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思抡群材,一为国家治。
山城树叶红,下有碧溪水。溪桥向吴路,酒旗夸酒美。
下马此送君,高歌为君醉。念君苞材能,百工在城垒。
空山三十年,鹿裘挂窗睡。自言陇西公,飘然我知己。
举酒属吴门,今朝为君起。悬弓三百斤,囊书数万纸。
战贼即战贼,为吏即为吏。尽我所有无,惟公之指使。
予曰陇西公,滔滔大君子。常思抡群材,一为国家治。
譬如匠见木,碍眼皆不弃。大者粗十围,小者细一指。
cq橛与栋梁,施之皆有位。忽然竖明堂,一挥立能致。
予亦何为者,亦受公恩纪。处士有常言,残虏为犬豕。
常恨两手空,不得一马箠。今依陇西公,如虎傅两翅。
公非刺史材,当坐岩廊地。处士魁奇姿,必展平生志。
东吴饶风光,翠巘多名寺。疏烟亹亹秋,独酌平生思。
因书问故人,能忘批纸尾。公或忆姓名,为说都憔悴。
下马此送君,高歌为君醉。念君苞材能,百工在城垒。
空山三十年,鹿裘挂窗睡。自言陇西公,飘然我知己。
举酒属吴门,今朝为君起。悬弓三百斤,囊书数万纸。
战贼即战贼,为吏即为吏。尽我所有无,惟公之指使。
予曰陇西公,滔滔大君子。常思抡群材,一为国家治。
譬如匠见木,碍眼皆不弃。大者粗十围,小者细一指。
cq橛与栋梁,施之皆有位。忽然竖明堂,一挥立能致。
予亦何为者,亦受公恩纪。处士有常言,残虏为犬豕。
常恨两手空,不得一马箠。今依陇西公,如虎傅两翅。
公非刺史材,当坐岩廊地。处士魁奇姿,必展平生志。
东吴饶风光,翠巘多名寺。疏烟亹亹秋,独酌平生思。
因书问故人,能忘批纸尾。公或忆姓名,为说都憔悴。
词典释义
(系统自动检索释义,仅供参考。)常思
耶律楚材诗未得开怀重话旧常思抵足共论文 ——《韵府拾遗 支韵》
抡 ( 掄 ) lūn/lún
抡 [ lūn ]
- 手臂用力旋动:~刀。~拳。
- 选择:~材(➊选择木材;➋选择人才)。
群 qún《國語辭典》
群 [ qún ]
名- 相聚一起的人或物。如:「鳥群」、「三五成群」、「鶴立雞群」。《禮記·檀弓上》:「吾離群而索居,亦已久矣。」唐·白居易〈與元九書〉:「群分而氣同,形異而情一。」
- 量詞。計算群聚的人或物的單位。如:「一群牛」、「一群小孩」。《紅樓夢·第二七回》:「只見寶釵出來了,寶玉、襲人一群人都送了出來。」
- 聚集、聚合。《國語·齊語》:「令夫士,群萃而州處。」《荀子·勸學》:「草木疇生,禽獸群焉,物各從其類也。」
- 眾多。如:「群英」、「群經諸子」。《禮記·中庸》:「體群臣也。」唐·王勃〈滕王閣序〉:「登高作賦,是所望於群公。」
- 成群的。如:「群島」、「群峰」、「群居」。
- 群集、成群。如:「群起而攻之。」《楚辭·屈原·九章·懷沙》:「邑犬之群吠兮,吠所怪也。」
材 cái《國語辭典》
材 [ cái ]
名- 木料、树干。如:「木材」、「就地取材」。《孟子·梁惠王上》:「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
- 原料、可供制造的物料。如:「药材」、「器材」、「建材」、「钢材」。
- 棺材的简称。如:「寿材」。《红楼梦·第一一六回》:「我为是好几口材都要带回去。」
- 资料。如:「教材」、「题材」、「素材」。
- 资质、能力。如:「因材施教」。《左传·隐公五年》:「其材不足以备器用,则君不举也。」
- 有才能的人。如:「人材」。《文选·曹植·赠丁翼诗》:「大多国良材,譬海出明珠。」
- 闽南方言。量词。计算某些建材体积或面积的单位。如:「今天工地共进了三百材榉木和三分厚的玻璃两百材。」
- 处置、安排。《国语·郑语》:「计亿事,材兆物。」通「裁」。
一 yī《國語辭典》
一 [ yī ]
名- 自然數的開始。如:「一、二、三……。」大寫作「壹」。阿拉伯數字作「1」。
- 姓。如明代有一炫宗。
- 二一四部首之一。
- 單個。如:「一人」、「一物兩用」。
- 相同、一致。如:「一模一樣」、「大小不一」。
- 專注的。如:「一心一意」、「專一不變」。
- 全、滿、整。如:「一身是汗」、「一屋子人」、「一身是膽」。
- 每、各。如:「一班五十人」、「一頁六百字」、「共派八隊,一隊二十人。」
- 一次。如:「一而再,再而三。」《禮記·中庸》:「人一能之,己百之。」
- 另外的。如:「蟬,一名知了。」、「番茄,一名西紅柿。」
- 統一。《孟子·梁惠王上》:「不嗜殺人者能一之。」
