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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原试与招魂魄,刘伶却得闻雷霆。

范仲淹宋代〕《和章岷从事斗茶歌

年年春自东南来,建溪先暖冰微开。溪边奇茗冠天下,武夷仙人从古栽。

新雷昨夜发何处,家家嬉笑穿云去。露牙错落一番荣,缀玉含珠散嘉树。

终朝采掇未盈襜,唯求精粹不敢贪。研膏焙乳有雅制,方中圭兮圆中蟾。

北苑将期献天子,林下雄豪先斗美。鼎磨云外首山铜,瓶携江上中泠水。

黄金碾畔绿尘飞,紫玉瓯心雪涛起。斗余味兮轻醍醐,斗余香兮薄兰芷。

其间品第胡能欺,十目视而十手指。胜若登仙不可攀,输同降将无穷耻。

于嗟天产石上英,论功不愧阶前蓂。众人之浊我可清,千日之醉我可醒。

屈原试与招魂魄,刘伶却得闻雷霆。卢仝敢不歌,陆羽须作经。

森然万象中,焉知无茶星。商山丈人休茹芝,首阳先生休采薇。

长安酒价减千万,成都药市无光辉。不如仙山一啜好,泠然便欲乘风飞。

君莫羡花间女郎只斗草,赢得珠玑满斗归。

词典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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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原招魂刘伶闻雷

屈原 qū yuán
(约公元前340—前278) 我国古代伟大的爱国诗人。名平,字原。楚国贵族出身,任左徒,兼管内政外交大事。他主张对内举贤能,修明法度,对外力主联齐抗秦。后因遭贵族排挤,被流放沅、湘流域。公元前278年5月秦军一举攻破楚都郢。他怀着亡国的悲痛,在长沙附近汩罗江怀石自杀。他一生写下许多感人肺腑、彪炳千秋的不朽诗篇,成为我国古代浪漫主义诗歌的奠基者。他在楚国民歌的基础上创造了新的诗歌体裁楚辞。主要代表作品有《离骚》、《九章》、《九歌》、《天问》等。在诗中抒发了炽热的爱国主义思想感情,表达了对昏庸王室和腐败贵族的无比憎恨和对楚国人民苦难的深切同情,体现了他对美好理想的不懈追求和为此九死不悔的献身精神。他的作品语言优美,想象丰富,感情奔放。他的作品千古传诵,对后世影响极大,他的诗篇是中华民族对人类文化宝库的伟大贡献  ——《整理自网络》
试 ( 試 ) shì
试 [ shì ]
  1. 按照预定的想法非正式地做:~车。~图。~航。~问。尝~。~金石。
  2. 考,测验:~场。~卷。~题。笔~。考~。口~。
与 ( 與 ) yǔ/yù/yú
与 [ yǔ ]
  1. 给:赠~。~人方便。
  2. 交往,友好:相~。~国(相互交好的国家)。
  3. 赞助,赞许:~人为善。
  4. 〈书〉等待:时不我~。
  5. 〈连〉和:我~你。山~水。
  6. 〈介〉跟;向:~虎谋皮。生死~共。
与 [ yù ]
  1. 参加:参~。~会。
与 [ yú ]
  1. 同“欤”。
招魂 zhāo hún
(1).招死者之魂。《仪礼·士丧礼》“復者一人” 汉 郑玄 注:“復者,有司招魂復魄也。” 北魏 郦道元 《水经注·济水一》:“ 沛公 起兵野战,丧皇妣于 黄乡 。天下平定,乃使使者以梓宫招魂幽野。” 明 唐顺之 《吴江三忠祠》诗:“庙枕 洞庭 波,招魂荐 楚 歌。” 清 采蘅子 《虫鸣漫录》卷一:“百计捞救,数日不得尸,乃招魂设位,草草成服。” 徐迟 《牡丹》三:“她来不及用 姚黄 的身体去兑换一迭迭的钞票,只紧握着一束束招魂的纸钱,在她虚设的灵位前燃烧。”参见“ 招復 ”。
(2).招生者之魂。《楚辞》《招魂》篇, 汉 王逸 《题解》:“《招魂》者, 宋玉 之所作也…… 宋玉 怜哀 屈原 ,忠而斥弃,愁懣山泽,魂魄放佚,厥命将落。故作《招魂》,欲以復其精神,延其年寿。” 杜甫 《乾元中寓居同谷县作歌》之五“呜呼五歌兮歌正长,魂招不来归故乡” 仇兆鳌 注引《楚辞》 朱熹 注:“古人招魂之礼,不专施於死者。公诗如‘剪纸招我魂’,‘老魂招不得’,‘南方实有未招魂’,与此诗‘魂招不来归故乡’,皆招生时之魂也。本 王逸 《〈楚辞〉注》。”按,世间小儿病时或恐其失魂,每使人于室内或室外路旁呼之,谓之叫魂,即招魂施于生者之义。  ——《漢語大詞典》
魄 pò《國語辭典》

