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莲说
水陆草木之花,可爱者甚蕃。晋陶渊明独爱菊。自李唐来,世人甚爱牡丹。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净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甚爱 一作:盛爱)
予谓菊,花之隐逸者也;牡丹,花之富贵者也;莲,花之君子者也。噫!菊之爱,陶后鲜有闻。莲之爱,同予者何人?牡丹之爱,宜乎众矣。
译文及注释
水陆草木之花,可爱者甚蕃。晋陶渊明独爱菊。自李唐来,世人甚爱牡丹。予独爱莲之出淤(yū)泥而不染,濯(zhuó)清涟(lián)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màn)不枝,香远益清,亭亭净植,可远观而不可亵(xiè)玩焉。(甚爱 一作:盛爱)
水上、陆地上各种草本木本的花,值得喜爱的非常多。晋代的陶渊明只喜爱菊花。从李氏唐朝以来,世上的人十分喜爱牡丹。而我唯独喜爱莲花从淤泥中长出却不被污染,经过清水的洗涤却不显得妖艳。它的茎内空外直,不生蔓不长枝,香气远播更加清香,笔直洁净地立在水中。人们只能远远地观赏而不能靠近赏玩它啊。
甚:很,十分。说:一种议论文的文体,可以直接说明事物或论述道理,也可以借人、借事或借物的记载来论述道理。之:的。可爱:值得怜爱。者:花。甚:很,非常。蕃:多。自:自从。李唐:指唐朝。唐朝皇帝姓李所以称为“李唐”。独:只,仅仅。之: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独立性。出:长出。淤泥:污泥。染:沾染(污秽)。濯:洗涤。清涟:水清而有微波,这里指清水。妖:美丽而不端庄。通:贯通;通透。直:挺立的样子。中通外直:(它的茎)内空外直。不蔓不枝:不生蔓,不长枝香远益清:香气远播,愈加使人感到清雅。益:更加。清:清芬。亭亭净植:笔直地洁净地立在那里。亭亭:耸立的样子。植:树立。可:只能。亵玩:靠近赏玩。亵:亲近而不庄重。焉:句末语气词,这里指当于现代汉语的“啊” “呀”,助词。
予谓菊,花之隐逸者也;牡丹,花之富贵者也;莲,花之君子者也。噫!菊之爱,陶后鲜(xiǎn)有闻。莲之爱,同予者何人?牡丹之爱,宜乎众矣。
我认为菊花,是花中的隐士;牡丹,是花中的富贵者;莲花,是花中品德高尚的君子。唉!对于菊花的喜爱,陶渊明以后就很少听到了。对于莲花的喜爱,像我一样的还有什么人呢?对于牡丹的喜爱,当然就很多人了!
谓:认为。隐逸者:指隐居的人。在封建社会里,有些人不愿意跟统治者同流合污,就隐居避世;君子:指道德品质高尚的人。者:……的人或物。随着前面的名词而变化。噫:感叹词,相当于现在的“唉”。菊之爱:对于菊花的喜爱。之:语气助词,的。(一说为“宾语提前的标志”)鲜:少。闻:听说。同予者何人:像我一样的还有什么人呢?宜乎众矣:(爱牡丹的)应当有很多人吧。宜乎:当然(应该)。宜:当。众:众多。
参考资料:
1、刘盼遂郭预衡.中国历代散文选:北京出版社,1981:228-229.
2、人民教育出版社语文室.九年义务教育标准实验教科书·语文·八年级·上册:人民教育出版社,2008:171-172.
3、周敦颐与《爱莲说》·赣南师范学院学报,JournalofGannanTeacher’sCollege编辑部邮箱,1983年Z1期
译文及注释
译文
水上、陆地上各种草本木本的花,值得喜爱的非常多。晋代的陶渊明只喜爱菊花。从李氏唐朝以来,世上的人十分喜爱牡丹。而我唯独喜爱莲花从淤泥中长出却不被污染,经过清水的洗涤却不显得妖艳。它的茎内空外直,不生蔓不长枝,香气远播更加清香,笔直洁净地立在水中。人们只能远远地观赏而不能靠近赏玩它啊。
我认为菊花,是花中的隐士;牡丹,是花中的富贵者;莲花,是花中品德高尚的君子。唉!对于菊花的喜爱,陶渊明以后就很少听到了。对于莲花的喜爱,像我一样的还有什么人呢?对于牡丹的喜爱,当然就很多人了!
