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典释义
(系统自动检索释义,仅供参考。)桑柘 sāng zhè
(1).桑木与柘木。《礼记·月令》:“﹝季春之月﹞命野虞无伐桑柘,鸣鳩拂其羽,戴胜降於桑。” 宋 朱彧 《萍洲可谈》卷二:“而先植桑柘已成,蚕丝之利,甲於东南,迄今尤盛。” 元 张养浩 《寨儿令·绰然亭独坐》曲:“杨柳风微,苗稼云齐,桑柘翠烟迷。” 清 周亮工 《樵川城中》诗:“林边桑柘好,何地认烽烟。”
(2).指农桑之事。 唐 韩愈 《县斋有怀》诗:“惟思涤瑕垢,长去事桑柘。” 清 黄宗羲 《郑兰生八十寿序》:“先生沉名於桑柘,弋者何慕。” ——《漢語大詞典》
(2).指农桑之事。 唐 韩愈 《县斋有怀》诗:“惟思涤瑕垢,长去事桑柘。” 清 黄宗羲 《郑兰生八十寿序》:“先生沉名於桑柘,弋者何慕。” ——《漢語大詞典》
依依 yī yī
(1).轻柔披拂貌。《诗·小雅·采薇》:“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 唐 李商隐 《离亭赋得折杨柳》诗:“含烟惹雾每依依,万绪千条拂落暉。” 清 孙枝蔚 《无题次彭骏孙王贻上韵》:“密语每愁风嫋嫋,纤腰故学柳依依。” 冯至 《北游》诗:“水边再也没有依依的垂柳,四野里望不见蔚绿的苍松。”
(2).依恋不舍的样子。《玉台新咏·古诗〈为焦仲卿妻作〉》:“举手长劳劳,二情同依依。” 唐 刘商 《胡笳十八拍》诗:“泪痕满面对残阳,终日依依向南北。” 清 姚鼐 《张冠琼遗文序》:“﹝ 张 ﹞亦寡闻其言,独每见依依向余不忍离,可念也。” 郭沫若 《〈屈原〉附录》:“我看你对于我也分外表示着依依的情绪。”
(3).形容思慕怀念的心情。《后汉书·章帝纪》:“岂亡克慎肃雍之臣,辟公之相,皆助朕之依依。” 李贤 注:“依依,思慕之意。” 宋 倪涛 《次韵毛达可给事秋怀念归》:“微官卧 江 汉 ,素心久依依。” 明 张煌言 《与张承恩书》:“窃慕英名久矣,南北相隔,未遑识荆,使人夙夜依依。”
(4).依稀貌;隐约貌。 晋 陶潜 《归园田居》诗之一:“曖曖远人村,依依墟里烟。” 宋 张先 《菩萨蛮·七夕》词:“斜汉晓依依,暗蛩还促机。” 清 龚自珍 《丙戌秋日一惘然赋》:“依依灯火光,去去门巷曲。”
(5).象声词。 清 戴名世 《先君序略》:“自以荏苒半生,坎坷无一遇,米盐常缺,家人儿女依依啼号。” 郭沫若 《下龙湾》诗之二:“水上画屏帆点点,林中乐队鸟依依。” ——《漢語大詞典》
(2).依恋不舍的样子。《玉台新咏·古诗〈为焦仲卿妻作〉》:“举手长劳劳,二情同依依。” 唐 刘商 《胡笳十八拍》诗:“泪痕满面对残阳,终日依依向南北。” 清 姚鼐 《张冠琼遗文序》:“﹝ 张 ﹞亦寡闻其言,独每见依依向余不忍离,可念也。” 郭沫若 《〈屈原〉附录》:“我看你对于我也分外表示着依依的情绪。”
(3).形容思慕怀念的心情。《后汉书·章帝纪》:“岂亡克慎肃雍之臣,辟公之相,皆助朕之依依。” 李贤 注:“依依,思慕之意。” 宋 倪涛 《次韵毛达可给事秋怀念归》:“微官卧 江 汉 ,素心久依依。” 明 张煌言 《与张承恩书》:“窃慕英名久矣,南北相隔,未遑识荆,使人夙夜依依。”
