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诗词网

忧思耿难忘,写意于鸣琴。

王廷陈明代〕《咏怀三十四首 其二十六

昔闻有游女,逍遥翔碧浔。交甫下请佩,解赠情亦深。

可遇不可持,变化愁予心。影灭佩亦失,汉广无由寻。

眄睇绝髣髴,徘徊逮夕阴。青鸟忽来过,贻我金石音。

忧思耿难忘,写意于鸣琴。自伤非俦类,感激长悲吟。

词典释义

  (系统自动检索释义,仅供参考。)
忧思难忘写意鸣琴

忧思(憂思)yōu sī
忧虑;忧愁的思绪。《礼记·儒行》:“虽危,起居竟信其志,犹将不忘百姓之病也,其忧思有如此者。” 三国 魏 曹操 《短歌行》:“慨当以慷,忧思难忘。何以解忧?唯有杜康。”《儿女英雄传》缘起首回:“任那些外道邪魔,惹不动他一毫的烦恼、忧思、恐怖。” 沙汀 《记贺龙》二三:“他显出一种满足神气,而一刻钟前出现在脸上的忧思,就像他那柚木烟斗里的烟云一样,已经消逝尽了。”  ——《漢語大詞典》
耿 gěng《國語辭典》

耿 [ gěng ]

  1. 明亮的、光大的。如:「耿月」。《书经·立政》:「以觐文王之耿光,以扬武王之大烈。」
  2. 正直不阿的。如:「耿介」、「耿直」。唐·韩愈〈南山诗〉:「参差相叠重,刚耿陵宇宙。」
  3. 悲伤、悲痛。《梁书·卷二七·殷钧传》:「知比诸德,哀顿为过,又所进殆无一溢,甚以酸耿。」
  1. 照耀。《国语·晋语三》:「若入,必伯诸侯以见天子,其光耿于民矣。」宋·陆游〈西村〉诗:「一首清诗记今夕,细云新月耿黄昏。」
  1. 姓。如汉代有耿寿昌。
难忘 nán wàng
无法忘记。例如:难忘的时刻。
永远留在脑海里。例如:一个具有政治胆识的难忘行动。
值得记忆的。例如:难忘的岁月。  ——《漢語大詞典》
写意(寫意)xiě yì
(1).披露心意,抒写心意。《战国策·赵策二》:“忠可以写意,信可以远期。” 唐 李白 《扶风豪士歌》:“ 原 、 尝 、 春 、 陵 六国时,开心写意君所知。堂中各有三千士,明日报恩知是谁。” 宋 陈造 《自适》诗之一:“酒可销闲时得醉,诗凭写意不求工。” 况周颐 《蕙风词话续编》卷一:“今人之论词,大概如昔人之论诗。主格者其 歷下 之摹古乎!主趣者其 公安 之写意乎!”
(2).中国画的一种画法。不求工细形似,只求以精练之笔勾勒景物的神态,抒发作者的情趣。 元 夏文彦 《图画宝鉴》卷三:“﹝ 仲仁 ﹞以墨晕作梅,如花影然,别成一家,所谓写意者也。” 清 孔尚任 《桃花扇·寄扇》:“樱唇上调朱,莲腮上临稿,写意儿几笔红桃……薄命人写了一幅桃花照。” 清 薛福成 《出使四国日记·光绪十七年二月十一》:“ 倪云林 、 唐伯虎 之用水墨作画,惟其写意,斯称大雅。” 鲁迅 《且介亭杂文末编·记苏联版画展览会》:“我们的绘画,从 宋 以来就盛行‘写意’。”
方言。舒适;不费力。 巴金 《死亡》第十五章:“这时候别人睡在温暖的被窝里多么写意!” 阿英 《盐乡杂信》三:“这一次的澡,洗得确实比 上海 的温泉写意。” 洪深 《戏剧导演的初步知识》下篇三:“曲而美的条件是,人物的姿态、动作、形状,必须明显地有一种‘毋庸费力’或‘便于省力’的暗示,如 苏州 人所谓‘写意’。”  ——《漢語大詞典》
于 ( 於 ) yú《國語辭典》

于 [ yú ]

  1. 去、往。《文選·曹植·責躬詩》:「煢煢僕夫,于彼冀方。」
  2. 取。《詩經·豳風·七月》:「晝爾于茅,宵爾索綯。」《孟子·萬章下》:「殺越人于貨,閔不畏死,凡民罔不譈。」
  1. 在。《儀禮·士昏禮》:「婿立于門外。」同「於 」。
  2. 以、用。《左傳·宣公十二年》:「楚自克庸以來,其君無日不以討國人而訓之,于民生之不易,禍至之無日,戒懼之不可以怠。」
  3. 對、對於。《詩經·邶風·泉水》:「有懷于衛,靡日不思。」
  4. 至、到。《淮南子·原道》:「以恬養性,以漠處神,則入于天門。」
  5. 依照。《書經·盤庚下》:「歷告爾百姓于朕志。」
  6. 為了。《孟子·萬章上》:「唯茲臣庶,女其于予治。」
  1. 和、與。《書經·康誥》:「告汝德之說,于罰之行。」
  1. 用於句首或句中,無義。如:「鳳凰于飛」。《詩經·周南·葛覃》:「黃鳥于飛。」
  2. 用於句尾,表示疑問的語氣。《呂氏春秋·審應覽·審應》:「然則先王聖于?」同「乎 」。
  1. 姓。如明代有于謙。

于 [ xū ]

  1. 表示感嘆的意思。《詩經·周南·麟之趾》:「于嗟麟兮。」通「吁」。
鸣琴(鳴琴)míng qín
(1).琴。《韩非子·说林下》:“ 文子 曰:‘吾尝好音,此人遗我鸣琴;吾好珮,此人遗我玉环。’” 晋 陆机 《拟东城一何高》诗:“闲夜抚鸣琴,惠音清且悲。” 唐 柳宗元 《李西川荐琴石》诗:“远师 騶忌 鼓鸣琴,去和《南风》愜 舜 心。”
(2).弹琴。 唐 高适 《登子贱琴堂赋诗》之一:“ 宓子 昔为政,鸣琴登此臺。” 唐 黄滔 《湘中赠张逸人》诗:“鸣琴坐见燕鸿没,曳履吟忘野逕赊。” 宋 周密 《齐东野语·作邑启事》:“鸣琴堂上,将貽不治事之讥;投巫水中,必得擅杀人之罪。”
(3).《吕氏春秋·察贤》:“ 宓子贱 治 单父 ,弹鸣琴,身不下堂而 单父 治。”后因用“鸣琴”称颂地方官简政清刑,无为而治。 唐 郎士元 《送长沙韦明府》诗:“遥知讼堂里,佳政在鸣琴。” 明 王錂 《寻亲记·修筑》:“下官 封丘县 宰是也。才非雉锦,政忝鸣琴。” 清 陈梦雷 《赠臬宪于公》诗:“製锦功偏著,鸣琴政自循。”  ——《漢語大詞典》

释义为系统自动检索,难免有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