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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端宜师召杜,刑名奚必学申韩。

陈毓瑞清代〕《年周花甲勉赋四律 其三

海滨寄傲乐盘桓,诗句难邀刮目看。政治端宜师召杜,刑名奚必学申韩。

居官誓守于公训,执法思求隽母安。世界变迁秋浪急,风声鹤唳我心寒。

词典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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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召杜刑名申韩

政治 zhèng zhì
(1).政事得以治理;政事清明。《书·毕命》:“道洽政治,泽润生命。” 孔 传:“道至普洽,政化治理,其德泽惠施,乃浸润生民。” 汉 贾谊 《新书·大政下》:“有教然后政治也,政治然后民劝之。” 唐 李公佐 《南柯太守传》:“ 周 田 皆以政治著闻,递迁大位。” 清 黄宗羲 《与康明府书》:“如此,则老父母之政治,与 昌黎 、 文惠 而为三矣。”
(2).政事的治理。《宋书·沈攸之传》:“至 荆州 ,政治如在 夏口 ,营造舟甲,常如敌至。” 明 方孝儒 《先府君行状》:“执政询以政治,乃惊曰:‘今列郡闕守长,而先生适至,朝廷之幸,吾安敢蔽贤?’” 清 昭槤 《啸亭杂录·汤文正》:“归自洗其堂廡曰:‘前令 郭琇 已死,今来者又一 郭琇 也。’其政治为之一变。”
(3).指治理国家所施行的一切措施。《周礼·地官·遂人》:“掌其政治禁令。”《汉书·京房传》:“ 显 告 房 与 张博 通谋,非谤政治,归恶天子,詿误诸侯王。” 清 戴名世 《史论》:“且夫作史者,必取一代之政治典章因革损益之故,与夫事之成败得失,人之邪正,一一了然洞然於胸中,而后执笔操简,发凡起例,定为一书。”
(4).指政府、政党、社会团体和个人在内政及国际关系方面的活动。 沈从文 《从文自传·我所生长的地方》:“地方由少数读书人与多数军官,在政治上与婚姻上两面的结合,产生了一个上层阶级。”  ——《漢語大詞典》
端 duān《國語辭典》

端 [ duān ]

  1. 事物的两头皆称为「端」。如:「尖端」、「末端」、「笔端」。《论语·子罕》:「我叩其两端而竭焉。」
  2. 事物的起始。如:「开端」、「发端」、「挑起战端」。《孟子·公孙丑》:「恻隐之心,仁之端也。」
  3. 项目、方面。如:「鬼计多端」、「变化万端」、「举其一端」。
  4. 心思、思绪。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言语》:「卫洗马初欲渡江,形神惨悴语左右云:『见此芒芒,不觉百端交集。』」唐·杜甫〈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诗:「忧端齐终南,澒洞不可掇。」
  5. 古代布帛的长度单位。通常一端约等于一疋。《初刻拍案惊奇·卷一》:「除了文若虚,每人送缎子二端。」
  6. 姓。如明代有端孝思。
  1. 正、正直。如:「品行不端」。《礼记·玉藻》:「目容端,口容止。」《孟子·离娄下》:「夫尹公之他,端人也,其取友必端矣。」
  1. 以手托物。如:「端碗」、「端菜上桌」。
  2. 摆。如:「端架子」、「把问题都端出台面上讨论。」
  1. 到底、究竟。宋·王安石〈龙泉寺石井〉诗二首之二:「四海旱多霖雨少,此中端有卧龙无?」宋·陆游〈幽事〉诗:「余年端有几?风月且婆娑。」
  2. 果真。宋·苏轼〈水龙吟·小舟横截春江〉词:「武昌南岸,昔游应记。料多情梦里,端来见我,也参差是。」
宜 yí《國語辭典》

宜 [ yí ]