(4).依稀貌;隐约貌。 晋 陶潜 《归园田居》诗之一:“曖曖远人村,依依墟里烟。” 宋 张先 《菩萨蛮·七夕》词:“斜汉晓依依,暗蛩还促机。” 清 龚自珍 《丙戌秋日一惘然赋》:“依依灯火光,去去门巷曲。”
(5).象声词。 清 戴名世 《先君序略》:“自以荏苒半生,坎坷无一遇,米盐常缺,家人儿女依依啼号。” 郭沫若 《下龙湾》诗之二:“水上画屏帆点点,林中乐队鸟依依。” ——《漢語大詞典》
绿 ( 綠 緑 ) lǜ/lù
绿 [ lǜ ]
- ◎ 蓝和黄混合成的颜色,一般草和树叶呈现这种颜色:~色。~叶。~灯。~化。~洲。~茶。~地。~茸茸。~水青山。
- ◎ 义同(一),专用于某些名词:~林。~营(中国清代由汉人编成的武装,用绿旗作标志)。
渔矶(漁磯)yú jī
可供垂钓的水边岩石。 唐 戴叔伦 《过故人陈羽山居》诗:“峯攒仙境丹霞上,水遶渔磯緑玉湾。” 清 曹寅 《胡静夫先归白门即席同用依字》诗:“ 吴 船快于马,迟我坐渔磯。” ——《漢語大詞典》
三五 sān wǔ
(1).谓十五天。《礼记·礼运》:“是以三五而盈,三五而闕。”后以指农历月之十五日。《古诗十九首·孟冬寒气至》:“三五明月满,四五詹兔缺。” 宋 贺铸 《侍香金童》词:“三五彩蟾明夜是。屈曲栏干,断肠千里。” 清 林则徐 《中秋眺月有作》诗:“今夕何夕正三五,晴光如此胡不游?”
(2).指农历正月十五上元节。 宋 李清照 《永遇乐》词:“中州盛日,闺门多暇,记得偏重三五。” 宋 刘辰翁 《永遇乐·余自乙亥上元诵李易安词为之涕下》词:“緗帙流离,风鬟三五,能赋词最苦。”
(3).谓十五岁。 晋 陶潜 《杂诗》之十二:“年始三五间,乔柯何可倚?” 唐 王翰 《飞燕篇》:“可怜女儿三五许,丰茸惜是一园花。” 明 何景明 《七述》:“三五冶容,二八曼姬。” 王闿运 《采芬女子墓志铭》:“芳辰三五,方 洛阳 而自娇;阑干十二,弔 姮娥 而微叹。”
(4).指三十年和五百年。古谓天运三十年一小变,五百年一大变。《史记·天官书论》:“为国者必贵三五。” 司马贞 索隐:“三五,谓三十岁一小变,五百岁一大变。”
(5).指三皇五帝。《楚辞·刘向〈九叹·思古〉》:“背三五之典刑兮,絶《洪范》之辟纪。” 王逸 注:“言君施行,背三皇五帝之常典。” 唐 刘知几 《史通·载文》:“夫谈主上之圣明,则君尽三五;述宰相之英伟,则人皆二八。” 宋 欧阳修 《憎蚊》诗:“荒茫三五前,民物交相黷。” 清 钱谦益 《大司马吉安茂明李公参赞留务序》:“主上神圣,度越三五。”
(6).指三王五霸。《楚辞·九章·抽思》:“望三五以为像兮,指 彭咸 以为仪。” 王逸 注:“三王五伯,可修法也。” 姜亮夫 校注:“ 战代 言三五,多指三王、五伯。”
(7).指三辰五星。《史记·天官书论》:“为天数者,必通三五。” 司马贞 索隐:“案:三谓三辰,五谓五星。” 晋 葛洪 《抱朴子·勖学》:“考七耀之盈虚,步三五之变化。”《云笈七籤》卷二十:“九灵交度,三五相推。”
(8).指三正五行。《黄庭内景经·五行》:“五行相推反归一,三五合气九九节。” 梁丘子 注:“《玄妙经》云:三者,在天为日、月、星,名曰三光;在地为珠、玉、金,名曰三宝;在人为耳、鼻、口,名曰三生。天、地、人凡三而各怀五行,故曰三五……诸生之物,不得三五不立也,故曰:‘天道不远,三五復返。’”
