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典释义
(系统自动检索释义,仅供参考。)臧 zāng/zàng/cáng《國語辭典》
臧 [ zāng ]
形- 善。《尔雅·释诂上》:「臧,善也。」《诗经·邶风·雄雉》:「不忮不求,何用不臧。」唐·柳宗元〈与吕道州温论非国语书〉:「辄乃黜其不臧,究世之谬。」
- 称许、颂扬。汉·王充《论衡·自纪》:「文德不丰,非吾所臧。」《晋书·卷四十九· 阮籍传》:「籍虽不拘礼教,然发言玄远,口不臧否人物。」
- 奴隶、奴婢。《荀子·礼论》:「君子以倍叛之心接臧谷,犹且羞之。」
- 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财物。《汉书·卷九○·酷吏传·尹赏传》:「终身废弃无有赦时,其羞辱甚于贪污坐臧。」通「赃」。
- 姓。如汉代有臧洪。
之 zhī《國語辭典》
之 [ zhī ]
介- 的、底。《论语·公冶长》:「夫子之文章。」《左传·襄公十四年》:「余弟死,而子来,是而子杀余之弟也。」
- 于。《易经·比卦·象曰》:「比之匪人,不亦伤乎?」《礼记·大学》:「人之其所亲爱而辟焉。」
- 诸、之于。《孟子·滕文公上》:「禹疏九河,瀹济、漯而注诸海;决汝、汉,排淮、泗而注之江。」
- 与、及。《书经·立政》:「文王罔攸兼于庶言、庶狱、庶慎,惟有司之牧夫。」《吕氏春秋·仲夏纪·适音》:「乐之弗乐者,心也。」
- 而。《战国策·秦策二》:「臣恐王为臣之投杼也。」
- 若、如果。《书经·盘庚上》:「邦之臧,惟汝众,邦之不臧,惟予一人有佚罚。」《论语·子张》:「我之大贤与,于人何所不容?我之不贤与,人将拒我,如之何其拒人也?」
- 则。《左传·僖公九年》:「东略之不知,西则否矣。」《吕氏春秋·仲春纪·功名》:「 故民无常处,见利之聚,无之去。」
- 用于强调或补足语气,无义。《书经·西伯戡黎》:「殷之即丧!指乃功,不无戮于尔邦?」《史记·卷四八·陈涉世家》:「怅恨久之。」
- 他、彼。《书经·皋陶谟》:「安民则惠,黎民怀之。」《论语·颜渊》:「爱之欲其生。」
- 其、他的。《武王伐纣平话·卷中》:「纣王令推上法场,斩之老母。」清·王士祯《池北偶谈·卷二四·谈异五·女化男》:「乃以聘礼还之夫家。」
- 此、这个。《诗经·邶风·日月》:「乃如之人兮,逝不古处。」《庄子·知北游》:「知以之言也,问乎狂屈。」
- 往。如唐朝李白有〈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诗。《诗经·鄘风·载驰》:「百尔所思,不如我所之。」
- 至、到。《西京杂记·卷五》:「此自少之多,自微至著也。」
- 是、为。《公羊传·宣公十五年》:「吾见子之君子也,是以告情于子也。」汉·扬雄《法言·吾子》:「羊质而虎皮,见草而说,见豺而战,忘其皮之虎也。」
- 取用。《战国策·齐策三》:「故物舍其所长,之其所短,尧亦有所不及矣。」
- 姓。如汉代有之马宇。
狐裘 hú qiú
用狐皮制的外衣。《诗·秦风·终南》:“君子至止,锦衣狐裘。” 朱熹 集传:“锦衣狐裘,诸侯之服也。”《史记·田敬仲完世家》:“狐裘虽敝,不可补以黄狗之皮。” 清 孙枝蔚 《雪中对稚儿匡有咏》:“竭来秫酒须赊易,典去狐裘欲赎难。” ——《漢語大詞典》
败 ( 敗 ) bài
败 [ bài ]
- 输,失利,不成功,与“胜”相对:~北。~退。~绩(❶连队溃败;❷事业的失利)。~诉。~笔。~局。两~俱伤。
- 战胜,使失败:大~敌军。
- 毁坏:~坏。~露。
- 解除,消散:~火。~毒。
- 破旧,衰落,腐烂:~絮。~落。~兴(xìng )(情绪低落)。腐~。叶残花~。
我 wǒ《國語辭典》
我 [ wǒ ]
語音 代- 自稱。《易經·中孚卦·九二》:「我有好爵,吾與爾靡之。」《詩經·小雅·采薇》:「昔我往矣,楊柳依依;今我來思,雨雪霏霏。」
- 自稱己方。《左傳·莊公十年》:「春,齊師伐我。」《漢書·卷五四·李廣傳》:「我軍雖煩擾,虜亦不得犯我。」
- 表示親切之意的語詞。《論語·述而》:「述而不作,信而好古,竊比於我老彭。」漢·曹操〈步出夏門行〉:「經過至我碣石,心惆悵我東海。」
- 私心、私意。如:「大公無我」。《論語·子罕》:「毋意,毋必,毋固,毋我。」
- 姓。如戰國時有我子。
我 [ ě ]
讀音- (一)之讀音。
于 ( 於 ) yú《國語辭典》
于 [ yú ]
動- 去、往。《文選·曹植·責躬詩》:「煢煢僕夫,于彼冀方。」
- 取。《詩經·豳風·七月》:「晝爾于茅,宵爾索綯。」《孟子·萬章下》:「殺越人于貨,閔不畏死,凡民罔不譈。」
- 在。《儀禮·士昏禮》:「婿立于門外。」同「於 」。
- 以、用。《左傳·宣公十二年》:「楚自克庸以來,其君無日不以討國人而訓之,于民生之不易,禍至之無日,戒懼之不可以怠。」
- 對、對於。《詩經·邶風·泉水》:「有懷于衛,靡日不思。」
- 至、到。《淮南子·原道》:「以恬養性,以漠處神,則入于天門。」
- 依照。《書經·盤庚下》:「歷告爾百姓于朕志。」
- 為了。《孟子·萬章上》:「唯茲臣庶,女其于予治。」
- 和、與。《書經·康誥》:「告汝德之說,于罰之行。」
- 用於句首或句中,無義。如:「鳳凰于飛」。《詩經·周南·葛覃》:「黃鳥于飛。」
- 用於句尾,表示疑問的語氣。《呂氏春秋·審應覽·審應》:「然則先王聖于?」同「乎 」。
- 姓。如明代有于謙。
于 [ xū ]
歎- 表示感嘆的意思。《詩經·周南·麟之趾》:「于嗟麟兮。」通「吁」。
狐骀(狐骀)
左传冬十月邾人莒人伐鄫臧纥救鄫侵邾败于狐骀注狐骀邾地 李百药封建论狐骀之役女子尽髽崤陵之师只轮不返 ——《骈字类编》
释义为系统自动检索,难免有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