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武碧桃争比得,枉令方朔号偷儿。
遐方不许贡珍奇,密诏唯教进荔枝。
汉武碧桃争比得,枉令方朔号偷儿。
封开玉笼鸡冠湿,叶衬金盘鹤顶鲜。
想得佳人微启齿,翠钗先取一双悬。
巧裁霞片裹神浆,崖蜜天然有异香。
应是仙人金掌露,结成冰入蒨罗囊。
汉武碧桃争比得,枉令方朔号偷儿。
封开玉笼鸡冠湿,叶衬金盘鹤顶鲜。
想得佳人微启齿,翠钗先取一双悬。
巧裁霞片裹神浆,崖蜜天然有异香。
应是仙人金掌露,结成冰入蒨罗囊。
词典释义
(系统自动检索释义,仅供参考。)汉武(漢武)hàn wǔ
汉武帝 刘彻 的省称。 晋 郭璞 《游仙》诗之六:“ 燕昭 无灵气, 汉武 非仙才。” 唐 李白 《大猎赋》:“虽 秦皇 与 汉武 兮,復何足以争雄?” 鲁迅 《坟·看镜有感》:“ 汉武 通 大宛 、 安息 。” ——《漢語大詞典》
碧桃 bì táo
(1).桃树的一种。花重瓣,不结实,供观赏和药用。一名千叶桃。 唐 郎士元 《听邻家吹笙》诗:“重门深锁无寻处,疑有碧桃千树花。” 明 顾起元 《客座赘语·花木》:“碧桃有深红者,粉红者,白者,而粉红之娇艷尤为夐絶。” 清 孙枝蔚 《别眄柯园》诗:“银杏百年树,碧桃千朵花。”《人民文学》1981年第7期:“红白相间的双色碧桃吸引着人们的目光。”
(2).桃实的一种。 明 李时珍 《本草纲目·果一·桃》:“其实有红桃、緋桃、碧桃、緗桃、白桃、乌桃、金桃、银桃、臙脂桃,皆以色名者也。”
(3).古诗文中多特指传说中 西王母 给 汉武帝 的仙桃。 唐 许浑 《故洛城》诗:“可怜 緱岭 登仙子,犹自吹笙醉碧桃。” 唐 韩偓 《荔枝》诗之一:“ 汉武 碧桃争比得,枉令 方朔 号偷儿。” 清 陈维嵩 《采桑子·为汪蛟门舍人题画册》词之三:“百幅霞綃,十斛龙膏,何必 蓬山 访碧桃?” ——《漢語大詞典》
(2).桃实的一种。 明 李时珍 《本草纲目·果一·桃》:“其实有红桃、緋桃、碧桃、緗桃、白桃、乌桃、金桃、银桃、臙脂桃,皆以色名者也。”
(3).古诗文中多特指传说中 西王母 给 汉武帝 的仙桃。 唐 许浑 《故洛城》诗:“可怜 緱岭 登仙子,犹自吹笙醉碧桃。” 唐 韩偓 《荔枝》诗之一:“ 汉武 碧桃争比得,枉令 方朔 号偷儿。” 清 陈维嵩 《采桑子·为汪蛟门舍人题画册》词之三:“百幅霞綃,十斛龙膏,何必 蓬山 访碧桃?” ——《漢語大詞典》
争 ( 爭 ) zhēng《國語辭典》
- 「争 」的异体字。
比 bǐ《國語辭典》
比 [ bǐ ]
動- 較量。《文選·張華·鷦鷯賦》:「將以上方不足,而下比有餘。」《文選·賈誼·過秦論》:「試使山東之國與陳涉度長絜大,比權量力,則不可同年而語矣。」
- 媲美。《三國演義·第三六回》:「此人每嘗自比管仲、樂毅。」
- 依照、仿照。如:「比著葫蘆畫瓢」。《戰國策·齊策四》:「食之,比門下之客。」
- 用手勢摹擬動作。《紅樓夢·第二九回》:「因為寶姐姐要看獃雁,我比給他看,不想失了手。」
- 打譬喻。《紅樓夢·第三四回》:「別說多了,只拿前兒琪官的事比給你們聽。」
- 表示勝負結果的對比。如:「競賽結果為五比一。」