魄 [ pò ]

  1. 人的精气。如:「精魄」、「勾魂摄魄」、「惊心动魄」、「失魂落魄」、「魂飞魄散」。《说文解字·鬼部》:「魄,阴神也。」《左传·宣公十五年》:「不及十年,原叔必有大咎,天夺之魄矣。」元·关汉卿《一枝花·攀出墙朵朵花套·尾》:「三魂归地府,七魄丧冥幽。」
  2. 农历月初时始见的月光。汉·王充《论衡·譋时》:「月三日魄,八日弦,十五日望。」通「霸」。
  3. 月亮。唐·卢仝〈月蚀〉诗:「初露半个璧,渐吐满轮魄。」
  4. 酒渣、渣滓。《庄子·天道》:「然则君之所读者,古人之糟魄已夫!」通「粕」。

魄 [ tuò ]

  1. 参见「[[落魄]]」条。
刘伶(刘伶)
韦庄云散诗刘伶避世惟沉醉宁戚伤时亦浩歌  ——《分类字锦》
却 ( 卻 ) què
却 [ què ]
  1. 退:~步(因畏惧或厌恶而后退,如“望而~~”)。退~。
  2. 退还,不受:盛情难~。
  3. 表示转折:我来了,他~走了。
  4. 去掉:失~。了(liǎo)~。
得 dé/děi/de《國語辭典》

得 [ dé ]

  1. 获、取。与「失」相对而言。如:「鹬蚌相争,渔翁得利。」《孟子·告子上》:「求则得之,舍则失之。」
  2. 演算产生结果。如:「三三得九。」
  3. 遇。如:「得便」、「得空即前往拜访。」
  4. 契合、适宜。如:「得体」、「得法」。汉·王襃〈圣主得贤臣颂〉:「聚精会神,相得益章。」
  5. 快意、满足。《史记·卷六二·管晏传》:「意气扬扬,甚自得也。」
  6. 可以、能够。如:「得过且过」、「不得抽烟!」、「得饶人处且饶人」、「所有员工均得摸彩。」
  7. 用于谈话终了之时,表反对、禁止或同意。如:「得了,别再出馊主意了!」、「得,我们就照你的方法去做。」
  1. 相当于「何」、「岂」、「那」、「怎」、「难道」等,表示反诘的语气。唐·杜甫〈后苦寒行〉二首之二:「巴东之峡生凌澌,彼苍回斡人得知。」
  1. 置于动词之后,无义。唐·杜甫〈绝句漫兴〉诗九首之二:「恰似春风相欺得,夜来吹折数枝花。」

得 [ de ]

  1. 用在动词、形容词后面,表示结果或性状。如:「跑得快」、「觉得很好」、「美得冒泡」。

得 [ děi ]

  1. 应该、必须、需要。如:「你总得让我把话说完。」《红楼梦·第六六回》:「出了月就起身,得半个工夫才回来。」

得 [ dǎi ]

  1. 遭受。如:「他作恶多端,得了报应也是应该的。」
闻雷(聞雷)wén léi
《三国志·蜀志·先主传》:“是时 曹公 从容谓 先主 曰:‘今天下英雄,惟使君与 操 耳。 本初 之徒,不足数也。’ 先主 方食,失匕箸。” 裴松之 注引《华阳国志》:“于时正当雷震, 备 因谓 操 曰:‘圣人云“迅雷风烈必变”,良有以也。一震之威,乃可至於此也!’”后因以“闻雷”谓借他事掩饰自己的真实感情。《三国演义》第二一回:“勉从虎穴暂趋身,説破英雄惊杀人。巧借闻雷来掩饰,随机应变信如神。”  ——《漢語大詞典》
霆 tíng《國語辭典》

霆 [ tíng ]

  1. 突然暴起的雷声。如:「雷霆」。《说文解字·雨部》:「霆,雷余声也铃铃,所以挺出万物。」
  2. 闪电。《玉篇·雨部》:「霆,电也。」《淮南子·兵略》:「疾雷不及塞耳,疾霆不暇掩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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