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出则犬吠,余以为过言。
二十一日,宗元白:
辱书云,欲相师。仆道不笃,业甚浅近,环顾其中,未见可师者。虽常好言论,为文章,甚不自是也。不意吾子自京师来蛮夷间,乃幸见取。仆自卜固无取,假令有取,亦不敢为人师。为众人师且不敢,况敢为吾子师乎?
孟子称“人之患在好为人师”。由魏、晋氏以下,人益不事师。今之世,不闻有师,有辄哗笑之,以为狂人。独韩愈奋不顾流俗,犯笑侮,收召后学,作《师说》,因抗颜而为师。世果群怪聚骂,指目牵引,而增与为言辞。愈以是得狂名,居长安,炊不暇熟,又挈挈而东,如是者数矣。
屈子赋曰:“邑犬群吠,吠所怪也。”仆往闻庸、蜀之南,恒雨少日,日出则犬吠,余以为过言。前六七年,仆来南,二年冬,幸大雪逾岭,被南越中数州。数州之犬,皆苍黄吠噬,狂走者累日,至无雪乃已,然后始信前所闻者。今韩愈既自以为蜀之日,而吾子又欲使吾为越之雪,不以病乎?非独见病,亦以病吾子。然雪与日岂有过哉?顾吠者犬耳!度今天下不吠者几人,而谁敢炫怪于群目,以召闹取怒乎?
仆自谪过以来,益少志虑。居南中九年,增脚气病,渐不喜闹。岂可使呶呶者,早暮咈吾耳,骚吾心?则固僵仆烦愦,愈不可过矣。平居,望外遭齿舌不少,独欠为人师耳。
抑又闻之,古者重冠礼,将以责成人之道,是圣人所尤用心者也。数百年来,人不复行。近有孙昌胤者,独发愤行之。既成礼,明日造朝,至外庭,荐笏,言于卿士曰:“某子冠毕。”应之者咸怃然。京兆尹郑叔则怫然,曳笏却立,曰:“何预我耶?”廷中皆大笑。天下不以非郑尹而快孙子,何哉独为所不为也。今之命师者大类此。
吾子行厚而辞深,凡所作皆恢恢然有古人形貌;虽仆敢为师,亦何所增加也假而以仆年先吾子,闻道著书之日不後,诚欲往来言所闻,则仆固愿悉陈中所得者。吾子苟自择之,取某事,去某事,则可矣;若定是非以敎吾子,仆才不足,而又畏前所陈者,其为不敢也决矣。吾子前所欲见吾文,既悉以陈之,非以耀明於子,聊欲以观子气色,诚好恶如何也。今书来言者皆大过。吾子诚非佞誉诬谀之徒,直见爱甚故然耳!
始吾幼且少,为文章,以辞为工。及长,乃知文者以明道,是固不苟为炳炳烺烺,务釆色,夸声音而以为能也。凡吾所陈,皆自谓近道,而不知道之果近乎?远乎?吾子好道而可吾文,或者其於道不远矣。故吾每为文章,未尝敢以轻心掉之,惧其剽而不留也;未尝敢以怠心易之,惧其弛而不严也;未尝敢以昏气出之,惧其昧没而杂也;未尝敢以矜气作之,惧其偃蹇而骄也。抑之欲其奥,扬之欲其明,疏之欲其通,廉之欲其节;激而发之欲其清,固而存之欲其重,此吾所以羽翼夫道也。本之《书》以求其质,本之《诗》以求其恒,本之《礼》以求其宜,本之《春秋》以求其断,本之《易》以求其动:此吾所以取道之原也。参之《谷梁氏》以厉其气,参之《孟》,《荀》以畅其支,参之《庄》,《老》以肆其端,参之《国语》以博其趣,参之《离骚》以致其幽,参之《太史公》以著其洁:此吾所以旁推交通,而以为之文也。凡若此者,果是耶,非耶?有取乎,抑其无取乎?吾子幸观焉,择焉,有余以告焉。苟亟来以广是道,子不有得焉,则我得矣,又何以师云尔哉?取其实而去其名,无招越、蜀吠,而为外廷所笑,则幸矣。宗元复白。
词典释义
(系统自动检索释义,仅供参考。)- 模范:以身作~。
- 规程,制度:规~。总~。原~。细~。
- 效法:~先烈之言行。
- 表示因果关系,就,便:闻过~喜。
- 表示转折,却:今~不然。
- 表示肯定判断,乃,是:此~余之罪也。
- 用在一、二、三……等数字后,列举原因或理由:一~房子太小,二~参加的人数多。
- 与“做”相近(中国宋、元、明代小说、戏剧里常用):~甚(做什么)。
- 量词,指成文的条数:新闻两~。
余 [ yú ]
代- 我,表第一人稱。《文選·班彪·北征賦》:「余遭世之顛覆兮,罹填塞之阨災。」《文選·陸機·歎逝賦》:「余將老而為客。」
- 剩下、多餘。《周禮·地官·委人》:「凡其余,聚以待頒賜。」同「餘 」。
- 姓。如宋代有余靖。
余 [ xú ]
- 參見「余余」、「余吾鎮」等條。
(2).作为,用作。《左传·文公六年》:“ 宣子 於是乎始为国政……既成,以授大傅 阳子 与大师 贾佗 ,使行诸 晋国 ,以为常法。”《后汉书·朱儁传》:“时同郡 周规 辟公府,当行,假郡库钱百万,以为冠幘费。” 南朝 梁 沈约 《奏弹王源》:“ 源 父子因共详议,判与为婚。 璋之 下钱五万,以为聘礼。”《警世通言·玉堂春落难逢夫》:“我如今又不做官了,无处挣钱,作何生意以为糊口之计?”
(3).“以之为”的省略形式。犹言让他(她)做,把它作为。《后汉书·窦武传》:“长女选入掖庭, 桓帝 以为贵人。” 清 任安上 《与吴拜经书》:“《叙事解疑》一帙,珍之五十一年矣,以为枕中鸿宝,足佐千秋祕笈。”
(4).犹而为,而成。以,而,连词。 汉 扬雄 《长杨赋》:“椓 嶻嶭 而为弋,紆 南山 以为罝。” 晋 潘岳 《西征赋》:“野蒲变而成脯,苑鹿化以为马。”
(5).犹已为,已是。以,通“ 已 ”。 晋 陶潜 《赠长沙公诗序》:“余於 长沙公 为族祖,同出大司马。昭穆既远,以为路人。”以,一本作“ 已 ”。 涵芬楼 本《说郛》卷七六引 宋 欧阳修 《六一笔记·老氏说》:“前后之相随,长短之相形,推而广之,万物之理皆然也,不必更言其餘。然 老子 为书,比其餘诸子以为简要也。”以,今本《欧阳修全集·笔说》作“已”。 ——《漢語大詞典》
(2).过分夸大、过于激切的言论。《楚辞·九章·惜诵》:“吾闻作忠以造怨兮,忽谓之过言。” 唐 白居易 《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策》:“是时, 汉 兴四十载,万方大理,四海大和;而 贾谊 非不见之,所以过言者,以为词不切,志不激,则不能迴君听,感君心,而发愤於至理也。” 清 王夫之 《家世节录》:“先君口无过言,身无嫚度。” 梁启超 《论民族竞争之大势》:“ 英 煤涸竭之时,即 英国 衰亡之日,非过言也。” ——《漢語大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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