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黄遵宪
露布明光奏,翻夸土气扬。执戈童卫国,麾扇女勤王。
赤手能擒虎,红头看烂羊。伤心骄愤诏,雪耻报先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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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遵宪
黄遵宪(1848年4月27日~1905年3月28日)晚清诗人,外交家、政治家、教育家。字公度,别号人境庐主人,汉族客家人,广东省梅州人,光绪二年举人,历充师日参赞、旧金山总领事、驻英参赞、新加坡总领事,戊戌变法期间署湖南按察使,助巡抚陈宝箴推行新政。工诗,喜以新事物熔铸入诗,有“诗界革新导师”之称。黄遵宪有《人镜庐诗草》、《日本国志》、《日本杂事诗》。被誉为“近代中国走向世界第一人”。黄遵宪的诗词>>
天津纪乱十二首 其四
一概拳挞碎,喧腾万口哗。噫风倾海市,笑电掉雷车。
薪积袄神火,莲开地狱花。忍看灰炮毒,糜尽万虫沙。
天津纪乱十二首 其三
栈道烧先绝,军书阻不通。九天方设险,六国已环攻。
雾暗军氛墨,波飞战血红。鹰瞵兼鹗视,高飏大旗风。
天津纪乱十二首 其二
竟屈将军贵,焚香启阁迎。唪经龙滴泪,图怪鸟罗平。
大礼分舆马,同仇赋甲兵。红巾随衣绣,携手便偕行。