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嵇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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嵇康
嵇康(224-263,一说223-262),字叔夜,汉族,三国时期魏国谯郡铚县(今安徽省宿州市西)人。著名思想家、音乐家、文学家。正始末年与阮籍等竹林名士共倡玄学新风,主张“越名教而任自然”、“审贵贱而通物情”,为“竹林七贤”的精神领袖。曾娶曹操曾孙女,官曹魏中散大夫,世称嵇中散。后因得罪钟会,为其构陷,而被司马昭处死。嵇康的诗词>>
四言赠兄秀才入军诗 其十八
四言诗十一首 其五
送赵资政
宋代:曾巩
镇抚西南众望倾,玉书天上辍持衡。春风不觉岷山远,和气还从锦水生。
学舍却寻馀教在,棠郊应喜旧阴成。归来促召调炉冶,莫为儿童竹马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