(9).指三才五常。 晋 陶潜 《感士不遇赋》:“禀神智以藏照,秉三五而垂名。” 逯钦立 注:“三五,三才五常。三才,天、地、人;五常,仁、义、礼、智、信。”
(10).指三所五位。《诗·大雅·大明》“燮伐大 商 ” 汉 郑玄 笺:“协和伐 殷 之事,谓合位三五也。” 孔颖达 疏:“言正合会天道於五位三所而用之。岁、日、月、辰、星五者各有位,谓之五位。星、日、辰在北,岁在南,月在东,居三处,故言三所。”《汉书·叙传上》:“东厸虐而歼仁兮,王合位虖三五。” 颜师古 注:“ 应劭 曰:‘东厸, 紂 也。歼,尽也。王, 武王 也。欲合五位三所,即《国语》岁、日、月、星、辰之所在也。’……五位,谓岁、日、月、辰、星也。三所,谓 逢公 所凭神, 周 分野所在, 后稷 所经纬也。”
(11).指三田五脏。《黄庭内景经·治生》:“安在紫房幃幙间,立坐室外三五玄。” 梁丘子 注:“谓八景及二十四真神营护人身,则三田五藏真气调柔无灾病也。”
(12).九宫术谓三生五死。《文选·江淹〈诣建平王上书〉》:“备鸣盗浅术之餘,豫三五贱伎之末。” 李善 注:“《抱朴子·军术》曰:大将军当明案九宫,视年在宫,常就三居五;五为死,三为生,能知三五,横行天下。” 唐 刘禹锡 《魏生兵要述》:“吾知元侯上舍,不独善鸡鸣、弹长鋏、三五、九九之伎,顓之而已。”参见“ 九宫 ”。
(13).指参宿和昴宿。《诗·召南·小星》:“嘒彼小星,三五在东。” 王引之 《经义述闻·毛诗上》:“三五,举其数也;参昴,著其名也。”旧说以“三五”指心宿和柳宿(噣)。 毛 传:“三,心;五,噣。四时更见。” 三国 魏 曹丕 《杂诗》之一:“天汉迴西流,三五正从横。”
(14). 晋 时征人服兵役,在部分地区实行五丁抽三制,后因称发人征役为“三五”。《晋书·石季龙载记上》:“又敕 河 南四州具南师之备, 并 、 朔 、 秦 、 雍 严西讨之资, 青 、 冀 、 幽州 三五发卒。”《宋书·孝义传·孙棘》:“ 世祖大明 五年,发三五丁,弟 萨 应充行。”《南史·循吏传·郭祖深》:“又 梁 兴以来,发人征役,号为三五。”
(15).约举之数。表示数目不多。 唐 李白 《鲁郡尧祠送窦明府还西京》诗:“遂将三五少年辈,登高远望形神开。”《水浒传》第二回:“ 朱武 、 陈达 、 杨春 三个头领吩咐小嘍囉看守寨栅,只带三五个做伴。” 清 朱彝尊 《〈腾笑集〉自叙》:“庭有藤二本,檉柳一株,傍帖湖石三五,可以坐客赋诗。” 沈从文 《生存》:“长案旁坐下了三五个车夫。”
谓三令五申。 南朝 梁 江淹 《萧骠骑发徐州三五教》:“所统郡县,便普三五;咸依旧格,以赴戎麾。” 胡之骥 汇注:“三五,犹《孙子兵法》所谓三令五申之教。” ——《漢語大詞典》
(2).指农历正月十五上元节。 宋 李清照 《永遇乐》词:“中州盛日,闺门多暇,记得偏重三五。” 宋 刘辰翁 《永遇乐·余自乙亥上元诵李易安词为之涕下》词:“緗帙流离,风鬟三五,能赋词最苦。”
(3).谓十五岁。 晋 陶潜 《杂诗》之十二:“年始三五间,乔柯何可倚?” 唐 王翰 《飞燕篇》:“可怜女儿三五许,丰茸惜是一园花。” 明 何景明 《七述》:“三五冶容,二八曼姬。” 王闿运 《采芬女子墓志铭》:“芳辰三五,方 洛阳 而自娇;阑干十二,弔 姮娥 而微叹。”
