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典释义
(系统自动检索释义,仅供参考。)事 shì《國語辭典》
事 [ shì ]
名- 工作、职务。《论语·子路》:「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虽之夷狄不可弃也。」《礼记·祭法》:「以死勤事则祀之。」
- 人类所作所为及自然界的一切现象、活动,都称为「事」。如:「人事」、「国事」。《礼记·大学》:「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
- 变故。如:「多事之秋」、「平安无事」。
- 侍奉。《论语·学而》:「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
- 做、为。《论语·颜渊》:「回虽不敏,请事斯语矣。」
- 插入。《汉书·卷四五·蒯通传》:「慈父孝子所以不敢事刃于公之腹者,畏秦法也。」通「剚」。
见 ( 見 ) jiàn/xiàn
见 [ jiàn ]
- 看到:看~。罕~。~微知著。~义勇为。~异思迁。
- 接触,遇到:怕~风。~习。
- 看得出,显得出:~效。相形~绌。
- (文字等)出现在某处,可参考:~上。~下。
- 会晤:会~。接~。
- 对事物观察、认识、理解:~解。~地(见解)。~仁~智(指对同一问题各人从不同角度持不同看法)。
- 助词,表示被动或对我如何:~外。~教。~谅(原谅我)。~笑(被讥笑)。
- 古同“现”,出现,显露。
- 古同“现”,现存。
五 wǔ《國語辭典》
五 [ wǔ ]
名- 介於四與六之間的自然數。如:「三、四、五、六……。」大寫作「伍」,阿拉伯數字作「5」。
- 姓。如漢代有五京。
灯 ( 燈 ) dēng
灯 [ dēng ]
- 照明的器具:电~。路~。~火(泛指亮的灯)。~语(通讯方法之一)。~标。
- 其它用途的发光、发热装置:红绿~。指示~。酒精~。
- 装饰张挂的彩灯:~节。~市。河~。冰~。
会元(會元)huì yuán
(1).科举时代,乡试中式为举人。举人会试中式第一名为会元。 清 钱泳 《履园丛话·科第·鼎甲》:“ 顺治 乙未会试,题‘诗可以兴’七句。会元 秦鉽 卷,本房以为平而弃之。”《孽海花》第十三回:“尚书礼贤下士,个个接见,只有会元公来了十多次,总以闭门羹相待。”参阅《明史·选举志二》。
(2).犹汇要、纂要。多用于书名。如《五灯会元》、《近事会元》。 ——《漢語大詞典》
(2).犹汇要、纂要。多用于书名。如《五灯会元》、《近事会元》。 ——《漢語大詞典》
卷 juàn/juǎn《國語辭典》
卷 [ juàn ]
名- 古時書籍寫在絹帛或紙上,捲起來收藏,因此通稱書籍為「卷」。如:「手不釋卷」、「開卷有益」。
- 指書有分卷的每一單獨部分。如:「卷一」、「卷二」、「第一卷」、「第二卷」。
- 可以捲起來的書、畫。如:「經卷」、「手卷」、「畫卷」、「山水長卷」。
- 公私機構的公事文件。如:「卷宗」、「案卷」、「文卷」、「調卷」。
- 考試測驗的題紙。如:「試卷」、「考卷」。
- 量詞。計算字畫書籍的單位。如:「藏書三萬卷。」唐·杜甫〈贈韋左丞丈二十二韻〉:「讀書破萬卷,下筆如有神。」
卷 [ quán ]
形- 彎曲的。如:「卷枝」、「卷雲」、「卷曲」。
- 好。《詩經·陳風·澤陂》:「有美一人,碩大且卷。」漢·毛亨·傳:「卷,好貌。」
卷 [ juǎn ]
動- 把質地軟的物品裹曲。如:「卷起袖子幹活。」、「把這畫卷起來。」通「捲」。
- 收藏。如:「卷藏」。唐·柳宗元〈梓人傳〉:「則卷其術,默其智,悠爾而去。」通「捲」。
- 形狀卷曲的東西。如:「花卷」、「麻花卷」、「銀絲卷」。通「捲」。
- 可產生卷曲效果的器物。如:「髮卷」。
- 量詞。計算成卷物品的單位。如:「兩卷底片」、「三卷衛生紙」。
一 yī《國語辭典》
一 [ yī ]
名- 自然數的開始。如:「一、二、三……。」大寫作「壹」。阿拉伯數字作「1」。
- 姓。如明代有一炫宗。
- 二一四部首之一。
- 單個。如:「一人」、「一物兩用」。
- 相同、一致。如:「一模一樣」、「大小不一」。
- 專注的。如:「一心一意」、「專一不變」。
- 全、滿、整。如:「一身是汗」、「一屋子人」、「一身是膽」。
- 每、各。如:「一班五十人」、「一頁六百字」、「共派八隊,一隊二十人。」
- 一次。如:「一而再,再而三。」《禮記·中庸》:「人一能之,己百之。」
- 另外的。如:「蟬,一名知了。」、「番茄,一名西紅柿。」
- 統一。《孟子·梁惠王上》:「不嗜殺人者能一之。」
- 才、剛剛。如:「一聽就懂」、「天一亮,他就起來。」
- 偶然。如:「一不小心」、「一不留神」。
- 表示加強的動作或突然的現象。如:「把頭一扭」、「用手一摸」、「天氣一涼,就感冒了。」
- 概括。如:「一般來說」。
- 每每、每逢。如:「一想到那件事,她總是笑個不停。」
- 放在二疊字動詞之間,表行為是不費力或嘗試性的。如:「雙手動一動」、「問一問」、「隨便說一說」。
- 事物的某方面。如:「一則以喜,一則以憂。」、「一不沾親,二不帶故。」
- 竟、乃。表示事出意外。如:「一至於斯」。《史記·卷六八·商君傳》:「嗟乎,為法之敝一至此哉!」
- 皆。《荀子·勸學》:「端而言,蠕而動,一可以為法則。」
- 表示程度,加強語氣。《文選·古詩十九首·西北有高樓》:「上有絃歌聲,音響一何悲 。」《戰國策·燕策一》:「因仰而弔齊王桉戈而郤曰:『此一何慶弔相隨之速也?』」
- 或。《莊子·應帝王》:「泰氏其臥徐徐,其覺于于,一以己為馬,一以己為牛。」
- (「一」字單用或在一詞一句的末尾,念陰平聲;在去聲字前,念陽平聲;在陰平、 陽平、上聲之前,念去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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