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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忆香山居士语,还失笑,较争些。

方岳宋代〕《江城子

几年诗骨雪槎牙。痼烟霞。老生涯。五十八翁,堪喜亦堪嗟。忽忆香山居士语,还失笑,较争些。
荒寒梅坞月横斜。短篱遮。野人家。枝北枝南,须有两三花。紧闭竹门传语客,那得暇,尽由他。

词典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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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山居士失笑较争

忽 hū《國語辭典》

忽 [ hū ]

  1. 不留心、不注意。如:「忽略」、「疏忽」。唐·魏征〈论时政疏〉:「载舟覆舟,所宜深慎!奔车朽索,其可忽乎?」明·方孝孺〈深虑论〉:「然而祸常发于所忽之中,而乱常起于不足疑之事。」
  2. 轻视、瞧不起。汉·曹操〈表刘琮令〉:「蔑万里之业,忽三军之众。」唐·李白〈与韩荆州书〉:「愿君侯不以富贵而骄之,寒贱而忽之。」
  1. 突然。如:「忽喜忽忧」、「忽冷忽热」。唐·杜甫〈赠卫八处士〉诗:「昔别君未婚,儿女忽成行。」唐·白居易〈琵琶行〉:「忽闻水上琵琶声,主人忘归客不发。」
  1. 快速的、一瞬间。如:「倏忽」。《左传·庄公十一年》:「桀纣罪人,其亡也忽焉。」
  1. 姓。如明代有忽仲、忽明。
忆 ( 憶 ) yì
忆 [ yì ]
  1. 回想,想念:回~。追~。~苦思甜。
  2. 记得,记住:记~。记~犹新。
香山 xiāng shān
(1).山名。(1)在今 河南省 洛阳市 龙门山 之东。 唐 白居易 曾在此筑石楼,自号 香山居士 。(2)在 江苏省 吴县 西南。相传 吴王 种香处。下有采香径。(3) 北京市 西郊 西山 山岭之一。主峰 鬼见愁 ,形势峻拔。名胜古迹有 碧云寺 、 静宜园 、 双清别墅 、 香山寺 、 朝阳洞 等。园林清幽,景色宜人。为京郊游览胜地。
(2). 洛阳 龙门山 上 香山寺 的省称。 唐 白居易 《修香山寺记》:“ 洛 都四郊,山水之胜, 龙门 首焉; 龙门 十寺,观游之胜, 香山 首焉。”参见“ 香山寺 ”。  ——《漢語大詞典》
居士 jū shì
(1).古代称有德才而隐居不仕或未仕的人。《礼记·玉藻》:“居士锦带。” 郑玄 注:“居士,道艺处士也。”《韩非子·外储说右上》:“ 齐 东海上有居士曰 狂矞 、 华士 昆弟二人者立议曰:‘吾不臣天子,不友诸侯,耕作而食之,掘井而饮之,吾无求於人也。’”《魏书·儒林传·卢景裕》:“其叔父 同 职居显要,而 景裕 止於园舍,情均郊野,谦恭守道,贞素自得,由是世号居士。”《北史·韦夐传》:“ 夐 对翫琴书,萧然自逸,时人号为居士焉。”
(2).梵语意译。原指古 印度 吠舍种姓工商业中的富人,因信佛教者颇多,故佛教用以称呼在家佛教徒之受过“三归”、“五戒”者。《维摩诘经》称, 维摩诘 居家学道,号称 维摩居士 。 慧远 义记:“在家修道,居家道士,名为居士。”《南史·虞寄传》:“ 寄 因 宝应 不可諫,虑祸及己,乃为居士服以拒絶之。常居 东山寺 ,伪称脚疾,不復起。” 唐 元稹 《度门寺》诗:“舍利开层塔,香炉占小峯。道场居士置,经藏大师封。” 章炳麟 《建立宗教论》:“自我观之,居士、沙门,二者不可废一。” 鲁迅 《集外集拾遗补编·庆祝沪宁克复的那一边》:“饮酒食肉的阔人富翁,只要吃一餐素,便可以称为居士,算作信徒。”
