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诗词网

暖风熏得游人醉,直把杭州作汴州。

林升宋代〕《题临安邸

山外青山楼外楼,西湖歌舞几时休?
暖风熏得游人醉,直把杭州作汴州。

词典释义

  (系统自动检索释义,仅供参考。)
暖风游人杭州汴州

暖风(暖風,煖風)nuǎn fēng
和暖的风。《吕氏春秋·季秋》:“﹝季秋﹞行春令,则暖风来至。” 唐 韩愈 《奉和兵部张侍郎》:“暖风抽宿麦,清雨卷归旗。” 元 贡性之 《暮春》诗之一:“ 吴 娃二八正娇容,鬭草寻花趁暖风。” 许杰 《惨雾》上:“暖风轻拂柳梢,新蝉开始歌唱。”
煖風:和暖的风。《礼记·月令》:“﹝季秋之月﹞行春令,则煖风来至,民气解惰,师兴不居。”  ——《漢語大詞典》
熏 xūn/xùn《國語辭典》

熏 [ xūn ]

  1. 烟火向上冒。《说文解字·屮部》:「熏,火烟上出也。」
  2. 用烟熏。《诗经·豳风·七月》:「穹窒熏鼠,塞向墐户。」唐·李商隐〈无题〉诗四首之一:「蜡照半笼金翡翠,麝熏微度绣芙蓉。」
  3. (烟、气等)​侵袭。如:「臭气熏人」。《乐府诗集·卷六五·杂曲歌辞五·南朝宋·鲍照·苦热行》:「瘴气昼熏体,菵露夜霑衣。」唐·韩愈〈八月十五夜赠张功曹〉诗:「下床畏蛇食畏药,海气湿蛰熏腥臊。」
  4. 用香料涂身。唐·韩愈〈答吕毉山人书〉:「方将坐足下,三浴而三熏之。」
  5. 一种烹饪方法。以松枝、木炭、茶叶等的火烟烧烤食物,使其具有特殊的风味。如:「熏鱼」。
  1. 暖和的。如:「熏风」。
  1. 和悦的。参见「[[熏熏]]」条。

熏 [ xùn ]

  1. 窒息而中毒。如:「小心不要被煤气熏著了。」
  1. 声名狼藉。如:「这个人都熏了,谁也不愿与他共事。」
得 dé/děi/de《國語辭典》

得 [ dé ]

  1. 获、取。与「失」相对而言。如:「鹬蚌相争,渔翁得利。」《孟子·告子上》:「求则得之,舍则失之。」
  2. 演算产生结果。如:「三三得九。」
  3. 遇。如:「得便」、「得空即前往拜访。」
  4. 契合、适宜。如:「得体」、「得法」。汉·王襃〈圣主得贤臣颂〉:「聚精会神,相得益章。」
  5. 快意、满足。《史记·卷六二·管晏传》:「意气扬扬,甚自得也。」
  6. 可以、能够。如:「得过且过」、「不得抽烟!」、「得饶人处且饶人」、「所有员工均得摸彩。」
  7. 用于谈话终了之时,表反对、禁止或同意。如:「得了,别再出馊主意了!」、「得,我们就照你的方法去做。」
  1. 相当于「何」、「岂」、「那」、「怎」、「难道」等,表示反诘的语气。唐·杜甫〈后苦寒行〉二首之二:「巴东之峡生凌澌,彼苍回斡人得知。」
  1. 置于动词之后,无义。唐·杜甫〈绝句漫兴〉诗九首之二:「恰似春风相欺得,夜来吹折数枝花。」

得 [ de ]

  1. 用在动词、形容词后面,表示结果或性状。如:「跑得快」、「觉得很好」、「美得冒泡」。

得 [ děi ]

  1. 应该、必须、需要。如:「你总得让我把话说完。」《红楼梦·第六六回》:「出了月就起身,得半个工夫才回来。」

得 [ dǎi ]

