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引为曹,握手无罚
孔子曰:“六艺于治一也。《礼》以节人,《乐》以发和,《书》以道事,《诗》以达意,《易》以神化,《春秋》以义。”太史公曰:“天道恢恢,岂不大哉!谈言微中,亦可以解纷。
淳于髡者,齐之赘婿也。长不满七尺,滑稽多辩,数使诸侯,未尝屈辱。齐威王之时喜隐,好为淫乐长夜之饮,沉湎不治,委政卿大夫。百官荒乱,诸侯并侵,国且危亡,在于旦暮,左右莫敢谏。淳于髡说之以隐曰:“国中有大鸟,止王之庭,三年不蜚又不呜,王知此鸟何也?”王曰:“此鸟不飞则已,一飞冲天;不鸣则已,一鸣惊人。”于是乃朝诸县令长七十二人,赏一人,诛一人,奋兵而出。诸侯振惊,皆还齐侵地。威行三十六年。语在《田完世家》中。
威王八年,楚人发兵加齐。齐王使淳于髡之赵请救兵,赍金百斤,车马十驷。淳于髡仰天大笑,冠缨索绝。王曰:“先生少之乎?”髡曰:“何敢!”王曰:“笑岂有说乎?”髡曰:“今者臣从东方来,见道旁有禳田者,操一豚蹄,酒一盂,祝曰:‘瓯窭满篝,污邪满车,五谷蕃熟,穰穰满家。’臣见其所持者狭而所欲者奢,故笑之。”于是齐威王乃益赍黄金千溢,白璧十双,车马百驷。髡辞而行,至赵。赵王与之精兵十万,革车千乘。楚闻之,夜引兵而去。
威王大悦,置酒后宫,召髡赐之酒。问曰:“先生能饮几何而醉?”对曰:“臣饮一斗亦醉,一石亦醉。”威王曰:“先生饮一斗而醉,恶能饮一石哉!其说可得闻乎?”髡曰:“赐酒大王之前,执法在傍,御史在后,髡恐惧俯伏而饮,不过一斗径醉矣。若亲有严客,髡帣韝鞠,侍酒于前,时赐馀沥,奉觞上寿,数起,饮不过二斗径醉矣。若朋友交游,久不相见,卒然相覩,欢然道故,私情相语,饮可五六斗径醉矣。若乃州闾之会,男女杂坐,行酒稽留,六博投壶,相引为曹,握手无罚,目眙不禁,前有堕珥,后有遗簪,髡窃乐此,饮可八斗而醉二三。日暮酒阑,合尊促坐,男女同席,履舄交错,杯盘狼藉,堂上烛灭,主人留髡而送客。罗襦襟解,微闻芗泽,当此之时,髡心最欢,能饮一石。故曰酒极则乱,乐极则悲,万事尽然。”言不可极,极之而衰,以讽谏焉。齐王曰:“善。”乃罢长夜之饮,以髡为诸侯主客。宗室置酒,髡尝在侧。
词典释义
(系统自动检索释义,仅供参考。)- 做,行,做事:~人。~时。~难。不~己甚(不做得太过分)。
- 当做,认做:以~。认~。习以~常。
- 变成:成~。
- 是:十两~一斤。
- 治理,处理:~政。
- 被:~天下笑。
- 表示强调:大~恼火。
- 助词,表示反诘或感叹:敌未灭,何以家~?
- 姓。
- 替,给:~民请命。~虎作伥。~国捐躯。
- 表目的:~了。~何。
- 对,向:不足~外人道。
- 帮助,卫护。
曹 [ cáo ]
名- 古代訴訟時,稱原告和被告兩方為「兩曹」。
- 古代分科辦事的官署部門或官職。《續漢書志·第二六·百官志三》:「成帝初置尚書四人,分為四曹。」《文明小史·第七回》:「現在的人,都把知府看得是個閑曹。」
- 群眾、同伴。《左傳·昭公十二年》:「周原伯絞虐其輿臣,使曹逃。」唐·杜甫〈曲江三章章五句〉三首之一:「白石素沙亦相蕩,哀鴻獨叫求其曹。」
- 國名。周代諸侯國之一。故址約在今大陸地區山東西部。
- 姓。如三國時魏有曹植。
- 等輩、儕類。如:「爾曹」、「吾曹」、「女曹」。《後漢書·卷四七·班超傳》:「卿曹與我俱在絕域,欲立大功以求富貴。」
- 共同、一齊。《國語·周語下》:「且民所曹好,鮮其不濟也。」
(2).今用为见面、分别的礼节,也用来表示慰问或祝贺。 赵大年 《公主的女儿》三:“作揖变成了握手。”
(3).拳屈手指。 汉 焦赣 《易林·乾之履》:“空拳握手,倒地更起。”
(4).指拳屈手指以掬物。《管子·弟子职》:“凡拼之道,实水於盘。攘臂袂及肘,堂上则播洒,屋中握手。” 尹知章 注:“堂上宽,故播散而洒;室中隘,故握手为掬以洒。”
古代死者入殓时套在死者手上的殓衣。以布帛缝制,形如直囊。《仪礼·士丧礼》:“握手,用玄,纁里,长尺二寸,广五寸,牢中旁寸,著组繫。” 贾公彦 疏:“名此衣为握,以其在手故言握手,不谓以手握之为握手。” ——《漢語大詞典》
无 [ wú ]
名- 二一四部首之一。→「無」的異體字(11249)
- ◎ 处分犯罪、犯错误或违犯某项规则的人:~款。~球。惩~。~不当罪(处罚过严或过宽,与所犯的罪行不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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