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诗词网

载弼元理,维协乃有。

李梦阳明代〕《辟雍六章章八句

天子至止,于彼群雍。和鸾央央,其来雍雍。象辂金衡,有苍其龙。

光于庙宫,是依是崇。

吉日维申,修我元祀。皇祀设乐,镛鼓万舞。有筐有篚,以享以祀。

群执肃肃,秉德弗渝。

维其观者,三氏孙子。其冠峨峨,来忻来止。翩役凤鸟,集于东林。

绎其观者,其烂如云。

自门徂基,辟俨若思。青衿济济,以辟以师。爰命祭酒,司业拜手。

吁哉嘉谋,作民元后。

帝若曰都,戎言式弘。匪道何程,匪猷曷承。载弼元理,维协乃有。

众拜稽首,天子万寿。

旟旐旆旆,渊渊代鼓。皇发辟雍,用惠下土。自天降休,丰年穰穰。

蔼蔼王多吉人,四国用康。

词典释义

  (系统自动检索释义,仅供参考。)
元理

载 ( 載 ) zǎi/zài
载 [ zǎi ]
  1. 年;岁:千~难逢。三年两~。
  2. 记录;刊登;描绘:记~。连~。转~。
载 [ zài ]
  1. 装,用交通工具装:~客。~货。~重。~体。装~。满~而归。
  2. 充满:怨声~道。
  3. 乃,于是(古文里常用来表示同时做两个动作):~歌~舞。
  4. 姓。
弼 bì《國語辭典》

弼 [ bì ]

  1. 輔助。《字彙·弓部》:「弼,輔也,助也,正也。」《書經·益稷》:「予違汝弼,汝無面從。」漢·孔安國·傳:「我違道,汝當以義輔正我。」《新唐書·卷九七·魏徵傳》:「徵蹈履仁義,以弼朕躬。」
  2. 矯正過失。如:「匡弼」。《晉書·卷三·武帝紀》:「擇其能正色弼違匡救不逮者,以兼此選。」
  1. 古時用來矯正弓弩的器具。《荀子·臣道》「謂之拂」句下唐·楊倞·注:「拂,讀為弼。弼,所以輔正弓弩者也。」
  2. 職官名。輔佐元首的官員。《禮記·文王世子》:「設四輔及三公。」唐·孔穎達·正義:「其四輔者,案《尚書大傳》云:『古者天子必有四鄰,前曰疑,後曰丞,左曰輔,右曰弼。』」
元理 yuán lǐ
即玄理。奥妙的道理。 明 何景明 《六子诗·何编修瑭》:“洞悟超先几,微言析玄理。” 明 张居正 《七贤咏·阮步兵》:“从容谢婚媾,沉湎混泥滓。郁彼咏怀言,寄辞藴元理。”  ——《漢語大詞典》
维 ( 維 ) wéi
维 [ wéi ]
  1. 系,连结:~系。~絷。
  2. 保持:~持。~护。~修。~生素。
  3. 纲:纲~(总纲,亦指法度)。
  4. 数学名词,几何学及空间理论的基本概念,通常的空间有“三维”,平面是“二维”,直线只有“一维”。
  5. 思考:思~(亦作“思惟”)。
  6. 以,因为:“~子之故,使我不能餐兮”。
  7. 文言助词,用于句首或句中:~新。~妙~肖。
  8. 姓。
协 ( 協 ) xié
协 [ xié ]
  1. 共同合作,和洽:~商。~定。~和。~调(tiáo )。~议。
  2. 帮助,辅助:~助。~同。~理。
乃 nǎi《國語辭典》

乃 [ nǎi ]

  1. 你、你的。如:「乃母」、「乃兄」。宋·陸游〈示兒〉詩:「王師北定中原日,家祭無忘告乃翁。」
  2. 他、他的。《周禮·天官·小宰》:「各脩乃職。」
  1. 是。如:「失敗乃成功之母。」《史記·卷八·高祖本紀》:「呂公女乃呂后也,生孝惠帝。」《水滸傳·第二三回》:「眾上戶道:『真乃英雄好漢!』」
  1. 然後、於是。《史記·卷七七·魏公子傳》:「侯生視公子色終不變,乃謝客就車。」
  2. 卻。《漢書·卷三五·吳王劉濞傳》:「不改過自新,乃益驕恣。」
  3. 而。《荀子·正論》:「然則鬥與不鬥邪,亡於辱之與不辱也,乃在於惡之與不惡也。」
  4. 若、如果。《孟子·公孫丑上》:「乃所願,則學孔子也。」
  1. 竟、居然。《列子·湯問》:「人之巧乃可與造化者同功乎?」《史記·卷一○二·張釋之傳》:「而廷尉乃當之罰金!」
  2. 才、始。《禮記·月令》:「是月也,日夜分,雷乃發聲。」《文選·楊惲·報孫會宗書》:「於今乃睹子之志矣。」
  1. 語助詞。用於發語或轉折。《書經·大禹謨》:「帝德廣運,乃聖乃神,乃武乃文。」
有 yǒu/yòu《國語辭典》

有 [ yǒu ]

  1. 表事實、狀況的正面存在,與「無」相對。如:「有困難」、「有利有弊」、「有學問」、「有錢」、「擁有」、「面有飢色」。
  1. 豐足、富裕。如:「他是個非常富有的人。」《詩經·大雅·公劉》:「止基迺理,爰眾爰有。」
  2. 多,表示時間久或年齡大。如:「本店開設有年。」、「母親已有了年紀。」
  3. 故意。如:「有心犯錯應嚴懲,無心疏忽可原諒。」
  1. 置於名詞前,作音節的襯字。如:「有夏」、「有清」。《韓非子·五蠹》:「當舜之時,有苗不服,禹將伐之。」
  1. 某,表示不確定。如:「有一天晚上」、「有人說你做人很講義氣。」
  1. 姓。如漢代有有祿。

有 [ yòu ]

  1. 表示重複、反複、連續。唐·裴守真〈請重耕織表〉:「奸偽由此而生,黎庶緣斯而苦,此有國之大患也。」通「又」。
  1. 用於整數與餘數之間,表示數目的附加。如:「七十有七人」。《論語·為政》:「吾十有五而志於學,三十而立。」

释义为系统自动检索,难免有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