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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参终杀人,薏苡为明珠。

李崇仁明代〕《古意

山翁得乳虎,养之置中园。
驯优日已长,狎近如家豚。
妇言虎性恶,翁怒爱愈敦。
毕竟噬翁死,宁复顾前恩。
人皆笑翁痴,我独为翁冤。
莫涉银汉水,莫登青云途。
无波能覆舟,平地亦摧车。
曾参终杀人,薏苡为明珠。
但识谗者巧,孰云听者愚。
浮生似幻化,是非两空无。
何如东门侯,种瓜手自锄。

词典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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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薏苡明珠

曾 zēng/céng《國語辭典》

曾 [ zēng ]

  1. 乃、竟然。《论语·为政》:「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
  2. 尚且。《列子·汤问》:「以君之力,曾不能损魁父之丘,如太行、王屋何?」
  1. 重叠的,中间隔两代亲属关系的。如:「曾祖父」、「曾孙」。
  1. 加多。《孟子·告子下》:「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同「增 」。
  1. 姓。如春秋时鲁国有曾参。

曾 [ céng ]

  1. 尝、已经。表示行为、动作已经发生、进行过。如:「似曾相识」。《公羊传·闵公元年》:「庄公存之时,乐曾淫于宫中。」《史记·卷一○一·爰盎鼌错传》:「梁王以此怨盎,曾使人刺盎。」
  1. 重叠的、一重一重的。唐·杜甫〈成都府〉诗:「曾城填华屋,季冬树木苍。」通「层」。
  2. 深。《文选·郭璞·江赋》:「若乃曾潭之府,灵湖之渊,澄澹汪洸,㲿滉渊泫。」
参 ( 參 ) cān/shēn/cēn/sān《國語辭典》

参 [ sān ]

  1. 三的大寫。
终 ( 終 ) zhōng
终 [ zhōng ]
  1. 末了(liǎo ),完了(liǎo),与“”相对:年~。~场(末了一场)。~极。~审(司法部门对案件的最后判决)。~端。靡不有初,鲜克有~(人们做事无不有开头,而很少能坚持到底)。
  2. 从开始到末了:~年。~生。饱食~日。
  3. 人死:临~。送~。
  4. 到底,总归:~归。~究。~于。~将成功。
  5. 姓。
杀人 shā rén
对人的杀害。例如:你不可杀人。  ——《漢語大詞典》
薏苡 yì yǐ
(1).植物名。一年生或多年生草本植物,茎直立,叶线状披针形,颖果卵形,淡褐色。子粒(薏苡仁)含淀粉。供食用、酿酒,并入药。茎叶可作造纸原料。《后汉书·马援传》:“初, 援 在 交阯 ,常饵薏苡实,用能轻身省慾,以胜瘴气。”
(2).指薏苡之谤。 宋 苏轼 《和王巩并次韵》之五:“巧语屡曾遭薏苡,庾词聊復託芎藭。”  ——《漢語大詞典》
为 ( 為 爲 ) wéi/wèi
为 [ wéi ]
  1. 做,行,做事:~人。~时。~难。不~己甚(不做得太过分)。
  2. 当做,认做:以~。认~。习以~常。
  3. 变成:成~。
  4. 是:十两~一斤。
  5. 治理,处理:~政。
  6. 被:~天下笑。
  7. 表示强调:大~恼火。
  8. 助词,表示反诘或感叹:敌未灭,何以家~?
  9. 姓。
为 [ wèi ]
  1. 替,给:~民请命。~虎作伥。~国捐躯。
  2. 表目的:~了。~何。
  3. 对,向:不足~外人道。
  4. 帮助,卫护。
明珠 míng zhū
(1).光泽晶莹的珍珠。 汉 班固 《白虎通·封禅》:“江出大贝,海出明珠。”《新唐书·薛收传》:“明珠兼乘,未若一言。” 鲁迅 《花边文学·〈如此广州〉读后感》:“ 汉 求明珠, 吴 征大象,中原人历来总到 广东 去刮宝贝。”
(2).比喻忠良的人。《楚辞·刘向〈九叹·忧苦〉》:“伤明珠之赴泥兮,鱼眼璣之坚藏。” 王逸 注:“言忠良弃捐,谗佞珍用也。”
(3).比喻可宝贵的事物。 唐 韩愈 《奉酬卢给事云夫四兄〈曲江荷花行〉》诗:“遗我明珠九十六,寒光映骨睡驪目。” 钱仲联 集释引 孙汝听 曰:“ 汀 诗九十六字。”此谓 卢汀 诗字字似明珠。 朱德 《和董老过春节诗》:“座中邀远客,杯下吐明珠。” 马南村 《燕山夜话·三七山漆和田漆》:“最近我对于三七感到特别的兴趣。它出产于 云南 等地,可以算是中药宝库中的一颗明珠。”
(4).道教谓眼睛。《黄庭内景经·天中》:“眉号华盖覆明珠。” 梁丘子 注:“明珠,目也。”  ——《漢語大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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