- 同類的兩量相除,求出前量為後量的幾倍或幾分之幾,以A:B或A/B表示。
- 《詩經》六義之一。即譬喻。《詩經·大序》:「《詩》有六義焉,一曰風,二曰賦,三曰比,四曰興,五曰雅,六曰頌。」
- 事例。《禮記·王制》:「眾疑赦之,必察小大之比以成之。」漢·鄭玄·注:「已行故事曰比。」
- 比利時的簡稱。
- 二一四部首之一。
- 比較程度、性狀的差別。如:「你有很多地方比我強。」
比 [ pí ]
- 參見「皋比 」條。
比 [ bì ]
動- 親近。《周禮·夏官·形方氏》:「使小國事大國,大國比小國。」漢·鄭玄·注:「比,猶親也。」
- 緊靠、相並。如:「比肩而行」、「比鄰而居」、「櫛次鱗比」。
- 結黨營私。如:「朋比為奸」。《論語·為政》:「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而不周。」
- 最近、近來。唐·韓愈〈祭十二郎文〉:「比得軟腳病,往往而劇。」
- 及、等到。宋·岳飛〈良馬對〉:「比行百里,始奮迅。」《聊齋志異·卷二·陸判》:「比醒,則殘燭昏黃,鬼客已去。」
- 連連、屢屢。《史記·卷九·呂太后本紀》:「又比殺三趙王。」《漢書·卷五·景帝紀 》:「間者歲比不登,民多乏食。」
- 《易經》卦名。六十四卦之一。坤(☷)下坎(☵)上。《易經·比卦·彖曰》:「比,吉也;比,輔也。」
- 古代地方組織名稱。五家為「比」。《周禮·地官·族師》:「五家為比,十家為聯。……使之相保相受。」
得 dé/děi/de《國語辭典》
得 [ dé ]
动- 获、取。与「失」相对而言。如:「鹬蚌相争,渔翁得利。」《孟子·告子上》:「求则得之,舍则失之。」
- 演算产生结果。如:「三三得九。」
- 遇。如:「得便」、「得空即前往拜访。」
- 契合、适宜。如:「得体」、「得法」。汉·王襃〈圣主得贤臣颂〉:「聚精会神,相得益章。」
- 快意、满足。《史记·卷六二·管晏传》:「意气扬扬,甚自得也。」
- 可以、能够。如:「得过且过」、「不得抽烟!」、「得饶人处且饶人」、「所有员工均得摸彩。」
- 用于谈话终了之时,表反对、禁止或同意。如:「得了,别再出馊主意了!」、「得,我们就照你的方法去做。」
- 相当于「何」、「岂」、「那」、「怎」、「难道」等,表示反诘的语气。唐·杜甫〈后苦寒行〉二首之二:「巴东之峡生凌澌,彼苍回斡人得知。」
- 置于动词之后,无义。唐·杜甫〈绝句漫兴〉诗九首之二:「恰似春风相欺得,夜来吹折数枝花。」
得 [ de ]
介- 用在动词、形容词后面,表示结果或性状。如:「跑得快」、「觉得很好」、「美得冒泡」。
得 [ děi ]
副- 应该、必须、需要。如:「你总得让我把话说完。」《红楼梦·第六六回》:「出了月就起身,得半个工夫才回来。」
得 [ dǎi ]
动- 遭受。如:「他作恶多端,得了报应也是应该的。」
枉 wǎng《國語辭典》
枉 [ wǎng ]
形- 弯曲的、不直的。如:「枉尺」。《说文解字·木部》:「枉,衺曲也。」《荀子·王霸》:「辟之是犹立直木而求其景之枉也。」
- 不正直的、邪恶的。《论语·颜渊》:「能使枉者直。」《元史·卷一七五·张珪传》:「人有冤抑,必当昭雪,事有枉直,尤宜明辨。」
