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恽材朽行秽,文质无所底,幸赖先人余业,得备宿卫。

杨恽两汉〕《报孙会宗书

  恽材朽行秽,文质无所底,幸赖先人余业,得备宿卫。遭遇时变,以获爵位。终非其任,卒与祸会。足下哀其愚,蒙赐书教督以所不及,殷勤甚厚。然窃恨足下不深推其终始,而猥随俗之毁誉也。言鄙陋之愚心,若逆指而文过;默而息乎,恐违孔氏各言尔志之义。故敢略陈其愚,惟君子察焉。

  恽家方隆盛时,乘朱轮者十人,位在列卿,爵为通侯,总领从官,与闻政事。曾不能以此时有所建明,以宣德化,又不能与群僚同心并力,陪辅朝庭之遗忘,已负窃位素餐之责久矣。怀禄贪势,不能自退,遂遭变故,横被口语,身幽北阙,妻子满狱。当此之时,自以夷灭不足以塞责,岂意得全首领,复奉先人之丘墓乎?伏惟圣主之恩不可胜量。君子游道,乐以忘忧;小人全躯,说以忘罪。窃自念过已大矣,行已亏矣,长为农夫以末世矣。是故身率妻子,戮力耕桑,灌园治产,以给公上,不意当复用此为讥议也。

  夫人情所不能止者,圣人弗禁。故君父至尊亲,送其终也,有时而既。臣之得罪,已三年矣。田家作苦。岁时伏腊,烹羊炰羔,斗酒自劳。家本秦也,能为秦声。妇赵女也,雅善鼓瑟。奴婢歌者数人,酒后耳热,仰天抚缶而呼乌乌。其诗曰:“田彼南山,芜秽不治。种一顷豆,落而为萁。人生行乐耳,须富贵何时!”是日也,奋袖低昂,顿足起舞;诚滛荒无度,不知其不可也。恽幸有余禄,方籴贱贩贵,逐什一之利。此贾竖之事,污辱之处,恽亲行之。下流之人,众毁所归,不寒而栗。虽雅知恽者,犹随风而靡,尚何称誉之有?董生不云乎:“明明求仁义,常恐不能化民者,卿大夫之意也。明明求财利,常恐困乏者,庶人之事也。”故道不同,不相为谋,今子尚安得以卿大夫之制而责仆哉!

  夫西河魏土,文侯所兴,有段干木、田子方之遗风,漂然皆有节概,知去就之分。顷者足下离旧土,临安定,安定山谷之间,昆戎旧壤,子弟贪鄙,岂习俗之移人哉?于今乃睹子之志矣!方当盛汉之隆,愿勉旃,毋多谈。

词典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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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朽行秽文质无所幸赖先人余业宿卫

恽 ( 惲 ) yùn
恽 [ yùn ]
  1. 重(zhòng )厚。
  2. 姓。
材朽行秽(材朽行穢)cái xiǔ xíng huì
谓无才无德。有时用为谦词。 汉 杨恽 《报孙会宗书》:“ 惲 材朽行秽,文质无所底。”  ——《漢語大詞典》
文质(文質)wén zhì
(1).文华与质朴。 晋 杜预 《〈春秋经传集解〉序》:“史有文质,辞有详略。” 孔颖达 疏:“史文则辞华,史质则辞直,华则多详,直则多略。”《旧唐书·文苑传序》:“殊不知世代有文质,风俗有淳醨。” 明 冯梦龙 《智囊补·上智·使马圉》:“ 马圉 之説诚善,假使出 子贡 之口,野人仍不从。何则?文质貌殊,其神固已离矣。” 姚华 《论文后编》:“夫均文质者,莫三百篇若。诗亡而文质分, 赵 得其质, 楚 得其文。”
(2).文字与质地。《汉书·食货志下》:“﹝ 王莽 ﹞铸作钱布皆用铜,殽以连锡,文质周郭仿 汉 五銖钱云。”  ——《漢語大詞典》
无所(無所)wú suǒ
(1).没有地方;没有处所。 汉 枚乘 《七发》:“今夫贵人之子,必宫居而闺处,内有保母,外有傅父,欲交无所。” 唐 韩愈 《祭张给事文》:“上不负汝,为此不祥,将死无所。” 清 蒲松龄 《聊斋志异·细柳》:“积数月,乞食无所,憔悴自归。”
(2).表示否定不必明言或不可明言的人或事物。《周礼·考工记·轮人》:“无所取之,取诸圜也。” 郑玄 注:“非有他也,圜使之然也。”《后汉书·杜乔传》:“先是 李固 见废,内外丧气,羣臣侧足而立,唯 乔 正色无所回橈。”《通典·食货九》:“ 后魏 初至 太和 钱货无所用也。” 明 陈文烛 《〈少室山房笔丛〉序》:“大哉 孔子 !博学无所成名。” 瞿秋白 《文艺的自由和文学家的不自由》:“漂亮是美,‘艺术的价值’也是美--抽象的美,无所附丽的美。”  ——《漢語大詞典》
底 dǐ/de《國語辭典》

