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典释义
(系统自动检索释义,仅供参考。)夫人 fū rén
(1).诸侯之妻。《礼记·曲礼下》:“公侯有夫人,有世妇,有妻,有妾。”《论语·季氏》:“邦君之妻,君称之曰夫人。夫人自称曰小童。” 孔颖达 疏:“邦君之妻者,诸侯之夫人也。”《韩非子·内储说下》:“ 魏王 遗 荆王 美人, 荆王 甚悦之,夫人 郑袖 知王悦爱之也,亦悦爱之,甚於王。”
(2). 汉 代亦称列侯之妻。《汉书·文帝纪》:“七年冬十月,令列侯太夫人、夫人、诸侯王子及吏二千石,无得擅徵捕。” 颜师古 注引 如淳 曰:“列侯之妻称夫人。”
(3).帝王的妾。《礼记·曲礼下》:“天子有后,有夫人,有世妇,有嬪,有妻,有妾。”《南史·后妃传序》:“ 晋武帝 采 汉 魏 之制,置贵嬪、夫人、贵人,是为三夫人,位视三公。”
(4).古代命妇的封号。 王莽 封 崔篆 母 师氏 为 义成夫人 ,为命妇有“夫人”封号之始。至 唐 代,文武官一品及国公的母或妻为国夫人,三品以上官员的母或妻为郡夫人。 宋 代执政以上官员之妻封夫人。 明 代一品二品官员之妻皆封夫人。 清 代并封宗室贝勒至辅国将军之妻为夫人。
(5).对已婚妇女的尊称。《史记·刺客列传》:“市行者诸众人皆曰:‘……夫人不闻与?何敢来识之也?’” 汉 赵晔 《吴越春秋·王僚使公子光传》:“适会女子击绵於 瀨水 之上,筥中有饭, 子胥 遇之,谓曰:‘夫人,可得一餐乎?’”
(6).对自己及他人妻子的尊称。 巴金 《灭亡》第七章:“他底身边坐着他底新婚夫人 郑燕华 。” 茅盾 《子夜》三:“我看见他出去。 吴夫人 。”参见“ 夫妻本是同林鸟 ”。
犹众人。《周礼·考工记序》:“ 粤 之无鎛也,非无鎛也,夫人而能为鎛也。” 孙诒让 正义引 王引之 曰:“夫人犹众人也。”《左传·襄公八年》:“夫人愁痛,不知所庇。” 杜预 注:“夫人,犹人人也。”《淮南子·本经训》:“天下和洽,人得其愿,夫人相乐无所发貺。” 高诱 注:“夫人,众人也。” ——《漢語大詞典》
(2). 汉 代亦称列侯之妻。《汉书·文帝纪》:“七年冬十月,令列侯太夫人、夫人、诸侯王子及吏二千石,无得擅徵捕。” 颜师古 注引 如淳 曰:“列侯之妻称夫人。”
(3).帝王的妾。《礼记·曲礼下》:“天子有后,有夫人,有世妇,有嬪,有妻,有妾。”《南史·后妃传序》:“ 晋武帝 采 汉 魏 之制,置贵嬪、夫人、贵人,是为三夫人,位视三公。”
(4).古代命妇的封号。 王莽 封 崔篆 母 师氏 为 义成夫人 ,为命妇有“夫人”封号之始。至 唐 代,文武官一品及国公的母或妻为国夫人,三品以上官员的母或妻为郡夫人。 宋 代执政以上官员之妻封夫人。 明 代一品二品官员之妻皆封夫人。 清 代并封宗室贝勒至辅国将军之妻为夫人。
(5).对已婚妇女的尊称。《史记·刺客列传》:“市行者诸众人皆曰:‘……夫人不闻与?何敢来识之也?’” 汉 赵晔 《吴越春秋·王僚使公子光传》:“适会女子击绵於 瀨水 之上,筥中有饭, 子胥 遇之,谓曰:‘夫人,可得一餐乎?’”
(6).对自己及他人妻子的尊称。 巴金 《灭亡》第七章:“他底身边坐着他底新婚夫人 郑燕华 。” 茅盾 《子夜》三:“我看见他出去。 吴夫人 。”参见“ 夫妻本是同林鸟 ”。
犹众人。《周礼·考工记序》:“ 粤 之无鎛也,非无鎛也,夫人而能为鎛也。” 孙诒让 正义引 王引之 曰:“夫人犹众人也。”《左传·襄公八年》:“夫人愁痛,不知所庇。” 杜预 注:“夫人,犹人人也。”《淮南子·本经训》:“天下和洽,人得其愿,夫人相乐无所发貺。” 高诱 注:“夫人,众人也。” ——《漢語大詞典》
各 gè/gě《國語辭典》
各 [ gè ]
代- 指代一定群体中的不同个体本身。如:「各自」。《论语·公冶长》:「盍各言尔志?」
- 每。如:「各个」。《史记·卷一二三·大宛传》:「令外国客遍观各仓库府藏之积。」
有思 yǒu sī
(1).谓道德纯净完备。《韩非子·诡使》:“閒静安居,谓之有思。”
(2).有意。 宋 苏轼 《水龙吟·次韵章质夫杨花》词:“抛家傍路,思量却是、无情有思。” ——《漢語大詞典》
(2).有意。 宋 苏轼 《水龙吟·次韵章质夫杨花》词:“抛家傍路,思量却是、无情有思。” ——《漢語大詞典》
所 suǒ《國語辭典》
所 [ suǒ ]
名- 地方、处所。《吕氏春秋·恃君览·达郁》:「厥之谏我也,必于无人之所。」
- 恰当的位置。如:「死得其所」。《易经·系辞下》:「交易而退,各得其所。」《文选·诸葛亮·出师表》:「必能使行阵和睦,优劣得所也。」
- 量词。计算建筑物的单位。如:「一所房子」、「三所学校」。
- 约略计算之词。多置于数量、单位之后。《史记·卷五五·留侯世家》:「父去里所,复还。」《续汉书志·第一一·天文志中》:「彗星出天船北,长二尺所。」