注释
甚:很,十分。
说:一种议论文的文体,可以直接说明事物或论述道理,也可以借人、借事或借物的记载来论述道理。
之:的。
可爱:值得怜爱。
者:花。
甚:很,非常。
蕃:多。
自:自从。
李唐:指唐朝。唐朝皇帝姓李所以称为“李唐”。
独:只,仅仅。
之: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独立性。
出:长出。
淤(yū)泥:污泥。
染:沾染(污秽)。
濯(zhuó):洗涤。
清涟(lián):水清而有微波,这里指清水
妖:美丽而不端庄。
通:贯通;通透。
直:挺立的样子。
中通外直:(它的茎)内空外直。
不蔓(màn)不枝:不生蔓,不长枝
香远益清:香气远播,愈加使人感到清雅。
益:更加。
清:清芬。
亭亭净植:笔直地洁净地立在那里。 亭亭:耸立的样子。
植:树立。
可:只能。
亵玩:靠近赏玩。
亵(xiè):亲近而不庄重。
焉:句末语气词,这里指当于现代汉语的‘‘啊’’ ‘‘呀’’,助词。
谓:认为。
隐逸者:指隐居的人。在封建社会里,有些人不愿意跟统治者同流合污,就隐居避世。
君子:指道德品质高尚的人。
者:……的人或物。随着前面的名词而变化。
噫:感叹词,相当于现在的"唉"。
菊之爱:对于菊花的喜爱。之:语气助词,的。(一说为“宾语提前的标志”)
鲜(xiǎn):少。
闻:听说。
同予者何人:像我一样的还有什么人呢?
宜乎众矣:(爱牡丹的)应当有很多人吧。
宜乎:当然(应该)。
宜:当。
众:众多。
参考资料:
1、刘盼遂郭预衡.中国历代散文选:北京出版社,1981:228-229.
2、人民教育出版社语文室.九年义务教育标准实验教科书·语文·八年级·上册:人民教育出版社,2008:171-172.
3、周敦颐与《爱莲说》·赣南师范学院学报,JournalofGannanTeacher’sCollege编辑部邮箱,1983年Z1期
创作背景
据清邓显鹤《周子全书》《年谱》记载:“八年癸卯。先生四十七,正月七日,行县至于都,邀余杭钱建侯(拓)、四明沈希颜游岩题石,并有诗刻石。五月,作《爱莲说》,沈希颜书,五抟篆额。钱拓上石,即十五日事也。”先生四十七,即嘉祐八年(1063)。
《赣州府志》记有爱莲书院,云:“爱莲书院在城北,其地原为督学试院,有周茂叔莲池遗迹。”又有爱莲亭条目:“濂溪书院旧在东北玉虚观左······”这些记载充分证明,北宋嘉祐六年(1061)至治平元年(1064)周敦颐任虔州通判时,已建莲池,并于嘉祐八年五月在此地已挥笔题写《爱莲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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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风格
在写法上,《爱莲说》具有“说”这一文体的共同特点,即托物言志。文章从“出淤泥而不染”起,以浓墨重彩描绘了莲的气度、莲的风节,寄予了作者对理想人格的肯定和追求,也反射出作者鄙弃贪图富贵、追名逐利的世态的心理和其追求洁身自好的美好情操。同时,文章还运用了对比,反衬的手法,在文中几次以菊、牡丹衬托莲之美;还把菊花的隐逸,牡丹的富贵和莲花的高洁相对比,使“爱莲”之一主题得以加深,没有空洞的说教,而是通过三种形象的对比,起到了突出中心,加深立意的作用,手法可谓高明之极。而且,文章以一个“爱”字贯通全文,使得文章结构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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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析
这篇文章可分为两部分:前一部分描写莲花高洁的形象;第二部分则揭示了莲花的比喻义,分评三花,并以莲自况,抒发了作者内心深沉的慨叹。
首句“水陆草木之花,可爱者甚蕃。”选用“可爱”二字,包罗群芳,表明托物寄兴,并不刻意求工,极见其立言斟酌之妙。
接着叙说“晋陶渊明独爱菊”。陶渊明不肯为五斗米折腰,解绶归隐后,饮酒赋诗,安享“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田园逸趣。“独爱菊”,显示渊明雅致芬芳,傲然物外的性格,而且更加明确了题意:陶渊明可以爱菊抒怀,我怎不可独爱莲呢?