底 [ dǐ ]

  1. 器物或物體的最下部分。如:「鞋底」、「碗底」、「海底」、「井底」。
  2. 根源、底細。如:「謎底」、「揭底」、「摸底兒」、「尋根究底」。
  3. 末了、盡頭。如:「年底」、「月底」。
  4. 草稿、原本。如:「草底」、「存底」、「留個底兒」。
  5. 基本組成部分。如:「班底」、「紅底金字」。
  1. 到達。如:「終底於成」、「無所底極」。
  1. 何?什麼。表疑問。如:「干卿底事?」宋·蘇軾〈謝人見和前篇〉詩二首之二:「得酒強歡愁底事,閉門高臥定誰家?」

底 [ de ]

  1. 結構助詞。用在名詞或代名詞後面,表示所有的意思。如:「我底書」、「他底筆」。同「的 」。
幸赖(幸賴)xìng lài
幸亏依靠;有幸依靠。 汉 杨恽 《报孙会宗书》:“ 惲 材朽行秽,文质无所厎,幸赖先人餘业,得备宿卫。”《后汉书·朱晖传》:“幸赖 顺烈皇后 初政清静,内外同力,反乃讨定。” 许地山 《无忧花》:“所得薪俸虽不很够用,幸赖祖宗给他留下一点产业,还可以勉强度过日子。”  ——《漢語大詞典》
先人 xiān rén
(1).祖先。《书·多士》:“惟尔知惟 殷 先人,有册有典。” 孔 传:“言汝所亲知 殷 先世有册书典籍。” 晋 葛洪 《抱朴子·自叙》:“又累遭兵火,先人典籍荡尽。” 唐 韩愈 《感二鸟赋》:“幸生天下无事时,承先人之遗业。” 清 昭梿 《啸亭杂录·傅阁峰尚书》:“我先人披荆棘,厉血刃,与 喀尔喀 争来之地,寧忍弃之?” 冰心 《寄小读者》二三:“清明扫墓,虽不焚化纸钱,也可训练小孩子一种恭肃静默的对先人的敬礼。”
(2).前人。《国语·越语下》:“先人有言曰‘伐柯者,其则不远。’”《文选·陆机〈文赋〉》:“咏世德之骏烈,诵先人之清芬。” 李善 注:“谓先世之人,有清美芬芳之德而诵勉。”
(3).亡父。《左传·宣公十五年》:“尔用先人之治命,余是以报。”《史记·仲尼弟子列传》:“孤不幸,少失先人,内不自量。” 宋 赵彦卫 《云麓漫钞》卷一:“先妣乃枢密公之姪,而枢密夫人亦先人诸姑。”《醒世恒言·三孝廉让产立高名》:“﹝ 许武 ﹞分付两个兄弟:‘在家躬耕力学,一如我在家之时,不可懈惰废业,有负先人遗训。’” 许地山 《无忧花》:“﹝壁上﹞一边挂着先人留下来的铁笛玉笙,一边却放着皮安奥与梵欧林。”
(4).谓先于人行动。《左传·文公七年》:“先人有夺人之心,军之善谋也。” 杨伯峻 注:“先人者,争取主动之谓。”《北齐书·高乾传》:“先人有夺人之心,时不可失也。”  ——《漢語大詞典》
余业(餘業)yú yè
(1).留传下来的基业、功业。《史记·乐毅列传》:“ 齐 ,霸国之餘业也,地大人众,未易独攻也。”《汉书·杨恽传》:“ 惲 材朽行秽,文质无所底,幸赖先人餘业得备宿卫。”《清史稿·礼志三》:“ 周世宗 藉餘业,扩疆宇,卓然可称。”
(2).古代指本业之外的副业。《史记·平準书》:“不轨逐利之民,蓄积餘业以稽市物,物踊腾糶,米至石万钱,马一匹则百金。”  ——《漢語大詞典》
得 dé/děi/de《國語辭典》