  1. 相安、和顺。《礼记·大学》:「宜兄宜弟,而后可以教国人。」
  2. 适当。《吕氏春秋·不苟论·当赏》:「主之赏罚爵禄之所加者宜,则亲疏远近贤不肖,皆尽其力而以为用矣。」
  3. 共享。《诗经·郑风·女曰鸡鸣》:「弋言加之,与子宜之。」
  1. 合适、相称。如:「动静皆宜」。宋·苏轼〈饮湖上初晴后雨〉诗二首之二:「若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
  1. 应该、应当。如:「不宜喧闹」、「不宜妄自菲薄」。
  2. 大概、似乎。《汉书·卷二一·律历志上》:「今阴阳不调,宜更历之过也。」
  1. 事宜。《礼记·月令》:「天子乃与公卿大夫共饬国典,论时令,以待来岁之宜。」
  2. 姓。如元代有宜桂可。
师 ( 師 ) shī
师 [ shī ]
  1. 教人的人:老~。导~。~傅。~生。~徒。~德。良~益友。好(hào )为人~。
  2. 擅长某种技术的人:工程~。医~。技~。
  3. 效法:~法古人。
  4. 榜样:~范。
  5. 指由师徒或师生关系产生的:~母。~兄。~弟。~妹。
  6. 对和尚或道士的尊称:法~。禅~。
  7. 军队:会~。出~。
  8. 军队的编制单位,团或旅的上一级:~长。~座。
  9. 一国的首都:京~。
  10. 姓。
召杜 shào dù
见“ 召父杜母 ”。  ——《漢語大詞典》
刑名 xíng míng
(1). 战国 时以 申不害 为代表的学派。主张循名责实,慎赏明罚。后人称为“刑名之学”,亦省作“ 刑名 ”。 韩非子 亦尚“刑名”。《韩非子·二柄》:“人主将欲禁姦,则审合刑名。”《史记·老子韩非列传》:“ 申子 之学,本於 黄 老 ,而主刑名。” 明 王錡 《寓圃杂记》:“ 江阴 有 周歧凤 者,聪敏絶人,百工技艺,异端刑名之学,无不习而能之。” 鲁迅 《而已集·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在他的统治之下,第一个特色便是尚刑名。”
(2).刑罚的名称。《荀子·正名》:“刑名从 商 。”《隋书·刑法志》:“其刑名有五。”
(3).刑律。《史记·秦始皇本纪》:“ 秦 圣临国,始定刑名。”《元典章·刑部五·检验》:“刑名之重,莫严於杀人;狱情之初,必先於检验。”
(4).引申为刑事案件。《明史·刑法二》:“刑部受天下刑名,都察院纠察,大理寺驳正。”《清史稿·刑法志三》:“外省刑名,遂总匯於按察使司,而督抚受成焉。”
(5).即刑名师爷。《醒世恒言·李汧公穷邸遇侠客》:“这畿尉品级虽卑,却是个刑名官儿。”《儒林外史》第二六回:“ 向 知府听见摘印官来,忙将刑名、钱穀相公请到跟前。”  ——《漢語大詞典》
奚 xī《國語辭典》

奚 [ xī ]

  1. 奴隶、仆役。如:「奚僮」、「小奚」。《周礼·天官·冢宰》:「酒人俺十人,女酒三十人,奚三百人。」汉·郑玄·注:「古者从坐男女,没入县官为奴,其少才知以为奚。今之侍史、官婢,或曰:『奚,宦女。』」
  2. 中国古代北方少数民族之一。属东胡族,本名「库莫奚」,至隋朝始称为「奚」。其地东北接契丹,西毗突厥,南临白浪河,北接霫国。后为契丹所并。
  3. 地名。春秋时鲁地,为奚仲之邑。故址在今大陆地区山东省滕县东南。
  4. 姓。如明代有奚铭。
  1. 为何、为什么。表示疑问的语气。《论语·为政》:「或谓孔子曰:『子奚不为政?』」《韩非子·和氏》:「子奚哭之悲也?」
必 bì《國語辭典》

必 [ bì ]

  1. 一定、肯定。如:「未必」、「务必」、「言必信,行必果。」《左传·隐公元年》:「多行不义必自毙,子姑待之!」唐·李白〈将进酒〉:「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2. 假设、如果。《论语·颜渊》:「必不得已而去,于斯三者何先?」《史记·卷八一·廉颇蔺相如传》:「王必无人,臣愿奉璧往使。」
  1. 坚定、果决。《荀子·彊国》:「其刑罚重而信,其诛杀猛而必。」《韩非子·内储说上》:「是以刑罚不必,则禁令不行。」
  1. 姓。宋代有必赞,明代有必沙。
学 ( 學 ) xué
学 [ xué ]
  1. 效法,钻研知识,获得知识,读书:~生。~徒。~习。~业。~友。~者。~阀。~制。~历。~步邯郸(讥讽人只知模仿,不善于学而无成就,亦作“邯郸学步”)。
  2. 传授知识的地方:~校(简称“学”或“”)。~院。~府。中~。大~。上~。
  3. 掌握的知识:~问(简称“学”)。~术(一切学问的总称)。~位。~士(➊学位名,大学毕业生;➋古代官名)。才~。治~。~识。博~多才。
  4. 分门别类的有系统的知识:~说。哲~。数~。小~(➊古代指文学、音韵、训诂学;➋现指初等学校)。
申韩(申韓)shēn hán
(1). 战国 时法家 申不害 和 韩非 的并称。后世以“申韩”代表法家。亦以称 申 韩 之学。《史记·李斯列传》:“若此然后可谓能明 申 韩 之术而脩 商君 之法。”《后汉书·酷吏传·樊晔》:“政严猛,好 申 韩 法,善恶立断。” 清 姚鼐 《闻香茝兄擢广东按察使却寄二十韵》:“政竝褒 召 杜 ,道必闭 申 韩 。”
(2).借指酷法。 清 谭嗣同 《仁学》三七:“自 秦 垂暴法,於 会稽 刻石, 宋 儒煬之,妄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之瞽説,直於家施 申 韩 ,闺闥为岸狱。”  ——《漢語大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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