  1. 遭受。如:「他作恶多端,得了报应也是应该的。」
游人(遊人)yóu rén
(1).无产业的流浪者。 汉 桓宽 《盐铁论·相刺》:“古者经井田,制廛里,丈夫治其田畴,女子治其麻枲,无旷地,无游人。”
(2).流民。指无田可耕,流离失所的人。《新唐书·韩琬传》:“夫流亡之人非爱羈旅、忘桑梓也,歛重役亟,家产已空,邻伍牵连,遂为游人。”
(3).游玩的人。 宋 苏轼 《泛舟城南会者五人分韵赋诗得人皆苦炎字》:“桥上游人夜未厌,共依水槛立风簷。”《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二二回:“此时天气寒冷,游人絶少。” 郁达夫 《临平登山记》:“ 龙洞道观 的所以得至今庙貌重新,游人争集者,想来 小康王 的功劳,一定要居其大半。”
(1).闲散的人;无职业者。 汉 桓宽 《盐铁论·相刺》:“古者经井田,制廛里,丈夫治其田畴,女子治其麻枲,无旷地,无游人。”《后汉书·荀悦传》:“故在上者先丰人财以定其志,帝耕籍田,后桑蚕宫,国无游人,野无荒业,财不贾用,力不妄加,以周人事。是谓养生。”
(2).游子;离家在外或久居外乡的人。 南朝 梁 柳恽 《捣衣诗》:“行役滞风波,游人淹不归。” 前蜀 韦庄 《菩萨蛮》词:“人人尽説 江 南好,游人只合 江 南老。” 明 冯梦龙 《洒雪堂·魏生适越》:“鸟倦亦飞慵,游人兴不穷。” 清 王昊 《平淮西碑》诗:“只今苍碣斜阳外,频见游人驻马蹄。”
(3).游客;游逛的人。 宋 范成大 《马迹石》诗:“游人欲识仙踪处,但觅苍崖白塔来。” 元 徐再思 《蟾宫曲·西湖寻春》:“清明春色三分,湖上行舟,陌上游人。” 清 潘耒 《韩蕲王墓碑歌》:“梅花落尽梨花开,游人络绎 灵巖 来。”  ——《漢語大詞典》
醉 zuì《國語辭典》

醉 [ zuì ]

  1. 饮酒过量以致神志不清。如:「不醉不归」。南朝梁·萧统〈陶渊明传〉:「渊明若先醉,便语客:『我醉欲眠,卿可去。』」
  2. 沉迷、迷恋。如:「沉醉」、「心醉」、「陶醉」。
  1. 喝酒过多而神志模糊的样子。如:「醉汉」、「烂醉如泥」。
  2. 用酒浸渍的。如:「醉虾」、「醉鸡」。《儒林外史·第二八回》:「堂官上来问菜,季恬逸点了一卖肘子、一卖板鸭、一卖醉白鱼。」
直 zhí《國語辭典》

直 [ zhí ]

  1. 不弯曲的。如:「笔直」、「直线」。
  2. 不邪曲,没有私心的。如:「正直」、「耿直」。
  3. 纵的、竖的。如:「直行书写」、「铅直线」。
  4. 行为或性格坦白爽快。如:「心直口快」、「直性子」。
  5. 呆板、僵硬。如:「两眼发直」、「双腿僵直」。
  1. 但、只、不过。《孟子·梁惠王上》:「直不百步耳,是亦走也。」
  2. 竟然、居然。金·元好问〈水调歌头·恨人闲〉词:「恨人闲、情是何物,直教生死相许?」《水浒传·第一回》:「我直如此有眼不识真师,当面错过。」
  3. 没有间隔的。参见「直达 」条。
  1. 抵得上。《史记·卷三○·平准书》:「乃以白鹿皮方尺,缘以藻缋,为皮币,直四十万。」通「值」。
  2. 抵挡。《汉书·卷二三·刑法志》:「魏之武卒不可以直秦之锐士。」
  3. 当班、站勤。《金史·卷一七·哀宗本纪上》:「日二人直,备顾问。」通「值」。
  1. 报酬、酬金。《后汉书·卷四七·班超传》:「为官写书,受直以养老母。」
  2. 姓。如汉代有直不疑。
把 bǎ/bà《國語辭典》

把 [ bǎ ]