得 [ dé ]

  1. 获、取。与「失」相对而言。如:「鹬蚌相争,渔翁得利。」《孟子·告子上》:「求则得之,舍则失之。」
  2. 演算产生结果。如:「三三得九。」
  3. 遇。如:「得便」、「得空即前往拜访。」
  4. 契合、适宜。如:「得体」、「得法」。汉·王襃〈圣主得贤臣颂〉:「聚精会神,相得益章。」
  5. 快意、满足。《史记·卷六二·管晏传》:「意气扬扬,甚自得也。」
  6. 可以、能够。如:「得过且过」、「不得抽烟!」、「得饶人处且饶人」、「所有员工均得摸彩。」
  7. 用于谈话终了之时,表反对、禁止或同意。如:「得了,别再出馊主意了!」、「得,我们就照你的方法去做。」
  1. 相当于「何」、「岂」、「那」、「怎」、「难道」等,表示反诘的语气。唐·杜甫〈后苦寒行〉二首之二:「巴东之峡生凌澌,彼苍回斡人得知。」
  1. 置于动词之后,无义。唐·杜甫〈绝句漫兴〉诗九首之二:「恰似春风相欺得,夜来吹折数枝花。」

得 [ de ]

  1. 用在动词、形容词后面,表示结果或性状。如:「跑得快」、「觉得很好」、「美得冒泡」。

得 [ děi ]

  1. 应该、必须、需要。如:「你总得让我把话说完。」《红楼梦·第六六回》:「出了月就起身,得半个工夫才回来。」

得 [ dǎi ]

  1. 遭受。如:「他作恶多端,得了报应也是应该的。」
备 ( 備 ) bèi
备 [ bèi ]
  1. 具备;完备:具~。完~。求全责~(要求全面、完美)。
  2. 预备;准备:预~。防~。准~。筹~。~案(向主管机关做书面报告,以备查考)。~注。~忘录。
  3. 设备:设~。装~。军~。
宿卫 sù wèi
亦作“ 宿卫 ”。
(1).在宫禁中值宿,担任警卫。《史记·齐悼惠王世家》:“后四年,封 章 弟 兴居 为 东牟侯 ,皆宿衞 长安 中。” 唐 罗邺 《老将》诗:“年年宿衞天颜近,曾把功勋奏 建章 。” 清 龚自珍 《书果勇侯入觐》:“凡宿衞之臣, 满洲 輒除 乾清门 侍衞,其有异材,重以贵戚,乃擢御前侍衞; 汉 籍,輒除大门上侍衞,日直不过閾。”
(2).保卫,守护。 汉 贾谊 《新书·藩伤》:“爱之故使饱粱肉之味,玩金石之声,臣民之众,土地之博,足以奉养宿衞其身。” 汉 荀悦 《汉纪·文帝纪》:“陛下迁 淮南王 ,欲使改过,有司宿衞不慎,故病死。” 晋 干宝 《搜神记》卷十一:“﹝ 王业 ﹞卒於 湘江 ,有二白虎,低头曳尾,宿卫其侧。”
(3).皇帝的警卫人员;禁军。 北魏 崔鸿 《十六国春秋·前赵·刘聪》:“九月犬与豕交于宫门,有豕著进贤冠,昇 聪 御坐,犬冠武冠带綬,与豕并昇,俄而鬭死,殿上宿衞莫有见其入者。” 宋 马永卿 《嬾真子》卷二:“旧传: 柳氏 出一婢,婢至宿衞 韩金吾 家,未成券。” 清 龚自珍 《古史钩沉论四》:“宿衞之武勇,有不欲受宾之节制者矣;一姓之家法,有不欲受宾之论议者矣。”  ——《漢語大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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