周礼·秋官·大司冠》:“以五刑纠万民,一曰野刑,上功纠力;二曰军刑,上命纠守;三曰乡刑,上德纠孝;四曰官刑,上能纠职;五曰国刑,上愿纠暴。” 贾公彦 疏:“此五刑与寻常正五刑墨、劓之等别。刑亦法也,此五法者或一刑之中而含五,或此五刑全不入五刑者。”
(3).指甲兵、斧钺、刀锯、钻凿、鞭扑。《国语·鲁语上》:“五刑三次,是无隐也。” 韦昭 注:“五刑,甲兵、斧鉞、刀锯、钻凿、鞭扑也。” ——《漢語大詞典》
鸟尽弓藏(鳥盡弓藏)niǎo jìn gōng cáng
《史记·越王句践世家》:“蜚鸟尽,良弓藏。”又《淮阴侯列传》:“高鸟尽,良弓藏。”谓飞鸟射尽,便藏起弓来无所使用。后用“鸟尽弓藏”或“鸟得弓藏”比喻大功告成,功臣受害。 三国 魏 曹丕 《煌煌京洛行》:“ 淮阴 五刑,鸟得弓藏;保身全名,独有 子房 。”《北史·宇文忻传论》:“ 忻 武艺之风,名高一代。及晚节遇祸,虽鸟尽弓藏,然亦器盈斯概,夷戮非为不幸。” 元 萨都剌 《酹江月·过淮阴》词:“鸟尽弓藏成底事,百事不如归好。” 姚雪垠 《李自成》第一卷第九章:“一旦义军战败,将军对朝廷已无用处,鸟尽弓藏、兔死狗烹的时候就要到来。” ——《漢語大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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