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拈来放去非他物,运水搬柴事事宜。

释印肃宋代〕《颂证道歌·证道歌

不是标形虚事持,释迦老子要人知。
拈来放去非他物,运水搬柴事事宜。

词典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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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去运水事事

拈 niān《國語辭典》

拈 [ nián ]

  1. 用手指夹取、捏取。如:「拈龟」、「拈香」、「拈花微笑」。唐·杜甫〈绝句漫兴〉诗九首之七:「舍西柔桑叶可拈,江畔细麦复纤纤。」《红楼梦·第四○回》:「里面盛著一排十根玉簪花棒,拈了一根,递与平儿。」
  2. 耍弄、习弄。元·张国宾《合汗衫·第三折》:「自家陈豹,年长一十八岁,膂力过人,十八般武艺,无有不拈,无有不会。」

拈 [ diān ]

  1. 将物品放置手中,估量轻重。如:「他拈了拈小石块,随手打了个水漂儿。」《孤本元明杂剧·大劫牢·第一折》:「也不索昼夜思量心内想,也不索拈斤播两显耀我这英雄猛将。」通「掂」。

拈 [ niǎn ]

  1. 用手指搓揉。如:「拈线」、「拈灯心」。《红楼梦·第一○五回》:「贾政在外,心惊肉跳,拈须搓手的等候旨意。」通「捻」。
来 ( 來 ) lái
来 [ lái ]
  1. 由另一方面到这一方面,与“”、“”相对:~回。~往。过~。归~。~鸿去燕(喻来回迁徙,不能在一地常住;亦喻书信来往)。
  2. 从过去到现在:从~。向~。
  3. 现在以后,未到的时间:~年。将~。~日方长。
  4. 用在数词或数量词后面,表示约略估计:二百~头猪。
  5. 做某个动作:胡~。
  6. 用在动词前,表示要做某事:大家~动脑筋。
  7. 用在动词后,表示做过(一般均可用“来着”):昨天他哭~。
  8. 用在动词后,表示动作的趋向:上~。
  9. 表示发生:暴风雨~了。
  10. 在数词一、二、三后面,表示列举理由:这台收录机一~音质好,二~价钱便宜,我就买了。
  11. 用做诗、歌词中的衬字:八月里~桂花香。
  12. 表示语气,归去~兮!
  13. 姓。
放去 fàng qù
(1).抛弃,丢开。 南朝 宋 刘义庆 《世说新语·文学》:“ 庾子嵩 读《庄子》,开卷一尺许便放去,曰:‘了不异人意。’” 宋 欧阳修 《国学试策第三道》:“自 秦 歷 汉 ,积弊相沿,权宜适时,放去古法。”
(2).释放使离开。《三国演义》第五十回:“正犹豫间, 张辽 纵马而至。 云长 见了,又动故旧之情,长叹一声,并皆放去。”《三国演义》第八七回:“寇入掌中还放去,人居化外未能降。”  ——《漢語大詞典》
非 fēi《國語辭典》

非 [ fēi ]

  1. 不对的、不善的。如:「非分之想」。《书经·康诰》:「封敬哉,无作怨,勿用非谋非彝。」《庄子·盗跖》:「鲍焦饰行非世,抱木而死。」
  2. 不同的。《左传·僖公十年》:「神不歆非类,民不祀非族。」《文选·曹丕·与朝歌令吴质书》:「节同时异,物是人非。」
  1. 以为不好、不对。《墨子·非攻上》:「今有一人,入人园圃,窃其桃李,众闻则非之,上为政者得则罚之。」
  2. 反对、诋毁。如:「以古非今」。《荀子·修身》:「故非我而当者,吾师也;是我而当者,吾友也。」《孝经·五刑章》:「非圣人者无法,非孝者无亲。」
  3. 不是。《庄子·秋水》:「非梧桐不止,非练实不食,非醴泉不饮。」《文选·司马相如·喻巴蜀檄》:「当行者或亡逃自贼杀,亦非人臣之节也。」
  1. 不。如:「非同小可」、「非去不可」。《荀子·宥坐》:「夫芷兰生于深林,非以无人而不芳。」
  1. 过失、恶行。如:「为非作歹」、「明辨是非」。《庄子·盗跖》:「强足以距敌,辩足以饰非。」《文选·任昉·王文宪集序》:「约己不以廉物,弘量不以容非。」
  2. 阿非利加洲的简称。如:「亚非地带」、「中非技术合作」。
  3. 二一四部首之一。

非 [ fěi ]

  1. 诋毁、诽谤。《荀子·解蔽》:「故群臣去忠而事私,百姓怨非而不用。」通「诽」。
他 tā《國語辭典》

他 [ tā ]

  1. 第三人称。指你我以外的第三人。
  1. 另外的、别的。如:「他人」、「他日」、「他家的事」。
  1. 其它方面的。如:「早已他去,不知所终。」
  1. 别的方面或其余的事。《诗经·小雅·小旻》:「人知其一,莫知其他。」《孟子·梁惠王下》:「王顾左右而言他。」
  1. 用于句中当衬字,无所指。如:「唱他几句」、「喝他几杯」。有时缀以「这」、「那」。如:「投宿于他这旅舍」、「看他那天气好像要下雨」。亦可缀「这个」。如:「我恨就恨他这个冰天雪地」。

他 [ ​tuō ]

  1. (一)​之又音。
物 wù《國語辭典》

物 [ wù ]

