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段公唯一马,贱卖市谷入汝,汝又取不耻。
太尉始为泾州刺史时,汾阳王以副元帅居蒲。王子晞为尚书,领行营节度使,寓军邠州,纵士卒无赖。邠人偷嗜暴恶者,卒以货窜名军伍中,则肆志,吏不得问。日群行丐取于市,不嗛,辄奋击折人手足,椎釜鬲瓮盎盈道上,袒臂徐去,至撞杀孕妇人。邠宁节度使白孝德以王故,戚不敢言。
太尉自州以状白府,愿计事。至则曰:“天子以生人付公理,公见人被暴害,因恬然。且大乱,若何?”孝德曰:“愿奉教。”太尉曰:“某为泾州,甚适,少事;今不忍人无寇暴死,以乱天子边事。公诚以都虞候命某者,能为公已乱,使公之人不得害。”孝德曰:“幸甚!”如太尉请。
既署一月,晞军士十七人入市取酒,又以刃刺酒翁,坏酿器,酒流沟中。太尉列卒取十七人,皆断头注槊上,植市门外。晞一营大噪,尽甲。孝德震恐,召太尉曰:“将奈何?”太尉曰:“无伤也!请辞于军。”孝德使数十人从太尉,太尉尽辞去。解佩刀,选老躄者一人持马,至晞门下。甲者出,太尉笑且入曰:“杀一老卒,何甲也?吾戴吾头来矣!”甲者愕。因谕曰:“尚书固负若属耶?副元帅固负若属耶?奈何欲以乱败郭氏?为白尚书,出听我言。”晞出见太尉。太尉曰:“副元帅勋塞天地,当务始终。今尚书恣卒为暴,暴且乱,乱天子边,欲谁归罪?罪且及副元帅。今邠人恶子弟以货窜名军籍中,杀害人,如是不止,几日不大乱?大乱由尚书出,人皆曰尚书倚副元帅,不戢士。然则郭氏功名,其与存者几何?”
言未毕,晞再拜曰:“公幸教晞以道,恩甚大,愿奉军以从。”顾叱左右曰:“皆解甲散还火伍中,敢哗者死!”太尉曰:“吾未晡食,请假设草具。”既食,曰:“吾疾作,愿留宿门下。”命持马者去,旦日来。遂卧军中。晞不解衣,戒候卒击柝卫太尉。旦,俱至孝德所,谢不能,请改过。邠州由是无祸。
先是,太尉在泾州为营田官。泾大将焦令谌取人田,自占数十顷,给与农,曰:“且熟,归我半。”是岁大旱,野无草,农以告谌。谌曰:“我知入数而已,不知旱也。”督责益急,农且饥死,无以偿,即告太尉。太尉判状辞甚巽,使人求谕谌。谌盛怒,召农者曰:“我畏段某耶?何敢言我!”取判铺背上,以大杖击二十,垂死,舆来庭中。太尉大泣曰:“乃我困汝!”即自取水洗去血,裂裳衣疮,手注善药,旦夕自哺农者,然后食。取骑马卖,市谷代偿,使勿知。
淮西寓军帅尹少荣,刚直士也。入见谌,大骂曰:“汝诚人耶?泾州野如赭,人且饥死;而必得谷,又用大杖击无罪者。段公,仁信大人也,而汝不知敬。今段公唯一马,贱卖市谷入汝,汝又取不耻。凡为人傲天灾、犯大人、击无罪者,又取仁者谷,使主人出无马,汝将何以视天地,尚不愧奴隶耶!”谌虽暴抗,然闻言则大愧流汗,不能食,曰:“吾终不可以见段公!”一夕,自恨死。
及太尉自泾州以司农征,戒其族:“过岐,朱泚幸致货币,慎勿纳。”及过,泚固致大绫三百匹。太尉婿韦晤坚拒,不得命。至都,太尉怒曰:“果不用吾言!”晤谢曰:“处贱无以拒也。”太尉曰:“然终不以在吾第。”以如司农治事堂,栖之梁木上。泚反,太尉终,吏以告泚,泚取视,其故封识具存。
太尉逸事如右。元和九年月日,永州司马员外置同正员柳宗元谨上史馆。
今之称太尉大节者出入,以为武人一时奋不虑死,以取名天下,不知太尉之所立如是。宗元尝出入岐周邠斄间,过真定,北上马岭,历亭障堡戍,窃好问老校退卒,能言其事。太尉为人姁姁,常低首拱手行步,言气卑弱,未尝以色待物;人视之,儒者也。遇不可,必达其志,决非偶然者。会州刺史崔公来,言信行直,备得太尉遗事,覆校无疑,或恐尚逸坠,未集太史氏,敢以状私于执事。谨状。
词典释义
(系统自动检索释义,仅供参考。)公 [ gōng ]
动- 平分。《说文解字·八部》:「公,平分也。」
- 使多数人得知或分享。如:「公诸世人」、「公诸同好」。
- 一种古代的爵位,位居五等之首。《礼记·王制》:「王者之制禄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
- 称谓:➊ 对祖父的称呼。如:「外公」。➋ 对年长或有地位者的尊称。如:「主公」、「老公公」。➌ 妇人称丈夫的父亲为「公」。如:「公公」、「公婆」。
- 对同辈的敬称。《史记·卷七六·平原君传》:「公等录录,所谓因人成事者也。」
- 平正无私。如:「因公忘私」。《书经·周官》:「以公灭私,民其允怀。」《韩非子·五蠹》:「自环者谓之私,背私者谓之公。」
- 有关众人的事物。如:「办公」。
- 姓。如汉代有公俭。
- 属于大众的。如:「公费」、「公物」、「公筷」、「公海」。
- 雄性的。如:「公鸡」。
- 不掩饰、不隐藏的。如:「公然」。《隋书·卷七○·杨玄感传》:「朋党相扇,货贿公行。」
- 国家负责的。如:「公营」、「公告地价」。