  1. 握住、拿著。如:「把手言欢」、「把住栏干」。《说文解字·手部》:「把,握也。」唐·孟浩然〈过故人庄〉诗:「开筵面场圃,把酒话桑麻。」
  2. 看守。如:「把守」、「把关」。唐·贯休〈古塞下曲〉七首之一:「下营依遁甲,分帅把河隍。」《水浒传·第六一回》:「守门的左右约有四五十军士,簇捧著一个把门的官人在那里坐定。」
  3. 给与。《儒林外史·第四七回》:「虞家小厮又悄悄的从后门叫了一个卖草的,把他四个钱。」
  4. 抱著小孩大小便。如:「把屎」、「把尿」。
  1. 量词:➊ ​ 计算有柄、有把手器物的单位。如:「一把刀」、「两把伞」。➋ ​ 计算成束的长条状物品的单位。如:「一把葱」、「两把筷子」、「三把火把」。➌ ​ 计算手所能盈握数量的单位。如:「一把盐」、「两把花生米」。➍ ​ 计算手部动作的单位。如:「推他一把」、「拉你一把」。➎ ​ 计算火的单位。如:「放一把火」、「一把怒火」、「一把无名火」。
  1. 表示约数。如:「丈把长」、「个把钟头」。《儒林外史·第二回》:「李老爹这几年在新任老爷手里著实跑起来了,怕不一年要寻千把银子。」
  1. 将:➊ ​ 表示处理、处置的意思。如:「把门关上」、「把脸洗净」。➋ ​ 表示致使、导致的意思。如:「把他惹恼了」、「把你气哭了」、「把我急疯了」。
  2. 被。元·萧德祥《杀狗劝夫·第二折》:「这明明是天赐我两个横财,不取了他的,倒把别人取了去。」

把 [ bǎi ]

  1. (一)​1.之又音。

把 [ bà ]

  1. 柄,器具上便于手拿的部分。如:「枪把」、「刀把」。唐·陆德明《经典释文·卷一一·礼记音义之一》:「把中,音霸,手执处也。」也称为「把儿」、「把子」。
  2. 花、叶或果实等的梗子。如:「花把儿」、「叶把儿」。
杭州 háng zhōu
中国东部浙江省濒杭州湾的港市,浙江省省会,中国六大古都之名,是历史文化名城和著名风景区  ——《整理自网络》
作 zuò《國語辭典》

作 [ zuò ]

  1. 興起、振起。如:「興風作浪」。《說文解字·人部》:「作,起也。」《易經·乾卦·九五》:「雲從龍,風從虎,聖人作而萬物睹。」《左傳·莊公十年》:「一鼓作氣,再而衰,三而竭。」
  2. 造就、培育。如:「天作之合」。《書經·康誥》:「亦惟助王宅天命,作新民。」
  3. 創作。如:「寫作」、「作畫」、「作詩」。《論語·述而》:「述而不作,信而好古。」
  4. 進行、舉行。如:「作戰」、「作簡報」。
  5. 為、當。如:「認賊作父」。
  6. 假裝。如:「裝腔作勢」、「裝模作樣」。
  7. 進行某事。如:「作媒」、「作證」、「作事」。同「做 」。
  8. 成為。如:「作人」、「作官」。同「做 」。
  9. 製造。唐·秦韜玉〈貧女〉詩:「苦恨年年壓金線,為他人作嫁衣裳。」
  1. 事業。如:「工作」。《禮記·緇衣》:「毋以小謀敗大作,毋以嬖御人疾莊后。」
  2. 詩文書畫與藝術品稱為「作」。如:「傑作」、「佳作」、「名作」。

作 [ zuó ]

  1. 參見「作摩」、「作料」等條。

作 [ zuō ]

  1. 工人、工匠。如:「木作」、「石作」、「瓦作」。
  2. 製作某些工藝作品的場所。如:「作坊」。《三國志·卷二四·魏書·孫禮傳》:「禮徑至作所。不復重奏,稱詔罷民,帝奇其意而不責也。」
  1. 招惹、自找。如:「自作自受」。
汴州
韩愈送权秀才序相国陇西公既平汴州天子命御史大夫吴县男为军司马门下之士权生实从之来  ——《骈字类编》

释义为系统自动检索,难免有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