继写“自李唐来,世人甚爱牡丹”,写了唐人,特别是统治阶层“甚爱牡丹”的好尚,这几句像是重复,但实为加深语意也,而且此句入文,让对比感更为强烈,为其求莲之高洁铺下了引子。大意是周敦颐本人独爱莲与晋陶渊明的爱菊避世不同,为保持一份高洁,宁愿终老南山。他要在尘世中当个出淤泥而不染的君子。这种在污世保持清白与独自避世求真的心态,与众人皆羡富贵的从众心态是有着思想境界上本质的区别的。这为爱莲说所要表达的“出淤泥而不染”作了最好的铺垫。
然后作者撇开一笔说,让那些人爱其所爱吧,“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净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这一连串铺叙,对莲花挺拔秀丽的芳姿,清逸超群的美德,特别是可敬而不可侮慢的嵚崎磊落的风范,作了有力的渲染。这几句隐喻作者本身具有“出淤泥而不染,濯清莲而不妖”的高尚品格。实际上,他说的意思就是:官场黑暗,要在官场上保持自己高洁的品格,就如同莲花出淤泥而不染那么难。这也是他为官的经验总结,因为他不想同流合污。而“濯清莲而不妖”,不过是作者的一种良好愿望罢了。他为官正直,数洗冤狱,为民作主;晚年定居庐山,著书明道,洁身自爱,颐养天年,便是身体力行,澹泊明志的体现。这正是这篇小品能给人思想情趣以深切感染的着力之处。
接下来,作者对三种花象征的不同性格进行了比较和品评:“予谓菊,花之隐逸者也;牡丹,花之富贵者也;莲,花之君子者也。”本来,花是不具备人格的,但在作者眼里,莲花近于菊,却不像菊那样清高冷傲,似乎是逃避现实的隐者;它更不像牡丹那样妍丽妖冶,以富贵媚人。莲花出于污浊现实而不受沾染,受清水洗濯而不显妖冶,实为百花丛中的贤君子。另外,莲花又是佛教中的圣物,如来、观音均以莲花为座。唐释道世《三宝敬佛》云:“故十方诸佛,同出于淤泥之浊;三身正觉,俱坐于莲台之上。”作者《题莲》诗也云:“佛爱我亦爱,清香蝶不偷。一般清意味,不上美人头。”与这篇小品参照,情趣相得益彰。
最后,作者评花进而对“爱”也作出评价:“噫!菊之爱,陶后鲜有闻;莲之爱,同予者何人?牡丹之爱,宜乎众矣!”深深地慨叹:当今之世真隐者少,有德者寡,而趋炎附势钻刺富贵之门的小人比比皆是;这莽莽红尘,能有几个志同道合的人,共同去根治这社会痼疾呢?这里先用花进行比喻,让花的特性喻人,虽平淡,但比喻帖切,然后借花喻人,将陶渊明的避世,世人皆追求荣华富贵的心态描写的淋漓尽致。言下虽不免流露出一种孤掌难鸣的哀怨,但意味深长,无情地鞭挞了那些寡廉鲜耻之徒。这里,周敦颐是高傲的,他那种不从众只求纯净的心态,在碌碌尘世中是难能可贵的。他感叹,是因为世风日下,大多数人皆被世事玷染。
作者通过对莲花的爱慕与礼赞,表明自己对美好理想的憧憬,对高尚情操的崇奉,对庸劣世态的憎恶。
参考资料:
1、周敦颐与《爱莲说》·赣南师范学院学报,JournalofGannanTeacher’sCollege编辑部邮箱,1983年Z1期
2、陈振鹏张培恒.古文鉴赏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2001:1253-1255.
3、吴功正.古文鉴赏辞典:江苏文艺出版社,1987:924-927.
