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典释义
(系统自动检索释义,仅供参考。)张侯(张侯)
仪礼乡射礼乃张侯下纲不及地武郑注侯谓所射布也纲持舌绳也武迹也中人之迹尺二寸侯象人纲即其足也是以取数焉
丹杨记大长干道西张侯桥者本张子布宅处也 ——《分类字锦》
丹杨记大长干道西张侯桥者本张子布宅处也 ——《分类字锦》
本 běn《國語辭典》
本 [ běn ]
名- 草木的根幹。《說文解字·木部》:「木下曰本。」《呂氏春秋·士容論·辯士》:「是以畝廣以平,則不喪本。」漢·高誘·注:「本,根也。」
- 事物的本原、根源。如:「本末倒置」、「變本加厲」。《論語·學而》:「君子務本,本立而道生。」
- 母金、資金。如:「成本」、「股本」、「夠本」、「賠本」、「將本圖利」、「一本萬利」。
- 書籍、字畫、碑帖等。如:「讀本」、「版本」、「刻本」、「拓本」、「手抄本」、「精裝本」。
- 演出的底本。如:「腳本」、「話本」、「劇本」。
- 古代奏達皇帝的文書。如:「奏本」、「修本」。
- 量詞:➊ 計算書籍、簿冊等的單位。如:「五本書」、「三本帳簿」。➋ 計算戲曲分段的單位。如:「西廂記第四本」。➌ 計算影片攝製成的膠卷的單位。如:「這部影片長達八大本。」
- 姓。如明代有本高。
- 根據、依憑。如:「一本初衷」。唐·柳宗元〈答韋中立論師道書〉:「本之春秋以求其斷。」
- 主要的、中心的。如:「本體」、「本位」、「校本部」。
- 起初的、原來的。如:「本能」、「本名」、「江山易改,本性難移」。
- 現在的、目前的。如:「本月」、「本年度」。
- 本來、原來。《史記·卷八·高祖本紀》:「本定天下,諸將及(項)籍也。」《文選·李密·陳情表》:「本圖宦達,不矜名節。」
- 稱自己或自己這方。如:「本人」、「本庭」、「本籍」、「本報訊」。《淮南子·氾論》:「立之于本朝之上,倚之于三公之位。」
忠烈 zhōng liè
(1).忠义壮烈。《晋书·忠义传·麴允》:“ 允 发愤自杀。 聪 嘉其忠烈,赠车骑将军,諡 节愍侯 。”《隋书·诚节传·张季珣》:“ 季珣 家素忠烈,兄弟俱死国难,论者贤之。” 杨朔 《蓬莱仙境》:“﹝ 任常伦 ﹞跟鬼子拚了刺刀,自己也牺牲了。人民怀念他的忠烈,还在当地替他铸了座铜像呢。”
(2).指为正义而壮烈牺牲者。《南史·刘勔传论》:“ 刘勔 出征久抚,所在流誉,行己之节,赴陷为期,虽古之忠烈,亦何以加此!” 鲁迅 《集外集拾遗补编·关于许绍棣叶溯中黄萍荪》:“ 黄 竟以此起家,为教育厅小官,遂编《越风》,函约‘名人’撰稿,谈忠烈遗闻,名流轶事,自忘其本来面目矣。”
(3).忠诚刚正。《宋书·朱龄石传》:“ 绰 为人忠烈,受 冲 更生之恩,事 冲 如父。” 唐 杜甫 《北征》诗:“桓桓 陈将军 ,仗鉞奋忠烈。” 明 夏完淳 《六哀·侯纳言》诗:“忠烈简迈姿,淡然青云志。” ——《漢語大詞典》
(2).指为正义而壮烈牺牲者。《南史·刘勔传论》:“ 刘勔 出征久抚,所在流誉,行己之节,赴陷为期,虽古之忠烈,亦何以加此!” 鲁迅 《集外集拾遗补编·关于许绍棣叶溯中黄萍荪》:“ 黄 竟以此起家,为教育厅小官,遂编《越风》,函约‘名人’撰稿,谈忠烈遗闻,名流轶事,自忘其本来面目矣。”
(3).忠诚刚正。《宋书·朱龄石传》:“ 绰 为人忠烈,受 冲 更生之恩,事 冲 如父。” 唐 杜甫 《北征》诗:“桓桓 陈将军 ,仗鉞奋忠烈。” 明 夏完淳 《六哀·侯纳言》诗:“忠烈简迈姿,淡然青云志。” ——《漢語大詞典》
济世(濟世)jì shì
救世;济助世人。《庄子·庚桑楚》:“简髮而櫛,数米而炊,窃窃乎又何足以济世哉?” 成玄英 疏:“此盖小道,何足救世。”《后汉书·卢植传》:“性刚毅有大节,常怀济世志。” 唐 温大雅 《大唐创业起居注·起义旗至发引凡四十八日》:“帝素怀济世之略,有经纶天下之心。” 宋 陆游 《梦回》诗:“老抱忧时志,狂非济世材。” 欧阳山 《三家巷》一:“他的儿子 杨志朴 已经继承他的衣钵,行医济世,而且人缘不错,名望一天天往上长。” ——《漢語大詞典》
有 yǒu/yòu《國語辭典》
有 [ yǒu ]
動- 表事實、狀況的正面存在,與「無」相對。如:「有困難」、「有利有弊」、「有學問」、「有錢」、「擁有」、「面有飢色」。
- 豐足、富裕。如:「他是個非常富有的人。」《詩經·大雅·公劉》:「止基迺理,爰眾爰有。」
- 多,表示時間久或年齡大。如:「本店開設有年。」、「母親已有了年紀。」
- 故意。如:「有心犯錯應嚴懲,無心疏忽可原諒。」
- 置於名詞前,作音節的襯字。如:「有夏」、「有清」。《韓非子·五蠹》:「當舜之時,有苗不服,禹將伐之。」
- 某,表示不確定。如:「有一天晚上」、「有人說你做人很講義氣。」
- 姓。如漢代有有祿。
有 [ yòu ]
副- 表示重複、反複、連續。唐·裴守真〈請重耕織表〉:「奸偽由此而生,黎庶緣斯而苦,此有國之大患也。」通「又」。
- 用於整數與餘數之間,表示數目的附加。如:「七十有七人」。《論語·為政》:「吾十有五而志於學,三十而立。」
深智
书浚哲文明温恭允塞孔传舜有深智文明温恭之德信充塞上下 ——《分类字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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