唯 [ wéi ]
副- 独、只有。《易经·同人卦·彖曰》:「唯君子为能通天下之志。」《楚辞·屈原·离骚》:「芳与泽其杂糅兮,唯昭质其犹未亏。」通「惟」。
- 以、因为。《左传·僖公二年》:「冀之既病,则亦唯君故。」《礼记·檀弓下》:「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
- 希望、祈使。《史记·卷八一·廉颇蔺相如传》:「臣请就汤镬,唯大王与群臣孰计议之。」《汉书·卷九七·外戚传下·孝成赵皇后传》:「陛下未有继嗣,子无贵贱,唯留意!」
- 听任、听随。《左传·僖公十五年》:「唯所纳之,无不如志。」《庄子·说剑》:「然臣有三剑,唯王所用,请先言而后试。」
- 虽。《荀子·性恶》:「今以仁义法正为固无可知可能之理邪?然则唯禹不知仁义法正,不能仁义法正也。」《史记·卷一二○·汲黯传》:「弘、汤深心疾黯,唯天子亦不说也。」通「惟」。
- 发语词,无义。《论语·述而》:「互乡难与言,童子见,门人惑。子曰:『与其进也,不与其退也,唯何甚!』」《汉书·卷四○·张良传》:「今乃立六国后,唯无复立者。」通「惟」、「维」。
唯 [ wěi ]
名- 对于尊长的应答之词,表示恭敬的意思。《礼记·曲礼上》:「父召无诺,先生召无诺,唯而起。」汉·东方朔〈非有先生论〉:「意者寡人殆不明乎,非有先生伏而唯唯。」
唐 李端 瘦马行 城傍牧马驱未过,一马徘徊起还卧。
唐 白居易 寄张十八 出入止一马,寝兴止一床。
唐 唐求 发邛州寄友人 茫茫驱一马,自叹又何之。
元 郭钰 复愁 才闻一马献,已费百金多。
元 朱德润 题张参政所藏骢马滚尘图 玉花照夜争新妍,一马滚尘鬉尾鲜。 ——《骈字类编》
市 [ shì ]
名- 进行买卖、交易物品的地方。如:「夜市」、「米市」、「新装上市」。南朝梁·无名氏〈木兰诗〉二首之一:「西市买骏马,东市买鞍鞯。」
- 人口密集,工商业发达的城镇。如:「都市」、「城市」。
- 行政区域的划分单位。如:「台北市」、「台中市」、「新竹县竹北市」。
- 姓。如战国时燕国有市被。
- 买。南朝梁·无名氏〈木兰诗〉二首之一:「愿为市鞍马,从此替爷征。」《聊斋志异·卷一·王成》:「妪以钗授妇,使姑质钱市米,三日外请复相见。」
- 卖。《宋史·卷三·太祖本纪三》:「乙丑,诏市二价者以枉法论。」
汝 [ rǔ ]
代- 你。《书经·尧典》:「汝能庸命,巽朕位。」宋·陆游〈战城南〉诗:「诏书许汝以不死,股栗何为汗如洗!」
- 参见「汝水 」条。
- 姓。如明代有汝讷。
又 [ yòu ]
副- 表示重复或反复。如:「一天又一天」、「看了又看」。唐·白居易〈赋得古原草送别〉诗:「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 表示加强、加重的语气。有「并」的意思。如:「你又不是三岁小孩子,怎么不懂这个?」《史记·卷一二四·游侠传·序》:「要以功见言信,侠客之义又曷可少哉?」
- 表示意思更进一层。如:「他的病又加重了。」
- 表示转折。相当于「却」。《墨子·节葬下》:「欲以干上帝鬼神之福,又得祸焉。」
- 用来连结平列的词意,表示同时存在。如:「做得又快又好。」、「他又唱又跳。」《诗经·豳风·破斧》:「既破我斧,又缺我斨。」南朝齐·陆厥〈与沈约书〉:「辞既美矣,理又善焉。」
- 表示先后连接的情况或动作。如:「刚吃完饭又看起书来。」
- 表示数目的附加。如:「一又二分之一。」
- 二一四部首之一。
取 [ qǔ ]
动- 拿。如:「取款」、「各取所需」、「探囊取物」。唐·常建〈宿五度溪仙人得道处〉诗:「前溪遇新月,聊取玉琴弹。」
- 得到。如:「取乐」、「取暖」、「取信于人」。
- 接受、收受。如:「分文不取」。《孟子·离娄下》:「可以取,可以无取,取伤廉。」
- 捕捉。《诗经·豳风·七月》:「取彼狐貍,为公子裘。」
- 选择。如:「取士」、「取景」、「取道」、「取名」。《三国演义·第六三回》:「统令魏延为先锋,取南小路而进。」
- 求、寻求。如:「自取灭亡」。《文选·张衡·西京赋》:「列爵十四,竞媚取荣。」
- 迎娶。《诗经·豳风·伐柯》:「取妻如何?匪媒不得。」《史记·卷三三·鲁周公世家》:「庄公取齐女为夫人曰哀姜。」通「娶」。
- 置于动词后,表示动作的进行。唐·杜秋娘〈金缕衣〉诗:「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惜取少年时。」
- 姓。如宋代有取希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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