题解
“说”是古代的一种议论文文体,大多是借事物或一种现象来抒发作者的感想,写法上不拘一格,行文崇尚自由活泼,波澜起伏,篇幅一般长短不定,跟现代杂文颇为相似。它可以直接说明事物,阐述事理,也可以托物寓意,借物抒情。
《爱莲说》是我国古代散文之精品。全文119字,结构严谨,笔意超越,言简意赅,情景交融,其采用“借影”笔法,以莲自喻,有着深邃的思想内容。值得知道的是,这篇选入教材的佳作是宋代哲人周敦颐于1063年(嘉佑八年)5月在虔州(今赣州)道判署内写作的。
正如《爱莲说》抒意,周敦颐虽身居官场,却始终未曾放弃读书治学,著书立说,教育青年提携后进。宋代著名哲学家、教育家二程——程颐、程颢,便是他在赣州一手培养出来的弟子。他做官也和别人不同,“为政精密,务尽道理”,他在1045年任南安(今大余)司理参军(一种小官)时,为了一个法不当死的囚犯,和顶头上司转运使王逵据理力争,并递上辞呈,不愿为官,终于使刚愎自用的王逵有所感悟,承认自己的错误,囚不得死。周敦颐在赣州为官多年,清廉勤勉。《爱莲说》据传系他一次游览于都罗汉岩之后所作。
从《爱莲说》一文来看,“……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净植……莲,花之君子者也。”以莲喻道德高尚的人。且正是文如其人,了专祠,并在祠后建“濂溪书院”,书院内还凿有“爱莲池”。由于几经兵燹,原来书院、祠和池均已无存。此篇文章写出了作者洁身自好、不甘屈服于世俗的高尚情操,表现了作者的“出淤泥而不染”,从而与文章中所讽刺的庸人、俗人构成了鲜明的对比。
淳熙六年(1179年),朱熹任南康(今星子县)郡守,曾在庐山的濂溪书院中赞叹周敦颐一生不与黑暗势力同流合污;黄庭坚亦称赞他“人品甚高”,如“光风霁月”。后来,赣州人为纪念他,建立了濂溪祠,刻周敦颐的图像及一些文章于石壁。此时,周敦颐的曾孙周直卿来到九江,把他曾祖写的《爱莲说》墨本送赠,于是赣州人就在书院莲池旁壁上摹刻了此文,流传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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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知识
生字
予(yú) 濯(zhuó) 涟(lián) 亵(xiè) 鲜(xiǎn) 蕃(fán)
作品断句
水陆草木之/花,可爱者/甚蕃。晋/陶渊明独爱/菊;自/李唐来,世人盛/爱牡丹;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净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予/谓菊,花之/隐逸者也;牡丹,花之/富贵者也;莲,花之/君子者也。噫!菊之爱,陶/后鲜有闻;莲之爱,同予者/何人;牡丹/之爱,宜乎众/矣。
一词多义
(1)鲜
陶后鲜有闻(少)
芳草鲜美(鲜艳)《桃花源记》
(2)之
水陆草木之花(助词,的)
之出淤泥而不染(联词,无实际意义,用于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
词类活用
不蔓不枝(名词“蔓”“枝”用作动词“生蔓”“长枝”)
香远益清 (形容词“远”用作动词“远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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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典释义
(系统自动检索释义,仅供参考。)释义为系统自动检索,难免有误,仅供参考。
晋太元中,武陵人捕鱼为业。缘溪行,忘路之远近。忽逢桃花林,夹岸数百步,中无杂树,芳草鲜美,落英缤纷。渔人甚异之,复前行,欲穷其林。
林尽水源,便得一山,山有小口,仿佛若有光。便舍船,从口入。初极狭,才通人。复行数十步,豁然开朗。土地平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阡陌交通,鸡犬相闻。其中往来种作,男女衣着,悉如外人。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
见渔人,乃大惊,问所从来。具答之。便要还家,设酒杀鸡作食。村中闻有此人,咸来问讯。自云先世避秦时乱,率妻子邑人来此绝境,不复出焉,遂与外人间隔。问今是何世,乃不知有汉,无论魏晋。此人一一为具言所闻,皆叹惋。余人各复延至其家,皆出酒食。停数日,辞去。此中人语云:“不足为外人道也。”(间隔 一作:隔绝)
既出,得其船,便扶向路,处处志之。及郡下,诣太守,说如此。太守即遣人随其往,寻向所志,遂迷,不复得路。
南阳刘子骥,高尚士也,闻之,欣然规往。未果,寻病终。后遂无问津者。
其一
有屠人货肉归,日已暮,欻一狼来,瞰担上肉,似甚垂涎,随尾行数里。屠惧,示之以刃,少却;及走,又从之。屠无计,思狼所欲者肉,不如姑悬诸树而早取之。遂钩肉,翘足挂树间,示以空担。狼乃止。屠归。昧爽,往取肉,遥望树上悬巨物,似人缢死状。大骇,逡巡近视之,则死狼也。仰首细审,见狼口中含肉,钩刺狼腭,如鱼吞饵。时狼皮价昂,直十余金,屠小裕焉。缘木求鱼,狼则罹之,是可笑也。
其二
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途中两狼,缀行甚远。
屠惧,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
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苫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狼不敢前,眈眈相向。
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身已半入,止露尻尾。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
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其三
一屠暮行,为狼所逼。道旁有夜耕所遗行室,奔入伏焉。狼自苫中探爪入。屠急捉之,令不可去。但思无计可以死之。惟有小刀不盈寸,遂割破狼爪下皮,以吹豕之法吹之。极力吹移时,觉狼不甚动,方缚以带。出视,则狼胀如牛,股直不能屈,口张不得合。遂负之以归。
非屠,乌能作此谋也!
三事皆出于屠;则屠人之残爆,杀狼亦可用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