(3).称道教中人。 宋 蔡绦 《铁围山丛谈》卷四:“ 政和 以后,道家者流始盛,羽士因援 江 南故事, 林灵素 等多赐号金门羽客、道士、居士者,必锡以涂金银牌,上有天篆,咸使佩之。”
(4).旧时出家人对在家人的泛称。 清 蒲松龄 《聊斋志异·道士》:“ 徐 嘲之曰:‘道长日为客,寧不一作主?’道士笑曰:‘道士与居士等,惟双肩承一喙耳。’”《儒林外史》第二十回:“﹝老和尚﹞説道:‘居士,你但放心,説凶得吉;你若果有些山高水低,这事都在我老僧身上。’”《花月痕》第五回:“老尼便向 痴珠 合掌道:‘居士何来?’”
(5).文人雅士的自称。如 李白 自称 青莲居士 ; 欧阳修 自称 六一居士 ; 苏轼 自称 东坡居士 。  ——《漢語大詞典》
语 ( 語 ) yǔ/yù
语 [ yǔ ]
  1. 话:~言。汉~。英~。~录。~汇。~重心长。
  2. 指“谚语”或“古语”:~云:“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3. 代替语言的动作:手~。旗~。
  4. 说:细~。低~。
语 [ yù ]
  1. 告诉:不以~人。
还 ( 還 ) huán/hái
还 [ huán ]
  1. 回到原处或恢复原状:~乡。~俗。衣锦~乡。返老~童。
  2. 回报别人对自己的行动。~手。~击。以眼~眼。以牙~牙。
  3. 偿付:归~。偿~。~本。原物奉~。
  4. 古同“”,环绕。
  5. 姓。
还 [ hái ]
  1. 依然,仍然:这本书~没有看完。
  2. 更加:今天比昨天~冷。
  3. 再,又:锻炼身体,~要注意休息。
  4. 尚,勉强过得去:身体~好。
  5. 尚且:他~搬不动,何况我呢?
失笑 shī xiào
不自主地发笑。《三国志·吴志·步骘传》“然时采其言,多所济赖” 裴松之 注引 晋 张勃 《吴录》:“后有 吕范 、 诸葛恪 为説 騭 所言,云:‘每读 步騭 表,輒失笑。’” 宋 苏轼 《文与可画篔簹谷偃竹记》:“发函得诗,失笑,喷饭满案。” 陈登科 《赤龙与丹凤》十四:“ 韦克 和 纪怀仁 手脸都在救火时沾满黑灰,相互一见面,不禁哑然失笑。”  ——《漢語大詞典》
较争(較争)jiào zhēng
差;差些。 金 元好问 《三士醉乐图》诗:“瓦盆一醉糊涂了,比似高谈却较争。” 元 王实甫 《西厢记》第四本第四折:“想着你废寝忘餐,香消玉减,花开花谢,犹自较争些。”一本作“觉争些”。  ——《漢語大詞典》
些 xiē/suò《國語辭典》

些 [ xiē ]

  1. 少量、一点。如:「些微」、「些许」、「些须」。《水浒传·第四一回》:「城里并无些动静。」
  2. 用于形容词后面,表示比较下少许的差别。如:「多些」、「简单些」、「方便些」、「容易些」。
  1. 量词。计算事物不确定数量的单位。如:「这些人」、「有些事情」、「买些金子」。《水浒传·第四回》:「老儿和这小厮上街来买了些鲜鱼、嫩鸡。」

些 [ suò ]

  1. 用于句末。表示疑问、感叹、劝阻等语气。在《楚辞·招魂》中常见。《楚辞·宋玉·招魂》:「魂兮归来,南方不可以止些。」宋·沈括《梦溪笔谈·卷三·辩证》:「楚词招魂尾句皆曰『些』。今夔峡、湖湘及南北江獠人凡禁咒句尾皆称『些』。此乃楚人旧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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