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之父母,身体发肤。
王爱山〔元代〕《【中吕】上小楼 自适》
酒酣时乘兴吟,花开时对景题。剪雪裁冰,击玉敲金。贯串珠玑,得意时,
自陶写,吟哦一会,放情怀悦心神有何惭愧?
思古来屈正则,直恁地禀性僻。受之父母,身体发肤。跳入江里,舍残生,
博得个,名垂百世,没来由管他甚满朝皆醉。
黑甜浓坦腹眠,清凉风拂面吹。高卧藤床,铺片蒲席,枕块顽石,日三竿,
睡正美,蒙头衲被,起得迟怕画不着卯历?
开的眼便是山,那动脚便是水。绿水青山,翠壁丹崖。可作屏帏,乐心神,
净耳目,抽身隐逸,养平生浩然之气。
自陶写,吟哦一会,放情怀悦心神有何惭愧?
思古来屈正则,直恁地禀性僻。受之父母,身体发肤。跳入江里,舍残生,
博得个,名垂百世,没来由管他甚满朝皆醉。
黑甜浓坦腹眠,清凉风拂面吹。高卧藤床,铺片蒲席,枕块顽石,日三竿,
睡正美,蒙头衲被,起得迟怕画不着卯历?
开的眼便是山,那动脚便是水。绿水青山,翠壁丹崖。可作屏帏,乐心神,
净耳目,抽身隐逸,养平生浩然之气。
词典释义
(系统自动检索释义,仅供参考。)受 shòu《國語辭典》
受 [ shòu ]
动- 收得、接获。如:「受到优待」、「受之有愧」。唐·李白〈闻李太尉大举秦兵百万出征东南懦夫请缨冀申一割之用半道病还留别金陵崔侍御十九韵〉:「三军受号令,千里肃雷霆。」
- 容纳、容忍。如:「承受」、「受不了」。《易经·咸卦·象曰》:「山上有泽,咸君子以虚受人。」唐·杜甫〈南邻〉诗:「秋水才深四五尺,野航恰受两三人。」
- 被、遭到。如:「受挫」、「受冻」、「受批评」、「受惊吓」。
- 中、适合。如:「他说的话很受听。」
之 zhī《國語辭典》
之 [ zhī ]
介- 的、底。《论语·公冶长》:「夫子之文章。」《左传·襄公十四年》:「余弟死,而子来,是而子杀余之弟也。」
- 于。《易经·比卦·象曰》:「比之匪人,不亦伤乎?」《礼记·大学》:「人之其所亲爱而辟焉。」
- 诸、之于。《孟子·滕文公上》:「禹疏九河,瀹济、漯而注诸海;决汝、汉,排淮、泗而注之江。」
- 与、及。《书经·立政》:「文王罔攸兼于庶言、庶狱、庶慎,惟有司之牧夫。」《吕氏春秋·仲夏纪·适音》:「乐之弗乐者,心也。」
- 而。《战国策·秦策二》:「臣恐王为臣之投杼也。」
- 若、如果。《书经·盘庚上》:「邦之臧,惟汝众,邦之不臧,惟予一人有佚罚。」《论语·子张》:「我之大贤与,于人何所不容?我之不贤与,人将拒我,如之何其拒人也?」
- 则。《左传·僖公九年》:「东略之不知,西则否矣。」《吕氏春秋·仲春纪·功名》:「 故民无常处,见利之聚,无之去。」
- 用于强调或补足语气,无义。《书经·西伯戡黎》:「殷之即丧!指乃功,不无戮于尔邦?」《史记·卷四八·陈涉世家》:「怅恨久之。」
- 他、彼。《书经·皋陶谟》:「安民则惠,黎民怀之。」《论语·颜渊》:「爱之欲其生。」
- 其、他的。《武王伐纣平话·卷中》:「纣王令推上法场,斩之老母。」清·王士祯《池北偶谈·卷二四·谈异五·女化男》:「乃以聘礼还之夫家。」
- 此、这个。《诗经·邶风·日月》:「乃如之人兮,逝不古处。」《庄子·知北游》:「知以之言也,问乎狂屈。」
- 往。如唐朝李白有〈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诗。《诗经·鄘风·载驰》:「百尔所思,不如我所之。」
- 至、到。《西京杂记·卷五》:「此自少之多,自微至著也。」
- 是、为。《公羊传·宣公十五年》:「吾见子之君子也,是以告情于子也。」汉·扬雄《法言·吾子》:「羊质而虎皮,见草而说,见豺而战,忘其皮之虎也。」
- 取用。《战国策·齐策三》:「故物舍其所长,之其所短,尧亦有所不及矣。」
- 姓。如汉代有之马宇。
父母 fù mǔ
(1).父亲和母亲。《诗·小雅·蓼莪》:“哀哀父母,生我劬劳。”《史记·屈原贾生列传》:“父母者,人之本也。”《法苑珠林》卷四:“﹝主﹞奉行十善,哀念人民,如父母爱子。” 杜鹏程 《保卫延安》第三章:“要像父母一样爱护、关心战士。”
(2).指万物化生的根源。《书·泰誓上》:“惟天地,万物父母;惟人,万物之灵。”《鹖冠子·泰录》:“味者,气之父母也;精微者,天地之始也。”《淮南子·俶真训》:“夫天之所覆,地之所载,六合所包,阴阳所呴,雨露所濡,道德所扶:此皆生一父母而閲一和也。”
(3).见“ 父母官 ”。 ——《漢語大詞典》
(2).指万物化生的根源。《书·泰誓上》:“惟天地,万物父母;惟人,万物之灵。”《鹖冠子·泰录》:“味者,气之父母也;精微者,天地之始也。”《淮南子·俶真训》:“夫天之所覆,地之所载,六合所包,阴阳所呴,雨露所濡,道德所扶:此皆生一父母而閲一和也。”
(3).见“ 父母官 ”。 ——《漢語大詞典》
身体发肤(身體髮膚)shēn tǐ fà fū
语出《孝经·开宗明义》:“身体髮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本指身躯、四肢、须发、皮肤,后亦泛指自己身体的全部,自身。 唐 柳宗元 《为耆老等请复尊号表》:“身体髮肤,尽归於圣育。” 清 侯方域 《万孝子割股议》:“夫身体髮肤,不敢毁伤,圣人之训也。” ——《漢語大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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