  1. 存在于天地间一切人事物的通称。如:「天生万物」。《易经·系辞上》:「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吉凶生矣。」《列子·黄帝》:「凡有貌像声色者,皆物也。」
  2. 指我以外的人、事、境界。相对于「我」而言。如:「物我两忘」。《史记·卷二四·乐书》:「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宋·范仲淹〈岳阳楼记〉:「不以物喜,不以己悲。」
  3. 指作品或言谈中的内容。如:「言之有物」。《文选·陆机·文赋》:「体有万殊,物无一量。」
  4. 典章制度。《左传·哀公元年》:「复禹之绩,祀夏配天,不失旧物。」《新唐书·卷九六·杜如晦传》:「方为相时,天下新定,台阁制度,宪物容典,率二人讨裁。」
  5. 特指人。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言语》:「羊权为黄门侍郎,侍简文坐。帝问曰:『夏侯湛作羊秉叙绝可想。是卿何物?有后不?』」唐·柳宗元〈衡阳与梦得分路赠别〉诗:「直以慵疏招物议,休将文字占时名。」
  1. 选择。《左传·昭公三十二年》:「计丈数,揣高卑,度厚薄,仞沟洫,物土方,议远迩。」《淮南子·缪称》:「欲知天道察其数,欲知地道物其树,欲知人道从其欲。」
  2. 寻求。如:「物色」。
运水(运水)
魏志武帝纪注曹瞒传曰时公军每渡渭辄为超骑所冲突营不得立地又多沙不可筑垒娄子伯说公曰今天寒可起沙为城以水灌之可一夜而成公从之乃多作缣囊以运水夜渡兵作城比明城立由是公军尽得渡渭  ——《分类字锦》
搬 bān《國語辭典》

搬 [ bān ]

  1. 使出力气移动较笨重或较大物体的位置。如:「搬动」、「搬移」。
  2. 迁移。如:「搬家」、「你家搬到那里去了?」
  3. 表演、扮演。如:「搬演」。《永乐大典戏文三种·张协状元·第一出》:「状元张协传,前回曾演,汝辈搬成。」
  4. 挑拨。如:「搬弄是非」。元·狄君厚《介子推·第二折》:「送的个前家儿惹罪遭殃,搬得个亲夫主出乖弄丑。」
柴 chái《國語辭典》

柴 [ chái ]

  1. 供燃燒用的小木枯枝。如:「柴火」、「木柴」。《禮記·月令》:「乃命四監,收秩薪柴,以共郊廟及百祀之薪燎。」
  2. 姓。如漢代有柴武。
  1. 燒柴祭天。《禮記·大傳》:「柴于上帝。」唐·孔穎達·正義:「謂燔柴以告天。」
  2. 保護、以柴塞護。《淮南子·道應》:「柴箕子之門。」
  1. 用柴做成的。如:「柴門」。唐·王維〈送別〉詩:「山中相送罷,日暮掩柴扉。」
  2. 乾瘦。如:「這隻雞太柴了。」
  3. 參見「柴心兒 」條。

柴 [ zhài ]

  1. 以竹或樹枝編成的柵欄。通「寨」。如唐朝王維有〈鹿柴〉一詩。《三國志·卷五五·吳書·甘寧傳》:「羽聞之,住不渡,而結柴營。」
事事 shì shì
(1).每事。《书·说命中》:“惟事事乃其有备,有备无患。” 孔 传:“事事,非一事。” 唐 元稹 《赠崔元儒》诗:“些些风景闲犹在,事事颠狂老渐无。”《儒林外史》第三四回:“妻子想做夫人,想不到手,便事事不遂心,吵闹起来。” 周立波 《暴风骤雨》第一部一:“上了年纪的人都是前怕狼、后怕虎,事事有顾虑。”
(2).犹件件,样样。《玉台新咏·古诗〈为焦仲卿妻作〉》:“鸡鸣外欲曙,新妇起严妆。著我绣裌裙,事事四五通。”《三国志·魏志·陈思王曹植传》:“时法制待藩国既自峻迫,寮属皆贾竖下才,兵人给其残老,大数不过二百人。又 植 以前过,事事復减半。” 宋 朱彧 《萍洲可谈》卷一:“宰相礼絶庶官……唯两制以上点茶汤,入脚牀子,寒月有火罏,暑月有扇,谓之事事有;庶官只点茶,谓之事事无。”
(3).治事;做事。《韩非子·内储说上》:“吾之吏不事事也,求簪三日不得之;吾令人求之,不移日而得之。”《史记·曹相国世家》:“卿大夫以下吏及宾客见 参 不事事,来者皆欲有为言。”《明史·郭德成传》:“臣性耽麯蘖,庸闇不能事事。” 陈毅 《示儿女》诗:“不要空言不事事,不要近视无远谋。”  ——《漢語大詞典》
宜 yí《國語辭典》

宜 [ yí ]

  1. 相安、和顺。《礼记·大学》:「宜兄宜弟,而后可以教国人。」
  2. 适当。《吕氏春秋·不苟论·当赏》:「主之赏罚爵禄之所加者宜,则亲疏远近贤不肖,皆尽其力而以为用矣。」
  3. 共享。《诗经·郑风·女曰鸡鸣》:「弋言加之,与子宜之。」
  1. 合适、相称。如:「动静皆宜」。宋·苏轼〈饮湖上初晴后雨〉诗二首之二:「若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
  1. 应该、应当。如:「不宜喧闹」、「不宜妄自菲薄」。
  2. 大概、似乎。《汉书·卷二一·律历志上》:「今阴阳不调,宜更历之过也。」
  1. 事宜。《礼记·月令》:「天子乃与公卿大夫共饬国典,论时令,以待来岁之宜。」
  2. 姓。如元代有宜桂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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