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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处侯门可曳裾,人人争事蜀尚书。

元稹唐代〕《贻蜀五首。韦兵曹臧文

处处侯门可曳裾,人人争事蜀尚书。摩天气直山曾拔,
澈底心清水共虚。鹏翼已翻君好去,乌头未变我何如。
殷勤为话深相感,不学冯谖待食鱼。

词典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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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处侯门曳裾人人尚书

处处(處處)chǔ chù
定居,安居。《诗·大雅·公刘》:“京师之野,于时处处,于时庐旅。” 郑玄 笺:“京地乃众民所宜居之野也,於是处其当处者,庐舍其宾旅。” 朱熹 集传:“处处,居室也。”
各处;每个方面。《汉书·游侠传·原涉》:“自 哀 平 间,郡国处处有豪桀,然莫足数。” 宋 苏轼 《残腊独出》诗之一:“处处野梅开,家家腊酒香。”《儿女英雄传》第二七回:“这毛病人人易犯,处处皆同。” 郁达夫 《过去》:“老二的活泼,在她的行动、言语、嬉笑上,处处都在表现。”  ——《漢語大詞典》
侯门(侯門)hóu mén
(1).诸侯之门。 唐 刘禹锡 《学阮公体》诗之三:“侯门有仁仪,灵臺多苦辛。”
(2).指显贵人家。 元 无名氏 《连环记》第二折:“俺只道侯门一入如天远,谁承望 汉 刘晨 误入桃源,枉着你佳人受尽相思怨。” 清 梁章钜 《归田琐记·北东园日记诗》:“侯门都作沉沉梦,翻笑衰翁局外痴。”参见“ 侯门如海 ”。  ——《漢語大詞典》
可 kě/kè《國語辭典》

可 [ kě ]

  1. 肯定、赞成、赞同。如:「许可」。《史记·卷八七·李斯传》:「始皇可其议,收去诗书百家之语以愚百姓。」唐·柳宗元〈答韦中立论师道书〉:「吾子好道而可吾文,或者其于道不远矣。」
  2. 适宜。《庄子·天运》:「其味相反,而皆可于口。」《西游记·第一二回》:「凛凛威颜多雅秀,佛衣可体如裁就。」
  3. 病愈、痊愈。《董西厢·卷五》:「针灸没灵验,医疗难痊可。」《三国演义·第八○回》:「待军师病可,行之未迟。」
  4. 当、对著。唐·刘禹锡〈生公讲堂〉诗:「高坐寂寥尘漠漠,一方明月可中庭。」
  5. 值得、堪。如:「可贵」、「可敬」。《诗经·豳风·东山》:「町畽鹿场,熠燿宵行,不可畏也,伊可怀也。」唐·陈陶〈陇西行〉四首之二:「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
  1. 能够。如:「你可以走了。」《诗经·秦风·黄鸟》:「彼苍者天,歼我良人。如可赎兮,人百其身。」汉·王充《论衡·率性》:「人之性,善可变为恶,恶可变为善。」
  2. 却。如:「你去,我可不去。」唐·李白〈相逢行〉:「相见情已深,未语可知心。」元·关汉卿《拜月亭·第二折》:「那玉砌朱廉与画堂,我也可觑得寻常。」
  3. 约略、约计。《韩非子·外储说左上》:「夺辔代之御,可数百步。」唐·王维〈洛阳女儿行〉:「洛阳女儿对门居,才可容颜十五余。」
  4. 岂。唐·韦庄〈长安清明〉诗:「蚤是伤春梦雨天,可堪芳草更芊芊。」
  5. 表示疑问。如:「你可知道?」、「你可想过?」
  6. 真、确实。《辽史·卷三○·天祚皇帝本纪·赞曰》:「太祖、太宗乘百战之势,辑新造之邦,英谋叡略,可谓远矣。」《水浒传·第七三回》:「谷雨初晴,可是丽人天气。」
  1. 但是、可是。如:「他虽然笨,可很用功。」
  1. 用于句中,表示加强语气。如:「你可回来了。」、「这下可好了!」
  1. 美好的。如:「可人儿」。
  1. 姓。如唐代有可中正。

可 [ kè ]

  1. 参见「可汗 」条。
曳裾 yè jū
(1).拖着衣襟。裾,衣服的大襟。 晋 陶潜 《劝农》诗:“矧伊众庶,曳裾拱手。” 唐 王绩 《薛记室收过庄见寻率题古意以赠》诗:“曳裾出门迎,握手登前除。”
(2).“曳裾王门”之省称。 唐 杜甫 《又作此奉卫王》诗:“推轂几年惟镇静,曳裾终日盛文儒。” 明 蔡羽 《思田园》诗:“曳裾京华尘,徒自隳四支。”参见“ 曳裾王门 ”。  ——《漢語大詞典》
人人 rén rén
(1).每个人;所有的人。《礼记·表记》:“ 子 曰:‘仁之难成久矣。人人失其所好,故仁者之过易辞也。’”《孟子·离娄上》:“人人亲其亲,长其长,而天下太平。” 宋 苏轼 《司马温公神道碑》:“人人自重,耻言人过。” 艾青 《〈诗选〉自序》:“人人喜欢听真话。”
(2).用以称亲昵者。 宋 欧阳修 《蝶恋花》词:“翠被双盘金缕凤。忆得前春,有箇人人共。” 元 无名氏 《沉醉东风》曲:“花有清香月有阴,少一箇人人共寝。” 明 高明 《琵琶记·拐儿贻误》:“遥忆乡关,有个人人凝望眼。”  ——《漢語大詞典》
争 ( 爭 ) zhēng《國語辭典》
  1. 「争 」的异体字。
事 shì《國語辭典》

事 [ shì ]

  1. 工作、职务。《论语·子路》:「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虽之夷狄不可弃也。」《礼记·祭法》:「以死勤事则祀之。」
  2. 人类所作所为及自然界的一切现象、活动,都称为「事」。如:「人事」、「国事」。《礼记·大学》:「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
  3. 变故。如:「多事之秋」、「平安无事」。
  1. 侍奉。《论语·学而》:「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
  2. 做、为。《论语·颜渊》:「回虽不敏,请事斯语矣。」
  3. 插入。《汉书·卷四五·蒯通传》:「慈父孝子所以不敢事刃于公之腹者,畏秦法也。」通「剚」。
蜀 shǔ《國語辭典》

蜀 [ shǔ ]

  1. 朝代名:➊ ​ 参见「蜀汉 」条。➋ ​ 十国之一。起讫年不详。王建建立,为后唐所灭。历史上称为「前蜀」。➌ ​ 参见「[[后蜀]]」条。
  2. 大陆地区四川省的简称。秦时隶属巴、蜀二郡属地,故简称为「蜀」。
尚书(尚書)shàng shū
官名。始置于 战国 时,或称掌书,尚即执掌之义。 秦 为少府属官, 汉武帝 提高皇权,因尚书在皇帝左右办事,掌管文书奏章,地位逐渐重要。 汉成帝 时设尚书五人,开始分曹办事。 东汉 时正式成为协助皇帝处理政务的官员,从此三公权力大大削弱。 魏 晋 以后,尚书事务益繁。 隋 代始分六部, 唐 代更确定六部为吏、户、礼、兵、刑、工。从 隋 唐 开始,中央首要机关分为三省,尚书省即其中之一,职权益重。 宋 以后三省分立之制渐成空名,行政全归尚书省。 元 代存中书省之名,而以尚书省各官隶属其中。 明 初犹沿此制,其后废去中书省,径以六部尚书分掌政务,六部尚书遂等于国务大臣, 清 代相沿不改。  ——《漢語大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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