- 扭曲、歪曲。如:「贪赃枉法」。《论语·微子》:「枉道而事人,何必去父母之邦。」
- 冤陷。如:「冤枉」、「勿枉勿纵」。
- 迁就、委屈。参见「枉驾」、「枉顾」等条。
- 邪恶不正的人事物。如:「矫枉过正」。《论语·为政》:「举直错诸枉,则民服;举枉错诸直,则民不服。」
- 冤屈。《新唐书·卷一三五·高仙芝传》:「我有罪,若辈可言;不尔,当呼枉。」
- 徒然、白费。如:「枉费」。唐·李白〈清平调〉三首之二:「一枝秾艳露凝香,云雨巫山枉断肠。」宋·苏轼〈贺新郎·乳燕飞华屋〉词:「帘外谁来推绣户,枉教人、梦断瑶台曲。」
令 líng/lǐng/lìng《國語辭典》
令 [ lìng ]
名- 命令、法令。如:「军令」、「人事命令」。《孟子·梁惠王下》:「王速出令,反其旄倪。」
- 时节。如:「节令」、「夏令」。《镜花缘·第三九回》:「喜得正是小阳春当令,还不甚冷。」
- 词、曲中小令的简称。
- 姓。如汉代有令勉。
- 发布命令。《论语·子路》:「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 使、让。《战国策·赵策四》:「有复言令长安君为质者,老妇必唾其面。」《文选·李陵·答苏武书》:「令先君之嗣,更成戎狄之族,又自悲矣。」
- 好的、善的。如:「令德」、「令誉」。《诗经·大雅·卷阿》:「如圭如璋,令闻令望。」汉·郑玄·笺:「令,善也。」
- 敬辞。用以尊称他人的亲属或有关系的人,今人都只限用于尊称对方之亲属或有关系的人。如:「令尊」、「令郎」、「令堂」、「令婿」。
方朔 fāng shuò
汉 东方朔 的省称。其为人诙谐善辩,相传为岁星化身,有偷仙桃、骑步景驹、献风声木等传说。事见 汉 郭宪 《东方朔传》。 唐 蒋防 《玄都楼桃》诗:“红輭满枝须作意,莫交 方朔 施偷将。” 明 何景明 《田子行》:“ 汉王 不好 相如 赋, 方朔 谁知是岁星。” 明 徐渭 《对明篇》:“詼谐 汉 庭 方朔 老,如闻永谢 长安 道。” ——《漢語大詞典》
号 ( 號 ) hào/háo
号 [ hào ]
- 名称:国~。年~。字~。
- 旧指名和字以外的别号:如“李白字太白,~青莲居士”。
- 记号,标志:信~。暗号。
- 排定的次序或等级:编~。~码。
- 扬言,宣称:~称。项羽兵四十万,~百万。
- 指某种人员:病~。伤~。
- 标上记号:~房子。把这件东西~上。
- 号令,命令:发号施~令。~召。
- 军队或乐队里所用的西式喇叭:吹~。~兵。
- 量词,用于人数:昨天去了几十~人。
- 拖长声音大声呼叫:呼~。~叫。
- 大声哭:哀~。~丧。~啕大哭。
偷儿(偷兒)tōu ér
窃贼;小偷。《晋书·王献之传》:“﹝ 王献之 ﹞夜卧斋中,而有偷人入其室,盗物都尽。 献之 徐曰:‘偷儿,青毡我家旧物,可特置之。’” 唐 李端 《晚春过夏侯校书值其沉醉戏赠》诗:“謁客唯题凤,偷儿欲覘毡。” 鲁迅 《书信集·致萧军》:“因为被人偷过一次,也不能疑心世界上全是偷儿。” ——《漢語大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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