- 机关或机构的名称。如:「区公所」、「派出所」、「研究所」。
- 姓。如汉代有所忠、所辅。
- 表示指示。相当于「此」、「这」。《吕氏春秋·审应览·审应》:「齐亡地而王加膳,所非兼爱之心也。」唐·杜甫〈示从孙济〉诗:「所来为宗族,亦不为盘飧。」
- 表示疑问。相当于「何」、「什么」。《国语·鲁语上》:「长勺之役,曹刿问所以战于庄公。」
- 假设、如果。《诗经·鄘风·墙有茨》:「中冓之言,不可道也;所可道也,言之丑也。」《左传·僖公二十四年》:「所不与舅氏同心者,有如白水。」
- 虚字。置在动词前,暗示动作达到的事物。如:「前所未闻」。《论语·颜渊》:「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 与「为」或「被」合用,表示被动的意思。如:「他的作品为一般青年人所喜爱。」
- 相当于「尚」、「还」。《乐府诗集·卷四六·清商曲辞三·无名氏·懊侬歌十四首之三》:「江陵去扬州,三千三百里。已行一千三,所有二千在。」
异 ( 異 ) yì
异 [ yì ]
- 不同的:~乎。~说。~常。~己(与自己意见不同或利害相冲突的人)。~端(旧时指不符合正统思想的主张或教义,如“~~邪说”)。~化。~性。~样。大同小~。~曲同工。
- 分开:离~。~居。
- 另外的,别的:~日。~地。~国。~乡。~类。
- 特别的:奇~。~闻。~彩。奇才~能(特殊的才能)。
- 奇怪:惊~。诧~。怪~。
正 zhèng/zhēng《國語辭典》
正 [ zhèng ]
形- 合于规范的、合于法则的。如:「正道」、「正路」。
- 不偏斜。如:「正中」、「正午」。《论语·宪问》:「晋文公谲而不正,齐桓公正而不谲。」
- 精纯不杂的。如:「纯正」、「正红色」。《韩非子·难四》:「屈到嗜芰,文王嗜菖蒲菹,非正味也,而二贤尚之,所味不必美。」
- 与「反」相对。如:「正面」、「正方」。
- 与「副」相对。如:「正本」、「正刊」。
- 与「偏」相对。如:「正门」、「正厅」。
- 与「负」相对。如:「正数」、「正电」。
- 修改错误。如:「修正」、「订正」、「纠正」。《论语·学而》:「就有道而正焉。」
- 整理。《论语·尧曰》:「君子正其衣冠,尊其瞻视。」《隋书·卷五八·李文博传》:「夫清其流者必洁其源,正其末者须端其本。」
- 分析、明辨。《论语·子路》:「必也正名乎!」
- 恰巧、刚好。如:「正好」、「正是」、「正中下怀」。《北史·卷七○·刘璠传》:「行本怒其不能调护,每谓三人曰:『乡等正解读书耳。』」
- 表示动作在进行的状态。如:「外面正下著倾盆大雨。」《文选·曹植·七哀诗》:「明月照高楼,流光正徘徊。」
- 长官、主事者。如:「里正」、「村正」。《礼记·王制》:「成狱辞,史以狱成告于正,正听之。」
- 姓。如春秋时鲁国有正常。
正 [ zhēng ]
- 参见「正月 」条。
与 ( 與 ) yǔ/yù/yú
与 [ yǔ ]
- 给:赠~。~人方便。
- 交往,友好:相~。~国(相互交好的国家)。
- 赞助,赞许:~人为善。
- 〈书〉等待:时不我~。
- 〈连〉和:我~你。山~水。
- 〈介〉跟;向:~虎谋皮。生死~共。
- 参加:参~。~会。
- 同“欤”。
邪 xié/yé《國語辭典》
邪 [ xié ]
形- 不正當的。如:「邪念」、「邪心」、「邪惡」。宋·王安石〈答司馬諫議論〉:「闢邪說,難壬人,不為拒諫。」
- 奇怪、異於正常的。如:「邪事」、「邪門」、「邪魔」。《兒女英雄傳·第六回》:「這可是邪的!難道那小子有這麼大神通不成?」
- 偏斜不正的。《詩經·小雅·采菽》:「赤芾在股,邪幅在下。」通「斜」。
- 不正當的思想或行為。如:「改邪歸正」、「奸邪」。《論語·為政》:「詩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無邪。」
- 人事無法理解的怪異事件。如:「中邪」、「驅邪」、「百邪不侵」。
- 中醫稱足以傷人致病的四時之氣或環境因素。如:「風邪」、「寒邪」。
邪 [ yé ]
助- 用於句末,表示疑問或感嘆的語氣。《莊子·養生主》:「弟子曰:『非夫子之友邪?』」《史記·卷六一·伯夷傳》:「儻所謂天道,是邪?非邪?」同「耶 」。
- 參見「邪呼 」、「邪許 」條。
邪 [ xiá ]
- (一)之又音。
邪 [ xú ]
副- 慢慢的。《詩經·邶風·北風》:「其虛其邪,既亟只且。」漢·鄭玄·箋:「邪,讀如徐,言今在位之人其故威儀虛徐寬仁者,今皆以為急刻之行矣,所以當去以此也。」通「徐」。
邪 [ yú ]
名- 剩餘。《史記·卷二六·曆書》:「歸邪於終,事則不悖。」南朝宋·裴駰·集解:「邪,餘分也;終,閏月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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