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典释义
(系统自动检索释义,仅供参考。)鬷假 zōng jiǎ
(1).谓祭祀时精诚上达于神。鬷,通“ 奏 ”;假,通“ 格 ”,至,致。
(2).引申为祭祀。 元 伯颜 《七哀》诗之二:“呜呼祖考兮俯鬷假,籩豆失荐兮我之责。”
语出《诗·商颂·烈祖》“鬷假无言”, 毛 传:“鬷,緫;假,大也。緫大无言,无争也。” 孔颖达 疏:“莫不揔集大众而能寂然无言语。”后以“鬷假”指大众。 ——《漢語大詞典》
(2).引申为祭祀。 元 伯颜 《七哀》诗之二:“呜呼祖考兮俯鬷假,籩豆失荐兮我之责。”
语出《诗·商颂·烈祖》“鬷假无言”, 毛 传:“鬷,緫;假,大也。緫大无言,无争也。” 孔颖达 疏:“莫不揔集大众而能寂然无言语。”后以“鬷假”指大众。 ——《漢語大詞典》
无 ( 無 ) wú《國語辭典》
无 [ wú ]
名- 二一四部首之一。→「無」的異體字(11249)
言 yán《國語辭典》
言 [ yán ]
动- 说、讲。如:「难言之隐」、「大言不惭」、「苦不堪言」、「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 谈论。《论语·学而》:「赐也,始可与言诗已矣。」宋·苏轼〈日喻〉:「故世之言道者,或即其所见而名之。」
- 陈述。唐·白居易〈琵琶行〉:「自言本是京城女,家在虾蟆陵下住。」
- 询问。《左传·昭公二十五年》:「叔孙氏之司马鬷戾言于其众曰:『若之何?』莫对。」
- 告诉、告知。《史记·卷九七·陆贾传》:「郦生瞋目案剑叱使者曰:『走!复入言沛公,吾高阳酒徒也,非儒人也。』」
- 话语、所说的话。如:「有言在先」、「忠言逆耳」、「人言可畏」。《论语·公冶长》:「今吾于人也,听其言而观其行。」
- 字。如:「七言诗」、「共三十万言」。《论语·卫灵公》:「子贡问曰:『有一言而可以终身行之者乎?』子曰:『其恕乎!』」
- 一句话称为「一言」。如:「一言兴邦」、「一言以蔽之」、「君子一言既出,驷马难追。」
- 学说、言论。如:「一家之言」。《孟子·滕文公下》:「杨朱、墨翟之言盈天下。天下之言,不归杨则归墨。」《韩非子·孤愤》:「又将以法术之言,矫人主阿辟之心,是与人主相反也。」
- 姓。如春秋时有言偃。
- 二一四部首之一。
- 语助词,无义:➊ 置于句首。《诗经·卫风·氓》:「夙兴夜寐,靡有朝矣。言既遂矣,至于暴矣。」《左传·僖公九年》:「凡我同盟之人,既盟之后,言归于好。」➋ 置于句中。《易经·系辞上》:「德言盛,礼言恭。」《诗经·邶风·泉水》:「驾言出游,以写我忧。」
言 [ yín ]
- 参见「言言」(二)条。
时 ( 時 ) shí
时 [ shí ]
- 一切事物不断发展变化所经历的过程:~间。~不我与。
- 较长的时间:~代。古~。
- 泛指一段时间:~光。~令。~分。
- 现在的,当前的:当~。~下。~务。~宜。
- 常常:~常。学而~习之。
- 一年中的一季:~序。四~如春。
- 旧时的记时单位,一昼夜十二分之一为一“时辰”,深夜十一点至次日凌晨一点为“子时”,中午十一点至一点为“午时”。
- 现在的记时单位,一昼夜的二十四分之一:~钟。~差(chā)。
- 某一时刻:按~上班。
- 不定时,有时候:~而。~阴~晴。
- 机会:~机。待~而动。
- 姓。
靡 mí《國語辭典》
靡 [ mǐ ]
动- 顺势倒下。如:「所向披靡」。《左传·庄公十年》:「吾视其辙乱,望其旗靡,故逐之。」《文选·潘岳·闲居赋》:「训若风行,应如草靡。」
- 没有。明·归有光〈先妣事略〉:「室靡弃物,家无闲人。」
- 奢侈。如:「奢靡」、「浮靡」。
- 细致。《楚辞·宋玉·招魂》:「靡颜腻理,遗视矊些。」
- 华丽美好。宋·苏轼〈论养士〉:「靡衣玉食以馆于上者,何可胜数!」
- 无、不。《诗经·小雅·节南山》:「不吊昊天,乱靡有定。」宋·陆游〈删定官供职谢启〉:「是以鄙夫深文而不知还,儒者高谈而靡适用。」
靡 [ mí ]
动- 浪费。《墨子·节葬下》:「此为辍民之事,靡民之财,不可胜计也。」通「糜」。
- 毁伤、碎烂。《淮南子·说山》:「比干以忠靡其体,被诛者非必忠也。」通「糜」。
- 腐败。如:「生活靡烂」。通「糜」。
有 yǒu/yòu《國語辭典》
有 [ yǒu ]
動- 表事實、狀況的正面存在,與「無」相對。如:「有困難」、「有利有弊」、「有學問」、「有錢」、「擁有」、「面有飢色」。
- 豐足、富裕。如:「他是個非常富有的人。」《詩經·大雅·公劉》:「止基迺理,爰眾爰有。」
- 多,表示時間久或年齡大。如:「本店開設有年。」、「母親已有了年紀。」
- 故意。如:「有心犯錯應嚴懲,無心疏忽可原諒。」
- 置於名詞前,作音節的襯字。如:「有夏」、「有清」。《韓非子·五蠹》:「當舜之時,有苗不服,禹將伐之。」
- 某,表示不確定。如:「有一天晚上」、「有人說你做人很講義氣。」
- 姓。如漢代有有祿。
有 [ yòu ]
副- 表示重複、反複、連續。唐·裴守真〈請重耕織表〉:「奸偽由此而生,黎庶緣斯而苦,此有國之大患也。」通「又」。
- 用於整數與餘數之間,表示數目的附加。如:「七十有七人」。《論語·為政》:「吾十有五而志於學,三十而立。」
争 ( 爭 ) zhēng《國語辭典》
- 「争 」的异体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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