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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玄三要事难分,得意忘言道易亲。

释善昭宋代〕《

三玄三要事难分,得意忘言道易亲。
一句明明该万象,重阳九日菊花新。

词典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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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玄三要得意忘言

三玄 sān xuán
(1). 魏 晋 玄学家对《老子》《庄子》《周易》三书的合称。道教亦沿用之。 北齐 颜之推 《颜氏家训·勉学》:“洎于 梁 世,兹风復阐。《庄》《老》《周易》,总谓三玄。”《隋书·隐逸传·徐则》:“﹝ 则 ﹞善三玄,精於议论。”
(2).指日、月、星。《云笈七籤》卷五十:“天有三玄,谓日、月、星也。”
(3).佛家语。谓三种奥义。临济宗禅师宣扬教旨,一句中有三玄,一玄中有三要,总称九带。《续灯录·东京华严普孜禅师》:“师为人清秀杰出,唱 临济 下三玄九带,造 曹洞 五位十玄,皆妙得其家风要旨,学既该博,故凑泊者望其津涯而已。” 金 赵沨 《仙和尚坐脱》诗:“桶底脱时无一物,机轮转处有三玄。”  ——《漢語大詞典》
三要 sān yào
(1).三个重要方面。 明 薛瑄 《从政录》:“养民生、復民性、禁民非,治天下之三要。” 明 薛瑄 《从政录》:“不欺君、不卖法、不害民,此作官持己之三要也。”
(2).道家谓耳、目、口为三要。《阴符经》:“九窍之邪,在乎三要,可以动静。”注:“ 太公 曰:三要者,耳、目、口也。” 唐 齐己 《读阴符经》诗:“三要洞开何用闭?高臺时去凭栏干。”  ——《漢語大詞典》
事 shì《國語辭典》

事 [ shì ]

  1. 工作、职务。《论语·子路》:「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虽之夷狄不可弃也。」《礼记·祭法》:「以死勤事则祀之。」
  2. 人类所作所为及自然界的一切现象、活动,都称为「事」。如:「人事」、「国事」。《礼记·大学》:「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
  3. 变故。如:「多事之秋」、「平安无事」。
  1. 侍奉。《论语·学而》:「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
  2. 做、为。《论语·颜渊》:「回虽不敏,请事斯语矣。」
  3. 插入。《汉书·卷四五·蒯通传》:「慈父孝子所以不敢事刃于公之腹者,畏秦法也。」通「剚」。
难 ( 難 ) nán/nàn/nuó
难 [ nán ]
  1. 不容易,做起来费事:~处。~度。~点。~关。~熬。~耐。~产。~堪。~题。~以。~于。困~。畏~。急人之~。
  2. 不大可能办到,使人感到困难:~免。~为。~保。~怪。~倒(dǎo )。~道。~能可贵。
  3. 不好:~听。~看。
难 [ nàn ]
  1. 灾祸,困苦:~民。灾~。遇~。逃~。殉~。患~。遭~。避~。排扰解~。
  2. 仇怨:排~解纷。
  3. 诘责,质问:发~。非~。责~。
难 [ nuó ]
  1. 古同“傩”。
分 fēn/fèn《國語辭典》

分 [ fēn ]

  1. 將整體變成若干部分,或使聯在一起的事物離開。與「合」相對。如:「分割」、「劃分」、「分離」。《論語·泰伯》:「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周之德。」《文選·劉楨·贈五官中郎將詩四首之二》:「逝者如流水,哀此遂離分。」
  2. 配與、給與。《左傳·莊公十年》:「衣食所安,弗敢專也,必以分人。」《史記·卷一 ○九·李將軍傳》:「廣廉,得賞賜輒分其麾下。」
  3. 分擔。如:「分憂解勞」。《史記·卷六五·孫子吳起傳》:「(起)​與士卒分勞苦。」
  4. 辨別。《論語·微子》:「四體不勤,五穀不分。」《呂氏春秋·慎行傳·察傳》:「是非之經,不可不分。」
  1. 由總機構中分出來的。如:「分局」、「分隊」、「分校」、「分公司」。
  2. 清楚的、明白的。如:「是非分明」。唐·杜甫〈新婚別〉詩:「妾身未分明,何以 拜姑嫜?」
  1. 區別、不一樣之處。《荀子·不苟》:「是君子、小人之分也。」
  2. 成績或競賽勝負的記數。如:「滿分」、「零分」。
  3. 時間的名稱。六十分為一小時。
  4. 量詞:➊ ​ 計算重量的單位。一兩的百分之一。➋ ​ 計算地積的單位。一畝的十分之一。➌ ​ 計算貨幣的單位。一元的百分之一。➍ ​ 計算時間的單位。六十分為一小時。如:「他花了數分的時間完成這項實驗。」➎ ​ 計算角度的單位。一度的六十分之一。➏ ​ 計算程度深淺的單位。如:「一分努力,一分收穫。」、「逢人只說三分話。」
  5. 數學上用來表示分數,或直接指分數。如:「二分之一」、「百分之一」、「約分」。

分 [ fèn ]

