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典释义
(系统自动检索释义,仅供参考。)竟 jìng《國語辭典》
竟 [ jìng ]
动- 乐曲演奏完毕。《说文解字·音部》:「竟,乐曲尽为竟。」
- 完成、终了、完毕。如:「未竟之业」。《晋书·卷七九·谢安传》:「看书既竟,便摄放床上。」唐·柳宗元〈田家〉诗三首之三:「是时收获竟,落日多樵牧。」
- 穷究、追究。如:「穷原竟委」。《汉书·卷六八·霍光传》:「此县官重太后,故不竟也。」唐·颜师古·注:「竟,穷竟其事也。」
- 全、整。如:「竟日」、「竟夜」。唐·张九龄〈望月怀远〉诗:「情人怨遥夜,竟夕起相思。」
- 居然。如:「竟然」、「他竟敢不理我。」唐·杜甫〈陪郑广文游何将军山林〉诗一○首之三:「汉使徒空到,神农竟不知。」《红楼梦·第六二回》:「原来今日也是平姑娘的千秋,我竟不知。」
- 到底、终于。如:「有志者事竟成。」唐·李询〈赠织锦人〉诗:「札札机声晓复晡,眼穿力尽竟何如!」
- 直接。《三国演义·第四二回》:「我竟往夏口,尽起军前来相助。」
与 ( 與 ) yǔ/yù/yú
与 [ yǔ ]
- 给:赠~。~人方便。
- 交往,友好:相~。~国(相互交好的国家)。
- 赞助,赞许:~人为善。
- 〈书〉等待:时不我~。
- 〈连〉和:我~你。山~水。
- 〈介〉跟;向:~虎谋皮。生死~共。
- 参加:参~。~会。
- 同“欤”。
尚书(尚書)shàng shū
官名。始置于 战国 时,或称掌书,尚即执掌之义。 秦 为少府属官, 汉武帝 提高皇权,因尚书在皇帝左右办事,掌管文书奏章,地位逐渐重要。 汉成帝 时设尚书五人,开始分曹办事。 东汉 时正式成为协助皇帝处理政务的官员,从此三公权力大大削弱。 魏 晋 以后,尚书事务益繁。 隋 代始分六部, 唐 代更确定六部为吏、户、礼、兵、刑、工。从 隋 唐 开始,中央首要机关分为三省,尚书省即其中之一,职权益重。 宋 以后三省分立之制渐成空名,行政全归尚书省。 元 代存中书省之名,而以尚书省各官隶属其中。 明 初犹沿此制,其后废去中书省,径以六部尚书分掌政务,六部尚书遂等于国务大臣, 清 代相沿不改。 ——《漢語大詞典》
佩 pèi《國語辭典》
佩 [ pèi ]
名- 古人系在腰带上的一种装饰品。如:「玉佩」。《诗经·郑风·女曰鸡鸣》:「知子之来 之,杂佩以赠之。」也作「珮」。
- 系物在衣带或衣服上。如:「佩剑」、「佩玉」、「那警员身上佩带一把手枪。」《晋书·卷三六·张华传》:「吾少时有相者言,吾年出六十,位登三事,当得宝剑佩之。」
- 敬仰信服。如:「钦佩」、「敬佩」。南朝梁·江淹〈建平王谢玉环刀等启〉:「垂光既深,铭佩更积。」
遥应(遥應)yáo yìng
谓远远地配合呼应。《清史稿·万传》:“是时 王杲 领 建州 ,与 韃靼 东西遥应,窥 辽 塞, 万 支拄其间不令合。” 江地 《捻军史初探·皖北根据地失守与张洛行殉难》:“ 浙 东的 法国 洋枪队和 浙 西的 左宗棠 部 湘 军正相互遥应着阴谋夹攻 杭州 。” ——《漢語大詞典》
天子 tiān zǐ
古以君权为神所授,故称帝王为天子。《诗·大雅·江汉》:“明明天子,令闻不已。”《史记·五帝本纪》:“於是 帝尧 老,命 舜 摄行天子之政,以观天命。” 唐 高适 《燕歌行》:“男儿本自重横行,天子非常赐颜色。”《儒林外史》第三五回:“ 庄徵君 戴了朝巾,穿了公服,跟在班末,嵩呼舞蹈,朝拜了天子。” ——《漢語大詞典》
提 tí/dī/dǐ《國語辭典》
提 [ tí ]
动- 用手悬空拿著。如:「提灯」、「提水桶」、「提笔写作」。
- 从下往上移。如:「提升」、「提高」。
- 把预定时间往前移。如:「提前」、「提早」。
- 领取。如:「提货」、「提款」。
- 举出、揭示。如:「提名」、「提议」、「提要」、「提意见」。
- 振作。如:「提振精神」、「提神醒脑」。
- 说、谈。如:「提到」、「提及」、「旧事重提」、「这事不提也罢!」
- 警觉。《红楼梦·第六三回》:「他也不是好意的,少不得也要常提著些儿。」
- 舀酒、油等的长柄器具。如:「酒提」、「油提」。
- 姓。如春秋时晋国有提弥明,清代有提桥。
提 [ shí ]
- 参见「[[朱提]]」条。
提 [ dī ]
动- 投掷。《战国策·燕策三》:「(荆轲)乃引其匕首提秦王。不中,中柱。」《史记·卷八六·刺客传·荆轲传》:「是时侍医夏无且以其所奉药囊提荆轲也。」
- 参见「提防」、「提溜」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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