(4).指三十年和五百年。古谓天运三十年一小变,五百年一大变。《史记·天官书论》:“为国者必贵三五。” 司马贞 索隐:“三五,谓三十岁一小变,五百岁一大变。”
(5).指三皇五帝。《楚辞·刘向〈九叹·思古〉》:“背三五之典刑兮,絶《洪范》之辟纪。” 王逸 注:“言君施行,背三皇五帝之常典。” 唐 刘知几 《史通·载文》:“夫谈主上之圣明,则君尽三五;述宰相之英伟,则人皆二八。” 宋 欧阳修 《憎蚊》诗:“荒茫三五前,民物交相黷。” 清 钱谦益 《大司马吉安茂明李公参赞留务序》:“主上神圣,度越三五。”
(6).指三王五霸。《楚辞·九章·抽思》:“望三五以为像兮,指 彭咸 以为仪。” 王逸 注:“三王五伯,可修法也。” 姜亮夫 校注:“ 战代 言三五,多指三王、五伯。”
(7).指三辰五星。《史记·天官书论》:“为天数者,必通三五。” 司马贞 索隐:“案:三谓三辰,五谓五星。” 晋 葛洪 《抱朴子·勖学》:“考七耀之盈虚,步三五之变化。”《云笈七籤》卷二十:“九灵交度,三五相推。”
(8).指三正五行。《黄庭内景经·五行》:“五行相推反归一,三五合气九九节。” 梁丘子 注:“《玄妙经》云:三者,在天为日、月、星,名曰三光;在地为珠、玉、金,名曰三宝;在人为耳、鼻、口,名曰三生。天、地、人凡三而各怀五行,故曰三五……诸生之物,不得三五不立也,故曰:‘天道不远,三五復返。’”
(9).指三才五常。 晋 陶潜 《感士不遇赋》:“禀神智以藏照,秉三五而垂名。” 逯钦立 注:“三五,三才五常。三才,天、地、人;五常,仁、义、礼、智、信。”
(10).指三所五位。《诗·大雅·大明》“燮伐大 商 ” 汉 郑玄 笺:“协和伐 殷 之事,谓合位三五也。” 孔颖达 疏:“言正合会天道於五位三所而用之。岁、日、月、辰、星五者各有位,谓之五位。星、日、辰在北,岁在南,月在东,居三处,故言三所。”《汉书·叙传上》:“东厸虐而歼仁兮,王合位虖三五。” 颜师古 注:“ 应劭 曰:‘东厸, 紂 也。歼,尽也。王, 武王 也。欲合五位三所,即《国语》岁、日、月、星、辰之所在也。’……五位,谓岁、日、月、辰、星也。三所,谓 逢公 所凭神, 周 分野所在, 后稷 所经纬也。”
(11).指三田五脏。《黄庭内景经·治生》:“安在紫房幃幙间,立坐室外三五玄。” 梁丘子 注:“谓八景及二十四真神营护人身,则三田五藏真气调柔无灾病也。”
(12).九宫术谓三生五死。《文选·江淹〈诣建平王上书〉》:“备鸣盗浅术之餘,豫三五贱伎之末。” 李善 注:“《抱朴子·军术》曰:大将军当明案九宫,视年在宫,常就三居五;五为死,三为生,能知三五,横行天下。” 唐 刘禹锡 《魏生兵要述》:“吾知元侯上舍,不独善鸡鸣、弹长鋏、三五、九九之伎,顓之而已。”参见“ 九宫 ”。
(13).指参宿和昴宿。《诗·召南·小星》:“嘒彼小星,三五在东。” 王引之 《经义述闻·毛诗上》:“三五,举其数也;参昴,著其名也。”旧说以“三五”指心宿和柳宿(噣)。 毛 传:“三,心;五,噣。四时更见。” 三国 魏 曹丕 《杂诗》之一:“天汉迴西流,三五正从横。”