  1. 個人在社會中所擁有的名位、職責與權利的範圍。如:「身分」、「本分」。《禮記·禮運》:「男有分,女有歸。」
  2. 情誼、關係。如:「情分」、「緣分」。《文選·曹植·贈白馬王彪詩》:「恩愛苟不虧,在遠分日親。」元·秦𥳑夫《東堂老·楔子》:「老夫與居士,通家往來,三十餘年,情同膠漆,分若陳、雷。」
  3. 成分。如:「糖分」、「養分」。
  4. 整體中一個單位。如:「部分」、「我的分」。同「份 」。
得意忘言 dé yì wàng yán
(1).谓既已领会其意旨,则不再需要表意之言词。语出《庄子·外物》:“言者所以在意,得意而忘言。”《晋书·傅咸传》:“得意忘言,言未易尽。苟明公有以察其悾款,言岂在多。” 南朝 梁 吴均 《行路难》诗之五:“君不见 上林苑 中客,冰罗雾縠象牙席。尽是得意忘言者,探肠见胆无所惜。”
(2).引申为彼此默喻,心照不宣。 清 王士禛 《香祖笔记》卷二:“ 唐 人五言絶句,往往入禪,有得意忘言之妙。” 郭绍虞 《中国文学批评史》六八:“何况建立在这种境界的诗论,如所谓作诗方法也,读诗方法也,又都重在语中无语……重在不着一字,重在得意忘言。”  ——《漢語大詞典》
道 dào《國語辭典》

道 [ dào ]

  1. 路途、途徑。如:「鐵道」、「河道」、「國道高速公路」。《論語·泰伯》:「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遠。」
  2. 方法、道理。如:「頭頭是道」、「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禮記·中庸》:「果能此道矣!雖愚必明,雖柔必強。」
  3. 真理。《論語·里仁》:「子曰:『朝聞道,夕死可矣!』」
  4. 思想、學說。如:「老莊之道」。《論語·里仁》:「子曰:『參乎!吾道一以貫之。』」
  5. 技藝、技巧。《論語·子張》:「雖小道,必有可觀者焉。致遠恐泥,是以君子不為也。」
  6. 中國古代的一個思想流派。參見「道家 」條。
  7. 中國主要的宗教之一。參見「道教 」條。
  8. 道士的簡稱。如:「老道」、「貧道」、「一僧一道」。
  9. 宗教的教義、義理。如:「學道」、「得道」、「傳道」、「布道」。
  10. 古代行政區域名稱:➊ ​ 唐太宗貞觀時代分天下為十道,後增為十五道,相當於現在的省。➋ ​ 清代和民初在省下設道。
  11. 量詞:➊ ​ 計算條狀物的單位。如:「三道黃線」、「一道閃電」。➋ ​ 計算有出 入口設施的單位。如:「兩道門」、「多道關卡」。➌ ​ 計算題目、命令等的單位。相當於「則」、「條」。如:「十道題目」、「下一道命令」。➍ ​ 計算工作次數的單位。如:「省一道手續」、「上了兩道油漆」。➎ ​ 計算菜餚的單位。如:「總共有十二道菜。」
  12. 姓。如春秋時楚國有道朔。
  1. 說、談。如:「常言道」、「一語道破」、「能言善道」、「說長道短」。《論語·季氏》:「樂節禮樂,樂道人之善,樂多賢友。」
  2. 用言語表示心意、情意。如:「道喜」、「道賀」、「道歉」、「道謝」。
  3. 以為、認為、料想。如:「我道是誰呢?原來是你來了!」《紅樓夢·第一一六回》:「眾人都見他忽笑忽悲,也不解是何意,只道是他的舊病。」
  4. 引導、指引。《論語·為政》:「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明·馬中錫〈中山狼傳〉:「趙簡子大獵於中山,虞人道前,鷹犬羅後。」通「導」。
  1. 由、從。《管子·禁藏》:「故凡治亂之情,皆道上始。」《史記·卷八·高祖本紀》:「太尉周勃道太原入,定代地。」
易 yì《國語辭典》

易 [ yì ]

  1. 簡單、不困難。如:「容易」、「得來不易」。
  2. 平和、和藹。如:「平易近人」。《詩經·小雅·何人斯》:「爾還而入,我心易也。」
  1. 交換。如:「交易」、「貿易」、「以物易物」。《史記·卷八一·廉頗藺相如傳 》 :「秦昭王聞之,使人遺趙王書,願以十五城請易璧。」
  2. 改變。如:「變易」、「易容」、「移風易俗」。《易經·繫辭下》:「上古結繩而治,後世聖人易之以書契。」
  3. 輕視、輕慢。《左傳·襄公四年》:「戎狄荐居,貴貨易土。」《漢書·卷八六·王嘉傳》:「二千石益輕賤,吏民慢易之。」
  4. 治理。《孟子·盡心上》:「易其田疇,薄其稅斂,民可使富也。」
  1. 《易經》的簡稱。《論語·述而》:「五十以學《易》,可以無大過矣。」《漢書·卷八八·儒林傳·丁寬傳》:「梁項生從田何受《易》,時寬為項生從者。」
  2. 姓。如春秋時代齊國有易牙。
亲 ( 親 ) qīn/qìng
亲 [ qīn ]
  1. 有血统或夫妻关系的:~属。~人。~缘。双~(父母)。~眷。
  2. 婚姻:~事。
  3. 因婚姻联成的关系:~戚。~故。~邻。~朋。
  4. 称呼同一地方的人:乡~。
  5. 本身,自己的:~睹。~聆。~笔。
  6. 感情好,关系密切:~密。相~。~睦。~疏。
  7. 用嘴唇接触表示喜爱:~吻。
亲 [ qìng ]
◎ 〔~家〕夫妻双方的父母彼此的关系或称呼(“”读轻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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