- 才、剛剛。如:「一聽就懂」、「天一亮,他就起來。」
- 偶然。如:「一不小心」、「一不留神」。
- 表示加強的動作或突然的現象。如:「把頭一扭」、「用手一摸」、「天氣一涼,就感冒了。」
- 概括。如:「一般來說」。
- 每每、每逢。如:「一想到那件事,她總是笑個不停。」
- 放在二疊字動詞之間,表行為是不費力或嘗試性的。如:「雙手動一動」、「問一問」、「隨便說一說」。
- 事物的某方面。如:「一則以喜,一則以憂。」、「一不沾親,二不帶故。」
- 竟、乃。表示事出意外。如:「一至於斯」。《史記·卷六八·商君傳》:「嗟乎,為法之敝一至此哉!」
- 皆。《荀子·勸學》:「端而言,蠕而動,一可以為法則。」
- 表示程度,加強語氣。《文選·古詩十九首·西北有高樓》:「上有絃歌聲,音響一何悲 。」《戰國策·燕策一》:「因仰而弔齊王桉戈而郤曰:『此一何慶弔相隨之速也?』」
- 或。《莊子·應帝王》:「泰氏其臥徐徐,其覺于于,一以己為馬,一以己為牛。」
- (「一」字單用或在一詞一句的末尾,念陰平聲;在去聲字前,念陽平聲;在陰平、 陽平、上聲之前,念去聲。)
为国(爲國)wèi guó
治国。《论语·里仁》:“能以礼让为国乎?” 邢昺 疏:“为,犹治也。”《战国策·秦策三》:“善为国者,内固其威,而外重其权。”《管子·国蓄》:“凡将为国,不通於轻重,不可为笼以守民。” 清 姚康 《〈嵞山集〉序》:“顾 楚 之为国, 唐 之为天下,当其时皆何如?” ——《漢語大詞典》
家 jiā/jia/jie《國語辭典》
家 [ jiā ]
名- 眷屬共同生活的場所。如:「家庭」、「回家」。唐·賀知章〈回鄉偶書〉詩二首之一:「少小離家老大回,鄉音無改鬢毛衰。」
- 一門之內共同生活的人。《呂氏春秋·先識覽·察微》:「吳人應之不恭,怒殺而去之,吳人往報之,盡屠其家。」
- 學術流派。如:「儒家」、「道家」、「百家爭鳴」、「一家之言」。
- 經營某種行業或具有某種身分的人。如:「農家」、「商家」、「店家」、「少東家」。
- 尊稱學有專長或有專門技術的人。如:「專家」、「文學家」、「科學家」。
- 自稱或稱別人。如:「自家」、「咱家」、「哀家」、「姑娘家」、「小孩子家」、「婦道人家」。
- 古代大夫所統治的政治區域。與「國」相對。《論語·季氏》:「丘也聞有國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貧而患不安。」
- 私有財產。《韓非子·外儲說左上》:「夫賣庸而播耕者,主人費家而美食。」《史記·卷八五·呂不韋傳》:「諸嫪毐舍人皆沒其家而遷之蜀。」
- 量詞。計算家庭、店鋪、大型企業等的單位。如:「住戶不滿十家」、「三家報社」、「只此一家,別無分號。」、「開了三家分公司。」
- 姓。如周代有家伯。
- 居住。《文選·江淹·別賦》:「又若君居淄右,妾家河陽。」
- 對人謙稱自己的親長。如:「家父」、「家母」、「家兄」。
- 家中的。如:「家事」、「家人」、「家產」、「家業」、「家僮」。
- 家中飼養的。如:「家畜」、「家禽」。
- 置於句中。相當於「地」、「的」。元·蕭德祥《殺狗勸夫·第二折》:「他道俺哥哥十分家沉醉,且吃些兒熱湯熱水。」《西遊記·第五一回》:「大碗家寬懷暢飲。」
家 [ gū ]
名- 對女子的尊稱。《後漢書·卷八四·列女傳·曹世叔妻傳》:「扶風曹世叔妻者,同郡班彪之女也,名昭……。帝數召入宮,令皇后諸貴人師事焉,號曰大家。 」同「姑 」。
治 zhì《國語辭典》
治 [ zhì ]
动- 管理、统理。如:「统治」、「治国」。《礼记·大学》:「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
- 诊疗。如:「治病」、「医治」。
- 整理、修建。如:「治水」、「整治」。《汉书·卷六九·赵充国传》:「缮治邮亭。」
- 研究。如:「治学」。《汉书·卷四九·鼌错传》:「齐有伏生,故秦博士,治尚书。」
- 惩罚。如:「治罪」、「处治」。《文选·诸葛亮·出师表》:「治臣之罪。」
- 经营。如:「治产」。《三国志·卷三五·蜀书·诸葛亮传》:「随身衣食,悉仰于官,不别治生,以长尺寸。」
治 [ chí ]
动- 之读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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