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典释义
(系统自动检索释义,仅供参考。)织文(織文)zhī wén
(1).染丝织成花纹的丝织品。《书·禹贡》:“厥贡漆丝,厥篚织文。” 孔 传:“织文,锦綺之属。” 孔颖达 疏:“綺是织繒之有文者,是綾锦之别名,故云锦綺之属,皆是织而有文者也。” 唐 刘禹锡 《观市》:“在巾笥者织文及素焉,在几阁者彫彤及质焉,在筐筥者白黑巨细焉。” 清 刘大櫆 《游黄山记》:“冈多异松,而棋枰松尤奇,高不盈二尺,而覆十围,枝叶纠结平密,如掌,如席,如织文,其上可弈。”
(2).旗帜上的纹样。织,通“ 帜 ”。《诗·小雅·六月》:“织文鸟章,白斾央央。” 郑玄 笺:“织,徽织也。” 朱熹 集传:“织,帜字同。” ——《漢語大詞典》
(2).旗帜上的纹样。织,通“ 帜 ”。《诗·小雅·六月》:“织文鸟章,白斾央央。” 郑玄 笺:“织,徽织也。” 朱熹 集传:“织,帜字同。” ——《漢語大詞典》
回 huí《國語辭典》
回 [ huí ]
動- 掉轉。如:「回首」、「回過身來」。唐·白居易〈長恨歌〉:「君王掩面救不得,回看血淚相和流。」
- 返、歸。如:「回國」、「回家」、「一去不回」。唐·王翰〈涼州詞〉二首之一:「醉臥沙場君莫笑,古來征戰幾人回?」
- 改變。如:「回心轉意」。《漢書·卷四八·賈誼傳》:「夫移風易俗,使天下回心而鄉道,類非俗吏之所能為也。」唐·柳宗元〈與韓愈論史官書〉:「道苟直,雖死不可回也。」
- 答覆。如:「回信」、「回電」、「回答」。《二刻拍案驚奇·卷一一》:「日後他來通消息時,好言回他。」《紅樓夢·第七回》:「次日,鳳姐梳洗了,先回王夫人畢,方來辭賈母。」
- 還覆給對方相同或某種動作。如:「回敬」、「回他一槍」。
- 謝絕、辭去。如:「一口回絕」。宋·蘇軾〈與開元明師〉二首之一:「謹留筆一束,以領雅意,餘回納,不訝不訝。」《紅樓夢·第一一九回》:「咱們家遭著這樣事,那有工夫接待人,不拘怎麼回了他去罷。」
- 避開。如:「回避」。明·徐復祚《紅梨記·第二齣》:「前日兩次訪他,俱不得遇,風塵中人,知他真不在家,還是故意回你。」
- 中國少數民族之一。主要分布在大陸地區新疆、遼寧、青海、甘肅、寧夏、河北等地區,以信奉回教為主。
- 量詞:➊ 計算行為、動作的單位。相當於「次」。如:「前後我共去找了他五回。」宋·辛棄疾〈水調歌頭·帶湖吾甚愛〉詞:「先生杖屨無事,一日走千回。」➋ 計算時間的單位。一陣子稱為「一回」。《喻世明言·卷三·新橋市韓五賣春情》:「八老到門前站了一回,蹔到間壁糶米張大郎門前,閒坐了一回。」➌ 計算長篇小說段落的單位。一章稱為「一回」。如:「一百二十回本《紅樓夢》。」➍ 計算事情的單位。相當於「件」。如:「這是兩回事,不可混為一談。」
- 姓。如明代有回滿注。
字 zì《國語辭典》
字 [ zì ]
名- 文字,记录语言的符号。如:「单字」、「汉字」、「同义字」。汉·许慎〈说文解字序〉:「仓颉之初作书,盖依类象形,故谓之文,其后形声相益,即谓之字。」
- 本名以外另取的别号。如:「岳飞字鹏举」。《左传·隐公八年》:「诸侯以字为谥,因以为族。」《后汉书·卷五八·傅燮传》:「燮慨然而叹,呼干小字。」
- 契约、单据。如:「字据」、「空口无凭,立字为证。」《红楼梦·第六四回》:「给他十几两银子,写上一张退婚的字儿。」
- 发出的字音。如:「咬字清楚」、「字正腔圆」。
- 姓。如汉代有字长孺。
- 女子许嫁。如:「尚未字人」、「待字闺中」。
- 抚育。《左传·昭公十一年》:「其僚无子,使字敬叔。」《聊斋志异·卷一一·书痴》:「过八九月,女果举一男,买媪抚字之。」
- 爱。《书经·康诰》:「于父不能字厥子,乃疾厥子。」《左传·成公四年》:「楚虽大,非吾族也,其肯字我乎?」
密 mì《國語辭典》
密 [ mì ]
形- 不稀疏的。如:「稠密」、「綿密」、「濃密」。
- 不宣露的。如:「隱密」、「密函」、「密令」。《易經·繫辭上》:「幾事不密則害成。」
- 暱近的、親近的。如:「親密」、「密友」。
- 細微周到。如:「細密」、「周密」、「嚴密」。
- 隱藏不公開的事。如:「保密」、「祕密」、「機密」。
- 姓。如漢代有密忠。
- 暗中。如:「密報」、「密告」、「密訪」。
文织(文織)wén zhī
(1).有彩色花纹的丝织品。《周礼·天官·玉府》:“凡王之献金玉、兵器、文织、良货贿之物,受而藏之。” 郑玄 注:“文织,画及绣锦。”《荀子·礼论》:“卑絻、黼黻、文织、资麤、衰絰、菲繐、菅屨,是吉凶忧愉之情发於衣服者也。” 杨倞 注:“文织,染丝织为文章也。” 汉 刘向 《说苑·善说》:“明日使人奉黄金百斤、文织百纯,进之 张先生 。”
(2).舞文弄法,罗织人罪。 清 侯方域 《癸未去金陵日与阮光禄书》:“何执事文织之深也,窃怪执事常愿下交天下士,而展转蹉跎,乃至嫁祸而灭人之族,亦甚违其本念。” ——《漢語大詞典》
(2).舞文弄法,罗织人罪。 清 侯方域 《癸未去金陵日与阮光禄书》:“何执事文织之深也,窃怪执事常愿下交天下士,而展转蹉跎,乃至嫁祸而灭人之族,亦甚违其本念。” ——《漢語大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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