(14). 晋 时征人服兵役,在部分地区实行五丁抽三制,后因称发人征役为“三五”。《晋书·石季龙载记上》:“又敕 河 南四州具南师之备, 并 、 朔 、 秦 、 雍 严西讨之资, 青 、 冀 、 幽州 三五发卒。”《宋书·孝义传·孙棘》:“ 世祖大明 五年,发三五丁,弟 萨 应充行。”《南史·循吏传·郭祖深》:“又 梁 兴以来,发人征役,号为三五。”
(15).约举之数。表示数目不多。 唐 李白 《鲁郡尧祠送窦明府还西京》诗:“遂将三五少年辈,登高远望形神开。”《水浒传》第二回:“ 朱武 、 陈达 、 杨春 三个头领吩咐小嘍囉看守寨栅,只带三五个做伴。” 清 朱彝尊 《〈腾笑集〉自叙》:“庭有藤二本,檉柳一株,傍帖湖石三五,可以坐客赋诗。” 沈从文 《生存》:“长案旁坐下了三五个车夫。”
谓三令五申。 南朝 梁 江淹 《萧骠骑发徐州三五教》:“所统郡县,便普三五;咸依旧格,以赴戎麾。” 胡之骥 汇注:“三五,犹《孙子兵法》所谓三令五申之教。” ——《漢語大詞典》
家 jiā/jia/jie《國語辭典》
家 [ jiā ]
名- 眷屬共同生活的場所。如:「家庭」、「回家」。唐·賀知章〈回鄉偶書〉詩二首之一:「少小離家老大回,鄉音無改鬢毛衰。」
- 一門之內共同生活的人。《呂氏春秋·先識覽·察微》:「吳人應之不恭,怒殺而去之,吳人往報之,盡屠其家。」
- 學術流派。如:「儒家」、「道家」、「百家爭鳴」、「一家之言」。
- 經營某種行業或具有某種身分的人。如:「農家」、「商家」、「店家」、「少東家」。
- 尊稱學有專長或有專門技術的人。如:「專家」、「文學家」、「科學家」。
- 自稱或稱別人。如:「自家」、「咱家」、「哀家」、「姑娘家」、「小孩子家」、「婦道人家」。
- 古代大夫所統治的政治區域。與「國」相對。《論語·季氏》:「丘也聞有國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貧而患不安。」
- 私有財產。《韓非子·外儲說左上》:「夫賣庸而播耕者,主人費家而美食。」《史記·卷八五·呂不韋傳》:「諸嫪毐舍人皆沒其家而遷之蜀。」
- 量詞。計算家庭、店鋪、大型企業等的單位。如:「住戶不滿十家」、「三家報社」、「只此一家,別無分號。」、「開了三家分公司。」
- 姓。如周代有家伯。
- 居住。《文選·江淹·別賦》:「又若君居淄右,妾家河陽。」
- 對人謙稱自己的親長。如:「家父」、「家母」、「家兄」。
- 家中的。如:「家事」、「家人」、「家產」、「家業」、「家僮」。
- 家中飼養的。如:「家畜」、「家禽」。
- 置於句中。相當於「地」、「的」。元·蕭德祥《殺狗勸夫·第二折》:「他道俺哥哥十分家沉醉,且吃些兒熱湯熱水。」《西遊記·第五一回》:「大碗家寬懷暢飲。」
家 [ gū ]
名- 對女子的尊稱。《後漢書·卷八四·列女傳·曹世叔妻傳》:「扶風曹世叔妻者,同郡班彪之女也,名昭……。帝數召入宮,令皇后諸貴人師事焉,號曰大家。 」同「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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